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中旧城改造规划探讨

2020-05-25 02:42刘磊
写真地理 2020年3期
关键词:旧城改造城市规划

刘磊

摘 要: 随着城市现代化的脚步越来越快,不少亟待规划的旧城区已经成了城市建设规划的重要内容。但是在推进旧城规划的过程中,会遇到多方面的问题,无论采用何种方式,都要强调旧城改造公众利益的体现。基于此,本文对城市规划中的旧城改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 城市规划;旧城改造;公众利益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733(2020)03-0008-01

旧城在过去的城市规划中为居民的出行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因为当时的公共交通不像当今这么发达。而社会发展到了今天,人们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旧城在城市规划中已经成为影响城市现代化的一个关键因素。因此,旧城改造工作应当充分的融入现代化技术,使得旧城区也能焕发出崭新的发展面貌。

1 城市规划中旧城改造规划的新理念

1.1 将环保节能贯穿于旧城改造的方方面面

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提高,人们对自己的居住舒适度及环境要求也越来越高。而影响人们居住舒适度的重要因素就是建筑材料的使用性能是否达标。因此,我们可以从这个思路出发,在旧城改造中对施工材料进行创新。

在进行改造的过程中,会进行大范围的建筑施工,而使用节能建筑材料能有效落实低碳节能的理念。需要从屋面、门窗、墙体,建筑物外部等多个角度考虑节能减排才能达到建筑整体节能减排的目的,降低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中国二十治集团所开展的南浔旧城改造项目,项目规划的重点在于对未来社区的实践与探索,充分的在设计中贯穿了低碳节能设计理念,在建筑中融入海绵城市雨水收集和光伏发电绿色节能元素,实现雨水循环再利用及与城市电力并网等节水节能低碳环保功能。而这样的旧城改造,正是未来社会所需要的[1]。

1.2 城市规划的过程中,要注意维护公众的利益

旧城改建总体来说是优点大于缺点的,因为只有积极进行旧城改造,城市有一个崭新的发展面貌。但是在规划改造的过程中,无疑会牵动多方的利益。此时,则要求管理者能有着心系人民,心系社会的价值观。

从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旧城改造的核心问题来说,主要包括两点,效率与公平。只要有一方的权重变大,那么就将会损害到建筑商,政府以及公众任意一方的利益。而城建规划者则要综合考虑所有影响因素,不考虑当今的经济体制是如何的,只要能寻求出公众获得利益的最优解,那么就必须大量投资,为了规划过程中不受到人为因素的干扰,有时则需要限制私权。

对于政府来说,城市规划的最大利益是造福于百姓,为的是全体市民,整个城市的利益。而作为新时代的规划时,则需要在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少数人利益与公众的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间进行妥善的取舍,在城市规划中,大力倡导公正,但是却永远要以公众为重[2]。

1.3 改造的过程中要适当的對开发的项目予以干预

为了保证旧城改造的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在旧城改造的过程中,城建规划部门与城市政府部门需要对开发商的行为采取一定的干预措施。主要从以下三大方面入手:

第一,对动迁量的干预。旧城改建过程中最大的阻碍是居民动迁,而居民们往往最关心的问题就是自己能够在拆迁中获得多少经济利益,因此,这也是经常困扰城建规划部门的一个重要社会问题由与经济问题。

在规划的过程中,要明确旧城改建的初心是什么,是为了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如果规划的内容是合理的,安置和处理好动迁居民将是政城建规划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而对于政府部门来说,更应当为拆迁过程保驾护航,由规划部门与政府部门共同制定出一套符合当地实情的动迁法规,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给予相应的制裁,保证在拆迁过程中的居民利益最大化。

第二,对开发量的干预。一般情况下,开发的土地资源越多,则开发商能获得最更多的经济利益。因此,开发商往往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尽可能的多开发旧城区。而过度开发的结果将是旧城中有着更多的高密度,高容积率的建筑,导致在高楼大厦的遮挡下,改造的城区缺乏绿化,缺乏光照,环境质量会达不到应有的要求,反而会影响市容。因此,在改造的过程中一定要规定适当的建筑密度与改造容积率。同时对日照、停车位、绿化率等进行严格的控制,全面的贯彻执行。

第三,对公共开发的干预。在思考这个问题之前,先明确开发的类型,公公开发与旧城开发。道路,绿化,市政设施等属于公共开发,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在这一阶段的开发时,应当明确的指出开发的内容,并将赔偿费平等的分给各个部门,减少不必要的纠纷[3]。

1.4 旧城改建必须坚持的原则

(1)保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适当的进行旧城开发有利于城市的发展,但是如果开发过度,将使旧城改建变得的越来越拥挤,甚至会比未改造之前的居住效果更差。这里指的适当并不是完全的开发,而是要留有余地,保持一定的弹性,要为未来城市的发展预留出部分空间,使得城市的变迁变得更加有序,更加规范。

(2)用法律来约束旧城改造中的违规行为。旧城改造为什么会是社会中讨论的重点,本质上是涉及到了人们的利益再分配。再平衡利益的过程中,就会有人用不法手段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因此,用法律约束人们的行为在合适不过了。也只有这样才能使旧城改造脱离钱这么俗的内容,引导社会走向协调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

(3)提高城市文化追求。这里的文化追求指的是各类历史文物建筑。旧城改造绝不仅仅是将旧建筑推到,而更多的应当是历史文化的延续。因此,在旧城改造规划的过程中,我们应当详细的探究当地的历史文化价值,空间特征以及历史变迁,妥善的处理好留与不留的问题。

总而言之,旧城改造是为了让城市有更新的发展面貌,发展的同时又不失去城市永恒的灵魂——历史文化底蕴。

结束语:综上所述,旧城改造涉及到的问题不仅仅是建筑问题,而更是环保,社会,经济,心理学等多方面的问题。因此,在进行城建规划的过程中,要统筹好各个因素的影响,以公众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进行旧城改造工作。采用上下-下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科学的规划,促进我国城市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 卢源.城市规划中弱势群体利益的程序保障——以旧城改造过程为例[J].城市问题,2015(5):9-15.

[2] 何虹.论我国城市规划中私益保护的途径——以旧城改造为例[J].现代城市研究,2018(6):45-49.

[3] 成立.城市规划角色转变下的旧城改造规划策略研究[J].绿色环保建材,2018(1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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