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良 侯瑞瑞
摘 要:随着中国跨境电商的快速发展,跨境电商对俄出口的规模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出口商品类型日渐丰富。这主要得益于俄罗斯税率政策凸显出来的中国商品价格优势、通关便利化带来的物流优势和数字经济模式下中国商品的交易成本优势。然而,中国跨境电商对俄出口的政策、物流、支付风险依然是存在的。因此,中俄两国要加强跨境电商的规则、平台和技术对接;中国跨境电商也应该不断提升出口商品质量,避免同业之间的恶性价格竞争及同质化竞争。
关键词:跨境电商;对俄出口;物流;支付;风险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得到了快速发展,对贸易模式变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通过跨境电商推进中国商品对俄出口,作为一种新的贸易方式在中俄贸易中的地位日渐重要,其规模不断扩大,贸易范围日渐广泛,受到了中俄两国的高度关注。跨境电商贸易模式的发展推动了技术的变革和创新,但监管政策及手段相对滞后,也加大了贸易的风险。当前在全球贸易保护主义不断抬头的背景下,中俄双边传统贸易受阻,通过跨境电商推进双边贸易特别是中国商品出口,成为中俄贸易新路径。
一、中国跨境电商对俄出口的现状
(一)出口规模不断扩大
中国跨境电商在近些年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特别是从2014年7月以来,国家从政策层面上认可了跨境电商的保税模式,同时也为跨境电商监管提供了基本框架。当前中国跨境电商的出口市场日渐广泛,东欧、东南亚、非洲等新兴市场成为主要出口目的地。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跨境电商对俄出口额在不断增长,从2014年以来每年保持50%以上的增长率。特别是当2015年俄罗斯因受到欧美经济制裁,在其居民购买力普遍下降的情况下,增速依然明显,质优价廉的中国商品受到俄罗斯消费者的欢迎。2016年中俄两国共同投资建立了海外仓项目,为中国跨境电商出口提供了重要的硬件支撑。据俄罗斯电商企业协会(AKIT)的统计,2016年中国跨境电商对俄出口贸易额为25亿美元,几乎占到了俄罗斯跨境电商市场的一半左右。2017年,中国跨境电商对俄出口规模达到了35亿美元,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在中国跨境电商出口目的地贸易额排名中,俄罗斯仅次于中国香港和美国,位居第三位。2018年,中国跨境电商对俄出口达到了44.9亿美元,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于食品出口和建筑材料出口。可以预见,2019年中国跨境电商对俄出口额依然会保持增长。
(二)出口份额不断提升
中国跨境电商出口的市场份额在俄罗斯电商市场中的比重不断提升。2014年,俄罗斯通过跨境电商进口的产品,其中40%是来自于美国,40%来自于中国,10%来自于欧洲,另外10%来自于其他国家或地区。按照AKIT的统计,2017年俄罗斯通过跨境电商进口的产品中,90%的份额来自于中国,欧美各国的比例为5%,另外5%是来自于其他国家或地区。阿里巴巴公司旗下的速卖通是俄罗斯人购买中国货物的主要电商平台,仅2018年就有21.5亿美元的中国商品是来自于该平台。速卖通在俄罗斯的买家(包括自然人和企业)就达到了2200万,相当于每6个俄罗斯人当中就有1人通过该平台购买中国商品。随着出口份额的不断攀升,从中国流入俄罗斯的包裹数量也在不断上升,俄罗斯90%的跨境电商包裹来自于中国,大部分包裹的金额不超过150欧元。总体看,与2014年相比,2018年俄罗斯人线上购买中国商品的订单增长了大约5倍。
(三)出口产品类型日渐丰富
跨境电商从本质上看是传统外贸模式在互联网技术下的升级,按照交易方式的差异,分为B2B和B2C,中国对俄跨境电商出口这两种模式均有,但以B2C为主。在中国跨境电商对俄出口的前六位商品分别是电子产品、服装、鞋帽、箱包、汽车配件、珠宝首饰。出口的商品结构与俄罗斯产业结构有较强的互补性,俄罗斯重工业发达而轻工业不发达,多数日常消费用品及小家电产品依赖于进口。中国在轻工业有大量的剩余产能,完全可以满足对俄出口需求。就不同类型产品的出口份额看,电子产品份额为19.5%,服装鞋帽的份额为10.5%,汽车配件和珠宝首饰的出口份额也达到了5%以上。从2017年至今,中国食品、建筑装饰材料对俄出口额不断增长,成为中国跨境电商对俄出口新的增长点。
二、中国跨境电商对俄出口快速发展的原因
(一)税率政策下凸显了中国商品的价格优势
中国跨境电商对俄出口有B2B和B2C模式,B2B是企业对企业,只不过是企业运用了电子商务作为信息发布平台,交易及通关依然是在线下完成,本质仍属于传统贸易。B2C模式是企业对个人,中国企业直接面对俄罗斯消费者,个人购买的大部分商品是用于自用,报关主体是邮政或快递企业。正是因为贸易模式的特殊性,俄罗斯海关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免税额及免税重量是比较宽松的,俄罗斯海关部门规定,俄居民每月可以享受从电商平台购物1000欧元或总量31公斤的货物的免税额。这种免税幅度是全球最高的,与传统贸易相比,税收政策优惠极为明显,而且免税证明无需提供进口商或出口商的服务及保修凭证。正是基于這样的免税力度,中国商品与欧美商品相比,价格优势明显,自然成为俄罗斯消费者的选择。
(二)通关便利化凸显了物流优势
按照一般的货物贸易模式,进出口通关手续比较复杂,一般需要经过检验、报关两个环节。其中检验需要接受报验、抽样、检验及签发等程序,报关需要由专业的报关人员,持箱单、发票、报关委托书、出口结汇核销单、出口货物合同副本等文书前去海关办理通关手续。而通过跨境电商出口的大部分商品是以国际快递、邮政小包的形式通关,中间可以省去很多不必要的环节。对于俄罗斯而言,地广人稀,物流的速度是消费者购物考虑的重要因素。虽然在个别时候,跨境电商出口也因为包括爆仓而导致通关环节缓慢及物流滞后,但与传统货物贸易模式相比,物流优势依然是明显的。
(三)数字经济凸显了交易成本优势
跨境电商作为数字贸易的重要形式,与传统货物贸易相比,其最大的优势就是节省了货物的流通环节,不仅提升了运营的效率,更是降低了交易的成本。在传统货物贸易体系中,商品从一国消费者到另外一国消费者手中,中间需要经历生产、进出口、批发、零售等多个环节,特别是中间的流通环节往往是导致价格暴涨的主要因素。跨境电商通过互联网,将交易过程中从线下转移到线上,减少了中间流通环节,也就减少了流通成本,凸显了商品价格和成本优势。这对于俄罗斯消费者而言是极为重要的,俄罗斯因为地广人稀,商品流通环节不仅费时,而且成本高昂,通过传统货物贸易到俄罗斯消费者手中,商品的价格往往是出口价的数倍之多。
三、中国跨境电商对俄出口的主要风险
(一)政策风险
中国跨境电商对俄出口额快速增长,市场份额不断扩大,得益于数字经济及信息技术的发展,也得益于俄罗斯政府对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免税政策。尽管如此,但未来的政策风险依然是存在的。自从俄罗斯引入跨境电商以来,因为中国商品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为了保护本国的零售企业,俄政府多次提出调整贸易政策。2017年,俄海关部门提出要将个人每月免税额从1000欧元下降到欧盟标准,即22欧元,并由买家提供护照号码供海关检查是否超免税标准。但因为其国内消费者的反对,该政策并未实施,对中国跨境电商对俄出口的影响也较小。但是2017年11月,俄罗斯联邦委员会正式签署了《欧亚经济联盟海关法典》,该法典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规定,从2019年12月1日开始,免税限额从1000欧元每人每月降到500欧元每人每月,重量还是维持31公斤不变。到2020年1月1日,免税额进一步降到300欧元每人每月,重量还是维持在31公斤不变。从该法的实施看,俄罗斯政府的政策意图极为明显,就是要通过对个人免税额的限制来保护本国的零售业。此外,俄罗斯海关部门正在推进与俄罗斯邮政运营商、税务部门实施数据信息共享。俄罗斯的《新税务条例》已于2019年7月1日实施,要求提供互联网服务的外国企业必须要向俄税务部门提供销售信息,每年需要按照销售额缴纳18%的增值税。显然,这对于中国跨境电商企业而言会有较大的冲击,可能会影响到中国跨境电商出口商品的价格及成本优势。
(二)支付风险
中国跨境电商对俄出口的支付方面来自于两国方面,一是要面对卢布贬值的风险;二是要面对跨境支付本身的收支风险。从第一个风险上看,近几年因为克里米亚问题、叙利亚问题,俄罗斯遭到了欧美国家的经济制裁,经济在不断下滑,货币也不够坚挺,跨境贸易金融风险一直是存在的。如果出现卢布大幅度贬值,必然会严重影响中国的跨境电商企业。从2014年开始,卢布对美元就出现了较大幅度的贬值,2015- 2017年贬值幅度更甚于2014年,导致其国内物价飞涨,卢布疲软一直难以改变。从2018年至今,卢布对美元的汇率稍微稳定,这主要是得以于国际油价的上涨。随着美国能源政策的调整,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预测,在未来的2-3年内,国际油价还会继续走低,卢布贬值难以避免,预计到2020年,1美元大約可以兑换70卢布。从第二个风险看,跨境支付本身的风险比较大,特别在与俄罗斯的跨境贸易中变现的更为明显。电商行业运营特点使得发货时间与收款时间存在较大的时间差,而俄罗斯地域辽阔,气候条件复杂,加上人口密度小,物流配送时间较一般国家要长,使得中国跨境电商企业回笼资金的速度较慢。而且俄罗斯人的支付习惯也比较特殊,虽然在线支付发展迅猛,成为大多数人跨境购物的选择,但俄罗斯人还是会选择货到付款(现金),速卖通平台尽管推行了支付宝,但俄罗斯注册用户较少,货到付款依然居多数。这一套流程下来,从俄罗斯买家在网上下单到第三方将现金收到后划转给中国跨境电商企业,最短时间需要2个月,不仅影响了跨境电商企业的现金周转,也给企业加大了汇兑风险。
(三)物流风险
跨境物流涉及到通关效率、派送时间、运输方式等诸多问题。在通关时间和效率方面,虽然与传统货物贸易的通关时间相比要快,但俄方海关通关手续相对而言还是比较复杂,另外俄海关通关程序的不透明也是影响通关效率的重要因素。在物流运输方面,俄地域过于广阔,长途货物运输多依赖于铁路,最长的单程从莫斯科出发需要6天时间,漫长的物流时间,对于某些货物而言质量难以保障,如食品。同时俄罗斯的人口也比较分散,全国百万以上城市只有12个,5-50万人口的城市占多数,城市之间的距离较长,除了莫斯科、圣彼得堡等少数大城市之外,其他城市交通设施比较落后,使得物流运输速度难以达到电商的要求。随着跨境电商的发展,俄政府一直致力于提高俄罗斯物流体系的效率,在中国阿里巴巴集团的帮助下,俄罗斯50万人口及以上城市均由菜鸟网络负责配送,15天之内的投妥率从原来的4%已经上升到80%。在海外仓方面,中国跨境电商企业在俄罗斯设立了12个海外仓,但分布过于集中,多是在莫斯科周边,覆盖范围较小,未来物流风险依然较大。更重要的是,俄罗斯对电商物流政策限制较多,如海外仓只能按照传统货物贸易进行,大大降低了海外仓的配送速度,加大了中国跨境电商的出口风险。
四、完善中国跨境电商对俄出口的对策
(一)中俄两国加快双边协定谈判,为电商出口创造稳定环境
客观而言,在贸易保护主义不断抬头的今天,多边规则是难以在短时间内达成的。在这种情况,中俄两国可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双边协定的方式为两国电子商务发展创造空间和提供制度保障。电子商务活动不仅交易规模大、频次高,而且涉及到的范围广,如数据流动、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转让等复杂问题,必须要双方协同。中俄两国可以在现有双边知识产权协定基础上重新谈判,纳入电子商务发展的相关内容。对于两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模式差异可以采取差别化对待方式,进一步降低跨境电商经营成本。中俄两国还应该重新恢复双边投资协定谈判,降低因为贸易摩擦给企业投资带来的负面影响,双方应该以负面清单的形式来为双边电子商务投资设立边界,提升投资的可预期性。此外,中俄两国在双边协定谈判中还可以采取较为灵活的模式,就各自关注的不同领域争取对方认可,确保双方各自关注的发展空间,夯实双方电子商务合作前景。
(二)规范跨境电商出口产品质量,拒绝恶性竞争与同质竞争
中国跨境电商对俄出口发展迅速,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中国商品质优价廉。但回顾历史,中国商品出口要避免重蹈上世纪90年代的覆辙。在上世纪90年代,“中国倒爷”利用苏联解体而俄罗斯社会秩序不稳的机会,大量倒卖中国的假冒伪劣商品到俄罗斯赚取巨额利润,最终导致了中国商品成为假货的代名词,小商品、日用品、小电器出口量锐减。因此,在当前跨境电商出口势头良好的情况下,中国跨境电商企业要加强质量建设,培育自身品牌,杜绝假冒伪劣商品。除此之外,还应该避免中国跨境电商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与同质化竞争,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及出口贸易中,恶性价格竞争屡见不鲜,不仅损害了企业自身形象,还可能会被对方企业所利用,影响自身经营。因此,在当前中国跨境电商已经出现打价格战的苗头,为此,电商中介组织要发挥行业自律功能,规范跨境电商企业竞争秩序,同时引导企业不断扩大产业链,注重提升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和技术含量,在注重销售的同时要注重售后服务,使跨境电商成为中俄贸易发展的助推器。
(三)强化中俄两国区域电子商务平台的对接,降低跨境交易成本
中俄两国的电子商务企业和平台众多,各自的服务对象有明显差异。部分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区域商业生态系统,电子商务平台之间的对接可以推动双方消费者和销售者之间的优势互补。近几年来,中俄两国的部分省州之间开展了电子商务合作,参与各方在减少分歧,扩大利益交汇点,探索互补性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嘗试。从这个角度看,鼓励并强化中俄两国区域电子商务平台和企业之间开展合作,能够加强中俄经济联系,还能够降低跨境交易成本,促进双边贸易发展。比如中国东北农产品和生鲜为主体的电子商务平台可以与俄罗斯远东、西伯利亚等地的电商平台开展合作,提升出口的针对性和效率。阿里集团的速卖通平台,专门设有中国东北食品对俄出口的专链,强化两国电子商务在全球供应链中的对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加强两国的技术创新合作,降低电子商务合作的系统风险
创新是电子商务发展的不竭动力,其不仅可以培育新的市场增长点,还能够降低交易成本。作为电子商务的重要发展成果,互联网金融在中俄两国得到了快速发展,对电子商务乃至整个经济体系产生了重要影响,为商业系统的资金流转提供了新的空间。2018年,中国非银行支付系统发生的网络支付总额高达290.87万亿元,比2017年增长了48.32%。而俄罗斯的非银行支付的支付金额虽然少于中国,但作为一种交易习惯开始逐步被民众所接受。面对如此高速的增长,必须要加强技术创新,确保资金安全及减少汇兑风险。中俄两国可以大力推进区块链技术在金融和支付中的运用,降低电子商务的系统风险,增强数据的可靠性。因此,中俄两国要以创新为契机,强化电子商务领域的技术创新,在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上加强技术合作。当然,在技术创新过程中还可以产生新的业务模式,容易引发新的风险和监管难度,中俄两国还要在风险防范、监管、预警等方面保持合作,有效降低技术创新的负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