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践分析

2020-06-11 00:36杜润东
山西农经 2020年10期
关键词:规范化建设对策

杜润东

摘 要:农业执法是我国在农业法制建设工作中的一个重要手段。提升农业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可以进一步保证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行,树立积极的农业执法形象。应通过规范化建设逐渐促进农业执法水平提升。探索了农业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农业执法规范化的措施,从而不断改进和完善我国的农业执法工作。

关键词:农业执法能力;规范化建设;对策

文章编号:1004-7026(2020)10-0127-02         中国图书分类号:D922.4;F322        文献标志码:A

当前,为了进一步规划与落实农业执法工作的相关内容,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农业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有效提高我国农业执法工作的效率。同时,还可以普遍提高相关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自身的农业执法能力,从而可以进一步促使我国农业法制化的建设进度。分析了我国农业执法的实际状况,提出了规范农业执法工作的措施。

1  农业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1.1  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农业执法中相关人员的文化程度不高,所掌握的知识面不广,更新知识的效率也较低。之前主要开展的是农业技术推广方面的工作内容,如果进行农业执法工作,就相当于是“半路出家”。在进入工作岗位之前,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短期的培训和训练,并没有足够的时间学习农业法律及法规等方面的内容。这些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掌握的法律知识及执法能力都比较缺乏。在真正开展执法工作的过程中,一部分执法人员仍然处于不懂执法、不会执法、不善执法及不敢执法的状况。

1.2  农民群众维权意识浅薄

经过一系列调查得知,部分农民并没有足够的法制观念,而且自我保护意识也较差。农民在购买农资产品的过程中,对识假、辨假等方面的常识都不明白,甚至不会向商家索要相应的发票及商品合格证,不查看该商品的证照及相关资料信息。当农民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时,不能充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3  农业执法机构性质不顺

即使已经在县里建立了相关的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但这种机构都是通过结合“内部调整编制”及“理顺业务关系”等措施来设置的,属于事业单位性质,并没有在相关位置引入公务员管理这部分机构。由于没有足够的配套改革措施,也没有明确地界定出相关执法人员自身的身份,导致不能真正落实相应的待遇问题,相关执法人员还可能存在一些后顾之忧。此外,有很大一部分农资,包括种子、蚕种、兽药等多个类型的农资,仍然属于农业系统下属单位经营,这样不利于农业执法单位相关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1.4  农业行政执法经费短缺

我国农业部门等多个部门都已设置较多的法律法规,农业执法中执法量较大、范围较宽。因为各方面因素,导致农业行政执法中并没有专项经费来保障,这样就可能会使执法手段逐渐落后。如果出现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及实行处罚困难等现状,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执法能力及执法质量的有效提升[1]。

2  具体策略及措施

2.1  进一步强化农业执法体系建设

在进行农业执法体系建设过程中,要确保定编、定性,建立一个比较专业化的农业执法体系。如果想要更加全面地优化和完善农业执法队伍,就应将农业执法人员的审核工作逐渐地加强。除此之外,还需要更加注重建设农业执法设施,加大农业执法资金的投入力度。

在健全和完善农业执法法律相关基础知识的过程中,还应对农业执法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给予支持。同时,还应对农业执法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更加积极主动地实践。

在开展农业执法工作时,从当前所制定的法律法规中发现不足之处,及时提出问题并合理反馈。还需要充分地扩大农业执法法律研究团队,根据开展农业执法工作过程中不同类型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农业执法所需要依据的法律法规。

2.2  创新农业执法部门的执法模式

在市场经济体系下,对农业执法部门而言,要构建一套系统、完善的政务公开制度,并定期公开农业执法内容及处罚结果,这样既可以使人们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农业执法部门的具体工作内容,而且还可以充分发挥农业执法部门的优势,进而确保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农业执法部门要确保执法人员按照规范和标准执法,确保相应的手段尽可能规范,从而逐步实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及高效执法。

在农业执法监管过程中,不仅可以在农业执法部门的内部实施阶段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还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及内外监管等作用,从而保证农业执法工作可以更加稳定地发展。此外,进一步促使农业执法的建设规范化,可以保证农业执法部门工作顺利进行,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2.3  健全农业执法队伍

对于农业执法队伍而言,其自身的强弱程度可以通过执法人员专业水平和执法素质的高低来判断。因此,在招聘农业执法人员的过程中要做到严格把关,还应定期培训和教育相关的农业执法人员,逐渐增强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

此外,在整顿农业执法队伍的过程中,还应足够重视治理胡乱执法或贪污腐败等不良问题,及时发现和处理其中存在的问题。在农业执法过程中,应将重心放在严格遵照法律法规方面,不能根据个人意愿來确定农业执法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内容,需要严格按照现有法律法规对农业执法工作给予严格要求,以确保执法工作能够顺利进行[2]。

2.4  加大农业执法力度

在农业执法宣传过程中,期望达到的目的是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农业执法部门中的具体工作内容,并且可以更加充分地了解农业执法的基本范围及执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实际状况,以确保其得到有效解决。

通过对我国农业执法实际状况进行分析发现,在宣传农业执法相关内容的过程中,应摆脱重技术与轻执法这种不合理内容,应将核心内容作为宣传的重点。

此外,可以通过严抓农产品质量监管和精心组织专项整治等多种手段,逐渐加大农业执法力度,提高农业执法效果。

3  结束语

充分加强规范化建设,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证农业执法能力得到有效地提高,还可以更加科学合理地完善农业执法部门的相关职能。合理规划农业执法的具体措施,可以使农业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及执法机构的整体能力得到有效提高,对我国农业法制化建设更有帮助。

参考文献:

[1]刘玲玲.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践问题研究[J].南方农机,2019,50(18):97-98.

[2]卫斌鹏.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乡村科技,2017(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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