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俊美
(河南省项城市农业农村局,河南 项城 466200)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温饱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以后,现在人们更加关心农产品的安全问题,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越来越得到人们的关注。
除农药残留污染外,影响农产品安全生产的主要有:有害的重金属及非金属污染,主要包括铬、镉、铅、汞、砷、氟;硝酸盐、亚硝酸盐污染(人体摄入的硝酸盐、亚硝酸盐80%来自蔬菜);有害生物污染如大肠杆菌、蛔虫卵等。
无公害农产品生产除对产地环境质量(大气环境、农用灌溉水、加工用水、土壤质量)有严格要求外,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肥料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无公害生产允许使用的肥料有以下四类:
有机肥料:绿肥、厩肥、沼气肥、作物秸秆、饼肥,腐殖酸类肥料、氨基酸类肥料、商品有机肥、农畜加工废料、骨粉、糖厂废料等。
无机肥料:矿质磷肥、矿质钾肥、复混肥、氮肥。
微量元素肥料:铜、铁、硼、锌、锰、钼等微量元素及有益元素肥料。
微生物肥料:固氮菌肥料、根瘤菌肥料、磷细菌肥料、钾细菌肥料、复合微生物肥料等。
以上肥料均应符合无害化指标要求,国家对上述肥料都制订了卫生质量标准。
有机肥料类:施用充分腐熟的有机肥料,经发酵加工生产的有机肥料、有机无机肥料对汞、镉、铬、铅、砷、氯离子、蛔虫卵死亡率、大肠杆菌值进行限定指标,城市垃圾农用也有相应的限定指标。
磷、钾肥:对铬、镉、铅、汞、砷进行限量,三氯乙醛(酸)不得检出,矿质钾肥主要限定砷和氯离子。
复合肥(复混肥):铬、镉、砷、铅、汞、氯离子、缩二尿等限量,三氯乙醛(酸)不得检出。
微量元素面肥及含氨基酸叶面肥:应分别符合GBT17420-1998 和GB/T17419-1998 的要求,主要控制指标仍是砷、镉、铅,其它叶面肥参照执行。
微生物肥料:应符合农业行业标准NY410200、NY411-2000、NY4122000 和NY413-2000。
施肥原则:在施用有机肥的基础上,以土壤肥力定产、定氮、测土施用磷、钾肥,针对性施用微肥,大力推广平衡施肥和化肥深施技术。
配方施肥是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的关键技术之一。为充分发挥化肥肥效,减少污染,提高品质,要大力推广配方施肥技术。根据作物生长特点、吸肥规律、土壤供肥性能及肥料效应,确定有机肥、氮、磷、钾及微量元素肥料的适宜用量、配比以及相应的施肥技术。具体应包括肥料的品种和用量,基肥、追肥比例,追肥次数和时间以及所采用的施肥方式。
使用充分发酵、腐熟后的有机肥料;商品有机肥必须达到无害化要求,重金属、卫生指标等要符合相关技术指标,化学肥料的质量应符合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对于实行生产许可证、肥料登记证管理制度的肥料品种,必须使用获证企业产品,以保证肥料质量和可靠性。收获阶段不许用人畜粪尿追肥。
化肥必须与有机肥料配合使用,大量元素肥料与中、微量元素配合使用。要合理施用氮素化肥,根据土壤肥力水平和目标产量要求确定用量。在施用方法上要深施,杜绝撒施,减少氮的挥发和淋失。磷钾肥要在测土的基础上施用,针对性的配施微量元素,提倡使用生物肥料。
在生产无公害蔬菜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氮肥使用安全间隔期。在采摘前20 天禁止使用含氮化肥,以减少硝酸盐积累。收获阶段,禁止使用粪水追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