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童儿儿
作者有话说:总是看到很多民国类的文章都是be结尾的啊,无奈,就想写一篇简简单单的在民国时期但不虐的小言文,新手第一次投稿,希望大家能喜欢。
(一)
如今正是暮夏之时,蝉声渐疏,几场冷雨连着一下,秋意便起。
林婉从黄包车上下来,看到铁栏里冒头的海棠花开得正好,用人王妈正在月洞门后收拾兰花,见着她走过来,站起来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二小姐怎么这会儿回来了,老爷差阿贵去学校接您去了呢。”
阿贵是林家的司机,林婉略皱一皱眉,道:“下午没有课,和同学去街上逛了逛。”她顿了一下,又道:“贵叔接不到人,想来自己会回家的。”她一边走,一边问王妈:“父亲怎么会想起差贵叔去学校?往常可都没有如此过。”
王妈听了这话,脸上顿时笑得堆起了褶子:“家里来客人了。”林婉脚下的步子不由得一顿,听她说:“是沈公子来了。”
她正走到门前,此时,已经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看报的年轻男人。一身青色长衫,英气尽敛,和白日里那戎装长靴的模样比起来,减了二分冷意,平添三分儒雅。男人闻声抬起了头,但见眉宇明朗,俨然一个翩翩佳公子。
林婉却知眼前这男人绝不好糊弄,想起白日里发生的事情,一颗心直直地发沉,脸上却不动声色。走到男人面前,她眼帘微垂,细声细气地道:“姐夫。”
沈戈这才放下报纸,微微颔首:“林小姐。”
“允筠,你这样的称呼可就生分了啊。”林老爷从内堂走过来,最得他宠爱的五姨太袅袅婷婷地跟在他身后,沈戈站起来正欲向他施礼,他连忙拦下,“在我们家,不需要讲究这些虚礼。”
五姨太拿着帕子捂嘴娇笑:“老爷说得极是,沈少和咱们大小姐的婚礼就在几个月后,二小姐叫沈少一声姐夫,沈少怎的不还声妹子呢。”
沈戈不动声色地抽出被林老爷握住的胳膊,掸了下长衫,转头看向林婉:“既如此,那我就托大叫一声,婉妹吧。”
林婉站在一旁,自始至终低着头不发一言,此时方才抿抿嘴,羞涩地笑了笑。
五姨太便笑着:“咱家二小姐什么都好,就是被老爷子教得腼腆了点,沈少可是经过风见过雨的,以后二小姐可要托赖姐夫护着才是咯。”
林婉心知五姨太说这话不过是想巴结沈戈,想来也是父亲的意思,便不理会,摆出一副羞怯的模样,在一旁当隐形人,眼角余光却不停地打量着沈戈,但见他并没有要把白天的事情告发出去的迹象,不由得安心了点。
如今虽说两家是姻亲,但沈戈掌着锦军,手底下无数军政要事需要处理,哪有闲工夫来未婚妻家里闲聊。况且这门婚事,显然是林家高攀了沈家,若不是林太老爷还在朝中为官的时候救过沈戈的父亲沈烨一命,那位沈大帅为了报恩,也不会给家里的独子定下前朝遗老家的小姐了。
林家是旧式家庭,在前朝也辉煌过一时,林婉对自己这位只会养姨太太的父亲实在提不起敬爱来。倒是太老爷林振国,虽然为人古板,却也是真心疼爱林婉的,林婉怕的就是今天的事被沈戈告诉了他,惹得他伤心生气。早知道沈戈会带人去那里,她就该推了江学长的邀约,不去参加演讲的。
这边厢她心里懊悔,王妈已扶了林太老爷从楼上下来。像沈戈这样出色的年轻人,太老爷还是很欣赏的,虽说气恼长孙女林知宁不听长辈的话,对这孙女婿却还是很看重的,絮絮叨叨地和沈戈说了半晌,沈戈也没有丝毫不耐烦。
林婉就坐在沈戈的对面,眼观鼻鼻观心,一副大家闺秀的模样。太老爷满意地收了话头,转而又问林婉:“家里的功课学得如何了?”
林婉忙站起来,一五一十地答了。他们这样的旧式家庭,规矩总是严谨的,倒是沈戈眼中微芒浮动,看了她一眼,不知在想什么。
饭毕,林婉便借口要回房温书,退了出去。因是回到了闺房,林婉褪下成天穿着的学生装,换上了一件天水碧的衫子,如瀑墨发也散了下来,懒懒地垂在肩头。她在房里看了几页书,心里却始终沉静不下来。天色已经全黑了,微风送来了晚香玉的香气,天上一轮皓月,照得路面似水似镜一般光亮。她索性便下了楼,想去花园里摘两枝花,转过簇簇丛丛的枝叶,却不想正撞到一个人。
那着一身长衫的人转过身来,指间一点明明灭灭的烟火,见是她,眸中微光一动。那烟草的味道是极淡的,带着点微苦的薄荷香,林婉不由得微皱了皱眉头,还未说话,沈戈已经摁灭了烟头:“林小姐。”
不是婉妹吗?不过他不这樣称呼,林婉也乐得顺水推舟,低下头柔柔道:“姐夫好,我过来摘两枝花。”
“扶桑花?”沈戈伸出了手。他身量修长,林婉要踮起脚才能够到的枝丫,他轻轻松松就折了两枝下来。那枝头上的扶桑开得热烈,纤长的手指捏着递到林婉手边时,鼻端传来一阵阵醉人的芳香。
林婉慌忙接过花枝,又细声细语地告辞,不知为何,她突然觉得心中竟有点异样,痒痒的,奇怪得很。
谁知她刚转过身,却听沈戈说:“青园社里面,你的同学不少吧”
林婉心脏霎时间提到了嗓子眼,嘴上却装作没有听清的样子:“姐夫说什么?”
沈戈却又不说话了,大步从林婉身边走过,青色长衫被气流吹得微微拂动,一阵淡淡的烟草味传来,只听到男人一句低语飘散在空气中:“市政厅要严厉制止学生运动,你……好自为之。”
(二)
第二天,林婉一去学校,萱云就扑了过来:“怎么样,你爷爷……他知道了吗?”
“当然没有。”林婉笑着道,“他老人家要是知道了,我今天还能来学校?”必然是要动家法的。别说林太老爷了,就是在大部分时人的角度,参加学生运动,可不是什么安分人能做出的事情。
“我就知道,沈少帅不是那样的人。”萱云笑着拍了拍胸脯。
林婉笑着睨了萱云一眼:“那他是哪样的人?”
“自然是温柔英俊,又有才华,又稳重……”萱云恨不得把世间所有的赞美之词都用在沈戈身上。林婉深知这是自己这好友的老毛病,不只是沈戈,但凡是相貌入了她眼的,都是要赞美一番的。
那天他们社团的人在礼堂演讲,突然就冲进了一队士兵,在场的人都慌了。林婉见到那领头的男人一身黑色戎装,长靴上的马刺锃亮,心里就是一沉。只是沈戈看了她一眼,朝身后的士兵摆了摆手,一群气势汹汹的人,竟悄无声息地退了出去。
社里的同学事后都说,想来是因为林婉在场的原因吧,毕竟自己的小姨子参加学生运动被抓了,传出去对沈少帅可不是什么好事。
林婉的大姐林知宁,不仅生得一副好相貌,还是个极其西洋派的人物。她是林家的长女,又比林婉大八岁,很长一段时间都是林家唯一的孩子,所以从小便备受宠爱。后来林婉出生,在这个长姐面前,依旧是要退一射之地的。可惜后来林知宁不顾林太老爷的阻拦,坚持要独自出国留学,太老爷被伤了心,才把全副身心放在了小孙女的身上。
在林家人看来,二小姐温柔贤淑,是个完完全全的旧式大学闺秀,虽说考进了大学,在学校里却也是安分守己的。可林婉身在这样一个风云激荡的年代,如何能做到无动于衷?
虽说如今时局还尚稳,但外有列强环伺着,而内也有军阀混战,林婉在闺中之时就已心有所感,后来进大学读书,在周围人的感召下,义无反顾地加入了进步青年团体,便是沈戈口中所说的青园社。
青园社里有家境各不相同的年轻人,但不管他们家境如何,所有人都抱着一个目的,那便是启明智、振民心!林婉一直为此东奔西走,却不敢把这件堪称出格的事情告诉家里人。如今被沈戈撞了个正着,虽然他并没有告诉爷爷,但林婉心里总是放不下心。
林婉找到了她的学长,也是青园社的社长江家平。江家平听完林婉的描述,沉吟了好一会儿:“沈少帅既是你姐夫,他特意来提醒你,我们不能不慎重,这段时间的活动便都停了吧。”
自此之后,青园社的活动停了大半。她因为林老太爷的要求,大学念的国学,功课也不紧,如今突然闲下来,便捡起落下来的钢琴。音乐社的老师倒也知道她的情况,所以后来林婉少去参加钢琴社团活动,老师也没说什么。
虽说几个月不练,稍弹半曲,便又重新上了手,她来得不勤快,技艺却是社里最高的。老师斟酌了好几天,还是把她的名字写在了去圣心大教堂会演的名单里。
会演那天,教堂不出意外地来了不少名流,如今的元首虽说是大总统,但各派军阀争斗不休,各自寻找能助自己一臂之力的列强好巩固势力,而这教堂背后的正是斐国人。林婉心里有了准备,见到沈戈时,也并不意外。
沈戈今日着一身西装,臂弯里挽着一位着红色旗袍的佳人,两人款款而来,众人皆是殷勤相迎。林婉正坐在钢琴的后面,按下琴键的手指极短地一顿,又如行云流水般弹了下去。
林婉不知道沈戈有没有瞧见自己,自己一个小姨子,却撞见了未来的姐夫和其他女人在一起,这算什么事啊,她打定主意这支曲子弹完了,就让同学来替她,自己先走好了。
只是在后台便被沈戈的秘书邓明拦住了。他语气斯文和气:“林小姐好,三公子派我来请林小姐过去一趟。”
她不知道沈戈这是打算做什么,只好跟着邓明往外走。那个高大的男人正在和主教辞行,旁边的佳人却瞧见了林婉,迎向了她:“林小姐,你好。”她见林婉露出疑惑,微微笑道:“我是允筠的二姐,沈茹。”
林婉这才意识到自己误会了沈戈,他是家中独子,但上面的确是有两个姐姐的,她知道他大姐就嫁在胤都此处,而这位二姐确是第一次见到。
沈茹是极其健谈的,沈戈走过来时,正听到她说:“我刚从兰城回来没几天,还没来得及请林小姐去家中做客,不知林小姐今天有没有时间赏光?”
她说得这般客气,林婉自然也没有不答应的道理。林婉一抬头,却见到沈戈微微皱了皱眉:“二姐,林小姐还只是学生。”
“只是吃顿便饭罢了,你以为是什么?”沈茹白了弟弟一眼,“你要是不放心,也跟着来便是。”
沈戈到底没有去,邓明在他耳旁低语了几句,他抬起头来道:“抱歉,有点急事,我现在就要赶过去。”虽没指名道姓,林婉却知道这是对自己说的。他又道:“二姐,你要早些派人送林小姐回家,她家里管得严。”
“知道啦,你何时这么啰唆了。”
(三)
车子一路从黎府的大路开过去,停在一幢宏伟的青砖楼房前,只见那华彩流溢的水晶大吊灯下,觥筹交错,衣香鬓影。沈茹的丈夫黎竖倒不在,不过他在军中也是身担要职,沈戈不知因什么事赶了过去,黎竖自然也是没空的。
因沈茹忙着迎客,也没空全程顾着她,林婉索性做出一副不善言辞的腼腆模样,待在角落里默默吃点心。
只是她想躲避,有人却不肯她落得轻松。不时来了几个人,拉着她便要她喝酒:“难得林小姐来一次,松快点嘛。”林婉不好直接拒绝,只是到底架不住一群人跟着起哄,就浅浅地啜了一口。但她从小滴酒未沾的,一口酒入喉,小脸立时红了起来,仿佛白瓷上染着两朵红梅,衬得耳朵上小小的珍珠夹子,越发显得娇美起来。
众人静了一瞬,继而哄然叫好,几个公子哥儿更是来了兴致,劝着林婉再喝。她实在推不过又喝了两杯,脑袋已经有昏沉的迹象,心道干脆别装模作样的,直接走人便是了。
还是沈茹过来给她解了围,拦着其中劝酒最厉害的王公子:“林小姐不会喝酒,都别胡闹了。”她又叫了用人过来:“扶林小姐去客房里休息吧。”
林婉道了谢,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客房走。她拐过一个弯,方才那位王公子不知又从哪里冒了出来,朝用人使了个眼色,就欲來扶林婉:“林小姐,我扶你过去吧。”
糟了,这浑蛋是有预谋的。
“不用了……”林婉下意识退了几步,发现那个用人静悄悄地退了下去,她顿时急出了一身冷汗,意识虽然还算清醒,可酒意上来,身体都开始发软,根本使不上力气。
王公子笑着上来搂住了她的腰:“婉婉何必跟我客气呢,大家都是朋友嘛。”
“你放开我!”
两人正拉扯间,忽然听到那姓王的“哎哟”惨叫一声,继而一阵天旋地转,林婉落入了一个带着微苦烟草味的怀抱,鼻端还泛着丝丝的硝烟味儿。
林知宁在电报中明确地告诉沈戈,这桩家里瞒着她定下的婚事她是不会同意的,并且她在国外已经有了男朋友,希望沈戈明白。
林婉不由得愣住了:“那你为什么不直接解除婚约?”这份姻亲,高攀的是林家,而林知宁的这份电报无疑是在侮辱沈戈,沈戈不可能会无动于衷。
沈戈笑了笑:“我原本是这样打算的,第二天就去了林家,然后……在花园见到了你。”
他记得那时候已是暮夏,扶桑花开得正好,翠绿的叶间簇拥着密匝的花蕾,像是满树的花骨朵儿燃烧了起来。那少女就站在万点的红焰中,并未妆饰,着了家常的天水碧衫子。他本是见惯了姹紫嫣红的,竟不由得怔住了。
他说:“那时候我就想,若我要娶一个妻子,那便是你。”
周围的雨声还在不断增大,可林婉清晰地听到了自己胸腔里的扑通声。
“我怕若与林家解除了婚约,以我们的交集,怕是不能再与你接触,所以什么也没有说。”
之后,他便时不时地上林家拜访,虽然次数不多,但每一次“恰好”能与林婉独处上一段时间。
而林婉在这刻意的相处里,竟不知不觉慢慢接受了他的存在。
“还有,婉儿穿旗袍,真的很好看。”男人如是笑着说。
(五)
林婉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回到家中的,突如其来的甜蜜令她措手不及,只记得男人最后笑着说:“等闲下来了我就去林府,去把婚约解除了,以后正大光明和你在一起。
“等我,婉儿。”
林婉抱着被子在床上滚来滚去,小脸红扑扑的,心里面泛着甜丝丝的滋味,原来,这就是书中所写情窦初开的感觉?
只是林婉终究还是没等到他。
十一月二十七日寅时,大总统冯丰民于京师总统府病逝。
清早,林婉乘车去学校,满大街的行人都在议论此事。其实冯丰民缠绵病榻已有大半年,此事也算预料之中。冯丰民的病逝不知道还会牵扯出多少风波来,民心略有不稳也是应有的,但林婉还是觉得不对劲起来。城里开始有军队调防,那天她放了学回家,看到一辆辆军用卡车拉着满车的士兵,枪上的刺刀明晃晃的,在太阳底下闪着冷冽的光。
她心里总觉得不安,一时又觉自己是不是想多了,军队调防本就是寻常事,端看如今胤城风平浪静,也并未有大事要发生的迹象。
林婉就打算要去帅府,问问那个人,大总统的病逝对他有没有影响。
而就在这天之前,坊间突然爆出了一条大新闻,道冯丰民根本不是二十七日病逝的,而是已经病逝了三天,京师的大军阀吴世豪密令总统府秘不发丧,直到三天后才通电全国。
这不可不谓是石破天惊,谁都知道吴世豪是下任大总统的有力竞争者,三天时间已经足够他布置先下手了。
江家平把青园社的骨干社员召集起来:“我想诸位都知道如今的局势了。”他有亲戚专门报道前线故事,知道不少内幕消息:“这次的事情不简单,导火线是大总统之争,背后却有东洋人的影子在!”
大凡进步学生,最恨的就是对祖国内政指手画脚的列强了,他们对这片广袤的国土虎视眈眈,不断在其中挑起战争,多少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断壁残垣。
江家平的描述让在场众人义愤填膺:“谁更适合做大總统,我只是个穷学生,不能断言。但我们既然知道了列强在背后的狼子野心,就有义务揭露出来!让民众们看个明白!”
他原本相貌普通,可是这一刻,林婉在这个青年身上看到了光芒,那是激情迸发出来的辉芒,闪耀得刺眼。
他们很快行动了起来,召集社员准备演讲集会,林婉也是一样,生命中有许多他们应该为之去奋斗的事,爱情是其一,这,同样也是其一。
直到那天,报纸上用大字登出了一条新闻——护国总统吴世豪致电各路军阀,请他们去为京师已故的大总统致奠。
鸿门宴,看到这条新闻的人都知道了,这是一场有去无回的鸿门宴。
十二月初八日,锦军大营回电——已悉知,不日北上。
从清早开始,头顶就是晦暗低垂的乌云,市政厅早早让人点起了煤油灯,车夫拉着黄包车叮叮当当跑过,两边都是昏黄的影。
林婉赶到火车站的时候,那里已经戒严了,人来人往的站台上星罗棋布的都是岗哨。
乘客们议论纷纷:“真不知日后会是什么结果,若是沈少帅没能回来……”
“瞎说什么,少帅既然答应了那吴老狗的邀请,自然是有后手的,你看他何时失手过。”
正在闲谈间,不远处骚乱了起来,一位小姐忽然冲到了岗哨前,那布岗的士兵与她争执一番不得结果,恼火地拉起枪栓,忽有人厉喝一声:“住手!”
只见一个斯文男子快步走来:“林小姐,不知你来了,有失远迎,快请跟我进去吧。”
林婉认出那是跟在沈戈身旁的秘书邓明,微微颔首:“有劳先生了。”
包厢里点着熊熊燃烧的壁炉,沈戈坐在桌前处理公文,听到门外低声说了一句:“林小姐。”门开了,扑面而来一股寒气,带着一股子她身上特有的幽香,既像茉莉,又像是晚香玉。
狭小的空间里骤然安静了下来,沈戈轻轻一笑:“我食言了,但是我答应你,我会平安回来。”林婉猛地扎入他的怀中,有点委屈,既是恼他这些日子的无声无息,也担心他此行的安危。
沈戈却仿佛知悉她内心的想法:“我的确是个浑蛋,但你不能讨厌我。”林婉听闻“扑哧”笑出了声,内心的不安也稍定了下来。
“你还记不记得有一次青园社举行演讲,我带着士兵闯进去了?”见林婉点头,他继续道,“你们举办进步活动,希望这个国家能变好,再也不要有战乱,可是一个四分五裂的国家究竟如何才能变好?
“我也希望它能够变好,身处这个乱世之中,没有人不会如此渴盼。所以首先要做的就是统一,只有统一了,自立为王的军阀才不会纷争不断。我花费了六年时间才平定了江南六省,但这太慢了,婉儿,我不知道要花费多少年才能看到统一的一天。所以我……一定要夺得大总统之位。一步步地把所有军队全部收编政府,我知道,这很难。”
沈戈低头吻了吻少女的唇,这次她没有拒绝。这个吻浅浅一碰就分开了,沈戈揉了揉少女的头:“我送你出去。”
风雪更大了,军靴踩在雪花上发出“咯吱咯吱”的轻响来,林婉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寒战,肩上忽然一暖,黑色的军装大衣拢在了身上,上头是微苦的烟草味,还带着些许硝烟味。她不由得抬头看那人:“会被人看见的。”
“看见就看见吧,”沈戈挑了挑长眉,“临别之前,还不能让我肆意一回?”
沈戈把视线从那个娇小的身影上挪开,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很平静,只有他知道其中有多压抑,他说:“等我。”
(六)
天色刚微亮,报童就在大街小巷里穿梭:“护国军统帅吴世豪竟在宴会中遭到了暗杀,不幸受伤!”“护国军统帅……”
而就在暗杀事件发生的当天,锦军晚上奇袭了吉永,并夺下了这座军事重镇。各家报纸都在用专版头条报道着这一系列的新闻,坊间有人说吴世豪原本是想暗杀沈戈的,没想到反被沈戈挡了回去,也有人说这就是沈戈的计谋,目的就是夺下吉永。
林婉想起青园社不久前在领事馆区举行了游行,抗议东洋人插手国内朝政。她不由得想起了沈戈临去前说的话:“吉永是东洋人运送煤炭的中转站,是这条铁路线上最要紧的关节,占领了吉永,那东洋人就不会为吴世豪考慮了,十有八九会逼着吴世豪和我谈判,换回吉永。”
“所以你的条件就是要他放弃大总统之位?”
“婉儿真是聪明。”沈戈笑着颔首,“襄军早已投诚于我,我自不会做没把握的事。”
事情的发展果然就如沈戈说的那样,锦军和护国军又交战了月余,吴世豪决定议和,此时他正受到锦、襄两军的夹击,又在东洋人的强势逼迫下,不得不承诺放弃大总统之位,愿意支持沈烨做大总统。
次年元旦,沈烨在胤都接任大总统一职,同时将内阁和总统府迁到了胤都。
这一天正好是锦军凯旋的日子,林婉被萱云拉着去街上看热闹。
只见那一骑骑的高头大马上,戎装整肃的军人如标枪般挺拔。最前面的黑色戎装的高大男子似乎黑了一点,腰上佩着枪,显得一身凛冽气息越发出众。林婉混在人堆里,却见他心有灵犀般转过了头,视线和她的撞在一起。
他朝她做了一个口型,便很快又打马过去了。在漫天的欢呼声里,她站在原地,却仿佛什么也听不见了,耳边只是回荡着那几个无声的字——
“我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