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代际外部性及其治理*

2020-05-23 02:37孙海婧
广东社会科学 2020年3期
关键词:外部性代际养老

孙海婧

社会转型与人口老龄化带来了资源跨代配置的压力,亟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及公共政策的相应调整。十八大以来,党和政府通过多项重要文件,把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纳入国家战略,明确了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化解供需矛盾、增强全社会养老服务供给代际支持的积极态度和实践思路。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并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实践,多措并举,发展养老服务,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快速老化,劳动年龄人口养老负担增加,资源配置的代际冲突加剧,养老服务的代际外部性问题凸显,成为社会转型期构建养老服务体系的新挑战。

一、 问题的提出与文献综述

中国家庭养老的“反馈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传统社会养老供求的相对平衡。以城市化、工业化和现代化为特征的社会转型,改变了社会群体传统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打破了传统养老模式下的这种相对平衡,家庭范围内的代际赡养关系逐渐向社会层面的代际支持关系转变,产生了对社会养老服务的强烈需求。

“代”在微观家庭层面与宏观社会层面的含义是完全不同的。就家庭而言,“代”是指以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为基准划分的辈分,例如亲代和子代的关系;就社会而言,“代”是指人们依照某一(或某些)共同的自然和社会特征,并以年龄为识别基准划分的社会群体归属①。

养老服务主要体现的就是社会层面的代际关系。具体而言,它是由当期处于劳动年龄的青壮年群体提供的,与老年群体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各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服务,包括对老年人的居家生活服务、医疗健康服务、文化娱乐服务、安宁疗护和精神慰藉服务等各方面内容,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各项服务的供给,增强老年群体的幸福感,提升老年群体的生活满意度。

由于代际条件的客观限制,养老服务的代际外部性问题也是非常明显的。养老服务的供给和需求涉及到处于不同代的利益主体:供给方是处于劳动年龄的青壮年群体,需求方是基本退出劳动领域的老年群体。由于经济能力、健康状况以及预期寿命等客观条件的约束,老年群体很难对其在现期内消费的养老服务提供完全对等的补偿支付,养老服务的供给在经济上体现为老年群体对青壮年群体养老成本的代际转移。

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由于养老服务代际成本转移负担的持续加重,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受到人口老龄化的冲击。由社会层面的养老支持所产生的代际资源配置冲突问题逐渐为学者们所关注。

Robert H. Binstock(1974)基于美国选举政治,预期美国老龄化趋势将会导致老年权力(Senior Power)在未来的选举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联邦政府的资源配置政策将受到显著影响,政府政策会更加倾向于老龄化福利项目,经济的增长也会因此受到负面影响。Preston(1984)认为,养老金和医疗保健的成本增长会过度偏向公共转移,使工作年龄人口负担过重,引发“代际冲突”。养老服务的支出抑制了教育的投入,而教育投入的不足会使得不熟练劳动技能的工人增加,继而失业、退休人数增多,产生更大的养老保障需求,造成整个社会养老负担增加、经济衰退的恶性循环。Harper和Hamblin(2014)指出,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医疗技术的不断提高,不仅会增加人们的预期寿命,还能够使人们即使遭受疾病、失能的情况,仍然可以将寿命维持长久。“老龄化问题”给宏观经济发展以及公共政策带来了巨大挑战,抚养比率的攀升、老年护理的“赤字和债务”资金、医疗费用迅速增加,相当于代际的“负担转移”,会导致经济活力下降,所有这些因素在经济下行或萧条时期会造成社会问题的加剧。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社会自2000年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水平的迅速提高形成了“未富先老”的局面,公共财政、社会福利以及社会代际关系,面临突出挑战,促使养老服务的代际问题研究在社会转型背景下有了进一步发展。王跃生(2008,2016,2017)对中国家庭代际功能关系做了系统的梳理和归纳,指出传统社会的代际关系主要体现在家庭中的功能性代际关系,包括责任、义务、权利、交换和情感。而在社会转型时期,伴随人口结构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家庭代际功能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子代对亲代的赡养责任和义务,虽然在形式上被保留,但却有弱化表现,家庭养老需要来自社会层面的支持。彭希哲、胡湛(2011,2018)指出,趋于老化的人口结构形成了对现有社会保障体制的压力,也带来了对文化传统的冲击,代际矛盾和冲突成为老龄化背景下的凸显的社会问题。吴帆(2008,2010)、李建民(2010)指出,在中国人口转变和社会转型并进的复杂背景下,以“孝”文化为核心的中国传统的家庭内部代际资源配置方式的功能趋于弱化,代际关系日益呈现社会化特征,微观的代际资源转移方式难以继续满足老龄化社会资源的配置的需求。吕晓莉、李志宏(2014)分析了我国人口老龄化和老年抚养负担的增加,可能带来代际财富分配、就业和养老、代际关系调节制度、代际公共服务资源分配、代际价值观和代际利益诉求等一系列代际矛盾和问题,并提出了做大代际财富分配蛋糕,逐步延迟退休年龄,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推动公共服务结构性调整,增强代际文化认同,创新老年人社会管理体制等社会代际矛盾治理的对策。孙涛(2015)研究了儒家孝道影响下的代际支持和养老问题,指出发展社会化、市场化加家庭的整合式养老模式,取代家庭养老保障的主体地位,对养老服务主体进行必要的功能分划,使社会、市场和家庭的保障互补互益,是适应老龄化社会需求的有效选择。李俏、马修·卡普兰(2017)论证了代际策略对应对老龄化社会问题的现实价值,指出老龄化未必只带来代际冲突和竞争,相反,将“老年友好”与“青年友好”相融合的代际策略,能够通过代际项目,结合社区或部门的实际需求和能力,构建代际互动平台,形成老年和青年多主体参与的服务机制和激励机制,从实现照料能力提升、教育体系完善和社区凝聚力增强等多方面提高不同代际群体的生活质量,是积极应对老龄化问题的思路。

简言之,养老服务的代际外部性与代际资源的配置冲突是紧密相关的,对经济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影响不容忽视。探讨社会转型背景下养老服务代际外部性的治理对策,对于如何实现和构建可持续的养老服务体系至关重要。已有文献讨论了人口老龄化产生了代际资源配置的矛盾及其协调思路,为我们认识养老服务的代际外部性问题提供了基本洞见。但养老服务资源配置的代际冲突问题,仅仅是养老服务的代际外部性问题的现实表现,对养老服务的代际外部性产生的内在原因以及治理途径,仍需要进一步深入分析。基于此,本文将着重对养老服务代际外部性的内在机理和治理对策展开讨论。

二、 养老服务代际外部性的主要特征及发展态势

外部性问题是市场失灵的重要表现之一。它是指某一经济主体(交易内部人)的活动造成了其他经济主体额外的收益或额外的成本,影响了其他经济主体(交易外部人)的福利水平,而没有通过市场机制(得到或给予)补偿。

代际外部性,是从时间的维度对外部性概念的拓展和延伸。当外部性问题涉及处于不同时期的经济主体时,就产生了代际外部性问题,在现实中主要表现为资源配置的代际冲突。

(一)养老服务代际外部性的主要特征

1. 代际利益呈单向流动

从微观层面看,代际支持最终呈现由子代向亲代提供的单向性。在传统社会,我国的养老责任主要由家庭内部群体承担,“反馈式”养老模式体现为“养儿防老”为特征的微观代际关系。从短期来看,家庭的代际支持与代内交换可以在某一阶段并存,即子代赡养亲代,亲代以经济或劳动的形式提供对子代的补偿,家庭代际支持呈现双向性。但是从经济个体的整个老年阶段看,随着亲代年龄的增长和身体生理机能的下降,微观家庭代际支持最终呈现由子代向亲代提供的单向性。尤其是在退休金体系之外的农村老年群体,需要依靠经济互动和情感互动为主要变量的代际互动,缓解多维贫困问题②。

从宏观层面看,养老服务总体受益指向是单向的。老年群体是养老服务的消费者和受益者,而养老服务的成本(包括照护资源和经济成本)主要由当期处于劳动年龄的成年群体负担。对于健康状况良好的低龄老年群体,在一定时期内仍存在双向代际支持和代际交换的可能,但是伴随年龄上升,老年群体的代际交换能力会下降或消失,利益流向趋于单向;截至2018年9月,我国民政部已实现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高龄津贴全国省级层面全覆盖,此项制度惠及老年人2680万余名;全国已有30个省份施行了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惠及老年人354万余名;已有29个省份建立了老年护理补贴制度,惠及老年人61万余名。这些养老服务制度和措施有效地提高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支付能力,减轻了他们的养老负担。但由于我国老年人口多,高龄、失能老年人比例高的具体国情,全面建立高龄、失能补贴制度所需资金巨大,地方财政支出面临巨大压力③。

因而,从总体上看,养老服务供给的照护资源和资金流向是单向的。当代青壮年群体对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的投入自己在当期是享受不到的,当代青壮年群体在未来时期的养老福利除了取决于自己的积蓄之外,更多的需要来自下一代青壮年群体的投入。在这样的代际利益链接中,养老服务的代际外部性是不可避免的代际成本的单向转移。

2. 代际外部性的承担者在决策中占主导地位

已有研究中,无论是正外部性还是负外部性,外部性的承担者通常只是作为“交易外部人”,被动接受作为“交易内部人”的外部性产生者的行为所带来的作用,并不能参与决策。现有的关于代际外部性的讨论,多关注当代经济主体的行为对未来代经济主体的影响,注重于当前行为向未来延伸而产生的外部性,探讨“当外部性的‘时滞’较长,超过一代人的存在时间时,上一代人或上几代人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造成的影响,使后代人为此付出或得到了额外的成本和额外的受益,使不同代在享受资源的机会上处于人为的不平等。”在这种情况下,当代经济主体作为“交易内部人”,是决策的制定和执行者,也是代际外部性的产生者;后代经济主体作为“交易外部人”,是决策后果的被动接受者,也是代际外部性的承担者。“交易内部人”的决策偏好通过时滞性影响到“交易外部人”的福利水平。因而,外部性的产生者处于决策的主动地位,外部性的承担者处于被动接受决策的地位。养老服务的代际外部性却呈现出与以往研究结论截然不同的特征。在社会转型背景下,代际关系的发展出现了偏差,老年人在代际互动中的地位趋于弱化。青壮年群体则因其经济上、文化上的优势,在代际互动决策中居于主导地位。

养老服务的供给,造成了老年群体养老服务成本向青壮年群体的转移。代际外部性的承担者是处于劳动年龄人口的青壮年群体,他们是现期决策的制定和执行者,其自身的利益偏好很容易在决策时被优先考虑;代际外部性的产生者是已经基本退出劳动领域的老年群体,更多的是作为养老服务决策的接受者。因而,在养老服务供需双方的代际利益关系中,代际外部性的承担者处于决策的主导地位。当这种代际外部性对他们的利益造成了挤出或压力的时候,决策者很可能会产生消极供给的行为反应。

(二)社会转型背景下我国养老服务代际外部性的发展态势

1. 伴随日益严峻的老龄化趋势而不断凸显

判断一个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国际通用标准是,该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10%,或65岁以上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7%。由表1中数据可以看出,我国自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占比不断提高。截止2017年底,65岁以上年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已上升为11.4%。人口老龄化将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常态。并且,由于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和技术进步,我国居民平均预期寿命的显著延长。建国初期,我国人口的预期寿命仅为35岁④, 而2017年这一数字已跃升至 76.7岁⑤。与此相应的,是生育率的显著变化。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成功的实现了对自发的人口高增长的控制,20世纪90年代后,人口自然增长率持续下降。1998年人口自然增长率首次降到10‰以下⑥,从2000年开始,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妇女劳动参与率的提高、以及生育观念的变化,我国人口自然增长率显著下降,更加速了中国社会的老龄化进程。

社会转型背景下的人口增长模式形成了头重脚轻的代际链,养老成本的代际外溢日益增加且呈明显的上升趋势。不断增加的老年人口规模,对长期照护、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和社会资源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养老服务供需缺口巨大。由于成本代际转移而产生的代际外部性,成为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所面临的突出问题。

表1 中国人口与老龄化变动情况对比(2000-2017)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8》数据整理。

数据来源:《2017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 伴随代际抚养负担的持续加重而冲突加剧

老年抚养比是反映代际抚养负担的重要经济指标。它指的是非劳动年龄人口数中的老年部分人口,对社会现有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表明每100名劳动年龄人口所要负担的老年人口数。

由于生育持续保持较低水平、老龄化速度迅猛,我国劳动年龄人口的老年抚养负担持续加重。表1中数据显示,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的比例呈下降趋势,由2010年的74.5%回落到2017年的71.8%。并且,相关研究预测,在 21 世纪前半叶,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比例都将呈现较为快速的下降趋势。与此相关的,是老年抚养比的持续快速攀升,从2010年的11.9%上升到2017年的15.9%。据预测,这一指标在2055年将突破 50%⑦。

西方福利国家的已有经验表明,在社会资源既定的情况下,一代人的消费将会对其他代的消费产生制约,加剧代际矛盾冲突,这也正是全球老龄化社会普遍面临的治理困境。中国人口老龄化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生育率急剧下降造成的,老龄化速度之快,超前于经济发展,养老服务的社会资源严重紧缺。代际抚养负担的持续增加,将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改变资源配置的格局。官方相关预测显示,预计在2015~2050年,我国全社会用于养老、医疗、照料、福利与设施方面的费用占GDP的比例,将由7.33%增长到26.24%,增长18.91个百分点⑧。社会资源通过生活保障和医疗计划向老年群体倾斜,老年人口规模和财政负担的日益增加,很可能带来代际资源配置的冲突加剧。

三、 养老服务代际外部性的产生机理及现实后果

代际间的紧密依存、代际利益关系失衡以及代际补偿机制缺失,是导致养老服务代际外部性的综合原因。由此造成了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的短视倾向和消极供给。

(一)养老服务代际外部性的产生机理

1. 代际依存关系紧密是代际外部性产生的客观条件

代与代之间的关系表明,代际之间是相互依存的,一代人不能脱离另一代人而孤立的生存下去,代际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是养老服务代际外部性产生的客观条件。在现实中表现为劳动年龄人口对老年人口提供的与养老服务相关的物质资源与人力资本的供给。从现实资源的流向看,养老服务也有现收现付的特点。当期劳动年龄人口进入老年期的时候,不能寄希望于上一期的老年群体为其在上一期的养老服务投入提供补偿,当期劳动年龄人口在老年期的养老服务需求,必须通过下一期的劳动年龄人口的供给。

代际间的相互依存性,在微观层面体现为家庭中父母“抚养子女”和子女“赡养父母”的关系;在宏观层面则体现为不同代际成员之间的社会关系及动态的、连续的代际更迭。代际之间的相互依赖产生了代际责任。未成年群体的教育公共服务和人力资本投资需要依赖青壮年群体;当青壮年群体逐渐进入老年期之后,客观上产生了依赖当期青壮年群体提供养老服务的需求,主观上也产生了希望获得其在青壮年时期人力资本付出的回报和社会认同的强烈愿望。

2. 代际利益关系失衡是代际外部性产生的直接原因

伴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抚养比的不断攀升,现有劳动年龄人口对老年人口的代际抚养负担持续增加,养老服务的代际利益冲突加剧,对老年群体的代际支持面临严峻挑战。退休人口的不断增加,老年人的低收入水平与高医疗支出形成的缺口,不仅是老年人本身的经济困扰,也给年轻一代造成了经济负担和压力。由于人口结构的不断老化,老年人口增多,后代人要为更多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的社会财富和人力资本,从而影响到其他年龄组代际成员的消费水平,造成代际间利益关系的失衡。

Preston(1984)利用相关数据考察了养老支出对社会福利的代际影响。1977年到1983年期间,美国联邦政府对老年群体的支出的增加额,相当于从当期美国15岁以下儿童人均转移支出超过2000美金,也几乎等于1960-1981年整个时期增加的女性劳动力的总产出额。人口结构的变化导致不同阶段的劳动年龄人口承担不同的养老负担,并且随着人口结构的老化而呈现加重的趋势。未成年人口和劳动年龄人口在资源的代际分配中利益受损,导致了代际利益关系的失衡,是养老服务代际外部性产生的直接原因。

3. 代际补偿机制缺失是代际外部性产生的深层原因

在代际交叠经济中,老年人退出劳动力市场和生产领域,以消费者的身份参与社会财富和资源的分配,并且受到健康水平和经济能力下降的条件约束,养老服务在形式上体现为社会资源向老年群体的单向转移和投入。代际负担不能通过市场机制有效补偿,是养老服务代际外性的深层原因。

中国传统家庭养老中的代际资源配置模式是封闭式的。养老供给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和约束,供求主体的对应关系明确。子代赡养亲代的付出,可以通过继承遗产、接受代际财产转移、接受亲代的家务劳动付出等方式得以补偿,是一种封闭式的资源配置模式。反馈式的家庭养老模式的代际交换关系明显,养老投入与补偿机制相对平衡,有利于代际外部性的内部化,是家庭养老模式得以长久延续的原因之一。

社会转型背景下,养老服务供需的资源配置模式是开放式的。养老服务的供给是社会资源在社会保障制度的支持下,在不同代际成员之间的配置,供求主体是群体性对应的关系。并且,由于生命过程的不可逆以及经济支付能力的约束,老年群体在当期消费了养老服务的公共投入之后,无法在下一时期提供回报。代际资源配置模式是开放式的转移模式,代际投入与补偿机制不能保持平衡,劳动年龄人口承担了来自老年人口的养老服务成本转移。在现实中即体现为政府养老服务支出面临的财政压力,并伴随老龄化的加深而不断加重。

(二)养老服务代际外部性的现实后果

养老服务的代际利益关系的失衡,难以通过代际补偿机制有效解决,劳动年龄人口成为老年人口养老服务代际外部性的承担者。在当期的公共选择过程中,趋利动机会使得在资源配置中占主导地位的劳动年龄人口优先考虑青壮年群体的利益需求,忽视已经退出劳动领域处于弱势地位的老年群体的利益需求。因此,养老服务的代际外部性导致的现实后果,是现期经济主体的短视倾向和消极供给,也是现阶段我国养老服务供给困境的主要原因。

一是养老服务资源的投入不足和运营短视。现阶段,我国养老服务的社会成本主要由政府兜底,只能满足部分老年人的基本养老需求。养老服务项目利润低、回报周期长、服务专业化要求强,使得养老服务的投资激励不足,发展受到制约。民间资本更加倾向投资高利润、高周转的新生项目或优势产业。在养老服务项目的实际运营中,如何解决服务与盈利之间的平衡,仍然是多数民营养老机构面临的发展困境,养老服务的现实供给与初始理念存在较大的差距。养老服务的资源单向流转的模式,对具有趋利动机和利己主义的市场行为主体是巨大的考验和挑战。

二是养老服务供需结构失衡,现有供给与老年群体的需求不匹配。养老服务更偏重于硬件设施的投入,轻服务供给,难以有效满足老年群体的真实需求,并且造成了资源闲置浪费。根据2014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CLASS)数据,目前我国社区医疗服务设施如社区医院、医疗服务站、卫室、诊所的覆盖面较广,已达到85.93%,但老年人对各项已有医疗服务设施的使用比例不到5%。老年人的慢病负担仍需要到医院就医⑨。

三是养老服务专业护理人才紧缺。中国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报告(2016)的数据显示,我国现有养老机构护理人员不到30万,而按照3位老人需要1名护理人员的国际公认老年人照护标准计算,我国需要的养老护理人员数量大约在1000万人,目前的护理人才缺口高达900多万⑩。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的供给与需求严重失衡,矛盾突出。除了福利待遇较低,抑制了年轻群体的从业愿望之外,长期以来,高校和社会对于老年护理专业教育以及人才培养的投入力度不够,也是导致老年护理人才紧缺的一个重要原因。

四、 养老服务代际外部性的治理对策

在代际相互依存的客观条件下,针对人口结构不断老龄化带来的代际利益失衡和代际补偿缺失问题,需要从多方面入手,构建养老服务供给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实现对养老服务代际外部性的有效治理。

(一) 以代内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增强养老服务的代际支持力度

养老服务虽然是宏观层面的代际资源交换关系,但由于老年群体已经逐步退出生产领域,代际转换能力趋于弱势,因而养老服务的代际支持的强化,更依赖现期的供给主体的代内互动。社会转型背景下养老服务代际利益关系的失衡,决定了任何一方供给主体都很难单独承担养老服务的代际责任,需要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现阶段强调的大力发展“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正是与养老服务代际支持的需求相呼应。构建多元参与的养老服务协同治理体系,促进多方主体联合发挥养老服务功能,有利于提高公共资源的跨代配置效率。

家庭、社区和机构三者的结合,是实现居家养老微观代际支持与社会养老宏观代际支持的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社区范围内的代际资源配置介于家庭和社会之间,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和较为明确的针对性,对于将代际外部性内部化能够发挥积极作用。以居家为基础,依托社区资源,将居家养老与社会服务相结合,既能通过就地养老降低养老成本,满足老年群体对家庭的情感依赖和精神慰藉需求,也能在社区范围内通过舆论监督和反馈机制调节代际利益关系的失衡。同时,充分利用机构养老的服务补充,满足老年群体的生活照料需求,有效弥补转型背景下核心家庭提供养老生活照料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推进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的有效融合、满足老年群体的健康需求,是养老服务发展的重点。

(二) 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优化养老服务的代际资源配置方式

从代际维度看,养老服务资源配置处于一个开放模式,容易导致权责主体的模糊对应。社区范围养老服务的供需双方对应明确,可以较好的克服养老服务公共权责模糊的局限和信息不对称问题,不仅能够为社区范围内的老年群体提供较为精准的服务,而且可以对服务的供给人员进行有效的激励和补偿。同时,也可以借助社区平台,探索以“互助养老积分”、“时间银行”等方式和理念,作为实现代际外部性内部化的有效途径。

此外,居家养老仍然是现阶段大多数老年群体的养老愿望。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通过功能设施配置、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等日常照护服务、“互联网+”配套服务、居家养老咨询服务等手段和途径,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家庭养老提供社会支持,满足多元化、多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能够较好实现传统家庭养老的福利模式在转型社会的持续和延伸。

(三) 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探索养老服务的代际补偿途径

由于代际间市场的不完全和经济主体偿付能力的约束,如何构建现实可行的代际补偿机制,是养老服务代际外部性治理所无法回避的问题。由于养老服务代际转移成本计量的复杂性,养老服务的代际补偿面临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

近年来,“互联网+”成为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主要驱动力量,也为打破养老服务代际补偿的限制提供了有利条件。借助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养老服务的代际补偿从概念开始走向实践。我们可以尝试通过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信息”的模式创新,充分利用智能设备、软件平台、大数据分析,为类似“时间银行”等互助养老模式构建养老服务供给的信息储存与资源整合的平台,为当代青壮年个体所贡献的养老服务时间和资源进行统计,当其在未来时期有所需要时可以及时合理兑换,促进养老服务代际补偿的良性循环和长效发展。

(四) 以“孝”文化为引导,形成尊老敬老的代际支持文化氛围

养老服务代际外部性的治理,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重要的道德伦理问题,不仅需要价值形态的代际补偿和激励,更加需要道德伦理的规范和约束。社会转型背景下,针对养老服务的强烈社会需求和无法避免的代际成本外溢问题,我们应更加注重挖掘传统孝道文化的现代价值,通过政策宣传和舆论教育,发挥“孝”文化的积极引导,使经济个体充分认识到,在代际交叠和代际依存的背景下,“孝”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既是当期的“利他”也是未来时期的“利己”。从道德层面淡化经济个体对代际补偿的刻意追求,倡导和强调代际利他的养老服务理念。

以孝老、敬老,为社会养老服务实践的行为准则和价值导向。通过社会文化舆论引导,将“孝”文化的现代价值发扬光大,营造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更要注重养老服务相关供给主体敬老孝老意识的培养,将为老服务作为传承中华美德的实践和个人价值的体现,建立养老服务代际外部性治理的伦理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尊老敬老的社会文化氛围。

①邬沧萍:《老年学概论(第2版)》,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15页。

②宋嘉豪、郑家喜、汪为:《养儿能否防老: 代际互动对农村老年人的减贫研究》,北京:《人口与发展》,2019年第6期,第96~106页。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民政部对“关于提高高龄津贴和资金来源的建议”的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门户网站,2018年9月14日。

④⑥《中国人口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门户网,2005年7月26日。

⑤《2017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2018年6月12日。

⑦翟振武、陈佳鞠、李龙:《 2015- 2100 年中国人口与老龄化变动趋势》,北京:《人口研究》, 2017 年第4期,第60~71页。

⑧《到2050年老年人将占我国总人口约三分之一》,2018年7月20日,新华网。

⑨杜鹏、孙鹃娟、张文娟、王雪辉:《中国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及家庭和社会养老资源现状:基于2014 年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的分析》,北京:《人口研究》,2016年第6期,第49~61页。

⑩《中国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报告:人才篇》,新华网,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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