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敏,苏 帆
(广东省科技创新监测研究中心,广东广州 510033)
科技人才政策是国家或地区相关政府部门制定的指导科技人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划计划、意见办法等制度的总和,涉及科技人才的引进、培养、评价、流动、激励、保障、使用、管理、服务等。科技人才政策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起着重要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很大程度决定着科技人才效能的发挥,进而影响一国或一地区科技创新的发展程度。
国内学者从不同视角对科技人才政策发展历程进行了研究。刘波等[1]等回顾了改革开放30 年来我国科技人才政策发展历程,将其划分为初步恢复、体系确立、完善发展3 个阶段。文玲艺[2]通过梳理改革开放30 年我国科技人才战略与政策演变进程,将其划分为恢复确立、深化改革、人才强国战略实施3 个阶段。李丽莉[3]对1978—2013 年我国科技人才政策发展历程进行研究,将其划分为恢复确立、调整发展、全面转型、人本化发展四个阶段。刘忠艳等[4]系统分析1978—2017 年我国科技人才政策的发展历程和阶段性政策要点,认为我国科技人才政策体系供需结构矛盾突出,长期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人才的需求。鞠伟等[5]运用政策范式理论,梳理1978—2017 我国科技人才政策变迁历程,将其划分为恢复与重建、调整建立、改革成型、创新突破四个阶段。李燕萍等[6]采用共词分析法分析了改革开发40 年来我国科技人才政策演变历程,将其划分为恢复调整、深入改革、战略导向、创新发展、四个阶段,并提出我国科技人才政策未来发展展望。杜红亮等[7]等系统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海外科技人才政策的历史演变脉络并将其划分为5 个阶段。温玉等[8]等聚焦台湾,梳理总结20 世纪90 年代以来台湾当局科技人才政策变迁主要情况。陈文等[9]分析了2003—2017 年江苏省科技领军人才引进与培育政策的演进脉络。张乐等[10]总结了1978—2013 年广东省高层次人才政策发展历程,将其划分为起步、发展、加速三个阶段。刘佐菁等[11]从政策年度、政策类型、颁布主体等方面分析了2006—2015 年期间广东省人才政策。
综上,虽然国内关于科技人才政策发展历程相关研究不少,但主要基于国家层面,以广东省为研究切入点的较少。同时,基于文本分析的多,基于内容分析的少。此外,对各阶段科技人才政策的出台背景、政策传递及政策之间的关联缺乏深入分析。笔者认为,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和先行地,作为我国经济第一大省和区域创新综合能力排名第一的创新强省,其科技人才政策发展历程值得关注和研究。同时,本文采用以重大事件为节点,采用内容分析法,对广东省科技人才政策发展历程、阶段性政策要点进行背景分析、系统梳理和分析总结,以期全面展现改革开放40 年以来广东省各阶段科技人才政策所反映的规律性、结构性的整体全貌,探求新时期继续创新完善广东省科技人才政策的着力点和突破口
本文以1978 年—2019 年2 月广东省委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颁发的科技人才政策为数据,以重大事件为节点,采用内容分析法,对广东省科技人才政策发展历程、阶段性政策要点进行系统梳理和分析总结。相关数据主要来源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官方网页中的“文件库”、《广东科技政策法律汇编(1978—2006 年)》《广东省法规规章全书(1980—2004 年)》《广东省人才工作政策汇编(2003—2011 年)》《广东省人才政策选编(2018 年)》,搜索关键词主要包括“人才、队伍、院士、专家、博士、博士后、留学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青年、团队”。经过整理分析,剔除与科技人才主题高不相关政策以及对科技人才工作未做实质性指导的相关政策,最终遴选出158 条与科技人才高度相关的政策作为研究数据。经梳理总结,将广东省科技人才政策发展历程划分为恢复调试、确立发展、积极推进、大力发展、全面优化五个阶段(见表1)。
表1 广东省科技人才政策发展五个阶段基本情况
1978 年3 月,邓小平书记在全国科学大会商重申“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基本观点,并明确指出“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澄清了长期束缚科技发展的重大理论是非问题,科技人才迎来事业发展春天。1979 年,广东省科委完成《1978—1985 年广东省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编制,指出广东当前“科技队伍的数量、水平与需要不相适应”,并提出“全省专业科技研究人员的数量,到1985 年翻一番”奋斗目标。1980 年,广东省委第一书记、省长习仲勋提出,一定要把科技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党委第一把手也要抓科技工作。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对科技事业的重视,为广东省科技人员开展科研提供了环境。
这一阶段的广东科技人才工作,主要是纠正文革期间对科技人才的错误认知和判定,正视科技人才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科技人才营造科学研究环境,扫清文革遗留的破坏科技人才发展的相关因素,激励科技人才开展科学研究。从政策内容看,这一阶段广东科技人才政策主要集中在人才评价、培养、激励、引进四个方面:
人才评价方面,主要是恢复科技人员职称评定工作,建立科技人员考核、晋升制度。1979 年底,国家《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出台,1980 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颁发的<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自此,全省科技人员职称评定工作陆续恢复。人才培养方面,主要是恢复高考、研究生招生培养、出国留学相关制度。1978 年8 月,国家颁布《关于增选出国留学生的通知》,恢复出国留学工作,广东省出国留学工作相应恢复。1984 年,建国以来第一个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政策性文件——《国务院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印发,提出“自费留学人员是我国出国留学人员的组成部分”。广东省人民政府相应转发该文件,鼓励自费出国留学。人才激励方面,主要是建立科技人员奖励制度,激励科技人员创新。1980 年2 月,《广东省科委关于试行科技成果奖励的通知》颁布,随后全省科技成果颁奖大会在广州举行,首次以奖金形式奖励147 项优秀科技成果的研究人员,极大鼓舞了科研人员创新士气。1984 年,省科委《关于推广应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励试行办法》颁布,明确规定3 类科技成果可申报奖励,全省科技奖励制度初步建立。人才引进方面,开始探索引进国外、港澳地区人才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1983 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在全国率先成立省引进国外人才领导小组,专职负责全省引进国外智力工作。1984 年,《关于做好广东省引进国外、港澳地区人才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规定全省引进国外及港澳台智力的重点、渠道、形式及引进专家的工作安排、生活待遇等,探索引进国境外人才。
这一阶段的广东科技人才政策,基本与国家科技人才政策保持一致,在政策创新方面,仅是人才引进方面突出了广东毗邻港澳优势,将港澳地区科技人才作为全省人才引进的重点对象。
1986 年,国内第一部关于技术市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技术市场管理规定》出台,明确提出“技术商品”“技术市场”的概念,为促进全省技术贸易繁荣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1987 年,广东省省委省政府颁布《关于当前科技体制改革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全省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正式拉开序幕。1992 年3 月,珠海市首开全国重奖科技人才之先河,在国内引进强烈反响,同年11 月,广东省委省政府颁发《关于加快我省科技队伍建设步伐问题的决定》,提出改革分配制度,完善对科技人员的奖励,加快全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步伐。1995 年,《广东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颁布,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把科学技术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全省科技创新环境日益优化。
这一阶段,随着改革开放事业和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全省科技人才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科技人才作用得到较好发挥,科技人才队伍开始快速发展。从政策内容看,这一阶段广东科技人才政策主要集中在人才流动、培养、激励、引进四个方面:
人才流动方面,主要是放宽科技人员,促进科技人才流动。1987 年,《广东省放宽科技人员政策实施办法》出台,首次从政策上打破科技人员单位职务终身制度,鼓励全省科技人员以调离、停薪留职等方式到城镇和农村承办各类事业,极大地促进科技人员向技术薄弱的欠发达地区和中小企业转移。1988 年,为解决科技人才流动方面的争议、促进科技人才的合理流动,《广东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的若干规定》和《广东省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暂行规定》相继出台。1989 年,广东省国际国内人才智力市场成立,标志着广东省有形人才市场建设步入常设型人才市场发展阶段,此后,广东人才市场蓬勃发展,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等一批人才中介市场陆续涌现。人才培养方面,主要是形成以科研项目培养科技人才的政策体系。1986 年,广东省启动依靠科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星火计划”。1987 年,广东省科委科学基金项目正式设立,目的是通过资助科研项目发现和培养科技人才,增加技术储备,促进全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1988 年,广东省启动促进高技术、新技术研究成果转移转化、商品化的“火炬计划”。1993 年,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设立。人才奖励方面,主要是全省科技奖励制度初步成型。1986 年,《广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实施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颁布,标志着全省科技奖励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1988 年,《广东省自然科学奖励条例》颁布,以奖励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优秀成果的科研人员。同年广东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设立,以奖励在全省科技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1989 年,丁颖科技奖设立,以表彰为广东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人才。人才引进方面,主要是积极吸引留学人员来广东创新创业,将留学人员作为全省人才引进的主要对象。1989 年《广东省自费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安排试行办法》出台,鼓励自费留学人员回广东工作。1992 年出台《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广东工作的若干规定》,根据来去自由原则,简化审批程序,并在收入待遇、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政策,支持鼓励留学人员来广东工作。
这一阶段的广东科技人才政策,开始出现一些走在全国前列的创新政策,如出台国内第一部关于技术市场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首次从政策上打破科技人员单位职务终身制度等。
1998 年5 月,广东省第八次党代会召开,会议明确提出“科教兴粤”发展战略,指出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要求加快全省各类科技人才的培养和聚集,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2003 年,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意见》,提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把广东建成各类优秀人才集聚中心的发展目标。2004 年,广东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决定》,首次提出建设科技强省的战略目标,并提出要建立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机制,培养和造就强大的科技人才队伍,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
这一阶段,随着“科教兴粤”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的提出和实施,全省科技人才工作得到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开始加强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人才培养、吸引、评价、激励、保障等政策全面开花,全省科技人才队伍得到快速发展。从政策内容看,这一阶段广东科技人才政策主要集中在人才规划、培养、引进、评价等方面:
人才规划方面,2002 年出台《2002—2005 年广东省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为广东省第一个综合性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出为适应我国加入WTO 后的新形势,要全面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海外和留学人才的吸引与使用等。2006 年陆续出台《广东省人才“十一五”规划》《留学回国人员“十一五”规划》《广东省“十一五”卫生人才规划》《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必须充分认识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战略高度谋划全省人才工作,并提出“十一五”期间广东科技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人才培养方面,主要是加大对教育人才的支持。1998年颁布《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决定》,提出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建立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省财政拨出专款每年给予每位进站博士后4 万经费补贴,“带来博士后事业大发展”[12]462。1999 年实施“广东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岗位计划”,加快全省高校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的培养。“十五”期间,实施建设广州大学城等教育“补短”工程,推动全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1998 年的8.1%提升至2007 年的25%,“博士、硕士研究生成为全省科研的主力军”[12]462。人才引进方面,继续鼓励吸引留学人员来粤工作。1998年12 月,首届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召开,搭建了留学人员与省内单位沟通交流新平台,并逐步发展为国内最具影响力、规模最大的留学人才与科技项目交流的国家级平台。1999 年出台《关于鼓励出国留学高级人才来粤创业若干规定》,明确提出以更优惠的政策、更开放的态度、更优越的工作条件和更宽松的人文环境,吸引高层次留学人员来粤工作。2003 年出台《广东省引进人才试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打破人才地域、身份界限,支持柔性引进包括留学人员在内的各类人才。2007 年出台《关于做好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界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高留学人才引进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人才评价方面,评价体系日益完善。1998 年出台《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和《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管理办法》,1999 年出台《关于印发广东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2003 年出台《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库管理办法》,2004 年出台《广东省突出贡献人员、离退休人员、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暂行办法》,全省科技人才评价政策体系日益完善。
这一阶段的广东科技人才政策,最大的特点是出台了一系列人才相关的规划计划,人才工作上升成为全省战略层面的工作,科技人才政策不再只是相关科技政策中的一部分。
2008 年,面对日益激烈的全球化竞争,立足全省正处于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关键时期现状,广东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高瞻远瞩,出台《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指出高层次人才是全球化竞争日益激烈条件下广东省制胜的核心战略资源,提出要启动实施创新科研团队引进计划和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等,计划对入选的创新科研团队给予最低1 000 万元最高1 亿元的省财政支持,在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圈中引起热烈反响,标志着广东省科技人才工作正式进入重大人才工程时代。2011年初,全省首个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出台,提出全省2010—2020 年人才工作重点和发展目标。同年11 月,《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出台,为国内第一部地方性自主创新法规。该条例加附则共7 章,其中第四章为“创新型人才建设与服务”专章,并在国内率先规定省科研项目人力资源成本最高可占项目总经费的30%(2016 年修订后提高至40%),其中,软科学研究项目、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软件开发类项目可占50%(2016 年修订后提高至60%),充分体现“尊重人才、尊重人才价值”理念,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进一步激发了全省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这一阶段,全省科技人才工作加速推进,启动实施了“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扬帆计划”三大省重大人才工程,初步建成“引育并举、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共同发展”人才政策体系,全省重才、爱才、揽才、用才氛围浓厚。从政策内容看,这一阶段广东科技人才政策主要集中在引进、培养、保障服务等方面:
人才引进方面,主要是启动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2009 年,启动实施“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和引进领军人才项目,对入选团队给予1 000 万—1亿元工作经费,对入选领军人才给予100 万元住房补贴和500 万元工作经费,资助力度之大,在国内鲜有,掀起新一轮“孔雀东南飞”热潮。此后,“珠江人才计划”不断优化,引进团队项目于2016 年增设青年团队项目,支持40 岁以下国外博士组团来粤发展,引进领军人才项目至2017 年扩展为引进杰出人才、创新领军、创业领军、青年拔尖人才、博士后人才等。人才培养方面,主要启动实施“广东特支计划”即广东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加快省内高层次人才培养。2014 年,启动实施“广东特支计划”,提出每年在全省有重点遴选支持一批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为广东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其中杰出人才每年遴选15 名左右,每人支持100 万元;领军人才每年遴选140 名左右,分别给予30 万—80 万元不等支持;青年拔尖人才每年遴选180 名左右,分别给予10 万—30 万元支持。保障服务方面,主要是针对“珠江人才计划”和“广东特支计划”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出台了系列保障服务措施。2009 年出台《广东省引进领军人才享受特定生活待遇暂行办法》,规定引进领军人才可享受落户居留、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特定生活待遇,引进团队带头人参照执行。2010 年出台《广东省引进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实施方案》,规定引进高层次人才只需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一站式”服务专区,就有专人负责受理,承办和代办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税收减免等23 个项目的有关手续,极大地简化了引进人才来粤安居乐业的各项手续办理。2016 年,《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公安部<关于实施支持广东自贸区建设及创新驱动发展有关出入境政策措施的批复>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全省科技人才出入境、出国交流等政策更为人性化。此外,广东还于2013 年启动实施“扬帆计划”即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加快人才吸引培养工作,与“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并称广东省三大重大人才工程。
这一阶段的广东科技人才政策,主要形成了以重大人才工程实施为抓手的人才工作体系,并初步建成“引育并举、珠三角和粤东西北共同发展”的人才政策体系,全面推进全省人才工作快速发展。
2017 年,广东省委印发《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围绕“建立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加快建设人才高地”目标,提出深化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及改进完善人才吸引、培养、使用、评价、激励、保障、流动等机制的若干措施,标志着全省人才工作进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阶段。2018 年2 月和7 月,国家陆续发布《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三评”改革系列文件,提出要深化“三评”改革,构建科学规范、高效诚信的科技评价体系,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同年3 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人大广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至此,围绕国家要求和部署,结合全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国际国内人才工作发展新形势,广东省科技人才工作进入全面优化阶段,日前“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扬帆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政策正积极优化调整中。
2017 年和2018 年仅是广东科技人才政策全面优化阶段的开始,据悉,目前广东省相关科技人才政策正在紧锣密鼓研究制定中,未来广东科技人才政策将迎来新一轮全面优化发展。
综上可见,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科技人才工作日益受到重视,“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人才是第一资源”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全省科技人才政策体系日益健全,覆盖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激励、流动、保障、服务等各个方面,涵盖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博士后人才等各梯次人才,并与时俱进,整体而言出台的相关科技人才政策始终走在国内前列并时现首创之举。各类科技人才政策的出台,推动广东全省科技人才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截至2016 年底,广东全省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555 万人,占全国总量的9.7%,居全国首位;截至2017 年底,全省院士(含双聘院士)共136 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 196 人;累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共5.8万人,其中诺贝尔奖获得者、发达国家院士、国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终身教授等143 人,居全国前列;累计来粤工作外国人才75 万人次,港澳台人才115万人次,两项合计居全国首位。人才创新创业环境不断优化, 2017 年广东省区域创新能力首次超过江苏跃居全国首位,其中创新绩效、创新环境、企业创新3个指标均排名第一。人才效能日益凸显,截至2017年底,全省高技术制造业产值居全国首位;全省专利申请量达62.78 万件、专利授权量达33.26 万件,均居全国首位;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18.96 件,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93 倍。
继往开来,“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已逐步落到实处。广东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和试验田,率先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在全国各省市中更早面临经济发展的动力转换、方式转变、结构调整等繁重任务,更加迫切需要创新驱动和人才驱动,建立更为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打通人才流动、使用、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障碍。但目前,广东科技人才政策仍然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人才评价方式单一、各部门人才资源整合力度有待强化、人才科研诚信与伦理体系建设亟需加强等问题。站在全面推进改革、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的新起点,广东要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决定性作用,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科技人才政策,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广泛吸引各类创新人才,打造创新人才高地,增创广东创新驱动发展的新优势。具体如下:
一是确实贯彻落实国家“三评”改革系列文件和“去四唯”文件精神和要求,精简全省科技人才“帽子”;在申报中取消将论文发表、专利获得、项目承担、奖励荣誉、学历职称等作为申报限制性要求做法;在评审中,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业绩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实行人才分类评价,突出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注重对过往成果业绩的评价的同时注重对未来预期取得成果业绩的预判。
二是强化对科技人才道德品质把关和风险防范要求。人才应“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在科技人才吸引培养过程中,要求人才对自身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情况进行自查和承诺,引进人才还需对个人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情况进行自查和承诺,用人单位和各级主管部门对上述情况进行核实,确保支持的科技人才不存在违法犯罪行为、违反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行为,引进人才不存在侵犯知识产权、泄漏原(现)任职单位商业秘密、违反原(现)任职单位所在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违反原工作单位竞业禁止约定等行为,保障引进人才安全。
三是统筹省内相关部门力量,全面整合优化各类资源,为全省科技人才提供良好创新创业服务。一方面,当前国内各省市科技人才引进工作,已逐渐从“拼价码”到“拼服务”转变,如江苏省对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从出入境、落户、医疗保障、子女入学等,都建立了一站式、保姆式的服务体系,想方设法让引进人才在江苏安心工作、落地生根。另一方面,科技人才政策尤其是服务保障方面的政策,涉及科技、教育、税务、公安、海关、审计等多个部门,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难度大、审批流程长,甚至存在同一政策理解不同情况或同一情况不同政策规定问题,导致很多好政策无法得到较好落实。
四是平衡好政府与市场“两只手”在全省科技人才工作中的作用。科技人才及其用人单位永远是创新的主体,政府应该做的是为科技人才发展提供良好的创新创业发展服务和环境,使科技人才的创新能力得到充分发挥。当前,由于国内各省市人才竞争激烈,各省结合自身发展和经济实力,对各类科技人才尤其是有“帽子”的科技人才开出了引进的不同的“价码”,一定程度上导致用人单位引才用才成本提高、引才难度加大。因此,平衡好政府与市场在科技人才工作中的作用,对下一阶段广东省乃至我国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有重要意义。
五是强化科技人才智库建设,促进更多科技人才、用人单位参与全省科技人才政策制定工作。现阶段国际国内科技人才发展形势变幻莫测,科技人才信息庞大、政策层出不穷,建设专业化的科技人才智库,有利于及时跟踪国际国内科技人才发展趋势,对比国际国内人才政策各类经验做法,为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科技人才政策提供良好支撑。同时,促进更多科技人才、用人单位参与全省科技人才政策制定工作,保障出台的政策符合现阶段科技人才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