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喜卿 贺利华 黄梓星 徐娇慧
(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广东 广州510900)
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蓬勃发展,大学生的消费观也随之发生巨大变化,消费欲望被极大地激发,“校园贷”随之涌现。但是,由于“校园贷”监管机制缺失,其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市场准入机制、运行机制、纠纷解决机制以及征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使得一些涉入“校园贷”的大学生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引发了一系列悲剧事件,给学生本人、家庭、高校和社会带来严重影响。因此,有必要探究高校“校园贷”现状。
为了解“校园贷”的使用状况,本研究对广州地区9所高校在校大学生展开了调研,采取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收集了广州地区部分高校大学生对“校园贷”的了解、认知、使用情况等数据。调查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至2019年6月30日。调研期间共收集问卷831份,其中有效问卷819份,有效率为98.56%。
本项目调研对象是广州地区9所高校在校专科生和本科生,这些学校分别是中山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广东白云学院、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城建职业学院。调研对象年级、性别分布状况如图1所示:
图1
第一,调研结果显示,约93.41%的学生了解“校园贷”。他们了解的渠道是发放的传单、手机推销的短信、网络广告、同学和朋友的推荐等。其中,有24.54%的学生支持“校园贷”业务,认为这是一种很好的解决大学生资金紧缺的途径之一,有54.51%的学生保持中立态度,有20.95%的学生对“校园贷”持否定态度,称绝不会触碰“校园贷”。
第二,大学生是否会在网络上申请贷款与他们的月生活费多少具有一定的联系。大学生基本上没有经济收入,生活费主要来源于父母的提供。调查数据显示,有61.79%的学生每月生活费集中在1000-1500元,有20.23%的学生每月生活费低于1000元,有17.98%的学生每月生活费高于2000元。调研过程中发现,月生活费低于1000元的学生群体绝大多数来自农村,家境并不富裕,他们的消费能力无法满足其消费欲望。而广州是地处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的一线城市,消费水平明显高于绝大多数城市,这些学生群体更倾向于选择网络贷款来解决经济紧张问题。
第三,借贷学生中女生比例多于男生。从本次调查情况来看,女生相对于男生而言有着更强烈的消费需求。女生往往热衷于服饰、化妆品、美容、旅游、美食的消费等,并且女生消费缺乏理性,容易盲目消费和冲动消费,所以申请“校园贷”的人数较多。而男生的消费主要集中于购买数码产品、运动装备、恋爱消费、创业等,相对比较理性。
第四,借贷学生主要集中在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公办高校学生涉入“校园贷”的比例相对较少。一方面,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费昂贵,学生家境普遍较好,学生之间易攀比、炫耀,有较高的消费需求。另一方面,公办高校学生普遍更多是关注学业和自身发展,消费观也与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第一,“校园贷”监管存在漏洞。首先,“校园贷”准入门槛低,对借款人资格审查不严格。许多平台没有对学生还款能力进行评估,只要申请就批准,当学生无法按时偿还时,将还款最终转嫁给其父母。其次,“校园贷”行业机制不健全不完善,没有实现信息共享,使得同一身份信息可以在多个平台申请到贷款,甚至同一个人可以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在同一平台借款。[2]部分“校园贷”学生无法按时还款时,会选择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在多个平台上借款,或者盗用他人信息借款,结果使债务越滚越多,最终负债累累,无力偿还,引发悲剧事件。最后,“校园贷”申请手续简单,操作便捷。借款学生只要在网络上提交申请,上传学生证、相片、身份证,签订一份借款协议就可以获批。这使得成长于互联网时代的大学生极易受到误导,当有消费需求时,就会到网络平台申请借款。
第二,大学生缺乏金融知识,风险意识较差。根据调查情况来看,大学生之所以涉入“校园贷”,是因为他们只看到了“校园贷”的表象,即“校园贷”操作便捷、放贷快、利息低等优势,但对“校园贷”背后存在的很多陷阱并不了解,如贷款利率不明确、费率不明确、借贷关系不公平等。在各种现实消费的诱惑面前,大学生风险意识缺失,对“校园贷”的安全性缺乏分析评估,尚未意识到“校园贷”存在的风险,如对于合约规定的违约条款规定、逾期须支付的违约金细则等内容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导致大学生一旦深陷其中,就有可能无招架之力。
第三,大学生尚未确立正确的消费观。“校园贷”乱象的出现,从根本上说是大学生消费观存在问题。大学生心智尚未完全成熟,极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同学之间盲目追风、攀比、炫耀,就会产生超前消费和奢靡消费心理,这也是“校园贷”市场火爆的原因之一。根据本次调查显示,13.62%的受访者表示,他们选择“校园贷”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人有我也应有”“人无我更要有”……正是这样不正确消费观,助长了他们的消费欲望,而大多数大学生消费实力有限,因此就可能会去选择“校园贷”。
正规的金融机构对于大学生的金融服务需求审核严格、手续繁杂、流程复杂、通过率低,无法为大学生提供有效的金融需求,使得大学生的融资渠道狭窄。而“校园贷”准入门槛低,审核不严格,手续、流程简单,方便快捷,恰好弥补了正规金融机构服务缺失这一缺陷。一般说来,只要学生在网络上提交学生证、身份证、本人及老师、同学、家人的联系方式等信息,与借款平台签订一份贷款协议,并支付一定的手续费即可申请到贷款,而且审核速度快,通过率高,一般隔天就会放款,放款金额最高可以达到2万元。[1]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校园贷”获得了一定的生存空间。相对于正规的金融机构,“校园贷”的生存空间极具隐秘性。隐蔽的小广告在现实生活中以及网络中随处可见,如被粘贴在校园的宣传栏、厕所、灯柱、教学楼等处,也会频繁地出现在各种网页链接、贴吧、微信群、QQ群、电子邮件等网络空间。这些广告具有很强的诱惑性和欺骗性,往往片面夸大其好处,如打出“零利息”“零风险”“零首付”“免担保”等宣传口号,但并没有说明会产生服务费、手续费、违约金等费用。事实上,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这些“校园贷”平台通过巧立名目,增加了多种费用,使得借款者最终要偿还相当于贷款本金数倍甚至数十倍的利息或者滞纳金,因此,“校园贷”堪比“套路贷”。而许多大学生风险意识缺失,金融知识较差,消费欲望较强,因此涉入其中,还有可能陷入“连环贷”陷阱,最终负债累累,酿成大错。
催款手段最典型的就是“关系催收”。学生在网络平台申请借款时被要求填写若干人,如老师、同学、朋友或亲属的真实联系方式。如果借款学生未能按时还款,平台就会将其逾期信息以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发布到该学生的关系圈,诋毁借款学生的名誉,严重干扰和伤害了借款学生。此外,有一些借款平台会雇佣一批人专门负责催款,他们采取群发短信、电话恐吓、上门骚扰、威逼抵债或收取高额逾期费用等极端手段要求学生还款,甚至会威胁到学生人身安全,给借款学生造成极大的心理压力,引发了借款学生出走、自杀等悲剧事件的发生,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家庭的和谐和高校的稳定造成重大危害。
“校园贷”自诞生以来所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日益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和重视,相关部门也采取了一些措施。2016年4月,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2017年6月,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都明确提出要加强不良网络借贷的监管力度,有力地打击了“校园贷”乱象。但是,由于“校园贷”具有隐蔽性的特征,在新的形势下又有蔓延的趋势,因此,对“校园贷”的治理应具体落实到政府相关部门,各部门要加强对“校园贷”业务和平台的监督和管理。具体而言,首先,应加强对“校园贷”平台资质和资信的审查和监控,提高准入门槛,加紧出台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对不法平台要予以严厉打击。其次,加强对“校园贷”借贷主体申请资质审查,规范申请流程,对借贷利率、费率作出明确规定,防止出现高利贷。最后,完善“校园贷”市场征信体系,实现各平台信息共享。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设计,补牢制度围墙,并开发针对大学生的金融服务产品,从源头杜绝“校园贷”乱象产生。
高校应联合政府部门、教育主管相关部门在防范“校园贷”问题上起主导作用。首先,要建立健全高校校园消费监管机制。高校辅导员要和家长、学生多沟通多交流,了解学生的主要经济来源、日常消费状况,建立学生消费档案。此外,高校需要和银行相关部门联动,及时查询学生的网络借贷情况,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制止。其次,鼓励在校大学生通过兼职创收。高校可以与当地一些企业部门进行合作,为学生提供报酬合理、有一定发展潜力的兼职工作,以增加学生收入,减轻其经济压力。[3]最后,高校应加强对“校园贷”危害的宣传,开展金融通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信用意识,引导大学生理性消费,并为其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以减少“校园贷”的发生及减轻危害。
大学生人生阅历浅,思想单纯,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与良好的自我控制能力,又热衷于新鲜事物,使得其消费极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有可能涉入“校园贷”。一方面,学校应通过班会、社团活动等方式加强对大学生消费观的教育和引导,引导学生意识到应该把学业放在第一位,要关注学业、自我成长及未来人生发展。另一方面,父母应该了解子女的消费心理、消费需求,关注子女的消费行为,及时纠正和调节其不正确的消费理念和消费行为。父母是孩子成长的第一任老师,应该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培养子女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做到勤俭节约,不盲目攀比。
“校园贷”是互联网时代发展的产物,其发展迅猛引发了一系列悲剧事件,影响到学生自身的发展、家庭的和谐以及高校的稳定,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和重视,加强“校园贷”的治理已经刻不容缓。但这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金融监管部门、高校、家庭等多方联动,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因“校园贷”而产生的恶性事件,从而使“校园贷”向合法合规的方向发展,更好地服务于高校大学生群体的金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