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晓鸽,郝丽英
(黑龙江工程学院 学术理论研究部,黑龙江 哈尔滨 150050)
三审制是学术期刊审稿需要遵循的重要原则和基本制度[1]。三审制是指由编辑初审、专家(或高职称编辑)二审、主编(或编委会)终审的三级审稿制度[2]。当今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学科分类越来越细,科研深度逐步加大,科学探索的触角不断延及到各领域,一些边缘学科、交叉学科、新兴学科不断涌现,使二审(复审)越来越依赖同行专家[3]。一个编辑(或主编)无论精力多充沛、学识多渊博,即便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在浩瀚的知识海洋中,个人的知识面毕竟有限且微不足道。面对专业性很强,研究前沿的学术论文也难以给出科学而准确的评价和恰当的建议,只能在文章撰写格式、逻辑结构、图表形式和语言表述上予以评判,而对文章本身核心的学术观点是否正确、有无学术价值、论证过程是否科学合理、论文是否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等关键问题却无从把握和认知。
编辑初审是审稿过程的第一关,初审编辑首先决定文章的去留[4]。一般编辑往往按每期用稿量的1.5~2.0倍筛选稿件,其余初审退掉。显见,编辑初审十分关键,但编辑初审过程缺乏监督,而人情稿、关系稿、利益稿则可以通过初审编辑的“运作”而轻而易举地发表出来。“三审制”中有两审在编辑部内,而审稿专家又由编辑部选定,使“三审制”的公信力大打折扣。于是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在编辑部屡禁不绝,找关系求人发表文章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科学的审稿制度和合理规范化的审稿模式无疑是保证期刊质量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在“三审制”下探索各种审稿模式的功效,找到一种相对科学合理的审稿模式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所讨论的审稿主要针对“三审制”中的二审环节。因为二审(专家外审)才是真正的同行专家把关,对甄别稿件起着决定性作用[5]。虽然在“三审制”审稿中,编辑初审和主编(或编委会)终审仍然占有重要地位,但二审无疑是审稿中极其重要的承前启后的一环。现行的专家二审制度主要是编辑审稿制度和同行专家评议审稿制度。
编辑审稿制度是一种正逐步走向衰落、逐渐被淘汰的审稿制度。它的实质是“三审制”都在编辑部内部实现,优点是快捷、简便、高效、费用低[6]。稿件的一审由初审编辑完成,二审由栏目责任(或经验丰富的高职称编辑)编辑完成,最后由主编或编委定稿。它存在一个最大的硬伤,就是无论编辑怎样学者化、专业化,但由于编辑自身岗位的原因,难以始终站在专业学科的前沿。因此其优势不足,而劣势明显。
同行专家审稿制度是一种相对比较科学的审稿制度。“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是对这种制度最好的诠释,对口同行专家依靠自身的“闻道于先,学业专攻”的优势,获得了对稿件的发言权,审稿专家依靠自身专业学识和学术经历对稿件的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评鉴,并提出稿件下一步的处理意见和建议[7]。由于“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只有同行评议才最有公信力。同行评议审稿可分为封闭式审稿方式和开放式审稿(也称公开审稿)方式。前者又分为单盲(单向匿名)审稿、双盲(双向匿名)审稿。根据同行专家参与的多寡,又可分为单审稿人方式和多审稿人方式,多审稿人方式常采用平行法审稿;后者又可分为预审法审稿和顺序法审稿[8]。
1.2.1 封闭式审稿
1)单向匿名审稿制度。单向匿名审稿制度也叫单盲审,即审稿人的姓名对稿件作者保密。优势是作者背对专家,专家在审稿时无心理压力,可以率直、客观地评价稿件。单盲法审稿采用最为普遍,但也存在明显的劣势:审稿人和作者地位不平等、信息不对称,有违科学面前人人平等之原则[4]。另外,审稿人在审稿时可能会过分关注作者的学术头衔,分散了对文章本身内容的关注度,产生“先入为主”的心理预期。对学术权威的观点,不敢或不愿提出自己的质疑;对存在利益和人情关系的文章难以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2)双向匿名(双盲)审稿制度。这种审稿方式由编辑担任“二传手”,编辑在将稿件送专家审稿时剔除有关作者信息,审稿人不知作者是谁,同时审稿人信息也对作者保密,即所谓审稿专家 “不知审谁稿”,作者“不知谁审稿”。由于双方互不知晓,专家审稿时“审稿不看人”“审稿不对人”,消除了由于审稿人与作者人际关系的交织而产生的负面因素[4]。双向匿名审稿兼顾了作者和审稿人双方的权益,二者形成平等之地位。双向匿名审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审稿的公平、公正。但双向匿名审稿只对作者和审稿人之间防弊,而对编辑部内部的送审运作却失之监督。事实上初审编辑和终审主编仍存在暗箱操作的空间和可能。而且审稿过程中难以保证绝对双盲,稿件送同行专家审阅,但既然是同行,就必然是“圈内人”,一篇文章中总会留有作者的蛛丝马迹的,根据数据资料、相关研究方法等就可大致推测出稿件出自何人之手。另外,这种审稿方式也会助长审稿人的学术霸权,给排斥学术异见创造机会。尽管如此,它仍无疑是国际学界公认的最合理、最公平、最少弊端的审稿方式。
1.2.2 开放式审稿
开放式审稿也称公开审稿,这种审稿方式审稿专家及作者的信息都是公开的。审稿时专家的评议过程也是公开透明的,专家敢于接受监督和质询,因而显得较为公正。缺点是在公开审稿的情形下,作者就可以有目的地攻关,从而影响审稿的公正性、公平性。说到“防治舞弊”的作用,公开审稿模式应该是效果最好的。在这种模式中审稿活动的三大主体作者、编辑、审稿人全部纳入公开监督之列。专家们在审稿方面的失察或疏漏,将直接影响其学术声誉,这就提高了审稿人的责任心和重视度[8]。
但实际上我国当前现实的社会风气和学术环境以及审稿人本身的顾虑心理,公开审稿时审稿人难以大胆而具体地提出批评意见。有研究结果显示,公开审稿并未提高审稿质量,审稿时限也并未缩短[9]。投稿作者极力推崇这种审稿方式,而审稿人却大多不愿承担这类审稿任务,毕竟担风险。国外一些高水平科技期刊常采用预审法,由作者提交论文时自荐审稿人,并将推荐的审稿人评审意见一起提交,经编辑部裁定录用的稿件,被推荐的审稿人也列于文章末尾。另外,还有一种顺序审稿法,它是单盲审稿,同一稿件由三个专家依次独立审阅(非同时平行送审),彼此意见互见,这样审稿人在评阅论文时,可互相借鉴参考,减少审稿偏差[5]。顺序审稿法可以培养专家审稿能力,通过顺序审稿使审稿专家就一些关注的问题进行互相交流,则各有收获和启发。
双向匿名审稿制度对学术期刊提高刊物质量有重要意义。管理层已把“是否实行匿名审稿作为衡量学术期刊规范化办刊的重要标准之一”。[10-11]但就目前国内的现状来看,学术期刊采用双向匿名审稿是一种发展趋势,一是有期刊质量评估背景下的现实要求,二是审稿制度的科学性已得到普遍的认可,三是在防弊上具有实效。但若要使双向匿名审稿发挥更大作用,还要对这一制度进行弥补和完善,采用一定的送审技巧[12]。
2.2.1 期刊编辑部对匿名审稿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把鉴别稿件的权力交给真正处在学术前沿领域的没有任何审稿压力和顾虑的审稿专家,这是匿名审稿制度的核心要义。但目前许多期刊对匿名审稿模式在防弊上的重要作用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尚未意识到实行匿名审稿制度是我国期刊实现期刊国际化迈出的关键性一步,是期刊体现学术性的需要,是提高办刊质量的现实需要。遗憾的是一些期刊编辑长期以来思维僵化、固步自封,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习惯于按固有模式审稿、发稿。甚至认为实行双向匿名审稿是多此一举,并浪费编辑部有限的人力财力[13]。一些编辑甚至抵制、诋毁匿名审稿制度,因为双向匿名审稿制度压缩了编辑的暗箱操作空间,使他们在面对关系者的求助时无能为力。双向匿名审稿制度落地难,并不在审稿方式本身,而在编辑人员的思维模式的僵化。
2.2.2 期刊界尚未形成良好的匿名审稿环境
关于匿名审稿,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没有硬性规定期刊必须实行。编辑部自然得过且过,不会为难自己。在我国尤其是一些高校学报存在“内部福利”的问题,一些学报是基本上是校内教师的“论文集”。这些学报“主观”上不愿开展跨校匿名审稿, 我国学术期刊中高校学报占据最大的比重[13]。
2.2.3 学术期刊双向匿名审稿制度并非万能
实践证明,越是严格审稿的学术刊物,越有可能录用高质量的论文,而其在学术界的地位也越高。这是由于有严格的审稿制度为优秀的学术论文保驾护航,双向匿名审稿制度为学术论文的评鉴过程提供了统一的客观公正的度量标准和参照尺度[13]。当然,任何制度都不是万能的,需要在具体实践中不断补充完善,双向匿名审稿制也是如此。不能指望实施了这一制度就一劳永逸,解决了所有的难题,若不严格执行,则这一制度形同虚设、有不如无,要防止编辑部(期刊社)匿名审稿制有名无实,或被形式化、空壳化[14]。要清晰看到双向匿名审稿制本身存在的弊端,不能过度迷信,它对提高期刊质量只能是相对和有限的,若要提高期刊质量,传统的组稿、约稿还是必不可少的。
双向匿名审稿的目的是为了让审稿人在毫无人名、人情所累的状态下,提供一种不怀成见的审稿机制。但双向匿名审稿必须要有审稿专家库,因为审稿专家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按衰变规律和代谢规律变更。审稿人专家库的动态补充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1)在送审时向专家说明若本人不适合评审此文,希望另行推荐合适的审稿人;2)在进行稿件编辑时,注意到论文屡次提及的重要观点持有者、重要论著作者,可考虑发展为专业审稿人;3)各相关专业博导、学科带头人,在了解其研究方向后,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纳入审稿专家库。
3.2.1 送审前处理
1)收稿时先由一位责任编辑(或编务)统一对来稿进行登记,剔除有关作者信息(作者姓名、单位、作者简介,联系方式、基金项目等),给来稿按时间和先后顺序制定身份代号——稿件编号,这是稿件流转过程中唯一的标识码,也是稿件流向查寻的依据[11]。
2)按专业方向分派给各栏目责任编辑,由各栏目责任编辑在审稿专家库中按研究方向检索专家,根据审稿积极性和责任心情况择优送审,并附审稿单规范审稿要求。同时规定反馈时间,并要求审稿人在不能审稿时,推荐其他合适审稿人。审稿科学化流程如图1所示。在此流程的送审稿件过程中,初审编辑不知道审稿专家是谁,各栏目编辑不知送审的稿件作者是谁。由初审编辑和栏目责编在编辑部内部提前实现 “双盲”,可以有效地规避编辑部内部的“暗箱操作”和“灯下黑”现象。
图1 双盲审稿科学化流程
3.2.2 反馈意见的处理
1)专家按稿件编号向栏目编辑反馈意见,栏目编辑将审稿意见整理后,根据审稿意见作出退修、退稿、改后再审或录用(需经终审决定)的建议;
2)对于退修、退稿、改后再审、经终审决定录用的稿件,栏目编辑按稿件编号反馈给初审编辑,由初审编辑按稿件编号找到对应真实作者,将评审意见反馈给作者;
3)对于二审录用的稿件需送主编(或编委会)终审,由栏目编辑直接送审,根据审阅结果返回步骤2)。
审稿过程中的每一个细小环节都决定采稿的质量。由于审稿专家也是人,也会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期刊编辑也不会生活在真空中,在各种利益的博弈中,难免妥协、失范。因此规范“三审制”中审稿的三个主体,初审编辑、同行专家、主编的审稿行为,达到防弊的目的就十分重要。虽然审稿方式很多,但经审稿实践检验,逐步沉淀下来的科学审稿方式则非双向匿名审稿莫属。在双向匿名审稿模式中,作者信息被阻隔,利益的传输被切断,从而实现了防弊的功能。因此,双向匿名审稿制度在目前“三审制”的背景下,仍然是保证科技期刊学术质量的最优审稿模式。但双向匿名审稿制度不是万能的,也存在固有的缺陷,需要在严格的审稿机制中补充和完善送审方式和技巧,以克服这种模式的局限性。通过送审方式限制编辑在稿件送审过程中的权限,根除来自编辑部内部的暗箱操作和“灯下黑”现象,使这一被广泛倡导的审稿制度能发挥出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