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文全
广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6
改革开放后,体育考试逐渐成为我国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1979年上海崇明岛中学体育加试试点拉开了我国中招体育考试帷幕,1998年全国推广。2016年高中学校招生改革把体育作为必考科目,上升到与语数外同等地位。与此同时,中招体育考试相关研究成果也陆续呈现。以中国知网发表文献为依据,对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中招体育考试研究成果进行述评,分析我国中招体育考试研究的优点、不足与必然走向。
本研究把“中考体育加试”“中学体育加试”“初中体育考试”统称为“中招体育考试”。笔者在中国知网上,以“体育考试”为关键词检索到文献2299篇;以“体育加试”为关键词检索到文献505篇;以“中考体育加试”为关键词检索到文献95篇、“中学体育加试”61篇、“初中体育考试”61篇。对文献内容进行筛选,得到与中招体育加试内容相关的文章1500篇,最终经过筛选得到有效文献1188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21篇。
由图1可见,从1981年开始到2019年有关体育考试研究成果是呈逐年上升趋势。最早出现中招体育考试文献的时间是1981年,该文是倪振良的《崇明中学招生加试体育》,登在1981年4月15日的《人民日报》,该文主要介绍了崇明中学中招体育加试的经验。
图1 年度发表文献数量分布图
1981-1993年有关研究成果均为零星呈现,其中1982年、1983年、1985年、1988年、1990年、1993年、关于中招体育加试的文章为0篇。
1994-2001年,研究成果数量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其中1998至2001年趋势更加明显。1994年发表文献数量为5篇,2001年为23篇。
2002年至今研究成果数量基本是直线上升趋势。其中,2002年发表文献数量为2篇,2016为104篇,2017年103篇,2018年156篇。2019年326篇。
综观我国改革开放体育中招、体育考试研究的40年,研究内容主要集中在中招体育考试对教学的影响、中招体育考试内容与评价方式、中招体育考试公平问题研究、中招体育考试兴奋剂问题研究等方面。
已有中招体育考试研究对体育教学的影响主要是从积极影响和消极性影响两个方面进行的。
2.1.1 积极影响
中招体育考试提高了对体育教学的影响,促进了学校基础设施改善、学校领导对体育课的重视、体育教师教学的热情,激发了学生参与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增强了学生的体质,以下为代表性观点。学者黄龑研究也认为中考体育促进了学生身体素质的提升。
朱琳,徐烨等学者认为:学校体育开展的软硬件设施得到改善,学校体育各环节得到加强,学校体育成效显现,激发了体育教师的积极性,促使多项改革措施形成合力。[1]
徐长川的调查研究表明:经过体育考试,体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得到极大改善,学生对体育课的看法也大有改观,大部分学校领导也开始重视体育工作。[2]徐玉明对此也成赞同观点。
闫希在他的硕士论文中写到:长春市实施体育中考后,改善了长春市初中体育教学质量,促进了初中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升,推动了学校体育教学的改革与发展,提升了学生参与体育的积极性,巩固与强化了教师对教学目标的理解。[3]
2.1.2 消极影响
对体育教学消极影响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应试体育问题”及相应对策方面。应试体育主要体现在在以往的体育教学当中以刻板式、模板化的形式给学生运动技能点的传输,循环往复的进行考试内容的机械记忆。以分数为指标,以考核成绩为标准竭力的去灌输技能,使课堂完全失去了生机,完全背离了体育课的本质。
刘成、胡慧文认为:体育考试替代体育教学现象突出,引发应试体育,弱化了体育教学——增强体质、增进健康的核心目标,体育课变成名副其实的运动素质训练课,使得贯彻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成为一纸空文。其危害还将持续到高中及其以后的体育教育教学工作。[4]同时他也提出了相应对策:体育考试内容更新应体现稳定性与随机性的统一;体育考试分值应体现适应性与渐进性的统一。[4]
喻坚、刘林箭等人认为:“以应试项目为指向目标,重复地组织枯燥而呆板的教学活动,严重冲击了学校体育正常的教学秩序和体育教学大纲的贯彻执行”。[5]对此,他们提出了进一步纠正错误的教育观念、建立“以学生健康为本”的体育课程新体系等建议。[5]朱琳、徐烨等人也认为:体育中考对体育课教学形成的冲击,抑制了学生个性发展,不利于终身体育意识和能力的形成。应该完善体育中考制度、抓好学校体育工作、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地方政府和学校的激励约束机制。[1]
谢卓锋认为中招体育考试呈现重健身功能,轻健心功能;重身体练习,轻能力培养等问题。[6]对此,首先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让体育中考真正成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手段,进而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改革并完善体育中考的内容和目标。课堂教学结合阳光体育运动开展,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主线。[6]
体育中考实施后,由于家长、教师、学生对体育教学提高中考成绩的功利性要求,致使初中体育教学偏离了体育健康课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课程目标,弱化了体育教学对学生在心理、社会适应性发展中的教学作用,影响了体育教学的功能实现。对此,应该重新深入挖掘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的多种可能性。[7]
对于我国中招体育考试内容的研究主要体现在考试项目和是否有利于体育教育目标的达成等方面。
考试项目设置方面有研究认为比较灵活,有研究则认为比较单一、欠妥。前者如谢卓锋对各地体育考试模式改革的研究:湖北的“必考+抽签项目”、北京的“必考+选考+随机”、广州的“必考项目+选考项目”、哈尔滨的“体育课+体育锻炼+体质测试”;贵阳的过程管理评价(即平时成绩)和目标效果测试(即终结性评价成绩)等模式,试图通过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提高身体素质,这体现了考试模式的进步性。[6]沈培忠也认为中考体育内容、分值、评分标准等方面出现了多样化倾向等[8];后者如李可可、王忠友等研究表明:相当一部分省市在中考体育上以跑(50m)、跳(立定跳远)、投(原地推铅球)作为考试项目,并且多年不变。[9]李仓也认为目前各地中考体育考试存在测试项目单调、内容单一的问题。[10]徐烨、刘礼国则认为目前体育中考项目设置有欠妥之处,如部分考试项目之间在功能评价上重叠、座位体前屈作为考试项目意义不大等。[11]
李朝阳,仇亚宾等研究指出:对比分析全国游泳测试标准及实施办法,发现各地游泳测试项目不同、泳池规格不一、男女分值差异不合理、考试标准差异大,缺乏严谨性和科学性等问题。建议初中毕业生升学游泳考试距离为100m;男女生满分各为 100、114s;男女生在长短池中的时间差为 3s;男女生前后分值时间差为5s;并制定残障生游泳测试标准。[12]
有关体育考试项目的设置是否有利于体育教育目标达成方面的研究不容乐观。如毕进杰认为当前中考体育项目的内容设置存在着学生体质增强效果持续性差,不利于运动技能的形成,不能充分反映学生的努力程度,考试内容与课程目标不匹配等问题。[13]刘成、胡慧文也认为体育考试出现了内容设置欠合理,弱化了体育教育的目标等问题。[14]
对于如何改进体育考试项目,研究者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如毕黄龑认为中考体育项目的选择应该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特长和爱好在不违反中考体育政策的条件下选择自己要参与考核的项目。[15]再如李春喜认为:应该完善体育中考制度,建立测试项目题库等。[16]
上述可见,各位学者在中招体育考试项目设置上各抒己见,当前我国体育加试的项目在笔者看来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项目的设置都是在围绕着国家政策规定之内,都是严格按照国家所规定的中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来的,总的来说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内容在考核内容上几乎没有什么创新,都是在借鉴的层次上修改,没有完全的体现自己本地资源的特色,对此的研究还尚需深入。
中招体育考试评价方式的研究主要体现在评价模式单一问题、双重评价模式与相应对策等方面。
评价模式单一问题研究。如谢卓锋认为体育中考实施过程中目标偏失,影响学生的全面发展,评价过于单一,约束学生的体育个性化发展、“定考”约束了体育课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重在结果,具有强烈的目的性,难以实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6]李春喜也认为学生成绩的评价方式单一,要引入形成性评价,提高体育中考评价科学性。[16]
双重评价模式研究。双重评价模式即学校的过程性评价与校外的终结性评价,中招体育考试采用双重评价模式,特别是过程性评价研究者多持赞同观点,但也有质疑之声音:赞同者,如尚蕊认为体育考试过程性考核在当前中国的实施对于提高广大学生的体质,以及有效地保证我国的广大学校科学合理的体育教学工作而起到了非常重要和必不可少的作用。[17]强晓祥、刘成也认为双重评价模式是各城市改革发展的趋势,对加强学生日常体育锻炼和终身体育的养成有积极作用,是一种较为合理的考核评价模式[18];质疑者,如刘海元指出部分地区体育中考成绩把体育课、日常体育锻炼的成绩列入总分中,突出了对体育学科的过程性管理及评价,但是此步骤是学校掌控,真实性有待验证。[19]强晓祥、刘成对于此观点持赞同态度。
而对于如何构建合理的过程性评价方式,不少学者们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如刘兴臣认为初中毕业体育考试加入学生参与体育过程的评定,制定科学合理的《中学生体育活动情况评定手册》对学生初中阶段与体育锻炼的过程进行综合评定,计算出分数,按比例加入到体育毕业考试成绩之中。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更应该注重过程性行评价;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更应重视定性评价,初中毕业体育考试还应加入学生身心健康状况的检测[20]。
值得庆幸的是多位研究者都提到要采用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亦有学者提出取消过程性考试。笔者认为过程性评价是体育考试增进学生身体健康发展特殊性要求,也是避免考试“一刀切”、推进多元评价改革的需要,所以仍需对评价方式进行深入研究。
体育中招考试公平问题颇受研究者关注,已有研究主要聚焦于公平问题的揭示与公平性的提高两个方面。
徐烨、朱琳认为中考体育公平性已是考生和家长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他们列举了中招体育考试的公平问题:考试模式中存在的公平问题,考试内容存在的公平问题,体育中考过程存在公平问题,部分考官徇私枉法,部分学校干扰考试,部分考生存在违规行为体育中考结果存在公平问题,评分标准引发公平问题,免考、缓考政策引发公平问题等。[21]翟玲丽从“人情分”的角度揭示了中考体育考试的不公平。[22]
周凰、古雅辉研究了由于“免体”的不规范和代考现象导致了中考体育的公平性的降低。该研究认为:在中考体育改革的过程中,是否会因为定量的考试结果使得一些原本身体素质较弱而体育学习态度较好的学生难以取得高分,从而导致不公平性。同时,对于家庭条件状况不一的学生来说,家庭条件较好的学生可以通过校外培训在技能考核中取得较高的分数,而造成教育的不公平性等。[23]
邵申认为上海市体育中考残疾学生免修、免考计满分的政策是不公平的。残疾学生可以通过政策优惠获得比正常学生更高的分数,损害了起点公平。同时,所有残疾学生都计满分,没有对学生残疾进行分类,是另一种形式的“平均主义”。[24]
对于如何提高中招体育考试公平性,还有不少研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王燕认为有必要对中考体育制度进行改革,从而建立更加完善的制度来保证目标的实现,推动素质教育快速向前发展。[25]李朝阳、冯增俊提出了应该提高体育分数权重、优化结构比例、细化免试与加分制度。[26]刘成、胡慧文认为对于体质弱势学生的体育考试安排应体现人文关怀,兼顾公平。[27]
周建东、于涛等认为应严格细化体育考试的免试与加分制度,确保考试公平;严格细化体育考试的免试与加分制度;全面推行“电子化”考试,培养高素质考务人员,保证考试公开透明。对考场情况进行实时录像,减少人为的操作空间;培养高素质的考评员队伍,能够独立处理各种考场问题;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实施“集中考试”和“送考下乡”组织模式,严格考场准入制度,避免校方人员对考评员的干预;加强教育主管部门的巡视监督力度和违法违纪的处罚力度,对考试舞弊事件实施“零容忍”态度,保证体育考试的公平透明[28]。 李朝阳,冯增俊等也认为实施异地考评制度,统一和规范考场设施标准,尽量抽调异地体育老师对学生进行考评与测试;增加体育考试经费投入,对考场情况进行实时录像,减少人为操作空间;严格考场准入制度,避免校方人员对考评员的干预;加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考场巡视监督力度和执法机关对违法违纪的处罚力度,对考场舞弊行为坚决实施法律手段,保证体育考试的公平透明。[26]
以上研究揭示了在体育考试中容易出现的公平问题,以及影响考试公平性的诸多因素,并提出了如何解决体育加试公平问题的建议。尚有一些需要拓展或深入的研究领域,如就解决策略而言,可以借鉴工程的外包的方法,可以研究如何让“第三方”介入中招体育考试,可以考虑把考务工作承包给专门的公司机构由他们全方位的规划、组织、实施进行考试的监管工作,从而减少了老师的操纵,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考试的相对公平。
陈识在研究中指出,由于体育加试不像其他比赛,没有兴奋剂检查,所以,部分为了加分或者考名校的学生不惜以身试法,通过服用兴奋剂等不诚实手段来提高成绩
已有研究也揭示了学生服用兴奋剂的原因,如家长殷切的希望、中考监管兴奋剂机制不完善、升学压力、兴奋剂的了解甚少、观念薄弱等。如强晓祥、刘成认为学生想拿高分,加之体育锻炼时间少,同时家长抵制兴奋剂意识的淡薄,对使用后可能产生的心力衰竭、患糖尿病,甚至猝死等兴奋剂“后遗症”知之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