王庆德 李海波 吴欣哲
摘 要: 从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和西部陆海新通道规划出发,梳理了打造中国—东盟数字经济“一带一路”核心区、推进“单一窗口”便利化申报机制、创新税收服务、实施科技创新引才引智计点积分制度等广西自贸区的创新实践,并提出营造改革创新的环境、赋予片区先行先试改革优先权、加快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全力推动产业发展、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吸引优秀人才集聚等对策。
关键词: 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东盟 “一带一路” 先行示范区
随着“一带一路”的实施,我国区域经济走向世界的步伐大大加快。广西凭借与东盟国家陆海相邻的独特地理优势,在我國对外开放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政策创新为支撑,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成本,推动高端跨境产业和人才集聚,提升产城融合水平,形成开放型经济新动能。鼓励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优势,体现优先和特殊支持,着力弥补现有片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不优不强等短板,全力打造一个产业升级、对外开放、机制创新、高标准高质量的广西自由贸易区,带领中国—东盟走向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开放合作。
一、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获批
2019年8月,国务院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成立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赋予广西自贸区的战略定位及发展目标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的要求,发挥广西与东盟国家陆海相邻的独特优势,着力建设西南中南西北出海口、面向东盟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对标国际先进规则,形成更多有国际竞争力的制度创新成果,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建成贸易投资便利、金融服务完善、监管安全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引领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
2020年2月,广西印发《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将突出中国—东盟开放合作先行先试、沿边特色、陆海联动,以“半年出经验、一年见成效、两年上台阶、四年翻一番”为目标,将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成为一个高标准高质量,并且能够带领中国—东盟走向开放合作的自由贸易园区。
二、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
2019年8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这是深化陆海双向开放、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重要举措。该规划与自贸区总体方案、实施方案都明确了广西作为连接“一带”和“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面向东盟的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特别是自贸区总体规划明确了畅通国际大通道、创新多式联运、打造对东盟合作先行先试示范区、建设中国—中南半岛陆路门户等内容。
三、广西自贸区的创新实践
(一)打造中国东盟共建数字经济“一带一路”核心区
东南亚国家联盟(以下简称“东盟”)的区域GDP已经能够支撑其成为重要的全球经济体,但作为“一带一路”核心区,东盟的数字经济价值占比较少,仅仅达到区域GDP的7%,同类指标与美欧日相比偏低,还不足以支撑东盟成为关键的数字经济体。近几年来,东盟为了寻求改变以摆脱数字经济落后现状,各成员国之间加强区域合作,举行多次交流,最终决定致力于实现以下三个目标:提高ICT等数字基础设施的效率、扩大区域内跨境电商的发展、促进数字经济互联互通。
然而,想要成为关键的数字经济体,只是局限于东盟区域内部的数字经济互联互通是不够的。中国与东盟只有展开密切合作,并在多方面达成共识,才能共建“数字丝绸之路”。首先是在数字经济合作的能力上,中国数字经济发展整体水平领先东南亚,两者在数字经济发展路径上存在很多相同的地方。其次在意愿上,早在2017年5月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国家主席习近平就提出了“21世纪数字丝绸之路”理念;在当年12月召开的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中国、老挝、泰国、沙特、塞尔维亚等国家的相关部门共同发起了《“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倡议》。最后在实践上,中国已一定程度上成为东南亚科技创新企业的战略投资者、新技术新模式的传授者、下一代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者。总体而言,中国与东盟从能力、意愿和实践三方面建立了共建“数字丝绸之路”共识。
1.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制定广西自贸试验区适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工作方案。在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立统一的跨境电商平台,统筹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及配套线下业务,完善相应的海关、检验检疫、退税、物流等支撑系统,推动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发展,形成完善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生态圈。大力发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和零售直购进口业务,推动国际商品跨境贸易企业集聚发展线上业务,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推动开展线下自提业务。大力支持中国(南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完善钦州保税港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凭祥跨境电商邮件监管中心的处理设施和“绿色通道”建设,推动各片区跨境电子商务联动发展。支持广西自贸试验区内的综合保税区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支持企业建设出口商品“海外仓”、“沿边仓”,支持设立跨境电商进出口商品展示中心和线上销售平台,打造面向东盟的物流分拨中心。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支持钦州港片区、崇左片区对跨境电商实行“简化申报、清单核放、汇总统计”通关方式。
2.打造数字经济产业集群。支持互联网经济发展,吸引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在当地落户,支持以新型信息化技术为基础的经济服务平台类企业、电商企业、区块链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构建数字产业生态。加快建设南宁数字产业基地,将南宁打造成为中国—东盟重要信息枢纽和5G技术应用输出地。开展对国内、东盟市场云服务,发展网上医院、网上教育、数字营销、知识付费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
(二)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便利化申报机制
广西自贸试验区以电子口岸公共平台为基础,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进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实现国际贸易领域相关业务统一通过“单一窗口”办理。“单一窗口”实行免费申报制度,所有企业通过“单一窗口”申报全部实行免费。应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智慧湾)升级版项目建设和应用,联通重庆、成都等地“单一窗口”,探索与新加坡、马来西亚开展中国-东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互通试点。推动“单一窗口”实现与国家部委的系统“总对总”对接,实现除海关、检验检疫、边检、海事等口岸查验部门外,将交通运管等部门纳入“单一窗口”,从而实现“单一窗口”的成员单位由口岸查验单位向其他单位延伸的突破,应用领域由海港口岸向陆路和其他口岸拓展的突破,平台功能由货物及运输工具申报向原产地证明、口岸效能分析等功能模块功叠加的突破。
(三)创新税收服务
自贸试验区应当积极推行和促进与投资、发展金融、引进人才相关的税收激励政策,迅速推动税收政策试点改革工作。自贸试验区应当完善税收管理措施,按规定逐步推行其他自贸试验区已经试点的政策,促进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发展。自贸试验区以跨区域税务通办和办税便利化为目标,全面推行网上办税,提供包括在线纳税咨询、涉税事项办理情况查询在内的多种税务相关服务,建立并完善便捷的税务服务体系。
1.加快推行“一带一路”税制通。依托云平台、大数据,推行“一带一路”税制通手机微信小程序,实现各国税制、税收条约、投资指南、国家政策、涉税案例、税收指引的“可问、可查、可答、可学、可帮、可订”功能,为自贸试验区“引进来”与“走出去”纳税人提供税收服务与宣传,助推高效便民的税收营商环境。
2.优化创新办税方式,提高税收服务效能。大力推行涉税业务“移动办”。丰富电子税务局移动端办税功能,为纳税人提供随时随地的办税服务。试点推行纳税申报“简易办”。改进纳税申报方式,纳税人填写少量主要信息即可完成自主缴税,申报表可事后再补充完善。实施包容审慎管理,探索诚信企业大额税票、平台经济企业发票的申领便利化机制。开展增值税选择性征收政策试点,对涉及港口、铁路、代理、船运等服务资源的业务允许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面拓展常办事项“智能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发票代开、跨区域涉税业务、“白名单”企业增值税发票增量(增额)、暂未纳入白名单企业10万元以内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等纳税人常办税务事项,实行税务机关“智能”审核,纳税人全程自主办结。推行“无税不申报”模式,对符合“无税不申报”条件的纳税人核定税(费)种按次申报,加强后续监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还责还权于纳税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3.探索与东盟国家的跨境税务合作,在自贸试验区内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重点构建“互联网+大数据”的智慧税务生态服务系统,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推广“自助办税”,在自贸试验区提供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税务部门与银行建立纳税信用信息互动机制,建设“银税互动”金融产品超市和服务平台,探索将企业的纳税信用转化为银行授信额度的重要依据,依法为企业提供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贷款及相关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纳税信用+外贸”银税合作产品。
4.依法落实税收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特别是深化增值税改革、提高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比例、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税收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加强税收政策效应分析,开展契合自贸试验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需要的重点税收政策研究,在权限范围内最大限度支持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5.支持跨境贸易试点,提升企业竞争优势。在自贸试验区内综合保税区推广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政策。在中国(南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试行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同时符合规定条件的,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积极向国务院争取将自贸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崇左片区列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范围。
6.压缩办理纳税时间,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开展涉税事项“容缺办”。纳税人主要条件和材料具备,次要条件或材料欠缺的,在做出相应承诺后,税务机关先予受理,纳税人限期补正。承诺办税时间“提速办”。自贸区所在市一类出口企业申报的正常出口退税业务,从受理申报至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的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到2个工作日;百万元以上增值税专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
(四)实施科技创新引才引智计点积分制度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才引智的引领性,支持和鼓励广西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用人单位利用弹性引才引智等优惠政策,紧密围绕高层次国(境)外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上”的原则,大力引进符合广西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功能划分的急需紧缺高层次国(境)外人才和团队,为助力广西自贸区建设提供强大智力支撑。使广西自贸区成为能够引领中国—东盟开放合作的高标准高质量创新型自由贸易园区。同時拥有便利的贸易投资、完善的金融服务、高效地监管安全,以及突出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设立引进国(境)外创新人才奖励性后补助经费,给予优惠政策倾斜性支持,对达到一定分数的,可享受各部门在高层次人才认定、外籍人才出入境便利、永久停居留、外国高端人才一卡通相关待遇等政策便利和倾斜性支持。在申报科研项目和科研平台时,享受政策倾斜性支持。
四、建议
建设创新型的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是中央交给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战略任务,是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的重要支撑,是培育广西经济增长新动能的重要引擎。为落实《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必须高质量高水平建设好广西自贸试验区,服务边疆民族地区,构建西部大开发新格局,深化与周边国家产业链、服务链、价值链合作。
(一)营造改革创新的环境
1.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广西自贸试验区应当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建立鼓励创新的激励机制、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建立以支持改革创新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以此激发广西自贸试验区的创新活力。广西自贸试验区鼓励改革创新,在法律没有明确限制或禁止的前提下,鼓励各主体积极参与改革创新活动,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于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和未达目标的情况,只要符合改革总体方向,遵照法定决策程序,未牟取私利或恶意损害公共和他人利益的,不予追究相关责任。
2.提高法治保障。广西自贸试验区应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在广西自贸试验区开展各项改革创新,积极借鉴在市场运行规则、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国际通行规则和国际惯例,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当国家出台的关于自贸试验区投资、贸易、金融、税收等改革试点措施发生变动时,或者国家规定其他自贸区的改革试点措施也可适用于广西自贸试验区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因改革创新先行先试,需暂时调整或暂停适用相关规定的,应组织有关部门提出意见,报批国家相关部委,并由制定机关依法调整实施或中止适用。
(二)赋予片区先行先试改革优先权
除明确规定不得授权的情况外,广西及片区市政府可依法授权或委托该片区管理机构行使相关的自治区级、市级管理权限,以便满足自贸区建设和改革创新的需要。片区管理机构可结合实际,提出申请自治区级、市级相关管理权限的目录,依照法定程序,报自治区、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1.支持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核心任务是制度创新。要对标国际高水平自由贸易区,聚焦商事制度、金融创新、贸易开放、监管制度等,完成对瓶颈的突破、堵点的疏通、全盘的激活,深化对基本体系的完善,加快建立同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率先形成更加公平高效、与国际接轨的营商环境。
鼓励广西自贸试验区各片区自主创新,在解决企业发展需求中的痛点、难点问题上先行先试,及时将片区内企业对制度创新的新需求纳入试点任务范围。原则上,重大改革创新优先在各片区试点。今后自治区出台的政策,凡支持力度优于本政策的,按照“政策从优”原则在各片区普遍适用。对在制度创新上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重大成绩的政府部门、企业、个人,设立相应的广西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奖,按规定给予表彰。在广西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中,需建立宽容失败、鼓励担当的容错纠错机制。以国家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和实施强首府战略、北钦防一体化战略为契机,提升广西自贸试验区汇聚资源能力与辐射周边的能力,提倡各片区互补协作、联动发展,引领广西首府经济、向海经济、沿边经济升级发展。鼓励各片区主动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开拓合作新空间。
2.深入转变政府职能。习近平主席在2016年3月5日参加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指出:该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一定要放足、放到位,该政府管的事一定要管好、管到位。坚决扭转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现象。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管理,同时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2019年10月通过的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广西自贸区建设是对自治区和各级政府治理能力的一次考验,其核心是界定好市场、社會和政府三者的关系。
赋予各片区自治区级和设区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大力推进“审批不出区”“互联网+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各片区内属自治区事权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权减免的可以按规定免收,无权减免但设有浮动区间的按最低标准收取。全区各级监管和执法部门按照审慎包容的原则,优化涉企检查,探索实施市场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管理模式,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3.各片区探索灵活的管理体制机制。属于行政性质的片区管理机构,对紧缺急需、专业性较强的公务员职位可采用聘任制。属于企事业单位性质的片区管理机构,符合条件的可试行全球化、市场化人才聘用制和年薪制、时薪制。对各片区执行招商招展任务的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在申报出国(境)计划、履行审批手续和申报经费预算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4.实施更为开放的市场准入措施。各片区要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的国民待遇,以落实试点任务为载体,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限制。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按内外资一致原则公平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三)加快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建设
1.推动区域协同发展。为推动物流资源的整合和高效匹配,实现区域的协同发展,广西自贸试验区积极推进与我国中西部地区合作,加强与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支持西部其他地区在自贸试验区建设专属物流园,引进国际物流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地区总部或功能性总部。加快建设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积极推动国际陆海贸易新通道与中欧班列相衔接,打造服务西南中南西北的国际陆海联运基地和国际门户港。支持自贸试验区推进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网络和多式联运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推动跨通道、跨运输方式、跨区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现区域之间保税货物自行流转,建设多式联运的海关监管中心。
2.务实推进港口建设与合作。进一步加强与东盟国家港口合作,建立跨区域港口联盟和港航联盟,大力推进中国—东盟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建设,争取更多东盟国家港口和国内特别是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港口经营管理机构加入港口城市合作网络。建立完善合作网络港口运营管理、通关便利化、海洋气象预测、海上应急救援、港航人才等领域的交流合作机制,推动合作网络港口城市间航运、物流、金融等服务业的开放与合作。加快建设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航运服务中心、航运交易所。支持在东盟国家主要港口建设铁路集装箱还箱点。
3.创新服务模式。进一步探索陆上贸易规则创新,促进铁路运输单证物权化的推广应用,探索建立多式联运单证规则体系,拓展单证物权化金融功能。建立高效率的船舶登记流程,探索以“中国北部湾港”为船籍港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进船舶检查服务,提高船舶出入境检查效率,便利船舶进出口岸,海事部门驻区工作机构应联合边检、海关等相关部门驻区工作机构建立高效的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检查工作机制。实施更加开放的船舶检验制度,逐步放开国际船舶登记检验,允许临时租用外籍船舶。拓展船舶管理国际化服务,集聚航运信息、保险理算、海损仲裁、邮轮游艇旅游等现代航运服务产业和功能。
(四)全力推动产业发展
1.支持先进制造业集聚发展。目前,中国人均GDP刚刚跨越1万美元,制造业占GDP的比重偏低,制造业现代化还远远没有完成,要进一步加强工业与服务业合作,加强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广西尤其是自贸区内需要先进制造业布局和发展,特别是需要大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对在自贸区内建立产业创新中心、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各类研发机构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和高新技术企业,应予以重点支持。
2.支持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广西自贸区应加快引进一批国际知名金融机构、总部企业、现代服务业、数字经济平台企业落户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开放教育培训、医疗、文化、旅游等服务业。出台境外会计、建筑师、律师等专业人员自贸试验区从业技术资格认证等办法。引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化管理,建设产城高效融合的智能片区。推进片区高品质城市建设。加强片区内医院、学校、商业业态等配套,提升片区国际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房、人才公寓等建设、保障机制。探索、创新和优化社会治理模式,推进片区内主要经济园区向现代化城区升级。
广西自贸区必须拥有现代服务业布局,而且现代服务业当以金融业为核心。金融领域事权在中国的一行两会,关键是要争取一行两会支持。金融要服务实体经济,金融领域开放必须先试先行并做到风险可控。加强广西自贸区与国际金融市场对接,探索开设FTA账户。加强广西自贸区与东盟货币往来,并考虑以人民币计价,人民币跨境使用也会大大推动广西和东盟国家的关系。总之金融在广西自贸区的改革,要以服务实体经济作为目标,要以金融改革方向为引领,并加强风险防范。此外,应努力成立一家民营银行。如果条件成熟,成立一家民营和外资合资的中外合资银行。目前中国还没有,广西自贸区应尝试取得突破。
此外,應激发现代服务业发展活力。如在航运服务领域。航运服务领域不仅是航运领域,核心是服务,如船舶的注册服务等。加强政策支持,鼓励科技产业发展,对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所得税返还。重点支持物流、租赁、数字、文创等企业发展,形成自贸区核心产业规模集聚效应。
3.支持互联网经济新平台新业态发展。结合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支持开展跨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经贸服务、技术合作、信息共享等,鼓励发展数字经济新平台新业态。对自贸区内签约引进的以新型信息化技术为基础的经济服务平台类企业、电商企业、区块链企业,给予地方经济贡献一定比例的返还奖励,扶持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4.支持跨境产业集聚发展。探索与东盟产业合作新模式,推进联合研发创新、制定标准,打造合作品牌。促进跨境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协同发展。推动由产品输出为主向技术、资本、产品、服务和标准输出并举转变,加快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集聚发展。
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支持国内外企业以中国和东盟为主要市场、以广西为基地,将制造业的重要环节布局在广西自贸试验区内,打造内联外合、承上接下的区域性国际加工制造基地。鼓励以跨境产业链带动跨境物流、跨境贸易、跨境金融服务、合作研发、服务外包等跨境服务链发展,支持在各片区内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研发中心、设计中心、检测维修中心、国家级实验室、展示营销中心、结算中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支持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推动会展业集聚发展。支持企业延伸产业链、提升附加值。对跨境产业链相关企业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通关便利化、贸易投资便利化、检验检疫、跨境资金灵活使用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支持打造中国—东盟贸易投资促进中心。新设立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运营企业予以重点支持,支持自贸区内跨境电商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出口商品,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等方式简化出口通关手续。试点开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业务和出口商品退运进境业务,以支持跨境电商发展。
5.构建中国-东盟大数据交易生态圈。依托中国—东盟商品交易和项目合作信息,探索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大数据分析和应用,为实现自贸区对东盟各国人文、地理、经济、宗教、资源等信息的收集、建立经贸投资公共服务数据库,挖掘和整理相关信息,形成集“交易、通关、供应链、金融、物流”一体化服务支撑,为企业开展中国—东盟贸易和投资提供全方位服务。
推进面向东盟的文化创意产业建设。支持具有自贸区和东盟特色的动漫、音乐、游戏和电影等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撮合与交易。构建以自贸区和中国—东盟版权贸易服务平台为核心的文化版权贸易服务体系,利用媒体内容数据、受众数据等,提供影视文学作品、剧本、影视剧作品的版权交易、翻译撮合、交易鉴证、资金结算等交易服务;同时,围绕版权交易,提供版权登记托管、版权评估、版权保护、版权孵化等增值服务。
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官方网站,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举办网上东盟博览会,宣传自贸区企业和产品形象,汇集采购、资金、物流等信息,实现网上招商和“云签约”。
推动跨境数据流通研究,引进并培养大数据关键人才队伍,完善境内外数据交易标准规范及法律法规;平息国际数据流动壁垒争议、建立有效的国际治理规则,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从立法、国际对话、技术合作、机制改革、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采取积极应对措施。
(五)创新招商引资模式
应创新开展市场化招商、产业链招商,大力开展“央企入区”“民企入区”“湾企入区”“外企入区”投资促进工作。支持与各片区管理机构签署委托协议的招商公司、国内外投资咨询机构、基金公司、行业龙头企业等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对经各片区管理机构认定的产业链龙头企业及其引进的上下游合作伙伴给予支持,对广西自贸试验区特别重大的招商项目,可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重点支持。
(六)吸引优秀人才集聚
1.提供政策支持。创新人才政策,鼓励以聘任制等多种形式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加强人才服务,做好医疗、教育、住房等各方面保障。优化签证服务,保证外籍人才工作生活便利和出入境畅通。
2.加强专业人才引进。吸引优秀人才特别是核心专业人才集聚,例如在律师服务领域,具备语言能力、了解外国法和惯律惯例、了解国际公约和条约的人才确实凤毛麟角。对于符合自贸区需求导向的企业及各片区战略合作伙伴,给予其高层管理者和技术骨干等高层次人才相应奖励。
参考文献:
[1]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N].广西日报,2019-08-27(002).
[2]闫志君.中国东盟共建数字经济“一带一路”核心区[N].中国经济时报,2019-05-08(005).
[3]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N].湖北日报,2018-10-12(005).
[4]肖林.以结构性改革率先探索高标准自贸试验[J].科学发展,2016(10).
[5]孙晋.习近平关于市场公平竞争重要论述的经济法解读[J].法学评论,2020,38(01).
[6]国务院关于印发6个新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R].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9(25).
[7]蒋宁.滨海新区投资与服务贸易便利化综合改革创新的相关研究[J].港口经济,2014(03).
[8]胡光磊.廣西出台促进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N].南宁日报,2019-12-26(002).
[9]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J].浙江人大(公报版),2018(01).
[10]周红梅.广西出台“30条”支持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N].广西日报,2019-12-29(001).
〔王庆德,国家信息中心。李海波,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发改委。吴欣哲(通讯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