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全国人大及国务院相关部门适当调整制度设计,使其更加符合野生动物保护实际。及时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上收管理权限,进一步限制出售、食用、利用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外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卢林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立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医师
卢林
今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这从法律层面为保护野生动物打下了坚实基础。
国人追逐野味,与没有辩证看待中医典籍的“药食同源”理论有很大关系,是食补文化走向极端的表现,中医承载着中国古代人民同疾病作斗争的经验和理论知识。但是,一定要辩证地看待中医的传承和发展,剔除糟粕。比如《本草纲目》中记载的“伏翼”就是蝙蝠;比如果子狸,被有些中医典籍认定有“补肾壮阳”功效,是粤菜“龙虎汤”里面的主力食材。而这两种动物就被广泛认为是“新冠肺炎”和非典疫情传播的起源。
从营养角度看,野生动物和家养动物的差别微乎其微,既不能延年益寿,也不能青春永驻,反而会传播疾病给人类。我们一定要大力宣传正确的食补观念,从而真正从健康意识中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
王麒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工商联副主席四川启阳集团董事长
王麒
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监督员,我希望检察机关一方面在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医疗应急物资、慈善爱心捐赠监督等社会关切的重点领域,积极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为社会各界有效开展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另一方面,建议检察机关在完善重大疫情防控,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国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等体制机制建设方面积极作为,贡献法律智慧,创新和优化法律监督方式,推动增强生物安全国家治理能力,为经济稳定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莫照兰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海洋动物病害控制与病理生理学实验室研究员
莫照兰
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已列入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在对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制度进行修改调整时,建议明确水生野生动物的范围、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做好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与地方性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形成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制度合力。政府部门要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强化法治能力和水平,提高全社会对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提高对水产品安全和健康的认识,切实保障水产养殖业在脱贫攻坚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蔡学恩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蔡学恩
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有着较为深刻和复杂的原因。一是我国法律法规并不禁止野生动物交易。二是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外野生动物保护力度薄弱。三是我国不少地区仍存在食用、消费各种野生动物的陋习,导致野生动物经营者铤而走险、知法犯法。
对此,为系统加强野生动物管理和保护,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安全风险,结合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实际,提出建议如下。
其一,全国人大及国务院相关部门适当调整制度设计,使其更加符合野生动物保护实际。如及时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上收管理权限,进一步限制出售、食用、利用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外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建立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野生动物利用黑名单制度。
其二,建议坚持统筹联动、多方协同,形成整治合力。一是严格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商业利用,适当提升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处罚标准。二是对于来源于境内的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应建立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联合执法机制。三是对于来源于境外的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应全面落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阻断国际非法交易链。四是完善野生动物管理与保护信息公开和监督制度。
厉莉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厉莉
法律责任的轻重直接决定违法成本的高低。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法律责任”一章是该法在应用领域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
从立法层面看,野生动物保护法具有监管法性质。相关行政机关对与野生动物保护有关的事项,有权监督管理。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行为,有权要求违法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与其他具有监管性质的法律相比,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违法责任较轻,违法成本较低。目前的罚款,相对数额最多不超过违法价值的10倍,而绝对数额都在25万元以下。
鉴于此,考虑到我国近年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现实情况,建议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时应加重法律责任,提升违法成本,尤其是大幅度提升罚款数额,让违法人员付出惨重代价。
同时建议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执法力度。一方面,要树立执法部门权威,给予更多人财物的支持保障。另一方面,监察部门和法律监督部门要严格落实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二条,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执法不作为行为的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