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后统筹推进 教育信息化工作落实落细

2020-06-21 15:11
中国信息化周报 2020年21期
关键词:教育资源教育部信息化

从行政决策角度考虑智慧教育大脑业务需求和具体的核心应用。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阻止了各级各类学校新学期正常开学的路,“停课不停学”保证了绝大多数学生居家学习,检验了过去多年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成效,也暴露了长期以来教育信息化推进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第一,教育信息化发展模式难以匹配教育事业发展。2012年教育部发布了《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2018年4月教育部发布了《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在六年的发展中,教育信息化的发展目标由注重基础设施建设的“三通两平台”发展到深化信息化应用的“三全两高一大”;基于校园信息化建设的概念由数字校园到智慧校园,再到最近的智能校园。概念提出多,建设速度快,更新换代快,成就了一批教育信息化企业。但在具体实施中,由于教育理念的不断变化,教育思路的不断调整,导致信息化管理和教学工具不断更新,很多软件应用功能还没有推广普及,应用需求在新理念驱动下又不断出现升级诉求,软件应用的遍地开花,软件开发中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却不健全。教育信息化企业通过技术壁垒控制用户市场,导致教育信息化在飞速发展中杂乱无章,整体与教育事业发展脱节,使原本应该基于教育的信息化发展成了信息技术强力推进下的教育被动变化,多年的信息技术推广也导致一线教师普遍存在技术应用提升恐慌。

第二,各级各类教育机构难以支撑教育信息化飞速发展。在国家层面,目前教育部由科技司负责教育信息化行政工作,支撑教育信息化业务落地的主要是教育部教育信息管理中心和中央电教馆,负责在线教育等业务的还有国家开放大学(原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等专门机构。教育信息化相关政策制定和咨询方面会依托教育领域相关的专家组或专家委员会来推进。到了省级层面,一般对应有科技处和相应的信息中心、电教馆等部门,绝大多数省级信息中心和电教馆均采用合署办公模式。到了市、县级层面,很少有专门负责教育信息化的行政机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公室、信息中心(装备站)等部门分别负责部分教育信息化的行政管理职能,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掌握的教育基础数据中,受制于管理体制和模式之困,基础数据在部门之间和部、省、市之间暂时未完全达到共享共用。在具体业务实施中,受制于编制、人事政策影响,行政机关和相关单位人员很难跟上技术变迁的步伐,特别是近年来数字化校园、智慧校园、智能校园等概念狂轰乱炸,让基层从事教育信息化工作的人员在概念闪变中显得无所适从,更难深入学习分析掌握相关技术,无力支撑教育信息化各类规范中提出的各种功能需求。

第三,疫情中教育信息化发展短板更加明显。在疫情来袭过程中,我们迅速调整教育信息化应用策略,国家层面改进了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出了专门针对停课不停学的CETV4,仍然暴露出过去多年来持续投入推动教育信息化建设应用中的诸多短板。集中体现在多年积累的教育资源难以满足教师在线教学的应用需要,多年持续建设的教育平台难以为海量访问的用户提供稳定的服务,引导各地建设的教育专网在保障教育资源传输等方面仍存在漏洞和短板,这些问题亟待在探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中寻求精准有效的解决方案。

据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统筹教育信息化事业发展。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趋势,总结教育信息化工作得失,建议在教育部层面实质性设置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国教育信息化推进工作,落实教育基础数据在教育部门之间和教育部、省、市、县各层级中有效共享共用。整合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和中央电教馆资源,聚焦教育信息化管理和教育信息化应用两大核心业务,在融合创新中落实教育信息化2.0提出的大平台建设思路。具体到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分类进行处理,各级各类高校根据学校特点自主探索教育信息化应用创新,对中小学、幼儿园和培训机构等,根据管理应用规范要求,由教育部联合国内信息化大企业,统筹提供教育信息化管理应用服务。

二是统筹教育信息化专家队伍建设。目前国家层面的教育信息化专家队伍,主要以多年来学科专业发展变化中的电化教育、计算机教育等领域专家居多,同时在教育管理信息化中包含了一部分教育管理专家。但总体来看,专家覆盖面较窄,专业领域难以适应教育信息化广泛的应用领域需求。根据教育信息化发展趋势和要求,从注重教育信息化应用的角度考虑,建议在高校充分利用高校教师资源优势,提升教师信息化素养,打造更多具有较高信息化素养水平的教育行业领域专家,助力教育信息化工作全面推进;在中小学、幼儿园和培训机构层面,根据各地各类教育信息化应用特点,重点培育遴选一批学科教学应用信息化和学校管理信息化专家,通过遴选贴近教育业务领域的信息化专家,推动不同领域教育信息化专家跨界融合,确定教育信息化应用的阶段性重点领域,助力教育信息化分阶段有重点地服务教育事业发展。

三是统筹教育资源开发。教育信息化应用过程中,重点的保障领域集中在教育资源的开发应用。从“一师一优课”评选,到微课等各类教育资源的收集、整理,目前的资源供给质量不高,选用不多,支持资源建设持续发展的机制缺失,成为制约信息化教学应用推广的瓶颈。建议从微资源的制作、评选、应用等方面入手,调整目前“一师一优课”活动评选模式,按照“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定位不同区域、不同层次教师的教育信息化资源需求,构建动态遴选优质教育资源的机制,丰富一线教师资源选用范围。在进行各类优课评比过程中,同步要求教师上传课例中使用的教学资源,方便各类教师在学习借鉴中不断创新,推动各级各类教师利用资源开展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

四是统筹教育信息化大平台建设。按照“管理+应用”的思路,由教育部牵头,聯合阿里、腾讯、中国移动等国内信息化大企业,共同开发智慧教育大脑。从行政决策角度考虑智慧教育大脑业务需求和具体的核心应用,基于大数据采集考虑面向中小学开发学校信息化基础应用,通过管理信息化规范各地各校管理。在实践探索的基础上,鼓励教育信息化企业基于智慧教育大脑开发满足学校个性化需求的应用功能,并在区域范围内对教育信息化应用进行评选表彰和奖励,激发教育信息化企业基于智慧教育大脑开发教育信息化应用。对遴选出来的优秀教育信息化应用,由各地利用财政资金支持本地学校推广使用,帮助更多学校和基层教育机构体验信息化应用便利,破解目前教育信息化应用多而散、大而全,但使用绩效欠佳的实际问题,通过3-5年实践,提升基于教育大数据的教育管理决策水平。

五是统筹教育信息化服务经费。近年来,围绕教育信息化工作推进,各地均投入了大量的经费,多用于教育信息化软硬件采购,商业模式不符合信息化服务经营特点,信息化应用服务理念在教育信息化产品交付中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各地习惯于购买教育信息化设备和软件平台,不关注软硬件持续使用中的服务,直接导致各类软硬件在三五年内就需要重新预算升级费用,教育信息化企业基于应用深化的可持续服务能力严重不足,形成了技术升级变革中巨大的投入浪费。基于其中存在的问题,建议统筹各级各类教育信息化发展经费,在保障教育信息化设施设备购置基础上,对于网络带宽、平台使用、功能拓展等方面,逐渐过渡到年服务费用模式。通过采购成熟有效的年度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国家、省、市、县四级分担相关服务费用,保障优质的教育信息化企业有持续的经费来源以支撑优质的信息化服务,更好破解基层学校和教育机构人员不足、技术不行、难以深化信息化应用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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