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爽 施小明
摘 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期规划,其中“不想腐”是文化的对决,是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的治本之策。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下的高校廉政文化建设,以高校廉政文化内涵为切入点,分析研判当前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有效举措,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实现文化育人、文化興国奠定坚实根基。
关键词:高校;“四责协同”;廉政文化建设;探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作为治标之策的“不敢腐”已初见成效,为治本赢得了时间,随之如何在不断扎紧制度牢笼的同时真正实现“不想腐”的治本目标成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所谓“百年”,即是凭借经年积累的文化力量来铸魂育人。而高校作为培养未来人才的重要摇篮、传承民族优秀廉政文化的主要载体和孕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沿阵地,在实现“不想腐”的文化自觉过程中起着传承与引领的重要作用,因此,加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是从基本根源与未来方向上推进“不想腐”得以实现的重要举措。
一、高校廉政文化的内涵
关于文化的内涵,不少学者一直试图从各自学科的角度来进行界定,然而迄今为止仍没有获得一致公认的说法。辞海中定义,“文化”,广义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毛泽东同志也曾指出,一定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在观念形态上的反映[1]。
而关于廉政文化的内涵,王文升教授在其著作《廉政文化论》中指出,“凡是与廉政有关的行为、意识、生活方式,以及社会评价等,都可看作是廉政文化。廉政文化的思想内涵是廉政,其表现形式是各种文化活动。”[2]我国政府对于廉政文化的解释则是:“廉政文化的本质是一种文化,这一文化的核心是廉洁从政,其表现形式是不同方式的文化产品,其需要建立在各项廉政制度的基础上,以各种媒介手段为支撑,将公职人员作为对象,参与者包括全社会各个群体,通过这种方式在全社会建立良好的廉政氛围。”[3]
综合上述定义,作为廉政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廉政文化可定义为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中以廉政为主题,以弘扬廉政精神、建立廉政制度、强化廉政行为、探索廉政载体为宗旨,创造和形成崇廉尚洁的校园清风,营造出公平、公正、公开的育人环境,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高校廉政文化的内涵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廉政精神文化
廉政精神文化是廉政文化的核心,是指廉政价值理念、廉洁意识等。它集中反映了高校的廉政导向和廉政特色,是学校廉政文化的宝贵财富和不断发展的精神支柱。廉政精神文化对从整体上引领和推动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的持续发展,提高师生的廉洁自律意识,调动师生全身心投入学校发展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如果不注重廉政精神文化建设,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就只能流于形式,起不到任何实质性作用。
(二)廉政制度文化
廉政制度文化是高校廉政文化的主体,是指高校的各类规章制度、师生行为准则等。它反映了高校的廉政规范与具体要求,对高校廉政风险领域工作和师生廉政自律行为起着监督和制约的作用。“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4]可以说,廉政制度文化是实现科学规范管理和规范师生行为的重要手段。
(三)廉政行为文化
廉政行为文化是高校廉政文化的关键,是指高校在推动廉政文化建设时进行的具体实践活动,包括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并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要求进行的理论学习、廉政教育、警示提示等。它体现了高校的廉政文化风貌,是高校长期以来结合校园文化和实际情况,对如何通过廉政文化建设来为学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进行的积极探索。
(四)廉政物态文化
廉政物态文化是高校廉政文化的抓手,是指可触知的具体实在的事物,包括廉政文化案例、宣教传播媒介、教育设施场所等。它是廉政文化得以发挥功能的载体,即用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的事物,以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方式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二、当前高校廉政文化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高校廉政文化的内涵,结合目前高校廉政文件建设实际情况,我们可以发现当前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高校廉政文化精神引领不足
廉政文化是一种廉政理念和文化认同,实质上是为反腐倡廉提供价值牵引,向社会传播一种健康向上、清正廉洁的价值观。因此,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是一个系统性、长期性、侵入式的过程,要真正实现廉政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需要从宏观上引导和把握。但是一些高校缺乏这种战略思维,只是系统地设计规划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政文化建设简单的视为校园文化建设的一个部分来开展各类实践活动,特别是局限于纪检监察部门的年度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经常处于“单打鼓、独划船”的尴尬状态[5]。未能形成各部门、各院系、各师生的合力,忽视了廉政文化的政治属性和建设持久性。
(二)高校廉政文化制度落实不够
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相关规章制度和师生行为准则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从而助力廉政文化的真正实现。但是,不少高校廉政文化建设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仅依靠纪检监察部门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使得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足,廉政文化建设无法真正深入人心,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阻力重重。
主要表现在:针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各类廉政防控制度往往很不健全,且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即使制定了有关制度,由于没有形成知责明责问责的闭环,各项制度的执行也未能有效落到实处,使得廉政文化建设犹如“空中楼阁”。缺乏针对教师的师德师风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行为准则和实施细则,一些高校还停留在遇事解决、无事等待的消极被动层面,广大师生无法真正体会到廉政文化的重要性。
(三)高校廉政文化实践效能不高
首先,高校廉政文化建设中开展的各类学习与实践活动大多数为自上而下的行为。党风廉政建设无论是在学校层面、各职能部门还是二级学院,都存在“走过场”、“形式大于内容”的现象。尽管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反腐倡廉取得阶段性胜利,高校的党风廉政建设也备受社会关注,但基于违纪违法处理基数相对较小的情况,高校基层单位的干部主动性仍旧不足,无法有效推动高校廉政文化的广泛传播。
其次,广大教师和学生对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关心和了解不够。由于高校的特殊性,教师主要关心的是自己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而对于廉政风险,觉得那是领导干部的事情,是学校纪委的工作,与自己无关;学生更是专注于学业和就业,更是不会主动关注,也无从了解,从而无法有效推动高校廉政文化深入人心。
(四)高校廉政文化载体影响不深
首先,未能充分调动学校的学术研究力量来加强传统廉政文化的传承与发扬,实现以史为鉴的文化育人效应;也未能加强现代腐败现象的深层次原因分析,防患于未然,实现知其所以然的深度认同效应。
其次,目前高校廉政文化载体有较大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在形式上,缺乏创意,没有形成一定品牌和示范效应,影响力较弱;在内容上,缺乏针对高校的廉政案例,无法有针对性地教育与宣讲;在媒介上,多半都是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或者宣传栏等的单向宣教,互动性不足。
三、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下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对策探析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6]。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上海全面从严治党要有新作为的要求,上海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上率下,落实各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四责协同、合力运行的责任落实体系,形成层层担当、人人担当、共同担当的局面[7]。
上海市教委工作党委、市纪委监委驻市教卫工作党委纪检监察组也就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提出了实施意见。许多高校也制定了有关实施办法,构建起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四责协同”机制,以职能部门“分工明确、措施有力”的职能推动,以两级党组织“责任传递、分级负责”的上下联动的全面从严治党“多维协同”工作机制,实现全面从严治党横向推动到边、纵向联动到底全覆盖,从而推动高校全面从严治党知责明责、履责尽责、督责问责等各个环节形成闭合,把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工作的主体责任(“三大主体责任”)以及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推进纪委委员联系二级党组织制度,发挥纪委委员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沟通联系、督促检查与组织协调作用,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知责明责更清晰、履责尽责更到位、督责问责更有力。而廉政文化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最高目标和治本之策,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根据上述研判分析的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下的高校廉政文化建设可以在已构建的“多维协同”工作机制下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些许尝试与探索。
(一)在顶层工作机制方面,通过建立“四责协同”工作机制实现高校廉政文化的精神引领
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高校廉政文化建设需要有正确的政治导向、明确的价值取向和科学的指导思想。其中,首要任务是明确在廉政文化建设过程中的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即党委要统筹谋划,有力推动;纪委要具体规划,推动落实;党委书记要高度重视,主动传导;班子成员要增强意识,引向深入。
通过全校上下“一盘棋”,全方位推动廉政文化显现在学校的各个层面。具体来讲,高校党委要从宏观上进行战略思考、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具体规划、逐步逐层推进。学校党委应担起主责,每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大会,明确校园廉政文化建设要求,年中要开展研判会议对廉政文化建设情况进行交流讨论与相互借鉴,年终要开展对二级党组织书记落实“三大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述職评议考核工作,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闭环,有力推动廉政文化建设的切实落实。
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在全面从严治党大会上亲自作动员,并注意加强对工作的部署、推进和考核,对重大问题、重要环节、重要案件的亲自过问协调和督办。
纪委要强化“监督的监督”工作定位,在全面从严治党大会上通报近一年以来处理信访举报线索处置情况,践行“四种形态”和巡视整改工作情况,强调纪律严肃性;对各类国家考试工作人员、考务人员、命题教师强调纪律要求,进行风险提示;重点关注关键少数,通过组织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组织开展新提任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在校园OA向全体校领导和中层干部推送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节假日廉政提示,用校内各种微信工作群进行廉政提醒,向全体校领导和中层干部推送廉情通报和在纪检监察网上发布重要廉政新闻等廉政信息发布形式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与提示。
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四书四会三报告”的具体工作要求,推进学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项目取得实效,廉政文化得到“侵入式”深化;建立和实施纪委书记与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沟通交流机制,帮助班子成员明确分管领域、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的有关动态,进一步强化纪律要求。
(二)在横向职能推动方面,通过横向职能部门联动实现高校廉政文化的制度落地
1.形成职能联动宣教机制
将职能部门业务工作与廉政文化建设相结合,通过组建纪委办公室、组织部、科技处、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的“廉政讲座”团队,深入二级学院、基层党组织和职能部处进行宣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鲜活案例提高廉政文化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