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耿炜 张明明 张凯奇 陈 刚 李 昂
2017年编制并获射阳县政府原则同意的《射阳县省级水功能区达标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至2020年,射阳县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2%以上的目标。2019年,是实施《方案》综合治理的中期时段。为了及时掌握《方案》任务完成情况及目标实现程度,分析《方案》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提出进一步达成目标的对策意见,推动射阳县全面可持续发展,按照射阳县政府对《方案》综合治理要求进行了中期评估。
结合《方案》有关2017~2018两年的内容和目标,开展以下4个方面的评估:
以产业结构调整、外源治理项目、内源控制项目、水系连通与调水引流项目、水生态修复项目、日常监管项目等六大类共计102项工程实施情况。
对实施主要部门(县政府办、水利局、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动机制、主管部门执法监督机制及职责部门绩效考核执行情况等展开评估。
从水环境质量改善状况即水功能区达标率方面开展评估。
以《方案》计划任务为依据,建立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各项评估指标完成量,评估目标的实现程度。
《方案》截至2018年底应完成项目49个,已完工29个,正在实施7个,尚未实施13个,工程开展率为73.5%,工程完成率为59.2%。
其中,引用原规划项目23个,18个已经完成,2个已经实施并预计2019年完成,项目完成率为78.3%,实施情况良好;除原有规划项目之外又新增项目46个,其中,要求2018年底前完成实施项目总计26个,已完成11个,项目完成率为42.3%,实施情况一般。
《方案》要求成立射阳县河湖整治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境内主要河流“三乱”专项整治行动:组建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形成包括县政府办、水利局、发改委等单位间联动,构建了清晰、有序的管理机制;宣传力度得到充分加强,宣传范围广、效果好;形成初步监督检查和问责制度,责任层层压实;全县初步形成了节水护水的水资源保护意识,初步形成多部门、多层级的综合治理模式。
根据江苏省水环境监测中心盐城分中心对射阳县水功能区2016~2018年的监测数据分析(详见表1),各省级水功能区达标率提升较明显。
13个不达标省级水功能区中,2017~2018年连续两年较2016年达标率提高的有6个,8个水功能区连续两年达标率不低于2016年。2018年较2017年水功能区达标率降低的2个,其余水功能区高于2017年达标率或与之持平。年度达标率高于82%的水功能区2016年3个、2017年7个、2018年8个。
三指标评价下水功能区达标率与双指标基本持平,总磷超标次数较少,13个省级水功能区中6个水功能区达标率连续两年较2016年提高,8个水功能区连续两年达标率不低于2016年。年度达标率高于82%的水功能区2016年2个、2017年6个、2018年7个。
与2016年历史数据相比较,大部分水功能区达标率上升趋势明显,射阳县水功能区达标整治工作取得成效。3个水功能区达标整治工程未取得预期效果,实现水功能区达标整治总目标仍存在较大压力。
基于《方案》综合治理规划的阶段性任务实施效果,参考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以层次分析法为评价基础,通过射阳县各省级水功能区各项资料背景的收集,进而筛选可以综合体现与衡量《方案》执行效果的主要影响因素,构建全面的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对相关指标的分析赋值,综合评估《方案》2017~2018两年目标实现程度。
表1 射阳县省级水功能区2016~2018年达标情况统计表
表2 《方案》阶段目标实现程度评估指标与权重表
层次分析法(AHP)可以把目标分解为多个目标或准则,然后将其分解为多个级别的多个指标,以形成一个多层次的分析结构模型,最终导致确定相对于决策者而言最低级别(对于决策计划,措施等)的相对重要性的问题。将表征2017~2018两年阶段性中期目标的主要要素按照层层隶属关系分为4层:《方案》阶段目标为层A;《方案》考核指标为层B;以具有代表性的指标为层C,C层有多个指标;分指标层为层D,选择可以量化的指标。
基于收集到的射阳县水资源背景和《方案》落实情况等相关资料,分析射阳县省级水功能区水环境现状及其发展变化趋势,立足《方案》治理规划的阶段性目标,确定表征和影响达标整治目标的因素,从中筛选出重要指标变量,形成评估指标体系。结合相关工作经验,推荐使用表2中的指标与权重。
代入指标值及权重值并逐级完成计算,最后采用算术平均加权法进行综合评价,运用数据计算方法处理后的评估指标值代入下式:
式中,Wc—第c级指标百分数值;n—第c级指标的下层指标的个数;Fic—c级指标的第i个下层指标的权重;Eic—c级指标的第i个下层指标的分值。
考虑各指标对目标的贡献程度,《方案》中期目标评估主要以水质改善、工程完成情况、管理机制为主要评价标准,基于中期规划目标考核要求,设定评估标准:分值80%~100%,评估为“目标实现好”,结论为“基本或全部完成目标”;分值60%~80%,评估为“目标实现较好”,结论为“完成目标大部分要求”;分值40%~60%,评估为“目标实现一般”,结论为“完成目标少部分要求”;分值20%~40%,评估为“目标实现较差”,结论为“主要目标要求未完成”;分值0%~20%,评估为“目标实现差”,结论为“没有完成目标”。
基于数据分析,得到《方案》2017~2018两年目标实现程度综合评估值为68.7%,对照评估标准,得到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完成目标大部分要求”结论。
在深入分析射阳县水功能区整治阶段和现状水质的基础上,对《方案》开展了项目实施情况、管理模式、实施效果、目标实现程度等4个方面评估,得到以下结论:
(1)较好完成《方案》内规划目标工程,取得初步治理成效,大部分省级水功能区水质得到改善,达标率得到一定提高。
(2)初步形成综合治理模式,包括生态修复与恢复、点源、面源、内源污染治理等,对类似平原地区区县水功能区综合治理提供一定参考。
(3)初步建立由政府统一规划,水利、环保、住建、农委、财政、乡镇等职责部门相互协调、有效推进的工作落实机制,《方案》综合治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1)射阳县政府需继续确保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各项治理工作落在实处,全力推进《方案》达标整治的各项措施,继续推进未完成工程落实。
(2)射阳河射阳县饮用水水源区、小洋河射阳排污控制区达标整治成效未达预期,水环境改善面临巨大压力,达标整治工程需加强推进,小洋河相关河段有必要重点排查入河污染源。
(3)加大水利相关资金投入,拓宽资金建设渠道和规模,动员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水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