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玉国
[摘 要] 乡村治理是社会治理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当前,湖南省衡阳县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存在治理人才缺乏、乡村文化断裂和村民自治缺位等一系列问题。为此,衡阳县应在“人”字上下功夫,夯实乡村治理力量;在“文”字上下功夫,加强乡村文化建设;在“制”字上下功夫,健全三治融合制度。
[关键词] 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治理;现代化;衡阳县
[中图分类号] D42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20)11-27-3
1 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
1.1 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优先发展工业,国家对农产品价格实行剪刀差政策,造成出现农村衰败、农业凋敝、农民贫穷的“三农”问题。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三农”问题成为我国一道绕不过的坎。为此,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是乡村的综合振兴、全面振兴,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和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基本保障和内在要求。
1.2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石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中国人口数量有关数据,全国农村人口57 661万人,占比41.48%,其中农村贫困人口3 046万人。农村兴则国家兴,农村强则国家强,农村地区的全面振兴离不开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而农村地区的脱贫攻坚和经济繁荣发展离不开乡村治理环境现代化。有效的乡村治理,能带来资金下乡、项目下乡、人才下乡,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活力;有效的乡村治理,能通过打击乡村黑恶势力、村痞地霸等,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风气、安定团结的社会治安;有效的乡村治理,能极大地调动广大村民的生产积极性,助推农民脱贫致富。因此,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石。
1.3 对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回应
乡村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单元,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1]。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随着我国政治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现实的不断变化,我国社会治理模式经历了从政府管制到社会管控,从社会管控到社会管理,从社会管理到目前的社会治理。党的十九大报告在总结我国过去社会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會和谐稳定”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对“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做出部署。乡村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乡村治理现代化就没有社会治理现代化。
2 衡阳县乡村治理现代化存在的问题
湖南省衡阳县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县,辖25个乡镇、443个行政村。2017年末,衡阳县户籍总人口124.4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6.64万人、乡村人口60.54万人。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衡阳县农村地区发生了深刻变化,给乡村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2.1 治理人才匮乏
乡村治理主体可以分为普通村民和治理精英[2],乡村治理是乡村精英带领和引导全体村民参与的治理模式,是一种精英治理模式,普通村民参与乡村治理需要乡村精英的积极引导。如果在乡村治理中缺少意见领袖或者权威力量,仅仅强调村民的参与,乡村治理将会是一句空话。在城乡二元体制下,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农村地区人口流向呈现“逆淘汰效应”[3],许多农村精英流向城市,“三资进了城,五鬼守农村”形象地描述当前农村的人口现象。“逆淘汰效应”的农村人口流动给乡村治理现代化带来治理人才匮乏问题,乡村治理人才选拔呈现出“矬子里面拔将军”。对衡阳县农村基层干部的调查统计发现,他们的平均年龄已经超过50岁,文化水平低,大专以上学历者不足5%。这样的治理人才队伍严重制约了乡村治理现代化发展。
2.2 乡村文化断裂
乡村文化是村民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所形成的共同的价值追求和精神特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每一个村民的行为选择。乡村文化能为乡村治理提供村规民约、公共规则、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对村民行为提供道德和伦理约束,从而使乡村社会富有秩序性和规范性,实现邻里互助、家庭和睦[4]。在社会转型时期,随着市场经济对乡土社会的冲击,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等多元文化价值观在乡村社会泛滥,传统的以家庭为重心的孝道文化严重滑坡,虐待老人、遗弃老人的现象时有发生,夫妻忠诚度下降,离婚率不断攀升,对子女重养不重教、寒门富二代现象时有出现,互帮互助的邻里关系逐渐功利化。乡村文化体系破碎,村规民约、道德规范等已对村民丧失基本的约束力,这些给乡村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2.3 村民自治缺位
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实现直接民主的基本制度,是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但是,由于村民民主素质不高、法治意识不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往往流于形式,在民主选举中拉票贿选的现象有之,在民主管理中村规民约形同虚设的现象有之,在民主决策中村干部一言堂的现象有之,在民主监督中不敢监督、打击报复的现象有之。此外,乡政对村治、上级基层党委政府对村民自治干预过多,大量社会事务转嫁给基层组织,村支“两委”成为基层政府的“腿”,导致其工作行政化、工作量严重超标[5]。村民自治制度落实不到位是乡村治理现代化面临的又一个重大难题。
3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衡阳县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实施路径
乡村治理现代化是一项综合工作、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力量协调配合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3.1 在“人”字上下功夫,夯实乡村治理力量
我国乡村社会的治理归根结底要落实到人的治理上[6]。没有人实施治理,乡村治理现代化始终是一句空话。因此,要想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必须要夯实治理人才队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提出,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一是要激发积极性。我国的乡村治理模式是精英领导下普通村民参与的治理模式,广大普通村民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主力军和受益者,要通过政策宣传、典型示范、教育引导等方式,树立他们的主人翁态度,激发普通村民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不能让他们认为乡村治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二是吸引外部精英。农村地区人口流向呈现“逆淘汰效应”的根源在于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因此,要通过推进城乡一体化,优化乡村治理的资源和结构,有效控制各种资源在城乡间不合理分配趋势[7],缩小城市与乡村在基础设施、就业、就医、就学等各方面的差距,为在外读书的大学生、在外经营的企业家等精英群体参与乡村治理创造良好条件。三是加强队伍培训。乡村治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具有多、杂、乱等特点,这就要求治理队伍具有各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因此,要加强对乡村治理队伍的培训,培训要有系统性,既要培训农业生产技术,也要培训党的理论知识,还要培训村务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培训要有实效性,要针对乡村治理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开展有的放矢的培训;培训要有科学性,要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党校等资源,科学设计培训课题。
3.2 在“文”字上下功夫,加强乡村文化建设
乡村治理现代化除了要依靠法律法规及党的政策等刚性手段外,还需要依靠文明教化、思想熏陶等软手段来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为了加强乡村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乡村文化,一是弘扬核心价值观,唱响社会主旋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全国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和价值信仰,是每一个中国人都应遵循的价值规范,推进乡土文化建设一定要紧紧抓住这个时代的主旋律,要坚决抵制西方国家意识形态和封建遗毒对乡村社会的侵蚀,要利用文化墙、村村通广播、手机客户端等方式在广大农村地区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耳、入脑、入心,规范农民的日常行为。二是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对于传统文化,应辩证地对待,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于传统文化中的封建的、迷信的部分要加以甄别,要充分发挥传统文化中尊老爱幼、邻里互助、勤劳善良等对当前乡村治理的积极作用。三是加强乡村文化产品的供给。完善农村文化建设的基础设施,建好农村书屋、文化站等文化活动阵地,做好广播村村通、网络全域覆盖,定期开展文化下乡、科技下乡等文化输入活动。
3.3 在“制”字上下功夫,健全三治融合制度
乡村治理机制和体制的完善应与时俱进,顺应时代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和现实需求。党的十九大在总结乡村治理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要健全“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三治结合”就是在乡村治理过程将自治、德治、法治3种治理手段相结合,最终实现乡村善治目的。一是要严格落实自治制度。要理顺乡镇政府与村支部、村委会的关系,减少乡镇政府对村级事务的干预,要坚决打击乡村黑恶势力和家族势力对村级选举的干预,充分保障村民民主选举的权利,要切实发挥村规民约的引导作用。二是要发挥德治的约束作用。德治是乡村治理的有益补充,道德是社会的隐性制度,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对人的社会行为进行引导与规范,与法律制度等“显性制度”交互影响,共同构建社会秩序[8]。德治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在皇权不下乡时期,主要依靠乡绅治理,乡绅治村的主要手段就是依靠自己的德行和修養。要加快推行新乡贤治村的试点工作,从退休教师、医生、公务员中选拔一批德高望重、深受群众推崇的老人,组建乡贤理事会,参与乡村治理工作。三是要发挥法治的刚性管理作用。法治是自治和德治的保障与边界[9],法治是我国社会治理的基本手段,在乡村社会的转型过程中,农村社会各种矛盾丛生,上访不断,犯罪活动猖獗,要加强普法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法治氛围,加强对村干部的法治培训,树立法治意识,要依法行政、依法治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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