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信用合作资金规模扩增与放贷风险防控机制分析

2020-05-21 02:50赵晓峰海莉娟
关键词:农民合作社

赵晓峰 海莉娟

摘 要:合作社信用合作的生长既需要考察信用合作资金规模的扩增逻辑,也需要考察放贷资金的安全运作机制。借鉴新经济社会学的嵌入性理论可以发现,村社嵌入是合作社信用合作发展的基本特征。合作社信用合作嵌入村社,能够从村庄社区汲取多元的社会资源,从信用合作资金规模扩增的角度看,在乡村能人的推动下关键群体共同出资分摊了合作的初始成本,合作业务网络的构建推动着核心社员群体的形成,为信用合作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组织声誉在地域社会的口碑效益为合作社持续扩增社员规模和拓展资金来源创造了机会;从信用合作放贷资金风险防控的角度看,合作社设置的贷款额度与社员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相匹配,对放贷对象的筛选利用了村庄社区中“面子货币”的运作机理,并逐步培养了社员依规还贷的自觉意识,这都有助于合作社健全合作金融制度,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关键词:村社嵌入;资源吸纳;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合作金融

一、问题的提出

2008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三中全会决议明确提出“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由此,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步入发展的快车道。农业农村部、银监会和全国供销总社等中央政府各部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办等单位都出台专门文件,试图引导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持续快速、规范发展。截止2014年3月底,全国共有2 159家農民合作社开展内部信用合作业务,19.9万个农户参与合作社信用合作,累计筹资36.9亿元,发放借款42.7亿元[1],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已经成为现阶段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主要组织形态。

河南省兰考县作为首个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到2018年9月底,全县共有5家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兴办有信用合作业务。其中,南马庄生态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和胡寨农牧哥哥专业合作社的信用合作业务开办时间相对较早,资金规模相对较大。南马庄生态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并于2013年7月正式成立信用合作部。胡寨农牧哥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5年,并于2015年8月开始兴办信用合作业务。截止2018年10月1日,南马庄生态农产品合作社共有1 600多个社员参与信用合作业务,信用合作的资金规模达到1 918万元;胡寨农牧哥哥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680多个社员参与信用合作业务,信用合作的资金规模达到896万元。其他三家农民合作社开办信用合作的时间虽短,资金规模尚有限,但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

资源是合作社信用合作生长系统构成中的核心要素。合作社信用合作的生长需要构建一个多元的复合资源体系,不断从其所处的社会子系统中选择、汲取、整合和利用各种有利资源,促使生长系统中各要素良性互动,激发合作金融活力,有效防范风险,进而才能推动合作金融制度的顺利构建[2]。合作社作为农民自发联合成立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天然具有在地性或社区性特征,这使合作社能够在信用合作的实践中持续地从村庄社区汲取人、财、物等各种社会资源,并将之用于推动组织制度的创新发展。

因此,本文将尝试以兰考县南马庄生态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和胡寨农牧哥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通过对合作社信用合作实践的过程分析和机制分析,从信用合作资金规模扩增和信用合作资金放贷风险防控的角度系统剖析信用合作的生长机制,试图厘清合作社信用合作生长的社会机制。

二、村社嵌入与资源吸纳:合作社信用合作生长机制研究的一个分析框架

借鉴新经济社会学的嵌入性理论可以发现,嵌入式发展是新型农民合作社的基本特征,也是理解合作社信用合作生长机制的一个重要理论视角。新经济社会学认为没有独立的经济现象和组织行为,应将经济问题纳入社会学的学科视野中,重视经济问题背后的政治、社会、历史和文化等因素的影响作用[3]。已有的合作社研究成果发现,现阶段中国农村出现的新型农民合作社受到了政治环境、行政体制、社会结构、关系网络和地方文化等多种非经济要素的影响,受多种社会性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显示出嵌入性发展的特征[4]。其中,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村社嵌入”特征非常明显[5]。合作社在发展中受到分化的阶层结构、林立的派系势力、人们的社会记忆、民间文化土壤和非正式制度等村社因素的影响。

合作社信用合作作为一种特殊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也具有“村社嵌入”的基本特征。农村金融研究的社会学传统可以追溯到费孝通先生的《江村经济》。费先生认为金融现象是嵌入村庄内部差序的社会结构中的,与社会关系和社会文化相互影响的[6]。胡必亮等人在研究民间金融时指出,村庄信任是一种不需要任何正式契约安排维系的“认同型信任”,是信任秩序的最高境界之一,它有助于强化村民间的信任感,降低民间金融的道德风险,增强民间金融的有效性[7]。因此,民间金融的维系和发展,离不开对村社内部资源的挖掘和汲取。合作社信用合作作为地方社会里农民自发创办的一种正规金融组织,也离不开村社内部资源的滋养,其发展需要通过不断地为社员提供低成本、高质量的金融服务,赢得社员信任,累积社会合法性,逐渐夯实信用合作生长的社会基础[2]。

资源依赖理论认为,组织为了生存必须与周围环境进行交换以获取资源,并且在获取资源过程中,组织对周围环境的依赖程度也在不断增加[8]。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嵌入村社,也旨在从村庄社区汲取发展所需的社会资源。从促进合作社信用合作生长的目标来看,可以从信用合作资金规模扩增和放贷资金风险防控两个视角进行分析。首先,合作社信用合作的生长,需要不断扩增资金规模,增强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能力。这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信用合作的原始股金来自何处。换句话说,在信用合作前景不明朗的情况下,谁来提供互助合作金融发展的初始资金,分摊合作的初始成本。二是合作社信用合作如何赢得核心社员(或核心客户群),建立稳定持久的合作关系,为合作金融的稳健运行提供基本保障。三是合作社信用合作如何持续争取追随群体,不断扩大社员规模,并逐步将这些追随者变成核心社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建立社员对合作社信用合作的信任关系,需要不断增强合作社信用合作在地域社会的声誉。其次,合作社信用合作的生长,从放贷的角度看,核心是资金的安全性,关键在建立高效的风险防控机制。其中的关键点有两个:一是社员家庭的金融风险承担能力,即社员家庭是否具备还款付息的能力,这涉及合作社如何筛选贷款户;二是借贷社员还款付息的自觉性,这取决于违信拒还的社会代价与社员依规还贷信用意识的培养。因此,合作社是否能够在信用合作的实践过程中,从村社内部汲取并整合有利资源,建立健全合作金融制度体系,有效甄别符合条件的贷款户并保障贷款回收的顺利,就成为防范金融风险的有力屏障。

三、关键群体与嵌入吸纳:合作社信用 合作资金规模扩增的社会机制

南马庄生态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和胡寨农牧哥哥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的资金都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发起人的原始股金,南马庄生态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共有19个发起人,按照0.5万元/股,共筹资55万元;胡寨农牧哥哥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50多个发起人,共筹原始股金121.9万元。两个合作社都规定单个股东的股金不能超过10万元。二是社员的入股资金,南马庄生态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规定社员最低入股资金为300元,最高入股股金为2万元;胡寨农牧哥哥农民专业合作社规定的社员入股股金从无到有持续增加,到2018年已经上调到2万元。三是社员存入合作社的互助金,两个合作社都要求单个社员的互助金不能超过20万元。其中,发起人的原始股金和社员的入股股金没有固定的报酬,年底根据当年收益情况酌情予以分红,而互助资金则根据存入期限的长短享受相对稳定的利息收入(类似正规金融机构的定期和活期存款,年利率高于银行利率但均不超过6厘)。从两个合作社社员入股股金和互助金的增长轨迹来看,均表现为入股股金的增长速度先快后慢而互助金的增长速度先慢后快,具有相对的一致性。接下来,本文将试图阐释两个合作社信用合作资金规模扩增的社会机制。

(一)关键群体与合作社信用合作初始成本的分攤机制

关键群体理论认为,任何一个组织的长期合作行为背后都存在着一个关键群体,他们是集体行动的发起者,扮演着动员者的角色。由于在组织集体行动达成的初期,成本往往大于收益,客观需要有一群人来分摊合作的初始成本。同时,这些关键群体处于所在社会关系网的中心位置,这使其更容易动用私人关系影响其他成员加入集体行动。而随着参与集体行动的人数不断增多,达到一定的规模,集体行动的收益才会逐渐大于成本,从而赢得越来越多的参与者[9]。虽然,在中国社会中,作为精英的乡村能人在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可能比关键群体更重要[10],但是对于现阶段中国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而言,要想依靠单个精英的力量筹措一定额度的原始股股金却并不现实:一是合作金融制度的限制,为了避免大股东控制组织的决策权和管理权,建立民主管理的制度机制,合作社在信用合作中都对单个股东的最高入股额予以限制。二是村庄中农民的分化程度有限,富裕阶层的农民的生活重心大多转移到城镇,留守村庄的农民精英积累的财富相对有限,而农民精英在信用合作的前景不明晰的情况下,对潜在风险也有顾虑,且担心被人扣上“大股控制”的帽子,自然不愿意集聚资金入股。

张某是南马庄生态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王某是胡寨农牧哥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两个人都是领办合作社的农民精英。从2004年起,张某就参与了所在村庄一个无公害大米协会的发展实践。2008年,他又另起炉灶成立了新的合作社。在参与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过程中,他还曾当选市县人大代表。但是,2013年7月,合作社成立信用合作部筹措原始股股金时,仍然遇到困难,农民出资参股的积极性并不高。王某则从2001年就开始在村庄里发动农民成立种植协会,并先后担任村主任和村书记的职务,又于2009年动员农民将协会改组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到2015年,胡寨农牧哥哥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资金互助部筹集原始股股金时,大多数社员仍持旁观的态度。面对这种情况,他们均是通过动员长期跟随合作组织发展的农民精英共同出资才渡过难关。他们筹措的原始股股金作为合作社信用合作的“家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合作社放贷提供了前期资金保障。因此,虽然他们作为乡村能人,在合作社信用合作中具有显著的影响周边人群的能力[11],但是个体精英的力量是有限的,信用合作的发展更离不开关键群体的培育和支持。正是这些关键群体承担了合作金融发展的初始成本,才使合作社信用合作得以渡过最初的困难期,逐渐在乡村社会扎下根,进而为长远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农民的风险意识与社员参与程度的深化

传统农民具有典型的风险厌恶型特征,他们为了维持家庭的简单再生产,不会为了追逐最大化的利润而贸然选择经济效益更好的农业经营模式,宁愿投入无限的劳动力到农田经营中,直到劳动力投入的边际收益为零。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农民的现代化程度不断提升,家庭经济收入水平持续提高,抵抗风险的能力日益增强。但是,他们仍然对潜在的风险保持警惕,具有很强的风险防范意识。尤其是2015年前后,很多地方都曾出现担保公司破产和非法集资的合作社领办者“跑路”等金融风险爆发的现象,更是强化了农民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这自然会加大合作社信用合作扩增资金规模的难度,促使其需要采取各种创新举措来吸引、引导社员入社参股并逐步提高他们参与信用合作的深度。南马庄生态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和胡寨农牧哥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信用合作实践中积极帮助农民降低参与合作金融的风险厌恶程度,主要采取了四个办法:一是为合作社找“娘家”,通过与县供销社联系沟通,充分借用供销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机会,努力成为县供销社在乡镇和村两级的分社;二是主动向县领导汇报合作金融工作,加强与县金融办、农业局和银监会等政府部门的联系沟通,争取政府和相关机构支持,一方面增强信用合作工作的透明度,赢取上级政府的信任,另一方面依托信用合作网点承办社会保障卡和电费缴纳等(准)官方业务;三是创设“股一贷十”的合作金融制度,社员在合作社可以获得的贷款额度取决于其入股金额,最高不超过入股金额的十倍;四是努力提高服务质量,通过为社员提供优质化的服务赢得他们的认同。

前两个办法的本质是通过政府增信以实现为组织增信的目标。政府信用包括财政信用、货币信用和政府机构信用三种形式[12]。目前在兰考县,政府为合作社信用合作增信,一是通过发放营业执照,将信用合作或资金互助写入合作社的营业范围;二是通过县供销社对合作社作为基层社的身份认可,将相关政府机构的信用向下延伸到合作社,增强合作社信用合作的合法性。因此,政府增信在两个合作社信用合作的实践中,主要表现为将政府机构信用过渡给合作社,使合作社获得兴办信用合作业务的合法身份。政府增信能够将政府的组织优势与合作社的信用合作优势相结合,发挥为合作社信用合作增信的功能。这有助于农民克服风险厌恶的心理,将对政府的信任转换成对合作社信用合作的信任,从而逐渐与合作社接触,获得感知、认知信用合作的机会。

政府增信使农民愿意接触、认知合作社信用合作,而踏入合作社门槛之内的农民是否参股或存款于合作金融组织则主要依托后两种办法。农民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有着广泛的资金需求,自然就会有参与信用合作的需求[13]。当他们需要资金而又缺乏可靠的资金来源时,就会向已获取政府许可的合作社寻求帮助。他们要想从合作社获得贷款,就需先加入合作社,并交纳相应额度的股金。由于农民的资金需求很旺盛,两个合作社在信用合作发展的初期,均表现出股金金额增加快于互助金增加的现象。互助金在合作社信用合作发展的前期增加相对较慢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民保有的风险防范意识。很多农民在加入合作社参与信用合作的前期,总会采用各种试探性动作,比如:有农民刚把钱存入合作社信用合作部,扭头回来就要求提钱,而一旦确信可以提到钱,很快又存回去;也有农民存钱到合作社信用合作部后,不断打招呼说过几天家里办事要用钱,请信贷员准备好钱,他随时会来取,可始终也没来取钱。这些试探性动作表明农民仍保有朴素的金融风险防范意识。随着资金的安全性得到保障,他们就会逐渐增强对合作社信用合作的信任,开始将更多的闲散资金存入合作金融组织。而在社员参与程度不断加深的过程中,服务质量就显得非常重要。由于农村居民需要的金融业务具有金额小、频次高和以老年人为基本参与主体等特征,大型正规金融机构出于经营效益的考量缺乏为之提供金融服务并不断改善服务质量的主动性。而合作社信用合作扎根乡村,正好可以满足农村居民的金融需求,能够为之提供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比如有村民在信贷员下班后提出转账需求,这对正规大型金融机构来说基本是不可能提供的金融服务,而对合作社信用合作来讲,信贷员完全可以依托现代金融创新平台轻而易举地实现的。

(三)合作业务网络的构建与核心社员群体的形成

南马庄生态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和胡寨农牧哥哥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推行的是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综合合作模式,两个合作社共同开展的业务或活动包括:信用合作、农资统购分销合作、生活消费品低价售卖、社保卡代管、电费代收等。南马庄生态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的主营业务是无公害大米的生产合作,建有400亩无公害大米基地;胡寨农牧哥哥农民专业合作社除了主营业务外还开展有塑料大棚生产合作、农机耕作服务、自来水供应、幼儿教育等。两个合作社不仅都开展了多种业务,而且不同业务还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复杂的合作业务网络。以胡寨农牧哥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社员家庭每年可以免费使用50吨自来水、家中适龄儿童可以免费享受3年幼儿园教育、免费使用无人机打药、低价购买农资和生活消费品、以60%的市场价享受农机服务,還可以在信用合作部存贷款。而农民要享受合作社提供的多元化服务,就必须加入合作社成为正式社员,并缴纳股金。合作社刚成立的时候,农民入社不需要交钱。随着合作社的快速发展,2015年时,社员入社需要交纳1 000元股金,2016年调整为1万元,2018年则增加到2万元。社员入股股金可以参加年底分红,最高时享受过1分的分红收益。

由此可以看出,合作社通过多元化业务的开展和合作业务网络的构建,在合作组织内部建立起关联式合作的实践机制,并使社员嵌入到这个基于业务合作关系形成的利益网络中。关联式合作指的是合作社采用业务联合和业务交叉的方式将多项相关业务捆绑起来,然后再让社员在自由、自愿的基础上参与进来的合作方式[14]。受关联式合作的影响,农民一旦迈进合作社的门槛,就会在享受服务的同时感受到利益关系网络的约束力量,尤其是在刚开始参与合作的时候,社员感受到的利益诱惑和合作束缚并存。在这个合作业务关系网络中,信用合作处于关键位置,一方面可以满足社员旺盛的资金需求,为农民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并逐步增加信用合作的经济收益,增强合作社的盈利能力。从2015年8月到2017年底,胡寨农牧哥哥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的收益从无到有,已经占到组织盈利额的60%;另一方面又能够发挥催化剂的作用,以金融合作促进生产合作和消费合作,推动综合性合作社的发展。而在参与程度不断提升的过程中,社员也会随着与合作社发生业务关联频率的增加,逐渐失去对合作业务网络和利益关系网络所产生束缚感的敏感性,成为合作社的追随者。社员参与的合作业务越多,与合作社的交往频率越高,对合作社的依赖程度就不断提升。而合作社就能够在农民入社自愿和社员退社自由的基础上,通过业务的连带制衡建构出一套保障机制,增加社员退社的隐形成本,降低社员退社的概率。这些社员如果能够稳定持久地参与合作业务,就会成为合作社里的核心社员。当核心社员的群体规模达到某个规模界点,合作社的稳健性就能够得到保障,盈利能力也能够得到更充分的发挥。

(四)地域社会的口碑效应与合作社信用合作规模的扩增

信任是合作社信用合作赖以发生和存续的前提条件,但社员对合作社信用合作的信任也是一个逐渐深化、动态演进的过程。普通农民因为生产生活实践中的资金需求难以自解而向合作社提出需要信用合作的服务,却因此成为合作社的正式社员,从而开始接触、认识合作社。由此,他们出于增加收益或降低成本的利益考量,逐步接纳合作社提供的更多便捷的社会化服务,进入合作的业务关系网络和利益关系网络中,在不断的互动交往中对合作社产生依赖感。而这段依赖感由无到有、由弱到强的互动过程,就成为社员对合作社信任的生成过程。如果社员从合作社获得的收益能够稳定持续增长,他们就会对合作社的发展前景形成良好的心理预期,而这将有助于减少合作的脆弱性,使参与者低估未知事件和风险的发生概率,使他们持续强化信心,增强信任。这种信任,就会成为一种有效的“期望资产”,使合作社能够依靠它解决社员间的合作和协调难题[15]。也就是说,信任让农民合作更有力量,让合作社信用合作能够稳定持续发展。

但是,合作社还需要不断扩增信用合作的社员规模,将更多的农户吸纳进合作组织,才能推动组织跨越盈利的规模界点,使组织的收益超过成本并不断增长。而这要依赖合作社信用合作在地域社会里的口碑效应。“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口碑即是一种声誉。当一部分社员不再因合作社一时的危机或暂时的亏损而选择退出,从而成为组织追随者时,这些社员就成为推动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力量。每个社员均嵌入其所处的社会结构,拥有不同的关系网络,也就拥有天然的信息传播渠道。一旦作为重要推动力量出现的核心社员对合作社信用合作有了认同和信任,他们就会成为地域社会里口口相传信用合作益处的传播载体,就会主动被动地将信用合作推介给周边需要资金帮助的人群,这在无形之中让信用合作获得了声誉,为合作社信用合作赢得更多的参与者。新的参与者因为信用合作加入合作社成为正式社员,就有可能重复前述核心社员的成长过程,而合作社信用合作的资金规模也会由此不断扩增。进一步讲,核心社员的规模前期增长慢,而后增长快,所以南马庄生态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和胡寨农牧哥哥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资金规模的增长速度也呈现出同样的态势。不过,随着信用合作的资金规模达到一定限度,合作社极有可能会逐步控制社员入股或交存互助金的额度,以保障信用合作的收益。

四、风险防控与嵌入吸纳:合作社信用合作资金安全运作的社会机制

南马庄生态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和胡寨农牧哥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信用合作实践中均将贷款的最高额度原则上设定为5万元,贷款利率为:资金用于生产的贷款利率为月息1.5%,用于生活的贷款利率为月息1.2%,用于疾病和上学的贷款利率为月息0.9%,一周之内应急性需求的贷款实行免息优惠。从开始开展信用合作业务以来,南马庄生态农产品专业合作社仅有一例逾期不还的案例,胡寨农牧哥哥农民专业合作社尚未出现贷款收不回的现象。因此,整体来看,两个合作社在信用合作中都很好地控制了金融风险,保障了社员的正当合法权益。接下来,本文将试图阐释两个合作社信用合作资金安全运作的社会机制。

(一)社员家庭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与信用合作贷款额度的设置

南马庄生态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和胡寨农牧哥哥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在信用合作中创设了“股一贷十”的合作金融制度,前者在放贷时还要求社员以家庭承包经营土地权证作为抵押,而后者则无类似要求,几乎完全靠社员自觉还贷。两个合作社在刚开始开展信用合作业务时,由于担忧资金沉淀带来过高的成本压力,均放贷过个位数的最高额度为10万元的贷款。随着社员的资金需求潜力很快被挖掘出来,它们都将信用合作的最高贷款额度设定为5万元,且将2~3万元的贷款作为主营业务。合作社放弃大额放贷,选择小额放贷,是在对社员家庭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科学评估后作出的重要抉择,是保障信用合作资金安全的重要措施。

2018年的《中国统计年鉴》显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到2017年已经达到13 432.4元,其中,工资性收入比经营净收入多出470.6元[16]。虽然说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阶层结构加速分化,农村居民的阶层分化状况已经非常明显。到2017年,高收入户、中等偏上户、中等收入户、中等偏下户和低收入户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是31 299.3元、16 943.6元、11 978.0元、8 348.6元和3 301.9元[16]。但是,不同阶层居民的资金需求额度不一样,高收入阶层的资金需求量比较大,可以依托国有银行或民营银行获得满足,而中等偏上户、中等收入户、中等偏下户和低收入户的资金需求则可以依托合作社信用合作来满足。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值来看,一个4口人的农村居民家庭一年的可支配收入即可达到5万元;从农村居民按收入五等分分组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来看,以家庭4口人来计算,中等偏上户一年的可支配收入达到6.8万元,中等偏下户的可支配收入达到3.3万多元。因此,5万元对大多数农村居民而言,并非是一笔家庭还不起的巨款。再考虑到低收入户的资金需求量偏低,贷款额度以2万元左右为主,合作社将信用合作的放贷最高额度设定为5万元是比较合理的。即便是暂时还不上款,社员也可以先还利息并申请二次贷款,然后再以外出打工挣钱等方式用一年左右的时间还本付息。

(二)“面子货币”的社区运行机制与信用合作放款对象的筛选

合作社控制信用合作放贷资金的风险,除了需要科學合理地设置放贷最高额度之外,还需要严格筛选放款对象。当农民加入合作社申请贷款后,合作社的会计和信息员要一起到社员家及其所在的村庄进行调研,全面掌握该社员的家庭经济状况、贷款用途、个人和家庭信誉等各种信息。然后,由理事长或理事会综合评估潜在的风险与收益后再决定是否放贷以及放贷的具体额度。合作社在发放贷款后,还会不定期对贷款社员进行回访,了解其经营状况,掌握动态信息。对于及时还贷、信誉好的社员,合作社会持续支持;对于信誉差、名声不好的农户,合作社则会拒绝向其发放贷款。也就是说,合作社在信用合作中不仅会考虑发放贷款的额度与贷款申请者的家庭经济收入水平,评估社员家庭的风险承受能力,而且非常重视贷款申请者在村庄社区中的信誉,将之作为筛选放款对象的基本依据。

信誉的本质是诚信,其在村庄社区中体现为面子。面子转化成农民的语言即是“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可见失去面子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面子是中国人特有的一种文化心理现象,在村庄社区中,面子相当于一种“社区货币”,可以挣得,也可以失去。一个人只要做好了某件事情或没有做坏某件事情,就会获得“面子货币”的增量[17]。“有钱不还,肯定是丢面子的事情”“欠了钱就跑,不想办法去还的人,当然会没有面子的”“还款及时的人,就有面子,合作社后面肯定会优先支持的”“暂时没钱,先还利息;出去挣钱,有钱了把款还上的人,也有面子”。面子作为村庄社区里通用的一种“社区货币”,需要靠人们在做事中一步步积累而来。增加面子,靠做事,而做事就是一种为赢得面子的投资行为。合作社在社员借钱没有门路的情况下,放款给社员,既是一种经济行为,也是一种类似于人情的社会行为。既然是人情,自然是要还的。还不起赊销来的人情,就会失去面子。由于村庄是一个熟人社会,在农户入社申请初次贷款时,即便合作社不派人到现场做调查,“打一个电话,这个村庄中,谁能贷,谁不能贷,就一清二楚了”。随着社员和合作社建立起信用合作业务往来关系,那些能按时还款付息的社员,就会在一次次的借贷中,增加面子货币,赢得社区信誉,成为合作社信用合作的优质客户;那些不能按时还贷,又拒绝想法筹资的社员,就会失去面子和信誉,被合作社列入失信名单,也会成为社区里失去面子和尊严、“抬不起头”的人。可以说,面子机制的存在,极大地降低了合作社在信用合作中与社员打交道的交易成本,使合作社信用合作在社员缺乏优质资产作为抵押的情况下,依然能够在相对封闭的地方社会里安全运行。

(三)违信拒还的社会惩罚与社员依规还贷精神的内化

对贷款申请者的家庭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和对其贷款资格进行考察筛选为合作社信用合作建立了防控金融风险的第一道屏障,但是要想确保信用合作资金的安全更需要建立起能够使贷款社员依规还贷的社会机制。这既需要合作社在信用合作中推进制度创新,加强自身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也需要合作社处理好与外部环境的关系,从其所处的外部环境中汲取各种有益资源。从兰考县合作社信用合作的开展情况来看:第一,借力外部资源,加大对违信拒还社员的惩罚力度。近些年来,国家日益重视诚信制度建设,将失信公民列入“黑户”清单,规定不管是其申请贷款,还是坐飞机或高铁外出等都要受到限制。这在无形中会形成一种威慑效应,加大贷款社员的心理承受成本。对于未能如期还本付息的社员,合作社还可以向法院起诉。2015年,南马庄生态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向一个社员发放了5万元贷款。一年后,该社员结清利息,贷款展期,但后来一直没能还款。2018年8月,合作社向法院递交起诉书。随后,经法院调解无效后开庭宣判,要求该社员一次性还款2.7万元,并从第二个月起每月还款800元。在传统的乡土社会,人们追求“无讼”,习惯用民间规则调解矛盾纠纷而不愿意拿起法律的武器。随着法治化进程的加快,法律已经渗透进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但整体来看,农民对法律依然有着敬畏的心理。合作社将社员告上法庭并赢得诉讼,既是对信用合作合法性的重新认可,也使当地村民尤其是社员更加珍惜自身信誉,轻易不会逾期不还。第二,借助“村社嵌入”的天然优势,从村庄社区汲取资源,使社员熟悉、认同信用合作制度,逐渐培育出依规还贷的精神,从而让其获得“随心所欲而不越规”的自由。“借人家的钱,欠人家的人情。三千两千,不值得开口;一万两万,你不见得能抓到手。在合作社贷款,你不用落人家的‘情”。从合作社信用合作部贷款,是私对公的经济行为,虽然也有人情的成分,也需按照私对私的人情逻辑及时还贷,但是因为要还本付息,就无需过度承担人情债。同时,社员之所以愿意负担高于银行贷款的利率从合作社申请贷款,关键在于他们难以从正规商业银行机构获得贷款。合作社提供的信贷服务方便快捷,又不需要抵押,将“义”放在了“利”之前,这就为合作社信用合作赢得了声誉。合作社秉持的“重义尚利”的新型商业观,使贷款社员会产生不还贷就是不讲“义”的心理,使他们更加重视个人和家庭信誉。中国人讲“正心”“修身”,农民在地方社会中也会逐渐深化对信用合作制度的认识,逐渐在日益频繁的互动中“习”得现代契约意识。社员一旦形成现代契约意识,就意味着他们已经将依规还贷的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而合作社信用合作的资金安全就会得到切实保障。

五、结论与讨论

本文主要从信用合作资金規模扩增和资金放贷风险防控两个角度讨论合作社信用合作的生长机制问题。当前国有和民营商业银行纷纷将机构“上移”,加剧了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困境。商业银行退出乡村的根本原因在于跟分散农户打交道的交易成本过高,利润微薄,经营效益低。因此,合作社信用合作的生长也需要解决“治理交易成本”的难题。从本文的论述中可以发现,合作社信用合作可以充分发挥其“村社嵌入”的独特优势,从外部环境尤其是村庄社区中汲取有利资源,一方面通过发挥关键群体分摊信用合作初始成本,通过政府增信为组织增信,通过构建合作业务网络培育核心社员群体,通过利用口碑效应吸纳非社员踏进合作门槛等举措,推动合作社社员规模和信用合作资金规模的持续扩增;另一方面通过设置与社员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相匹配的贷款额度,通过利用村庄社区中“面子货币”的价值严格筛选放贷对象,通过有效处理合作组织与外部环境的关系培育社员依规还贷的精神等办法,积极防控金融风险,保障信用合作资金安全运行。

笔者发现合作社嵌入村社,汲取并整合资源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推动信用合作的生长。但是,合作社在信用合作中“治理交易成本”的实践机制依然非常复杂,超出了本文能够阐述的限度。国家支持合作社信用合作,推动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发展,就是要以农民组织化的方式,解决国有和民营商业银行为分散小农户提供金融服务中始终存在的治理交易成本难题。因此,该研究仅是一个开始,下一步的深入研究需要材料更丰富、内容更详尽的具体案例的发现和挖掘。随着合作社信用合作在全国各地的持续快速发展,这方面的研究也需要持续加强和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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