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纤维检验所于2019年8月28日起对市辖区三区幼儿园纤维及制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测。此次监测,共抽查了77批次的纤维及制品。其中68批次的纤维及制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合格率为88.3%,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为pH值、原料(被胎)和棉胎等级项目。
幼儿园纤维及制品主要包括幼儿园发给儿童使用的园服、被套、床单、枕套、枕芯、絮用纤维制品等。由于儿童的呼吸系统和消化系统功能不足、对外抵抗力较差,皮肤薄嫩,抗损伤和抗病毒的能力差,容易被细菌感染。国家强制性标准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中规定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
随着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市场逐步从“数量消费”转变为“品质消费”。目前我国儿童纤维及制品生产企业众多,但大中型企业较少,小型企业居多。南充市辖区内的幼儿园纤维及制品的生产厂家主要为小型企业,还有一些是家庭作坊式小微企业,加工设备比较陈旧,自动化程度低,所以目前儿童纤维及制品行业内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参差不齐,产品的质量也是差异较大。
2019年南充市幼儿园纤维及制品专项监测依据《南充市2019年幼儿园纤维及制品质量监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专项行动,床上用品(非絮用类)和园服按照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 22796—2009《被、被套》、GB/T 22797—2009《床单》、GB 18383—2007《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等标准进行检验,主要考核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耐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6个指标,且均为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检验项目。絮用纤维制品按照GB 18383—2007《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GH/T 1020—2000等标准进行检验,主要考核传播疾病虫、卵、气味、原料、含杂率、重量、等级。
此次监测共抽查南充市辖三区幼儿园23家,77批次产品,产品类别为床上用品(非絮用类)、絮用纤维制品、园服3类。经严格检验,实物合格产品68个批次,合格率为88.3%;实物不合格产品9个批次,不合格率为11.7%。不合格项目为pH值、原料(被胎)、棉胎等级。
1.按幼儿园性质统计。此次监测23家幼儿园,公办4家,共监测18批次,16批次合格,合格率为88.9%;民办19家,共监测59批次,52批次合格,合格率为88.1%。监测幼儿园性质分布情况见图1,按幼儿园性质统计情况见图2。
图1 监测幼儿园性质分布情况
图2 幼儿园按性质统计情况
2.按学校区域统计。此次监测23家幼儿园,其中顺庆11所44批次,39批次合格,合格率为88.6%;高坪8所20批次,17批次合格,合格率为85.0%;嘉陵4 所13批次,12批次合格,合格率为92.3%。各区域监测幼儿园所占比例见图3,各区域幼儿园监测批次统计情况见图4。
图3 各区域监测幼儿园比例
图4 各区域学校抽查批次统计情况
3.按产品类别统计。此次监测77批次产品,床上用品(非絮用类)31批次,26批次合格,合格率为83.9%;絮用纤维制品23批次,21批次合格,合格率为91.3%;园服23批次,21批次合格,合格率为91.3%。各类产品抽查情况见表1。
表1 各类产品抽查情况
4.不合格检验项目分析。此次监测77批次产品,共有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的项目主要为pH值、原料(被胎)、棉胎等级3个项目。
(1)pH值。pH值是国家强制标准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技术规范》中必须考核的指标。pH值维持在弱酸或中性范围,可抑制微生物的生长,避免皮肤感染;若pH值过高,将会打破儿童皮肤的平衡,降低抵御病菌能力,引起瘙痒或刺痛,影响儿童身体健康。本次监测有6个批次产品pH值超标,最高值竟达9.7。分析其原因主要是:纺织品在生产加工中需要经过退浆、煮练、漂白等一系列印染工艺,其中不可避免地使用了纯碱、烧碱等化学试剂,同时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肆意减少生产工序,未进行弱酸中和,水洗不够彻底,致使产品pH值不合格。
(2)原料(被胎)。被胎原料是指用于制作棉胎而采用的絮用纤维,是考核被胎质量的重要指标,原料质量的优劣直接反映被胎质量的优劣。本次监测有1个批次原料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GB 18383《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将不能作为生活用的纤维制品下脚料作为制作被胎的原料。
(3)棉胎等级。棉胎的等级是棉胎质量的主要技术指标,也是反映棉胎内在质量优劣、体现优质优价的重要依据。棉胎的分级主要依据其原料质量,以及提高原料工艺质量。本次监测有两个批次棉胎等级不合格,不符合GH/T 1020—2000《梳棉胎》标准规定的要求。棉胎等级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生产企业重视程度不够,质量意识淡薄,不排除有欺诈行为,故意标错等级,导致幼儿园所采购的棉胎等级达不到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
(一)监管模式逐渐得到认可。今年是我所第二年对幼儿园的纤维及制品开展专项质量监测,通过对幼儿园开展《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国家标准的宣贯,幼儿园及供应商的质量意识得到有效提高。开展质量监测,可以帮助学校进行履约验收、减轻供货企业送检负担,检验数据也能让家长信服,监管模式逐渐得到家长、学校、企业的认可。
(二)产品质量得到提升。2019年幼儿园纤维及制品监测合格率为88.3%,比2018 年幼儿园纤维及制品合格率提高了11个百分点,未发现甲醛、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涉及GB 31701—2015 安全技术指标不合格的严重情况,有效保障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三)促进企业优质供给。通过开展幼儿园纤维及制品质量监测,贴近消费者质量感受,真实反馈质量状况,倒逼幼儿园纤维及制品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便于推进幼儿园纤维及制品优质供给,促进校园和谐和满足幼儿美好生活需要。
监测中存在不足主要有:一是监测区域覆盖面小。此次监测仅覆盖了市辖三区的大多数幼儿园,没有监测各县市幼儿园,对南充市幼儿园纤维及制品整体质量安全状况的代表性还不够。二是部分幼儿园的招标文件或合同未明确约定产品执行标准、质量要求等,使采购到的纤维及制品部分没有使用说明或者使用说明不齐全。从此次监测情况来看,有53%的批次产品没有使用说明或使用说明不齐全、错误,导致部分产品的个别检验项目不能做出合格不合格判定,存在企业“蒙混过关”,增大质量安全隐患。三是部分纤维及制品采购管理人员专业知识缺乏,对纤维及制品质量安全的认知不够,有个别幼儿园直接在网上随意采购,存在采购劣质纤维及制品的质量安全风险。
儿童是祖国之未来、民族之希望,幼儿园纤维及制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儿童健康成长,相关部门应加强幼儿园纤维及制品的质量监管,夯实质量安全底线。对于幼儿园纤维及制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建议如下:
(一)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市监质监〔2018〕71号)的部署,专业纤检机构应加大为教育主管部门采购管理提供关键技术保障的力度,协助幼儿园纤维及制品制定采购文件、合同模板,明确质量标准、验收要求,规范采购的质量管理。
(二)通过举办培训、现场指导等方式,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幼儿园纤维及制品的相关法规、标准宣贯力度,提升幼儿园管理人员质量意识,降低采购劣质产品的可能性,更有效地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
(三)继续深化幼儿园纤维及制品质量监测工作。建立健全幼儿园纤维及制品质量监测长效机制,针对重点安全指标、易出现质量问题指标、根据生产企业及幼儿园数量分布,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监测工作,以点带面掌握幼儿园纤维及制品质量变化情况,切实增强质量监测的有效性,维护幼儿园纤维及制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