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峰
摘 要:近年来,我国税收体制进行了较大改革,特别是在全面实施“营改增”之后,给企业税务管理带来了较大影响,其中,对施工企业的影响尤为突出。为适应“营改增”后发生的变化,施工企业需要对增值税管理的要点进行深入的探讨。本文从“营改增”后增值税管理的必要性出发,分析了施工企业在会计核算、发票管理、合同签订、项目管理、纳税申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旨在帮助施工企业提高税务管理水平,降低涉税风险,实现健康稳定的发展。
关键词:“营改增”;施工企业;增值税管理
一、引言
2016年5月1日,我国开始全面实施“营改增”,至此,建筑行业彻底告别了营业税时代,进入全新的增值税时代,这对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了深远影响。“营改增”后,仅对商品或服务的增值部分进行征税,可以有效避免原营业税制度下重复征税的问题,但同时也产生了很多新的问题。面对这一历史性的税制改革,施工企业需要从各个方面做好增值税管理工作,借助这一契机优化税务管理制度,提高經营管理水平,切实享受国家减税降费带来的税收红利,助力企业做大做强。
二、“营改增”后施工企业增值税管理的必要性
“营改增”前,施工企业多以缴纳营业税为主,对增值税这一税种相对比较陌生,加之增值税在核算方面较营业税更加灵活复杂,如税率有多档、计税方法多样化,而且增值税涉及进项税抵扣问题,所以在理解和实操过程中难度较大,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涉税风险,给施工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因而“营改增”后,施工企业必须做好充分的应对,全面梳理业务流程,进行业务流程再造,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加强增值税事前、事中、事后的管理,以满足新形势下税务管理的要求。
三、“营改增”后施工企业增值税管理面临的问题
(一)涉税会计核算不规范
“营改增”后,大部分施工企业在增值税会计核算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如会计科目设置不健全、在确认收入或结转成本时未做价税分离,导致增值税税额计算不准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项目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没有分开核算等,这些问题会极大地降低企业的财务核算水平,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审计和税务风险。
(二)发票管理存在漏洞
一是发票开具不严谨不规范。“营改增”后,国税总局针对增值税发票的规范管理不断出台新政,但由于部分施工企业对政策把握不到位,在开票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如对经济业务类型判断不准,导致发票编码开具错误,进而引起税率错误;部分业务事项要求在发票备注栏注明相关信息的没有备注或备注信息不完整。随着税务部门“金三”系统上线及对企业税收监管力度的加大,企业开出的每一张发票都会上传到税务系统,任何瑕疵都逃不过税务部门的“火眼金睛”,发票开具有问题很容易引起税务部门的关注和质疑,成为他们的稽查对象。
二是对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审核不严,导致部分不合法不合规的发票流入企业,造成企业无法抵扣进项税,或者将不能抵扣的进行了抵扣,从而产生涉税风险。
另外,一些企业虽然取得了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由于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迟迟未将发票送交财务部门,导致发票超期,无法认证抵扣。
最后,对开具或收到的增值税发票保管不善,发生丢失、被盗等情形,进而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合同签订时对涉税问题考虑不周
施工企业的很多涉税风险其实早在合同签订环节就已经产生了,“营改增”后更是如此。然而,目前有不少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对涉税事项的约定不够详尽,很多重要信息如发票开具的类型、开具时间、税费的承担等事项在合同条款中没有列明,导致后期产生纠纷时处于被动地位,明明对方违约却无法举证,遭受了损失却无处索赔。对于一些重要的大额合同,在拟制、签订过程中无财税人员及法务人员的参与,由于工程管理人员对增值税业务不熟悉,合同约定的条款较为简略,给企业后续的生产经营埋下了极大的隐患。
(四)项目管理中对增值税的管理较为薄弱
“营改增”影响到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中的很多环节,如工程招标、材料采购。“营改增”后,仍有不少施工企业本着低价中标的原则选择分包商,而没有考查他们的资质和诚信问题,有些分包商甚至是挂靠经营,根本开不出符合“四流合一”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更有无良的分包商用假发票想蒙混过关,给企业经营造成了一系列不良后果。一些施工企业在进行材料采购时出于节约成本的考虑,往往会选择价格便宜的供应商,根本没有了解对方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否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结果取得发票时才知道无法抵扣进项税或者只能抵扣很少一部分进项税,给企业造成了很大损失。
(五)纳税申报存在一定风险
“营改增”后,税务部门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设计进行了优化,增值税申报较其他税种更为复杂,尤其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涉及主表和多张附表的填报,除需申报当月的销售额及销项税外,还有进项税抵扣、减免税情况、适用简易计税项目的分包工程抵减清单等需要申报,这对纳税申报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较高,而很多施工企业的税务会计由于业务水平有限,加上“营改增”前多以申报营业税为主,所以对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可能把握不准,往往会出现少报、多报、错报等情形,给企业留下诸多涉税疑点。
四、“营改增”后施工企业应对增值税管理问题的措施
(一)完善财税制度,规范会计核算
施工企业的财务部门应根据“营改增”后增值税核算的需要,结合自身业务类型和特点拟订相应的增值税会计核算办法,完善会计科目的设置,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施工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简易计税”等明细科目,规范增值税会计核算,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专家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帮助财务人员解决增值税核算中的疑难问题,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审计和税务风险。
(二)强化发票管理
第一,施工企业应安排专人负责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和保管,尤其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必须列明对方单位的详细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税号、单位地址、开户行、账号等信息,对税务机关要求备注的信息在备注栏填写完整,准确判断业务类型及适用的税率,防止发票税率开错产生涉税风险。开票前必须取得相关部门领导签字同意的《增值税发票开具申请单》及相关的合同等资料,发票开具必须符合“四流合一”的原则,即合同流、资金流、票流和物流(劳务流)必须一致,否则开出的发票对方无法抵扣进项税。坚决杜绝虚开发票的行为,对已开具的发票要及时送到对方单位,如出现开票有误或退回等情形,需及时作废或红冲。
第二,建立“营改增”后增值税发票报销管理制度,要求发票审核岗的工作人员严格把关,对取得的不合法不合规发票及时退回,并要求对方单位尽快重新开具,将收到的纸质发票通过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真伪,以防假发票流入企业,同时将合规的纸质发票扫描一份留存电子档备查,将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传递给财务部门认证抵扣,对因疏忽大意造成发票逾期不能抵扣的工作人员给予惩戒。
(三)重视合同涉税管理
施工企业务必高度重视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等工作,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充分考虑“营改增”带来的影响,在合同条款中对合同价款是否含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相关要求及责任归属事先作出详细约定,以便日后发生纠纷时可以维权。对于一些重要的大额合同或者专业性较强的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必须请财税人员和法务人员参与讨论其中涉及的税务和法律风险,从而消除潜在的风险隐患。
(四)加强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增值税管理
“营改增”后,施工企业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除需考虑投标报价的高低外,还必须对前来投标的分包商进行摸底调查,从具备工程资质、信誉良好、报价适中的分包商中选择能够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分包商进行合作,以实现增值税应抵尽抵。在材料采购选择供应商时,不仅要考虑采购成本,还要弄清对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是一般纳税人,虽然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但采购成本可能较高;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虽然采购成本可能相对较低,但只能抵扣3%的进项税。所以施工企业必须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后选择性价比较高的供应商,从而为企业争取最大的税收利益。
(五)加强税务培训,降低纳税风险
“营改增”后,有关增值税的新政不断出台,税率也在不断变化调整,这就要求施工企业的财务人员必须对最新的财税政策了然于心,紧跟政策的步伐,特别是负责增值税纳税申报的财务人员,必须要熟悉申报表每一栏次的填报要求和各张表之间的勾稽关系,准确把握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做到申报无误。此外,施工企业应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定期组织财务部门进行税务知识的学习和实操方面的培训,将最新的财税政策及时向财务人员宣贯。有条件的施工企业可以聘请税务顾问参与纳税申报的审核把关,帮助企业防范税务风险。
五、结语
“营改增”对施工企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在增值税管理过程中,施工企业面临的问题较多,因此,施工企业需要尽快适应“营改增”带来的变化,积极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加以应对,这样才能抓住“营改增”这一发展契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防范税务风险、提高经济效益的经营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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