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 阳 狄碧云
(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 杭州 310053)
近代中西文化交汇,社会动荡,公共图书馆面向普通民众,开启民智、传承文化,肩负服务社会教育的使命,这也是民国地方志等资料记载的重要内容之一。浙江地区历来文化繁荣,亦有民间藏书的传统,是兴办近代图书馆较早的省份。笔者以民国时期浙江地区的30余种地方志及当时的《浙江教育公报》《浙江教育行政周刊》、统计资料等文献为基础,通过对民国时期省立、县立、市立图书馆发展的相关问题的梳理,整理和挖掘了民国文献资料中有关于图书馆发展脉络的内容,这对于我国图书馆发展史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现代图书馆事业始于清末新政,到1910年,基本完成了近代藏书楼向公共图书馆的过渡[1],使民众普遍接受了近代图书馆观念,有利于图书馆事业的后继发展。在此之前,浙江地区已出现了具有公共图书馆特征的藏书楼,建立了省立、县立公共图书馆,如古越藏书楼、杭州藏书楼和浙江省立图书馆,设县立图书馆的有嘉兴县和海宁县。古越藏书楼系徐树兰将私人藏书楼经过整理和扩充,于1902年对外开放,免费阅览。此举开创了私人创办公共阅览楼的先河[2],具有现代图书馆的特征。杭州藏书楼创立于1900年,最初是在城东菜市桥畔,1903年在大方伯里扩建了西式楼房两幢作为馆舍,更名为浙江藏书楼,开设公共藏书楼和阅览室。1909年浙江藏书楼改名为浙江图书馆,又于1915年更名为浙江省立图书馆。民国时期省立图书馆馆舍有孤山路分馆、新民分馆和大学路总馆三馆区[3];办馆经费主要来自政府拨款,馆藏系原有浙江藏书楼馆藏,浙江抚院核准每年有一定经费购置图籍,并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图书捐赠。1911年文澜阁及所藏《四库全书》等归入,加上原浙江官书局并归及补抄征购等书籍,截止1913年馆藏总量24万余卷[4]。嘉兴嘉郡图书馆建于1904年,采用了近代的工作方法,开始了编目工作。据《梦怀录》所载“光绪三十年(1904年)十二月十五日,嘉郡图书馆发起人陶保霖、沈进忠等公举余董理馆务,兼编目员[5]。”海宁在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初,由本邑士绅祝鼎、周承德等8人联名呈请在盐官海神庙水仙阁建州公共图书馆获准,于1915年改称海宁县立图书馆。这两所图书馆是我国较早建立的县立图书馆。
民国初年,当时的公立图书馆主要有两种类型,其一是注重学术收藏,以中文古籍为主要收藏内容,偏重于书目编写和地方志文献研究,称为省立、县立图书馆;另一类被称为通俗图书馆或民众馆附设图书馆,主要以教育性、通俗性为主[6]。《图书馆规程》颁布以后,浙江各县市纷纷筹建县立图书馆,成立较早的有嘉兴、绍兴、黄岩、庆元、旧温属等地。黄岩县于1912年将创立于同治八年(1869年)的九峰书院改建为黄岩县立图书馆,接收书院名山阁藏书与书板,藏书曾达10万余卷,大部分为线装古籍,只有少量近代中外文书刊[4]。庆元县立图书馆始于清宣统元年(1909)设立的藏书楼;旧温属联合县立图书馆(1913年)系旧温属永嘉、乐清、瑞安、平阳、泰顺、玉环六县为了纪念清末朴学大师、教育家孙诒让而建立。此后,各县陆续开设图书馆。民国初年县立图书馆的创立,与陶保霖、祝鼎等一批开明绅士和官员不无关系,对于普及社会教育具有积极意义,但由于时局纷乱,经费拮据,这些图书馆大都经营惨淡。1915年《通俗图书馆规程》颁布后,全国掀起了通俗图书馆的建设热潮。通俗图书馆较之普通图书馆,在于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浙江省通俗图书馆的建设也在火热进行中。在此之前,其他的一些州县也较早建立了通俗图书馆。如义乌县民国初年即在劝学所内创建了通俗图书馆,后来并入县民众教育馆[7]。富阳、新登县于1914年开始出现通俗图书馆,但是设备简陋,仅供阅报。1924年浙江省教育厅通令各县市筹设通俗图书馆,此后县级通俗图书馆大量成立。据统计,至1927年浙江全省77个县市有通俗图书馆64个。1928年浙江开始普遍兴办民众教育馆,随着政府重视程度下降,通俗图书馆建设进入了尾声,仅有新昌、衢县等少量的通俗图书馆设立。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由于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浙江的图书馆遭到空前浩劫,藏书和馆舍被毁。图书馆工作人员历尽艰辛,抢运、保护图书,并坚持开放,进行爱国抗日宣传。据统计,1936年全省公共图书馆191个,藏书134万,而到了1940年,全省仅存公共图书馆47所。据1948年的统计显示,全省公共图书馆81所,其中公立图书馆16个,私立图书馆5个,民众教育馆附设图书馆60个,藏书总量100万册[8]。与战前相比,无论图书馆量,还是馆藏图书的量都大幅减少。虽然在抗战后期,各馆积极搜求资源,恢复馆藏,图书馆事业有所恢复,但远未达到战前的水平。
整体来看,浙江省的公立图书馆建设基本得到了普及,几乎每个县都设立了图书馆[9]。但由于各市县发展情况不同,公立图书馆的建设也参差不齐。以下从选址、馆舍面积、藏书、分类、人员、经费、运行等几个方面对公立图书馆情况做以梳理。
民国时期浙江公立图书馆的选址主要集中在以下区域:一是县城中的祠堂庙宇等古建筑内,如文昌阁、名宦祠、城隍庙、崇圣祠、孔庙等;二是政府及所属机构内,如民众教育馆、县公署等;三是学堂、普通民房、书院、厂房等,如嘉兴秀水中学堂、古越书院、九峰书院等。《图书馆规程》对馆址并未做明确规定,从史料来看,大多数图书馆都选址在城区中心、公园内、祠堂、学堂等人流量大的区域,尽可能地临近教育机构,体现了公立图书馆方便群众阅览的建馆考量,是值得肯定的。如温州旧温属公立图书馆建于永嘉城区风景秀丽的九山湖畔,籀庼公祠旁,“南面落霞潭,西枕曾祠,东北接放生池,四面波光,潆洄环绕”,又在市中心之鼓楼设分馆,方便市民就近借阅。部分图书馆因馆址选择不当而不得不搬迁或新建馆舍。浙江省立图书馆原总馆在西湖边孤山,当时地处城西郊区,交通不便,全年图书借阅不足100人次。后于1929年在市区大学路寻新址建立新馆。新馆址地处居民聚居区和国立浙江大学之间,位置便利。宁波图书馆馆舍由中山公园内薛楼改建而成,地理位置优越,景致独特,后为扩展馆舍面积,移至公园前国货陈列馆内。部分馆建设时间与馆址如表1所示。
表1 浙江省部分公共图书馆建立时间与馆址
馆舍面积方面,民国时期除了浙江省立图书馆馆舍面积得到保证以外,其他公立图书馆的馆舍面积普遍狭小,有的甚至没有独立馆舍,设在民众教育馆内,部分馆区由于阅览面积不足,影响了到馆读者数量。浙江省立图书馆当时有3个馆区面积达7000平米[10],居省立图书馆前茅。馆舍面积超过1000平米的还有旧温属公立图书馆。而其余的县级公共图书馆馆舍面积相差悬殊,普遍较小,如宁波市立图书馆馆舍面积是600平米,天台、临海、诸暨县立图书馆馆舍均为两层西式楼房,面积在200平米左右,长兴县立图书馆馆舍面积当时只有60平米。馆舍面积不足,很难保障读者阅览空间与图书收藏,这样的图书馆往往有名无实。
资料显示,民国时期省立及各地公立图书馆藏书量大都在千册以上,藏书数量相差悬殊。据记载,浙江省立图书馆“二十二年(1933年)终时,已达二十五万一千余册”。此外,藏书较多的县市图书馆有绍兴县立图书馆7.9万册,嘉兴县立图书馆5.1万册,旧温属公立图书馆藏书3.9万册,鄞县县立图书馆3.3万册,藏书超过1万册的图书馆有67个,可见当时浙江地区图书馆藏书事业还是比较发达的[11]。但各地馆藏量差距还是比较大的,具体如表2所示。
表2 浙江省部分公共图书馆统计数据(1936年)
当时的公立图书馆馆藏来源有3个方面:一是接收和继承旧时藏书楼、书院、府学县学所藏线装书,如绍兴县立图书馆继承了古越藏书楼藏书,嘉兴县立图书馆接收了许珧光氏、金蓉镜氏藏书,鄞县县立图书馆接收了薛楼藏书等。这些图书多为古籍,并不利于广大民众的利用。二是来自个人捐赠或社会征集。《图书馆规程》中明确规定“私人以财资设立或捐助通俗图书馆者,由地方长官依照捐资兴学褒奖条例咨陈教育部核明给奖”,另外,浙江省立图书馆还专门制定了《奖励捐赠图书版片及文献物品办法》,此举大大激发了私人藏书家的捐赠热情,捐者踊跃。如诸暨邑绅楼藜然倡建诸暨县立图书馆时捐家藏经籍4万余卷[9]。瑞安县公立图书馆建馆初期,馆长薛钟斗撰《瑞安县公立图书馆征书启》“征诸四方”“近邑以书寄存达1.5万卷[12]”。三是购买新书,按照经费计划酌量购置通俗读物。
各公共图书馆普遍启用了图书分类法,当时采用的分类法主要有王云五分类法、杜定友分类法、十进位法、四部分类法、杜威分类法以及自编的分类法,其中四部分类法主要是用于馆藏线装古籍的分类。从文献资料看,各馆中采用王云五分类法的比较多,如杭州、海宁、海盐、吴兴、长兴、鄞县;其次是杜定友分类法,如余杭、嘉善、嘉兴;还有很多图书馆是多种分类法相结合或是更换了多种分类法。如浙江省立图书馆就采用了多种分类法,如王云五统一分类法、西文采用杜威分类法,还曾采用过自编的《浙江省立图书馆中日文图书分类大纲》和金天游编订的《浙江省立图书馆中日文图书分类表》等。1927年宁波市立图书馆设立时,采用四部分类法,1930年开始使用王云五分类法。旧温属公立图书馆馆藏分类法开始采用的是四库分类法,1930年起按照杜定友的《世界图书分类法》分类图书。详见表2。
在人员方面,《图书馆规程》第五条规定“图书馆得设馆长一人馆员若干人”。浙江省各类图书馆负责人均称为馆长,下属统称馆员,各馆根据具体工作岗位又有不同的称呼,如《浙江公立图书馆章程》(1917年)中,把馆员分为管理员、编篡员、文牍、庶务、掌书、缮录。《浙江省立图书馆暂行章程》(1930年),把馆员分为主任、事务员、书记,其他还有指导员、驻宿员等称呼。民国期间也会出现馆长与馆员一人兼数职现象,如浙江省立图书馆馆长蒋梦麟,同时也是浙江大学的校长。从工作人员数量上看,浙江省立图书馆人数较多44人。各级县市公共图书馆普遍规模不大,工作人员数量也都在1-3人之间。最多者为旧温属公立图书馆,最多时有7名馆员。详见表2。
在公共图书馆经费预算方面,《图书馆规程》(1930年)指出,经费分“临时费和经常费二项”,并规定经费不得少于该地方教育经费总额的5%。由于民国时期的公共图书馆经费统计数据并不完整,难以对比,总体上看,民国时期政府用于教育的经费极少,用于社会教育者甚微。从浙江省1936年教育经费统计来看[13],当年省立图书馆经费为56776元,占全省教育经费3243576元的1.5%。而地方县立、市立图书馆经费保障情况更是不容乐观。当年县立、市立图书馆经费最高的是鄞县的3605元,仅占当年教育总经费282713元的1.2%;而最低的永康县只有400元办馆经费,也占社会教育经费32805元的1.2%。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浙江省立和县立、市立图书馆的经费明显不足,离《规程》中规定的5%还有不小差距。图书馆作为公益机构,经费不足直接导致管理落后,难以为继,惨淡维持,甚至停办的图书馆也不在少数。1928年以后,许多经费短缺的通俗图书馆被迫并入发展红火的民众教育馆中,成为其图书或阅览部。
浙江的公立图书馆比较注重规章制度的制定,内容涉及馆址、经费、馆藏建设、日常阅览开放、图书借还、图书巡回、文献寄存、书籍捐赠、咨询解答等方面,如《浙江省立图书馆暂行章程》《奉化县立巡回图书馆巡回暂行细则》《杭县县立流通图书馆一般书类流通借阅章程》《浙江省立图书馆解答业务咨询问题暂行办法》等,内容丰富。从借阅规则来看。民国时期个图书馆借阅规则也不尽相同。馆藏丰富的图书馆均可借阅,如省立图书馆“有现金保证及信用保证二种办法”“除了善本图书、指定参考书、新闻杂志、外借寄存图当外,均得出借”,一次可借书中日文5种20册,西文5册,借期两周,可续借一周[14]。鄞县的《鄞县县立图书馆借阅规则》规定每次限借4册,借期一周,需缴纳与书价相等的保证金,字典、辞书、长篇小说禁止外借[15]。部分图书馆开始时由于藏书不多,仅供馆内阅览,随着图书日增,实行出借阅览,如嘉善县[16]。其他藏书较少的图书馆,一般只限馆内阅览。
在图书馆业务运行方面,除了日常的图书采编、书报阅览和借阅工作以外,民国公共图书馆普遍设立和开展的一项特别业务“巡回文库”或“巡回书库”,是源于欧美、在民国时期得到广泛推广的阅读推广服务,具有节约性、便捷性的服务特征,深受普通民众的欢迎。除此之外还尝试举办其他的特色服务,吸引读者到馆,如组建读书会,举办读书比赛,指导民众阅读,定期举办讲演等,既是普遍开展的服务,也是当时图书馆促进社会教育的有效实践和探索。还有些图书馆为了反映图书馆藏书结构,方便民众借阅,还编写了馆藏书目或新书目录。这些业务活动大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到馆量和借阅量的提升。
民国时期是中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是当时社会教育的主要场所。浙江地区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受到社会动荡、地方政府不甚重视、经费不足、管理落后、民众教育水平比较低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但总体发展较快,图书馆数量与藏书量都名列前茅,初步建立了以省立图书馆、县立市立图书馆、通俗图书馆、民众教育馆附设图书馆为主的近代图书馆格局,确立了近代图书馆采编、典藏、流通、阅读指导、图书出版、主办杂志等近代图书馆基本业务内容,有力地践行了图书馆“保存文献,促进社会教育,阐扬学术文化”[13]“供众阅览”之宗旨[17],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中国图书馆的发展思路与方向。“鉴古知今”,过去失败的教训和成功的经验都是宝贵的财富,为进一步完善新时期图书馆服务功能,满足读者最大需求提供了借鉴,也为明确未来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方向,提供了基本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