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中职 法律 教育 策略
作者简介:李焕,洛阳铁路信息工程学校,党政办公室秘书,助理讲师,研究方向:法理法史。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4.330
(一)学生法律意识淡薄
中职生大部分年龄在16周岁至18周岁的青春期,正处于身体和智力发育的关键期,骨骼和肌肉群尚未发育完成,思想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也未完全形成,对世界的认知处于朦胧阶段,需要正确引导。中职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知识水平偏低,对学习热情度不高,单就法律素养方面来讲,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较为淡薄。青春期的孩子冲动易怒,这也是中职学校打架斗殴事件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学生时常会因琐事发生口角,进而大打出手,不利于团结同学,对学校的内部管理和社会声誉也造成不良影响。
(二)法律方面知识水平偏低
中职学校生源多数为中考成绩不理想的初中毕业生,义务教育阶段或多或少对学习提不起兴趣,且在中小学教育期间并未接受系统的法律教育,只是在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中穿插了部分法律教育的内容,整体上法律知识不够系统、连贯,以洛铁为例,在笔者担任《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任课教师期间,发现学生对多数法律知识比较陌生。例如,在讲到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的界限时,18信号17班的杜某某同学发问:若A向B借款十万元,签借条后将B杀害,并将借条毁灭,此案应属于民间借贷纠纷还是故意杀人?笔者欣喜学生在课堂上对课程内容进行了思考并提出了自己的疑问,但从提问中也能够看出来学生的法律知识储备不足,法律水平相对低下。
(三)法律教育师资队伍不健全
以洛铁为例,在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这门课程的师资安排上,共有十余名教师讲授本门课程,但法律专业的教师仅一人,其他教师均为非法律专业。法学是一门系统庞大的学科,未进行专业的法律训练对法律知识缺乏系统的认知,可能会在教学过程中对某些专业法律知识产生误解,甚至会对学生产生某些误导。法律专业教师缺乏,师资队伍不健全的弊端在中职法律教育中可见一斑。
(一)效果不显著
中职开设法律教育课程,旨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但就目前的情況来看,效果不太显著。例如,洛铁2018级通信8班的学生李某某,在校期间表现良好,但是在自主择业后,脱离了学校的监管和约束,因参与打群架被当地派出所拘留。管中窥豹,从该生的表现可以看出中职学校的法律教育效果的持续性有待加强。学生在校期间接受的法律教育并不能伴随其终身,法律教育没有在学生心中生根发芽,起不到根深蒂固的效果,上述学生李某某在校期间表现一个样,在学校外面又是另外一个样,中职法律教育的效果可见一斑。
(二)课程设置不合理
以洛铁为例,一、二年级学生每周只有一讲(共计80分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时间紧张,教学任务较重。正常授课期间还要穿插单元测试、作业批改情况通报、期中考试等因素的影响而放慢节奏。另外,工作日上课时间还有可能涉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运动会以及其他一些必要的活动安排而受影响,本就紧张的课程内容,往往临近期末还有部分内容不能详细讲授。课程安排不合理也会对老师教学及学生学习效果产生不利影响。
(三)授课模式过于单一
目前的中职学校法律教育课程基本沿用老师课堂讲授的传统教学方法,教学模式单一,填鸭式教育对于原本学习兴趣较低的中职学生来说无疑缺乏吸引力。
(四)测评方式缺乏多样性
一直以来,中职学校的法律教育测评基本都以期末测试的形式进行,学校出试卷,安排学生参加考试,以卷面成绩来测试学生的法律学习效果。这种测评方式以书本内容为根本,主要测试学生对书本知识的掌握程度,并不能测试出学生真实的法律知识水平,缺乏真实性和综合性。
(一)重视程度不够
1.学校在课程设置上重视程度不够
中职主要以培养实用型人才为目的,学校课程体系以专业课为主,文化课为辅,以洛铁为例,一节课四十分钟,一讲为两节,一年级学生的专业课为每班每周两讲,二年级学生的专业课为每班每周三讲,其中法律教育与语文、数学、英语等文化基础课一样为每班每周一讲,对法律教育课程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及专业课。
2.学生在思想认识上的重视程度不够
中职学生多数在九年制义务教育期间文化课程度相对较弱,没有养成好的学习习惯,学习能力相对低下,致使部分学生在思想认识上对文化课有不同程度的排斥心理,加之到中职就读,学专业,练技能,找工作的思想单纯且强烈,导致部分学生在思想认识上对文化课尤其是法律教育课程不够重视。
(二)教材内容浅显宽泛
以洛铁为例,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一、二年级学生同时开展《职业道德与法律》这门课程,每班每周一讲课,教材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职业道德与法律》(第三版),教材共五单元,十二课。其中,前两单元第一至五课内容为职业道德。第三单元至第五单元的第六至十二课为法律教育内容,共七课。第三单元弘扬法治精神主要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崇尚程序正义;第四单元依法律己避免违法犯罪,两课内容,第九课预防一般违法行为,简单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内容,第十课避免误入犯罪歧途,主要涉及《刑法》的相关内容,教育学生运用刑法武器;第五单元,第十一课和十二课,主要涉及《民法总则》的民事法律关系和《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的相关规定。整本教材共165页,单就涉及法律教育部分的93页而言,内容较为宽泛,涉及到《宪法》《刑法》《民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内容浅显宽泛,涉及面较广,不能够详尽涵盖相关法律部门的内容。
(三)学生自身学习习惯较差
中职学生大多数没有养成好的学习习惯,上课容易走神,精力集中时间短,容易做小动作,课堂上玩手机、睡觉现象较为严重,课堂效果差。没有升学压力,且部分同学对未来没有进一步的明确规划,缺乏上进心和目标,从而导致对学习提不起劲儿,对老师布置的作业抱有应付心态,不交作业或者抄其他同学作业情况不容忽视。
(一)合理课程设置,丰富教学模式
学校应该探索适合中职学生心理发展轨迹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模式,丰富课堂内容,合理安排课程,适当增加课程时间,改变过去传统单调的课堂讲授模式,多举办法律讲座、法律学科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案例分析、座谈会、“宪法日”等活动内容,充实教学内容,吸引学生注意力,让学生全身心的投入进法律知识学习,不再是过度依赖单一的课本内容来开展教学,提高学生对法律学科的学习兴趣,从而有效的提升法律教育效果。
(二)采取赏识教育,改变学生的不良习惯
中职学生多数存在学习习惯差的现象,但习惯差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坏习惯不改变,会恶性循环,产生更多的坏习惯,从而对个人的成长进步都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个人的前途命运。以洛铁18级通信8班的学生徐某某为例,入学不足三个月突然要退学。班主任老师通过与该生深入谈心之后发现,该生在上初中二年级之前一直都是班里名列前茅的“尖子生”,初二的思想政治课老师因个人原因不喜欢该生,导致该生产生严重的厌学情绪,从而由班级排名第一第二逐渐倒退至倒一倒二的地步,最后,中考失利,在家人的劝说下,无奈选择到中职学校就读。该生在谈心的最后对班主任李老师说:“如果我在那时候遇见您,我现在就不会在这儿了。”由该生的例子可以看出,老师对学生的影响是深远的,可能在一些关键时刻,某位老师的言行可能会改变某位甚至某些学生的人生轨迹和方向。学生有坏习惯不可怕,因为人无完人,每个人都或多或少的会有一些不好的习惯,作为老师,尤其是作为不良习惯较多的中职学生的老师,更要采取赏识教育,善于发现学生身上的闪光点,不吝表扬,提升学生的自信心,扬长避短,以优点带动改掉缺点的能力和信心,注重学生的习惯养成教育,帮助学生养成好习惯,改掉不良习惯,让学生充分认识到习惯的力量,从而把好的习惯带入到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提高学习能力,进一步提升学习水平。
(三)提高法律教育从业者的专业水平
老师在从事教育工作的过程中,尤其要注意个人的言行举止对学生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学生具有从师性,很多学生可能会在不知不觉中模仿老师的某些行为习惯,所以老师在言传身教的过程中,要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给学生树立好榜样,避免因个人的不良言行给學生产生不好的影响,尤其是中职学校的法律教育课程老师。法律是社会对公民的最低要求,所以有人称法律是社会的“兜底条款”,在校期间,如果老师不能很好的讲授法律知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没有实质性的提升,那么将来学生在生活和工作中可能会犯很多不必要的错误,甚至可能因缺乏专门的法律知识而导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可见,提高法律教育工作者的专业水平是当前以及未来一段时间内的重中之重。建议中职学校多组织法律教育学科老师参加专业的法律知识培训、校内外的法律研讨会、学术沙龙、报告会等,及时了解学科前沿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向其他学科老师学习探讨教学模式,丰富教学方法,提高法律教育效果。
当下的中职学校法律教育存在诸多的问题和弊端,当然也有好的方面,比如有的学校会依据国家修订法律修正案的时机,及时普及最新的法律制定成果,这些都是法律教育可圈可点的地方,应给予充分肯定。而中职学校的法律教育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开拓新的模式和方法才能予以解决,希望通过更多教育工作者的参与,未来我国的中职法律教育能取得突破性发展。
参考文献:
[1] 职业道德与法律(第三版)[M].人民教育出版社,2017.
[2]耿晓敏.中等职业院校法律课程设置研究——以日照市中等职业院校为例[D].2019.出版信息不详.
[3]马长山,李金枝.青少年法治教育中的公民性塑造[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