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背景下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思考

2020-02-25 06:19:34岳文可
法制与经济 2020年4期
关键词:共治主体基层

岳文可 余 静

(崇左市人大常委会,广西 崇左532200;广西大学文学院,广西 南宁530000)

十九大报告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领域,提出要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的社会治理总目标。①基于此,如何围绕“共建共治共享”来推进城市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有必要进行认真研究。

一、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的新格局

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就是要在社会成员广泛参与的基础上,推进社会治理动态朝着可持续性发展的方向前进。其中,共建共治为多元化主体的参与和协同推进提供了路径指引,共享则为推进社会治理的正统性或者正当性提供了支持。②

(一)共建:新时代基层治理的基本要求

“共建”作为新时代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要求,其核心内涵是各治理主体都是参与者和建设者,各治理主体之间优势互补,通过“共建”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整体合力。“共建”的关键环节是打通各治理主体之间沟通协调的信息不对称障碍,实现各治理主体在信息资源方面的有效整合。此外,“共建”模式还需要构筑“联动机制”,即在基层党组织、基层政权、社会组织、社工力量、普通民众等主体之间实现治理联动效应。在这个过程中,首先,要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领导和主导作用,增强城市基层治理的向心力;其次,要发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员的辅助作用,激发城市基层治理的动力和活力;最后,要发挥好普通民众的参与作用,有效壮大城市基层治理的合力。

(二)共治:新时代基层治理的重要条件

“共治”作为现代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条件,其内在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激发多元治理主体的良性互动。新时代的基层社会治理,不应该忽视社会力量特别是社会组织的作用,如何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将是检验基层治理实效的关键。二是支持供给主体的结构再造。在供给端主体中,社会组织是重要一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形成稳定的政社合作关系,实现供给主体的结构再造。三是增强基层社会自治能力。基层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管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通过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等环节,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保障群众的共治参与权利,进而不断增强基层社会自治能力,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三)共享:新时代基层治理的根本目的

“共享”作为现代城市基层治理的根本目的,其内在要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共利益边际效应最大化,即通过包容、协商,调处利益矛盾,切实维护好各方利益;二是彰显治理过程的公正性,即要将“公平正义”这一核心价值取向纳入协同共治的过程,追求“共赢”的效果;三是实现“公共理性”的最大化,要不断理清责任和权利范畴,突破合作困境,实现利益聚合;四是完善利益补偿机制,即对利益受损的群体进行利益补偿。上述四个方面的内在要求,相互包含、相互促进,通过畅通利益表达渠道等途径,构建利益整合机制,进而促进各方利益均衡化,达到新时代基层治理的根本目的,实现最大化的“共享”。

二、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的新思维

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的新格局要求在城市基层治理过程中要有新思维,即在“共建共治共享”视阈下提升城市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这既需要党的领导、政府负责,也需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

(一)通过党建引领,推动治理工作落实

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要体现在方方面面和各项工作中,要结合新的实践,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有效途径。而打造区域化“大党建”工作格局,将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的首要途径。对此,我们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实现社区党组织全覆盖,即构建镇街党委领导下,居委会、社会组织等各个层面参与的党组织体系。二是平衡基层管理与党建工作,即通过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平衡各方利益主体,解决利益纠纷。三是做好服务群众工作,即通过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为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提供便利。

(二)通过路径指引,构建多元互动格局

社会组织活力不足,公众参与性不高是城市基层社会治理过程面临的普遍问题,引入共建共治的理念,可以为多元化主体的参与和协同推进提供路径指引。对此,我们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示范带头作用。基层政府不仅要放手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治理,还要善于发现典型,推广典型。二是充分引导企业参与治理的机制与模式。通过积极引导,发挥企业先进的管理方法和创新理念,可以促成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实践。三是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基层治理。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府可以通过积极引导的方式,为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造良好的机制。四是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通过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拓宽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范围,增强基层社会治理多元主体的良性互动。

(三)通过沟通互助,增强主体间协作性

在确立党建引领,多元主体参与互动后,在基层治理过程中,还必须发挥好各治理主体的协作效应。一方面基层党组织是当然的领导核心,另一方面各治理主体间的身份关系是平等的。通过增进各类主体沟通的协作性和利益分配的协调性,构建科学合理的协调机制,能极大地提高基层治理的效能。在协作治理过程中从基层公共治理的矛盾冲突发展到展开协商对话,再到取得协商效果实现利益优化,最后到构筑各治理主体的信赖与互信。

(四)通过数据共享,打破现有体制壁垒

大数据通过让数据“共享”技术可以打破数据壁垒和体制壁垒,有效促进社会治理的协同性。③通过让数据“汇总”,可以提高社会治理决策的科学化水平,通过让数据“甄别”,可以提高社会治理过程的精细化水平,通过让数据“发声”,可以促进社会治理的民主化水平。总之,通过借助大数据技术和应用,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将得到不断的彰显和充分的行使。

三、新时代城市基层治理的新尝试

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变革和创新是一项复杂而又长期的工作,提升基层治理的途径众多,不仅需要处理好多元主体间角色定位,还需要处理好体制和机制等变化,切实保障基层民众的权力,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环境。对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尝试。

(一)推进政务服务由“一门式”向“无门式”转变

近年来,很多城市都在进行政务服务改革,不断出现新的智慧政务模式,通过建设基础数据库,实现一窗通办、容缺受理、线上审批,服务越来越便民利企高效。而政务服务要由“一门式”向“无门式”转变,主要是想利用大数据倒逼政府流程再造和职能转变,打破行政壁垒,让数据“多跑路”换来市民、企业的“少跑路”,同时使审批“无纸化”逐渐成为现实。

(二)探索推进城市街道管理综合执法体制

如何深化街道综合治理体制改革,是城市基层治理中的重要课题。“公安+城管”联合执法模式在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道的试点经验,对基层街道治理具有重要借鉴意义。车陂综合执法模式的核心内容是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前提下组建“公安+城管”的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同进同出,确保队伍阵容的整体性;在不改变执法主体的基础上,建立“前台共管,后台分流”的工作机制,“前台共管”时,谁的执法范围,谁上前执法,“后台分流”时,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通过大队部统一转办分流处理;在不改变原来各部门执法流程的基础上,明确管理事项,统一执法管理制度,并建立完善相关配套保障制度;在不改变现有技术平台的前提下,打造一个集政务管理、警务管理、社会管理三位一体高度融合的综合执法指挥中心,实现指挥调度“全天候”。

(三)建立网格与网络相互嵌套的多元矛盾化解机制

构建多元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对实现基层治理善治具有重要作用。对此,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机制创新:一是构建信息联网化纠纷解决机制。在线纠纷解决机制(ODR)是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ADR)在网络空间的运用。随着移动互联网在我国的高速发展,在基层治理中纳入ODR是纠纷解决机制现代化的重要变现。二是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对于解决具有行政性质的案件如山林权属争议等具有无可替代的最好效果;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紧密结合,是现代法治进程中的重要内容。三是拓展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的调解组织。针对特殊领域的专业性问题,如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可以多部门牵头,联合建立专门的调解委员会形成更加专业、职业、联合性的纠纷解决组织。

(四)探索建立镇街与社区双向考核制度

探索建立镇(街)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机制,首先要明确双向考核责任主体,构建“党政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依法保障”的基层考核体系。其次要突出问题导向。理顺街道和职能部门与社区居委会的权责关系。再次要创新考核方式,减负增效,精简“上对下”的考核,赋权于民,开展“下对上”考评工作,评议并行,广泛听取意见。最后要严格整改落实。在考核结束后,委托第三方组织对考核认定结果进行汇总排名,双向考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下发督查结果通报,督查通报接受监督。在考核过程中,可以引入交叉考评、社会满意度第三方调查和评估评价等机制,让双向考核工作进入规范、良性轨道。

(五)构建开放安全的信息公开体系

信息公开体系在开放和安全之间要找到一个平衡点,即在确保数据和信息系统安全的前提下,最大可能地实现信息的公开。这不仅需要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还需要落实严格的信息安全制度,在此基础上不断提升群众的信息安全意识。譬如实行网格化管理的网格员,其只能查阅、访问推送到其个人信息终端的信息,并且只能上传、核对其自己办理采集的信息,对于主数据库的相关信息,则应对无关的网格员进行明确访问限制,以保障公众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不泄露。

(六)探索“区块链+政务服务”模式

目前,“互联网+政务服务”已经广泛应用于实践,但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区块链+政务服务”的模式也开始逐步得到应用。对此,基层政府部门要率先建立区块链数据可信流转网络,并提供在数据可信化、证据化、真实化服务方面实现政务服务案例,使区块链能够为创新政务应用拓展新的服务场景。对于数据真实性要求较高的互联网相关业务,如互联网金融、电商等服务,线上公证、仲裁、判决等司法服务,以政府率先发起的区块链基础设施网络作为技术公信力与职能公信力双背书,对此类互联网业务中所涉及的关键数据提供存证服务,用于还原互联网事件行为的真实性。

四、结语

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我们党在长期探索中形成的、被实践证明符合国情、符合人民意愿、符合社会治理规律的科学制度,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④要实现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有序推进,就要在共建共治共享视阈下不断提升城市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此外,还要密切联系国情社情民情,加强基层治理的“底层设计”,将中央的顶层设计转化为规范化的规章制度和可操作的政策措施,以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针对性、实效性。

注释

①毛振鹏.“共建共治共享”视阈下城市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提升研究[J/OL].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11[2020-04-16].http://kns.cnki.net/kcms/detail/15.1207.G.20200205.0104.012.html。

②李劲峰.检察机关在新时代参与共建共享共治社会管理格局的思考[J].青年与社会,2018(31)。

③谭诗赞.大数据时代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趋势[J].重庆行政(公共论坛),2016,(04)。

④郭声琨.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N].人民日报,201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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