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苏省农业大数据建设的思考

2020-06-08 15:48尚芬芬
农业工程技术·农业信息化 2020年3期
关键词:农业信息化农业现代化政策建议

尚芬芬

摘 要:目前,中国农业已步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时期,传统农业亟待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农业大数据作为重要的农业资源,是农业信息化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将为改造传统农业、推动农业现代化提供支撑,也将成为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在大数据迅速成长的时代背景下,江苏省作为一个经济发展较好的农业大省,将大数据应用到农业中势在必行。基于农业大数据的概念、类型等背景下,分析国内外农业大数据发展经验,结合江苏实际,思考农业大数据发展思路及政策建议,促进江苏省农业大数据健康发展。

关键词:农业大数据;农业现代化;农业信息化;理论思考;政策建议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大数据的研究和应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应审时度势、精心谋划、超前布局,推动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更好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建设数字中国,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随着智能农业、农业信息系统、农业遥感和精准农业的发展及应用,农业数据量极速增加,数据维度不断丰富,预示着农业已经走向大数据时代。

1   农业大数据内涵

1.1   农业大数据概念与特征

目前,农业大数据没有明确的定义,普遍认同的概念是大数据理念、技术和方法在农业或涉农领域的应用实践。农业大数据是融合了农业地域性、季节性、多样性、周期性等自身特征后产生的来源广泛、类型多样、结构复杂、具有潜在价值,并难以应用通常方法处理和分析的数据集合。它保留了大数据自身的“5V”特征:海量(volume)、多样(variety)、价值(value)、速度(velocity)、真实(veracity),并使农业内部的信息流得到了延展和深化。

1.2   农业大数据类型

农业数据种类丰富,分类方式多种多样,从农业行业管理角度划分,主要包含全省种植业(土情、肥情、墒情、苗情、灾情、植保、良种等)、养殖业(个体信息、生长环境信息、投入品信息、防疫信息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教、农业市场(市场供求信息、价格行情等)、农机行业管理等监测管理数据、各类主体生产经营信息、科技数据(卫星遥感时空数据、GIS数据等)等数据。

2   江苏农业大数据建设现状与面临挑战

2.1   江苏农业大数据建设现状

“谁掌握了数据,谁就掌握了主动权”。江苏高度重视农业大数据建设,积极探索发展农业大数据的机制和模式,全省农业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促进了大数据资源整合和共享,为江苏农业大数据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石。一是制定政策措施。2019年,江苏省委一号文件《关于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强调,“整合农业农村信息服务资源,建设‘苏农云农业大数据平台”。并且先后出台了《江苏省“十三五”“互联网+”农业发展规划》、《江苏省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和《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明确了农业大数据发展总体目标、发展思路和重点任务,并将发展农业大数据作为规划的重要内容,明确要加快推进农业大数据建设。二是省级已有的子平台系统基础。目前,江苏省级已有33类75个业务信息化系统,如江苏省农情信息调度系统、江苏省耕地质量管理信息系统、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江苏省农产品质量管理信息系统等,涉及种植业、畜牧兽医、渔业、农业机械、农田建设、农产品质量、农村经济与社会事业、乡村产业、品牌与市场、政务管理和服务等涉农业务条线。三是各市县已开展的大数据项目。积极探索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多个市、县(市、区)已初步建成投入应用。南京市完成智慧农业中心建设并开展实践,通过建立数据标准,整合数据资源、开展数据分析等工作,提升农业资源管理、数据应用、指挥调度、监管监测、行业管理等方面应用水平。苏州市形成“一个平台、两个中心、N个系统”的电子政务架构体系,完成涵盖种植业、园艺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行业数据整合,推动行业管理服务更高效,并形成了农业信息资源目录管理体系。连云港市成立农业大数据中心,融合互联网与农业生产、管理数据,形成全产业链的数据分析、业务管理和信息服务模式,已实现对数百个农业农村主体的数据监测采集。

2.2   江苏农业大数据建设面临的挑战

目前,江苏农业大数据发展虽取得了一定基础,但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意味着农业数据真正变成了农业资源,因此研究和应用农业大数据的重要性更加凸显。但部分地区存在对农业大数据建设应用的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对激励大数据发展的财政支持不足等问题。二是数据获取与共享不高效。当前各种涉农数据资源数量大、种类多、质量参差不齐,缺乏统一数据标准、资源分散孤立、数据获取难度大、共享机制不健全等已成为制约大数据建设的重要瓶颈,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业大数据的使用及功能的发挥。三是人才队伍建设不健全。农业大数据是一个交叉领域,目前存在开展大数据研究、运用及管理的跨学科复合型人才不足,相关专业领军人才、创业人才和科技人才缺乏,中级职业人才和基础性人才储备不足等问题。

3   國内外主要做法

3.1   国外主要做法

美国政府提出利用农业大数据技术,以政府投入与资本市场运营相结合的投资模式,从农业信息技术应用、农业信息网络建设等方面全方位推进和完善农业信息化建设,构建涉农信息数据中心,有力促进了农业整体水平的提高。英国政府2012-2014年在大数据研究上投资1.89亿英镑,启动“农业技术战略”,提出农业向“精准农业”迈进,将大数据技术与传感、空间地理等技术结合,更为精准地进行种养殖作业,提升农业生产部门和市场需求的对接,加强其对于市场的理解。法国政府早在2013年就宣布投入1150万欧元用于大数据研发,要求农业部门完备农业信息数据库,结合农业大数据技术,分析整合各项农业数据,定期公布农业生产信息,管控农业生产销售环节的正常秩序,向农民提供专业农业信息资讯,更好地服务于农业生产。

3.2   国内主要做法

贵州省结合“云上贵州”云平台,将搭建全省农业云平台框架,基于农业大数据中心、一张图平台,构建农业数字(监测感知)、农业生产管理、农产品市场销售和农业监管服务四大体系,推进大数据与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同时,建立庞大的基层信息采集队伍并培育大数据复合型人才,为农业大数据建设、应用和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浙江省智慧农业云平台成效,截至2019年,建设了生态循环、应急指挥、市场监测、农机机械、质量安全、农业视频、农业物联网等共计20多项栏目和专题,共接入视频4621个,接入应急指挥设备1297个,服务全省43717个农业主体,共管理全省“三品一标”相关主体10万多个,尤其是浙江最多跑一次业务,采集和管理全省1000多万个证照资料数据,管理各类证书13000多个。黑龙江省制定出台了《全省农业大数据工作推进方案》,启动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成立黑龙江省农业大数据管理中心,并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合作,建成黑龙江省农业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以该平台为载体,已建成120个农业物联网精准农业示范基地和1300个“互联网+”高标准种植示范基地,开发黑龙江大米网等3个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为精准农业发展、规范农产品电子商务提供良好技术基础。河南省积极推动国家大数据(河南)综合实验区和国家农业粮食大数据创新应用先行区的建设。目前河南省开展农业大数据应用的企业河南万庄农资集团,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农村种植数据、土壤数据、农产品数据、农资交易数据等进行收集,已建立了河南省1亿亩农作物种植信息、土壤信息和1700万的农户档案,这些数据将为河南实现农业信息化迈上新台阶发挥巨大作用。

4   江苏农业大数据建设思路

通过深入调研江苏农业大数据发展现状,深刻分析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了解江苏农业大数据发展的重点、难点和下一步方向,不断总结国内外先进做法和经验,结合江苏实际,探索符合江苏农业大数据特点的发展道路。江苏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大数据发展理念,正在加快农业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有序开放和应用服务,全面及时地掌握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信息,提升对农业预测预警能力和农业管理的科学决策能力,提高农业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

4.1  以创新谋划为引领,推动“苏农云”建设。依据国家和省有关农业农村大数据建设的决策部署,江苏结合实际,精心谋划、统筹实施,积极开展江苏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云平台(“苏农云”)建设,目前平台已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苏农云”内容可概括为“六个1+N”,即:一套标准、一个平台、时空一张图、一个分析、一个门户、一个中心、N个应用系统,通过汇聚、共享和开发现有数据资源,促进涉农数据资源的深度开发应用,形成全省统一接入、数据共享、服务共用的大数据平台。

4.2  以长效获取为目标,强化数据采集。数据获取是大数据建设的基础,需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数据采集体系,以农业信息的标准和规范为支撑,利用传感器、智能终端、互联网、3S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涉农信息资源采集、存储,研究数据长效获取机制,着力提高数据自动采集能力,逐步增大数据体量、丰富数据种类,从而挖掘數据关联性,获得更多的隐含价值。

4.3  以应用需求为导向,注重数据分析。大数据的价值发现离不开数据挖掘分析,通过综合统筹全省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质量、农村经济及农业市场等数据,融合卫星遥感时空数据等,发掘数据关联性,鼓励行业科研机构、农业科技企业等社会力量加强数据研究、开发和利用,针对行业发展情况,探索构建数据分析模型、专家智能决策系统,为农业趋势分析、价值发现、预报预警等提供有力支撑。

4.4  以高效监管为宗旨,拓宽应用方向。通过大数据与农业领域的深入耦合,监测生长环境因子及影响要素,促进种植业、养殖业智能化、精细化管理。利用大数据建立政府部门、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的信息连接通道,深化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产销供求监测、市场价格预警等方面的应用,为农业部门宏观管理决策提供新方法、新思路,提升全省农业农村信息服务精准化水平。

4.5  以加强数据共享为抓手,实现数据整合。本着开放、包容、共建、共享的互联网理念,打破现有信息系统的“信息孤岛”问题,建立完善数据共建共享工作机制,注重农业行业信息资源数据积累,切实加强部门间协作,通过数据交互平台,强化数据互联互通,促进资源融合共享。充分利用形成丰富多元的数据集,开展数据分析利用,努力实现农业行业内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4.6  以强化安全意识为前提,加强数据安全管理。网络安全事关国家安全,海量农业大数据集中汇聚,且高度依赖于网络和信息基础设施,面临的安全风险和威胁复杂,必须高度重视。需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实时监测系统状态,强化数据安全保护,健全应急处置预案,科学布局建设灾备中心,建立健全安全规范和运维体系。

5   政策建议

5.1  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大数据要真正发挥其作用,必须秉承“统筹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建设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健全机制,明确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把农业大数据建设摆到突出位置,同时加强考核管理,为大数据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5.2  增加资金投入。农业大数据建设需要持续优化财政涉农资金支出结构,建立长效投入机制,对农业大数据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改造项目以及理念超前、技术先进、优势明显、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的项目等给予资金支持。研究激励政策,建立多方参与机制,大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建设,积极开辟资金渠道,多渠道增加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资金。

5.3  加大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国内外农业大数据建设的经验和做法,梳理归纳一批节本增效、经济适用、预测预警效果显著的农业大数据典型,加强示范推广。积极宣传农业大数据在提高农业效益效率、高效节约利用资源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等方面的成果和成效,形成农业大数据建设参与广泛、数据互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5.4  组建专家团队。组建农业大数据发展建设技术专家组,根据大数据建设和应用实际,制定全省农业大数据工作方案,联合各职能部门、IT企业、农业生产企业等研究不同领域的大数据技术解决方案,开展农业大数据应用理论、标准规范、共性技术和设备的研究与熟化工作,研究和突破关键技术,制定农业大数据相关标准,开展项目绩效评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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