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晓英
德育理论与德育实践都已深刻地表明:在道德教育中,空洞的道德说教、枯燥的道德知识灌输,至多只能“迫使”受教育者记住某些道德原理,成为他们挂在口头上的华丽辞藻或落在笔头上的考试分数,而无法导向受教育者内在道德自律的形成,进而转化为日常生活中自觉的道德行动。于是,一种人类早期在家庭的启蒙教育乃至人类历史文化传承中广泛运用的教育与道德传播方式——生命叙事方式被从人类“经验记忆”的宝库中发掘出来,将这门“深藏在人类灵魂深处的艺术”“重拾”起来,用之于少年儿童的道德教育中。
一、生命叙事及其重要特质
叙事,就是叙述事情,如果叙述事情富有艺术性,就是讲述故事。所谓生命叙事,是指在道德教育中,遵循道德生命生长、发展的内在规律,通过讲述蕴含深刻道德意蕴的生命故事,来激活学生真切的道德体验,进而比较顺利地实现道德认识向自觉的道德行为转化的一种道德教育方式。因而,很多人也将生命叙事直接称为道德叙事。
生命叙事至少具有以下三个紧紧衔接的重要特质:
1.生命叙事的情境性。毫无疑问,用来讲述的故事不可能是单词独句的标题概括,不可能是三言两语的提纲挈领,而是以相当具象的描写性语言文字娓娓道来,这样的描述性语言文字形成了包含发生、发展、高潮、结局等基本环节,具有一定时间长度和空间跨度的情节链条,是依存在这段时间和这个空间内每个环节上的,不是以“黑洞”形态或“空白”形态存在的不可捉摸的神秘“东西”,而是由有着各种样貌与色彩的自然存在物(植物动物等)与有着各种音容笑貌各种体态动作各种内心世界的社会存在物(人或以人格化形象出现的隐喻象征物)以某种关系“组织”成有机融合的“剧情”和“处境”——情境:大凡故事,都是这样的一种情境,生命叙事也是这样的一种情境。换言之,情境性是生命叙事的一个重要特质,情境性特质意味着生命叙事总是将事件情节及与之紧密关联的场域环境具体直观地呈现出来。
2.生命叙事的现场感。不难理解,以纯粹论证方式跟学生讲述道德原理、传输道德观念时,对成人而言,可能不太影响其理解和接受状态,但对少年儿童来说,会存在认知上的逻辑障碍,也会存在接受上的心理阻力,因为他们没能从讲述者的言语中看到任何体现相应道德原理、道德观念的事实情境。但是,以生命叙事方式进行道德认识传输时,所叙故事中形象直观地呈现了道德实践主体所在的现实场景及其实施道德行为的具体表现,这种具体的道德情境中有着活生生的环境活生生的人物和活生生的事件经过,学生听着或读着,犹如直接面对这种情境,甚至犹如直接置身这种情境,让学生产生了亲临现场的感觉——“现场感”。生命叙事作为一种道德教育方式,其重要特质就是给学生以如临其境、如见其人、如闻其声、如经其事的现场感,有了这样的现场感,至少在认知心理上排除了阻力。
3.生命叙事的冲击力。用作生命叙事的故事,因其直观、形象、生动、具体而使听者或读者所产生的现场感,其价值远远不止于它能给学生感受到置身其中的空间同在、时间同步的真实性,更在于它使学生在这种现场感的基础上,又升华这种现场感,进而产生感官冲击力和心灵冲击力。感官冲击力,就是故事中声色兼备、动静交互的感人情境对学生借由表象能力所产生的强烈“视觉”和“听觉”效果,以及跃跃欲试恨不得立刻做点什么的冲动;心灵冲击力,就是由故事中人物的行为表现与人格特点在学生内心世界激起的爱恨情仇的强烈情感。如听着或读着刘胡兰毫无惧色从容应答敌军军官逼问说出的每句话时,学生心中可能油然而生感动与钦佩之情,同时可能脱口呼叫“说得好”“骂得好”;听着或读着敌人以乱棍打昏且用铡刀残忍杀害村里的干部和百姓时,学生可能产生对敌人的极端仇恨之情,同时可能会咬紧牙关捏紧双拳恨不得将敌人“杀个狗血喷头”。
二、生命叙事提升德育实效
生命叙事在客观上是具备情境性、现场感、冲击力等重要特质的,并且这三种特质构成连锁效应,即情境性愈突出,现场感就愈强烈;现场感愈强烈,冲击力就愈强大。但在教育实践中能否最大限度地彰显生命叙事的三大特质,进而提升德育实效,教师还得在具体操作中做到以下三点:
1.精选范例驱动的叙事样本。道德教育的生命叙事需要具体(情境性)、真切(现场感)、感人(冲击力),但并非具体、真切、感人的故事都适合于道德教育。怎样的叙事适合于道德教育,教师须在确定每个教育主题时,事先精选生命叙事范例作为样本,为学生叙事调音定向,使道德教育产生预期的效果。对此,笔者的建议是:(1)生命叙事样本须体现核心价值。十八大以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已成为我们党和国家“立德树人”、培育合格公民与具有高尚道德品质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的重要国策,无疑也应成为学校道德教育的主旋律,贯彻到德育工作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在道德教育中,我们应选择高度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叙事样本。(2)生命叙事须回应社会热点。社会发展在每个阶段或时期,意识形态也会聚焦与之相应的某个热点问题,教育与社会发展相适应,也须回应社会,跟上社会发展节奏,将社会热点问题转化为学生道德教育的主题,选择生命叙事样本要蕴含相应的道德观念。(3)生命叙事须反映课程标准的要求。学校德育是按照课程标准建构的完整体系,国家对学生道德教育的诸多目标和核心价值观教育只有通过课程标准的贯彻才能落地生根,因此,生命叙事必须具体体现出课程标准的要求。
2.催生心灵震动的道德体验。在道德教育中,教师要按照教育主题的要求精选可作范例驱动的生命叙事样本,这只是在道德教育总体方向和重点主题上确保正确无误,还未能充分彰显生命叙事作为故事的特质在道德教育中的极大优势。因此,在此基础上,教师还须思考如何努力让好的故事文本“物有所值”甚至“物超其值”,努力使之更具有动人心弦、感人肺腑的效果,努力使之展开的真切情境、真切事迹连同主人公与主人公的高尚情操、高贵品质“走进”学生的大脑,“植入”学生的意识世界,融入学生的情感河流,激起学生不能自已的情感浪潮,催生学生心灵震动的道德体验。这就需要我们深入研究生命叙事的最佳呈现方式、最佳呈现技术、最佳呈现艺术。笔者认为,可以在讲述者的讲述技巧与情感投入、故事呈现时的媒体介入与整合技巧等方面进行探索和优化。(1)要熟悉叙事文本,内化于心,娴熟于口,讲述时完全是脱口而出且能自由发挥。(2)要全力注入真实情感,出场之人,展开之事,讲述时或憎或爱或情或仇均充满煽情之效。(3)教师自己不善讲述的,可以事先求助善讲者特意录制故事,还可以从有声故事网上寻找切合主题的故事音频,替代自己,补救缺陷,以求达到最佳讲述效果。(4)可以在讲述故事或故事音频播放的同时,配上背景音乐来渲染气氛,增强心灵震动效果,或者配合播放与故事情境匹配的画面,产生直观效果,激发情感体验。
3.展开多元互动的主体对话。道德教育中运用生命叙事策略,其宗旨在于摈弃道德观点的空洞说教、道德伦理的单向灌输,在于将道德知识蕴含于具体真切、生动形象的故事之中,让学生以自己的慧眼发现它,以自己的经验认识它,以自己的视角解读它;在于坚持“以生为本”,真正确立学生在道德教育中的主体地位。所谓“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学生的目光不同、经验不同、视角不同,从故事中发现的、认识的、解读的意义也不尽相同,甚至可能截然不同。为此,笔者认为,在道德教育中运用生命叙事策略时,须坚持展开多元互动的对话。展开多元互动对话,就是杜绝仅将“说理”变为“叙事”,杜绝从教师或成人视角揭示故事中的道德意蕴;展开多元互动对话,就是要在教师呈现叙事样本之后,让故事本身“说话”,让每个学生本人经历“走进”故事的历程,让每个学生按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思想经验理解其中的道德意蕴;展开多元互动对话,就是允许学生用自己喜欢的言语方式,或同样以叙事方式用自己的或他人的故事去表达自己的认识,或以概括说理方式去阐释自己的观点;展开多元互动对话,就是尊重学生信任学生,消除“盲目从师”心理,鼓励学生大胆与教师展开对话,大胆与同学之间进行不同意见的切磋与辩论。这样,让不同学生的不同见解在彼此敞开、彼此比照、彼此碰撞中相得益彰,在彼此渗透、彼此取舍、彼此吸纳中达成共识。
生命叙事的情境性、现场感和冲击力,在道德教育中运用精选范例驱动的叙事样本、催生心灵震动的道德体验、展开多元互动的主体对话等实践策略,能让生命叙事文本中蕴藏的固有“故事魅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让学生在真实的情感体验和深深的心灵震撼中理解道德观点、悦纳道德观点,一步一步自觉地向着道德自律的目标邁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