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传峰
【摘要】区块链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自治性等特征,能助力实现社区治理信息互联、价值互联和秩序互联,极大降低社区治理中的业务信任成本、提升多元主体参与度、加强公众监督机制,在功能维度、对象维度、属性维度上具有广阔的应用空间。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结合多种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多元主体参与、协商共治的分布式治理模式,设计基于区块链的社区治理机制,有助于推动社区治理决策科学化、服务精准化和管理精细化。
【关键词】社区治理 区块链 机制设计
【中圖分类号】C9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0.05.007
改革开放深化和经济体制变革,使得政府与社会、公民的关系不断调整,传统单位制逐渐式微直至解体,“单位人”“户籍人”向“社会人”转变(魏娜,2003)。社区管理是社会管理的基本组成单位,面临主体职能错位、共同体意识缺失、服务专业性缺位等问题,导致社区秩序混乱和功能输出低效,需变革传统管理方式,注入新的治理理念。社区治理强调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公众等多元主体协商共治,通过优化权力结构和有效配置资源,激发社区活力,助力构建社区治理新模式。亟待创新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构建新型社区治理框架,提高社区治理水平,实现由管理到治理的转变。
我国社区治理现状及问题
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完成,中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从“单位制”“街居制”过渡到“社区制”,形成3种主流的社区治理模式(徐勇,2001),即以国家为视角的政府主导型模式(林尚立,2001;朱健刚,2010)、以主体关系为视角的政府推动与社区自治结合型模式(林尚立,2001;徐永祥,2006)和以社区为视角的社区自治型模式(陈伟东,2004;杨贵华,2012)。
基于历史与发展视角,我国社区治理已取得显著成效,积累丰富经验。目前,我国已迈入新的战略发展期,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对我国社区治理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纵观我国现存的社区治理模式,结合国外发展经验,总结社区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社区组织行政化色彩浓厚。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城市行政区划和社区基层组织体系逐步完善,社区组织的类型和职能不断丰富。长期以来,社区治理惯于延续旧有结构性逻辑,一些地方政府通过资格认定、资金管控、项目运作等手段,隐形控制着社区组织,使其运行逐渐偏离自主性、志愿性,或直接归为准行政组织,或异化为行政附属物。主要表现在:居民委员会功能缺位、政府权力下放不明确、行政单位过度干预自治组织、行政性事务占据居委会大量工作时间而无暇响应社区自治需求。
二是多元主体职责界限不清。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个别地方政府虽然竭力保持与基层社会的距离和关系,但却矫枉过正,与基层脱节,形成“政府缺位,居委会错位,社会组织无位”的局面。首先,政府角色定位模糊,过度挤压和侵占社会工作空间。作为政府派出单位,一些街道办事处的桥梁性作用缺失,致使社区建设缺乏有效的指导与扶持。同时,在市场腐蚀作用下,极易出现权力交易类腐败现象。其次,我国民间组织相关法律体系尚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组织运行机制,组织行为无法可依、无章可循,更无法实现有效监督。当前,社区治理尚未与社会力量有效接驳,社会组织介入的身份和程序繁杂,使得社区公共性建设因外围力量离散而步履维艰,社会组织功能弱化问题凸显。最后,居委会秉持社区和谐发展目标,承担着政府转移的部分服务职能,成为居民和政府之间的沟通桥梁,但在自组织、独立性、自律性等方面仍存在缺陷,如规模不足、功能单一等。
三是公民参与意识缺失。公民参与意识决定了社区自治的深度和广度,对提升社区治理成效至关重要。首先,我国尚未建立规范化的社区管理责任体制,且缺乏一定的机制保障,严重影响着公民参与意识的培育。同时,社区治理宣传力度较低,多忽视针对性、多样性和广泛性,导致社区建设、服务和交互理念缺乏,以及治理行为缺失,成效欠佳。其次,社区居民是众多异质性个体的地域集合,因购买力水平相似而集聚,也因行业背景和成长环境差异而呈现多元化的利益偏好和诉求,各自为己、理性计算的个人主义盛行。人们习惯坐享其成,视社区治理为政府、居委会等的本分,仅在强制情况下才勉强参与。与此同时,现代社会竞争激烈,人们普遍面临巨大工作压力,参与社区事务管理乏力,社区共同体色彩消退。最后,居民议事权和监督权弱化,多被置于社区环境改善、座谈会例行参与等较低层级,在涉及政治性问题的事务处理中,常被隔绝事外,导致居民自治活力不足,参与度日趋降低,治理效果欠佳。
四是社区工作人员职业化、专业化不足。社区治理是一项社会事业、一类职业,更是一门专业。社区治理现代化需要大量社区工作者参与,纷繁复杂、与时俱进的治理工作,对工作者的职业意识和专业能力提出新的要求。目前,社区工作人员在思想观念、工作技能、心理素质等方面存在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区矛盾化解、社会秩序稳定,以及和谐社区构建。首先,工作人员年龄结构失调。社区工作不被年轻人视作理想事业之选,使得其人员构成呈现“老弱妇”特征,无法满足社区治理工作的现实需求,即便少数人选择加入社区工作,也多将其作为跳板,工作态度草率,导致社区治理创新成效不明显。其次,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不足。有的社区工作者学历水平较低,业务知识不全面,影响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最后,缺乏科学的薪酬机制和晋升空间,无法保障工作人员权益,不利于激励工作热情和吸纳优秀人才。
区块链技术特征与社区治理创新理念
现代信息技术高速发展,虚拟社会快速推进,给社区治理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陈朋,2013),推动了智慧社区构建。智慧社区源于智慧城市,旨在通过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改变政府、企业和公众的交互方式,提供精准的个性化服务,重塑社区治理结构(柴彦威、郭文伯,2015)。
目前,中国社区治理多元协商共治已成为既定现实,在政策引导和现实需求的双重驱动下,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实践日益深化,推动治理主体多元网络化发展,但也带来信息资产归属、个人隐私保护、数据使用权限等新兴网络安全问题。伴随社会数字化迁徙日益深入,原有网络技术架构承担数据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功能渐显乏力,急切呼吁技术创新和模式变革,助力实现社会结构分布式。作为模式变革、业态重塑和社会转型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区块链带来的不仅是一场技术变革,更意味着深层次的社会变革。
區块链技术助力实现社区治理“三联”,即信息互联、价值互联和秩序互联,通过构建多中心治理结构和共商共建共享治理平台,形成集体参与和维护的社会治理系统,创新构建资源整合、数据共享、邻里融合的社区治理模式。由此可见,区块链技术与社区治理创新理念高度契合,为社区治理提供新型技术解决方案,助力治理互联化、智能化、精准化(见表1)。
第一,去中心化。区块链系统中,各节点遵循基于密码算法的同一规则,存有全部交易信息,保证攻击单个节点无法控制或破坏整个网络,掌握系统内超过51%的节点仅是获得控制权的开始。过度中心化必然导致信息不对称,从而诱发利用中心权力损害参与者利益和市场利益的行为。社区治理创新旨在通过多元主体共商共识共建共享,构建基于平等对话机制的分布式治理网络。
第二,协商共治。区块链采用协商一致的开源协议,保证节点在去信任环境中,自由安全地交换、记录和更新数据。系统由全网节点共同维护,将基于个人或机构的信任转变为基于体系的信任,使得人为干预失效。社区治理通过主体协商共治,形成自治性的社区规章制度,实现系统自调度和生态化运行。
第三,共识。共识机制是区块链节点就区块信息达成全网一致共识的机制,保证最新区块准确添加、区块信息一致不分叉,以及抵御恶意攻击,重塑节点信任机制,实现市场机制公平开放。社区治理创新应以主体互信共治为前提,构建去中心化信任体系,并通过引入市场机制,盘活社区资源,催生多元市场衍生品。
第四,智能合约。基于智能合约,区块链系统依据自动判断触发条件,执行参与者意愿,极大降低运行成本和提升运行效率,避免恶意行为干扰。同时,共识算法构建了一种状态机系统,助力智能合约高效运行。社区治理涉及资源配给、补助发放、资金流转等多样化社区公共服务,智能合约可保障交易自动执行,实现社区治理在无第三方监督下的高效运转。
区块链技术在社区治理领域的应用维度
区块链技术使得系统脱离第三方机构运行成为可能,打破信任壁垒,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可信性,极大降低了业务开展的信任成本。区块链技术在社区治理领域的应用可从功能、对象和属性等3个维度归纳和分析(见图1)。
一是功能维度。区块链技术具透明性、可追溯性,无需第三方担保即可实现主体互信和自组织,基于可靠信息交换和合理利益分配,实现主体分布式协同发展。围绕社区热点话题和居民需求等议题,多元主体通过强化沟通的及时性和时效性,实现社区知识共享。区块链系统有效解决了信息对称问题,重塑社区食品药品信息追溯机制,完整记录和实时监控产品流通全过程,并快速反馈,保证产品流通和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并借力智能合约,强化交易公平性。区块链的分布式账本和共识机制等,保证了数据不可篡改,助力构建科学化的记录认证平台和公平化的监管机制。
二是对象维度。区块链技术将重塑社区治理的主体互动机制,推动多元主体由分散多中心向协同分布式转变。基于资产管理区块链系统,实时共享资产配备情况,如存量、需求等,助力资产生态化调度,并通过区块链接关系,保障资产使用公平性。采用智能合约,实时挖掘和甄别居民需求,并自动执行,以提供个性化、针对化、公平化的社区公共服务。同时,引入市场机制,充分调动市场运行积极性,催生更加多样的产品形态和商业模式。
三是属性维度。区块链系统不仅可以创造比特币等价值量,还可存储注册、认证、交易、追溯、共享等信息量。社区治理区块链系统是集成理念、信息和价值的综合网络,实现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深度融合、多向流动,推动社区治理创新发展。在信息属性方面,区块链基于集体维护,通过治理数据的高效采集、传输、交换和反馈,保障信息的准确无误、可靠存储、不可篡改和隐私保护。在价值属性方面,通过社区虚拟货币结算、资金筹集及社区众筹等,实现无需第三方信任的价值流可靠准确计量,催生新型价值链。在理念属性方面,综合集成分布式系统、共识机制、认证体系和智能合约等,突破传统信任壁垒,推动社区命运共同体构建。
基于区块链的社区治理机制设计
机制以理性行动者的社会互动为存在前提和基础,是稳定常态化的社会互动模式或博弈形式。作为一套激励和约束性的规则体系,机制界定了人们行动选择的空间和方式,影响着人们的社会互动过程,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社会状态和利益格局。作为经济学的分支,机制设计理论关注资源、权力、地位、名望等的配置效率,根据某种规则,实现选择最优化。因此,机制设计理论是指基于知识分散、权力、激励相容条件的探讨,设计助力优化资源配置或分配权力义务的社会互动机制。具体而言,假定存在一个善意公正的社会规划人,激励人们告知其真实信息,并根据具备某种伦理合意性的社会选择对应,建立信息集合与合意社会状态集合之间的对应关系,设计相关的博弈形式,即机制,使得社会选择对应在互动中达成均衡,间接实现合意的社会状态和利益格局。
社区治理机制是由主体、制度、环境等系统要素构成的互动结构,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新型智慧社区治理机制建构,需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优势和作用,综合运用先进技术和前沿方法,从协调互动、主体激励、服务供给、监督制约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建立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助力形成无缝联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格局,推动社区治理现代化、科学化、专业化发展。基于区块链的社区治理机制原理(见图2)。
社区治理的协调互动机制。社区治理面临高度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和偶然性,三者交织叠加,亟待重塑多元主体权益格局,解决碎片化个人利益与整体化公共利益的矛盾冲突,完善社区公共资源配置,实现社区治理高效协调发展。
一是协调竞合机制。社区治理主体间存在不同的权力和利益向度,易引发利益冲突。治理主体应秉承合作共赢理念,有机结合“有形的手”“无形的手”,构建合理的利益协调和权力制约机制,以实现社区公共利益最大化。政府与社区组织,以及社区组织之间,在服务质量、对象和内容等方面,存在一定竞合关系,政府合作意愿增强和社区组织权能提升,将有效推动主体良性互动。通过明确多元主体职能,避免职能重叠与错漏,系统整合主体资源和力量,实现主体无缝链接和信息互联互通。
二是协商议事机制。社区治理协商应遵循科学、民主的原则,强调主体对话平等性,通过听证会、重大事项表决、工作询问与监督等形式,畅通协商议事渠道,实现社区治理的多元协商、充分论证、集体决议与民主监督。社区协商议事类型及内容(见表2)。基于“政府—街道办—基层社区”层级联动机制,从民生、民意、民需出发,运用智能合约技术,线上线下收集民情、汇集民意,当链上议题数量达到社区公约规定限额时,自动触发“协商会议”,并向链上相关主体发送存有时间、地点和内容的信息序列。同时,将协商方式、进程和结果等信息实时上链,助力实现有效监督。
三是冲突解决机制。社区治理易因利益格局、思想观念不同而引发冲突,如公共空间利用冲突、居民与政府溝通错位等。应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的桥梁作用,全面分析冲突来源和类型,从制度性和非制度性两个层面,建立协调机制,即制定社区公约及综治制度,统筹社区权利分配、资源配置和信息共享;尊重和接受文化与风俗多样性,有效协调文化碰撞与冲突,推动文化交流与融合。
社区治理的主体激励机制。目前,社区工作人员薪酬福利较差、晋升通道狭窄、考核方式单一,以及邻里交往隔阂和公民意识缺乏等问题日益凸显,导致社区治理激励效果微弱,降低了主体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亟待完善社区治理的主体激励机制。
第一,构建社区虚拟货币系统,激励居民主动参与。基于虚拟货币的交易逻辑,采用改进的股份授权共识机制,建立社区虚拟货币区块链系统,实现社区治理系统与虚拟货币系统的深度互嵌。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可获得相应报酬,以社区虚拟货币的形式,存储于居民的区块链账户中,并在享受社区公共服务时予以抵扣,具体的付出回报比是通过公开、公平的对话机制达成共识的。社区虚拟区块链系统中,每个居民家庭占据链上的唯一节点,拥有实时记录系统全部交易信息账本的副账本,每笔交易的流向、金额等信息将存储于每一个副账本中,既保障了数据的可靠性,实现数据不可篡改,又有效提高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例如,居民参与废弃物回收、义务募捐、志愿服务等社区活动,依据具体贡献量,分配相应数量的社区虚拟货币,可在享受快递存取、晚托教育等社区公共服务时,予以支付,或获得享受特殊服务的权利。同时,在绿色建设方面,记录、跟踪和管理每户家庭的垃圾回收量,并以虚拟货币形式奖励周度、月度或年度排名靠前者。
第二,完善社区工作人员激励机制。赫兹伯格(Frederick Herzberg)双因素激励理论涵盖工作成就感、职业发展、社会认可等激励因素,以及薪酬待遇、管理制度、工作条件等保健因素,认为前者提升员工满意感,当激励因素满足时,可激发工作积极性,促使员工自发地努力工作;后者制约员工满意度,当保健因素改善时,仅能消除员工的负面情绪,防止消极怠工现象。因此,应兼顾激励因素和保健因素,完善社区工作人员激励机制。
在激励因素方面,依据社会认可度,运用量化考核方法,开设服务水平星级晋升通道,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建立常态化的培训机制,丰富培训内容,扩充培训领域,为社区工作人员的职业发展资源和环境;完善表彰制度,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成就感。在保健因素方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薪酬标准,完善薪酬调整机制;建立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实行定员定岗,并建立日常工作补位的AB角制度,积极引导“错峰休假”,完善休假机制;建立自上而下的考核机制和自下而上的评议机制,完善奖惩机制;建立常态化的岗位交流机制和竞赛机制,采取精神和物质相结合的奖励方式,形成良性竞争氛围;倡导活泼的工作氛围,打破原有沟通体制困境,形成常态化工作互动机制,提高沟通效率。
社区治理的服务供给机制。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应整合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力量,寻求社会力量,丰富供给选择,提升供给质量。鉴于现实利益需求的多样性和分散化,结合社区公共服务类型的不同,确立不同的供给主体(见表3),进而提出差异化供给机制。
一是丰富政府供给形式,提升行政性公共供给功能。政府公共服务供给主要分为传统直接供给和政府购买服务两种方式。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传统供给方式,搭建社区资源和服务供给区块链,跟踪政策和资金供给情况,提升供给水平。而应用于政府购买服务,可助力遴选服务供给者,引入专业人才,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社区建设专业化发展,主要针对保护型和专业型社区公共服务。
二是优化社区服务模式,培育高效社会组织。社区公益创投通过资金、管理和技术,支持社区公益项目运作,培育和扶持充满活力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具体可分为公益孵化器模式、服务项目资助模式、合作伙伴模式,以及投资群体模式等。公私合营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PPP),发挥政府和社会组织各自优势,创新项目合作和评估方式,推进社区民主治理。
三是引入市场机制,发挥准市场供给机制作用。在社区公共产品或服务供给过程中,引入市场机制,拓展和规范产品与服务的准入渠道,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下的市场作用,如合同承包、特许经营、补助和凭单制等。通过分离公共服务生产者与供给者,保证供给者对生产者的选择权,以及生产者公平竞争,提高社区公共服务的主体服务水平。
社区治理的监督制约机制。数字经济时代,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助力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对社会监管的效果和效率也提出更高要求。互联网仅关注信息的流转与到达,忽视信息所有权,无法有效解决信息确权难题。区块链账本具有一致性、共识、不可篡改等特征,助力实现穿透式监管,适用于监管的全过程。目前,社区治理面临资源分配不均、监管技术落后,以及过度关注事前而忽视事中事后监管等问题,导致社区自律监管作用微乎其微(睢党臣、彭庆超,2018)。因此,应以政府监督为核心,建立内部组织监督与外部群众监督相互沟通、互为依托、形成合力的监督体制,将党内监督依托于社会力量,实现多元主体共联共监格局,完善社区治理的监督制约机制。
其一,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建立常态化社区监督机制。结合区块链技术,赋能监管科技,辅以定期抽验、随机抽查、飞行检查、抽样检查等方式,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监督留痕、责任可究的完整化信息链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构建常态化社区治理监管体系。区块链具有一定的匿名性,为杜绝权力威胁、过程作弊等提供可行路径,助力实现社区民主选举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例如,成立社区监督委员会和成员代表会议,其成员均由民主选举产生,对居民负责,并接受监督;选举信息在区块链上实时更新,供选民随时查阅和监督,强化过程监管;定期召开代表会议,实行巡视制度、听证制度及评议制度;定期对政府部门、社区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考核,并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和区委组织部备案,作为干部任免和评优的重要依据。
其二,突破信息孤岛,建立信息追溯和防伪机制。利用区块链技术,构建社区资源区块链系统,将资金交易和资源配置等信息记录上链,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和数据不可篡改,助力建立全流程信息追溯机制和安全透明信任机制,并设置节点权限,完善社会监管和自律监管;构建食品药品供应链区块链系统,双链有效接驳,实现食品药品的安全防伪和有效监管;构建电子商务区块链系统,将产品名称、所属种类、产地、使用日期等信息上链,简化交易流程,鉴别产品真伪,提高产品真实性,重塑共享经济下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的信任关系,助力市场公平化发展;构建公共服务项目区块链系统,甄选高资质供应商,实时跟踪监督项目进展,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社区治理的社会保障机制。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治理理念的制度实践形式,是社会稳定、国家发展的社会认同基础。共商共识共建共享治理格局下,拓展社区保障空间,发挥社区治理的保障服务功能,将极大提升社区治理成效。
一是法治保障机制。社会治理主体行为的合法化和规范化是构建社区治理机制的重要前提。将法治思维、方法和效力机制融入社区治理,完善社区自治组织规章和社区公约等基层制度安排,系统建构社区法律体系。例如,完善基层法律服务体系,构建专业化社区法律队伍;完善激励制度,保证社区法律服务稳健性;加大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居民法治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定期开展法治知识培训,提高工作者的法律认知和实践能力。
二是民生保障机制。民生保障涉及社区福利、社会救助,以及就业和法律援助等多方面。社区福利保障机制主要面向老人、妇女、儿童等群体,通过关怀访视、电话问安、健康讲座、爱心送餐及晚托教育等形式,活跃社区氛围,促进社区共融。社会救助方面,完善社区贫困救助制度,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强化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拓展和疏通救助通道,推进功能化社会救助平台建设,以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差异化社会救助服务。就业和法律援助方面,培育专业化社区组织,深度了解居民生活状况和现实需求,充分调动社区内外部资源,助力实现精准援助。
三是资金保障机制。社区经费不足严重制约着社区治理的高效运转,影响办公、物业管理、培训、劳务、交通、宣传等多方面,其主要来源为政府拨款、企业捐助、社区发展收益和居民自发筹集等。其中,政府应将社区建设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保障社区的正常运转;企业捐助和居民自发筹集反映着社区自治意识;社区发展收益是社区发展的首要落脚点。应秉承发展理念,拓展融资新渠道,合理分配经费收支配比,完善全过程资金保障机制。
四是应急管理机制。基于协同治理理念,构建有效社区应急管理机制,是满足居民公共安全需求的重要保障。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社区自治组织为载体,加强社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常态化和规范化的应急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应急队伍能力和水平;结合社区实际情况,建立稳定的风险评估机制,预先甄别重要社区突发事件,丰富和完善预案制定和演练机制;从信息监测、研判、控制和报告等方面,强化社区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机制。
结 论
区块链技术与社区治理在去中心化、协同自治、共识和智能合约等方面,存在较高契合度,具有功能、对象和属性等多维度应用。区块链技术能从构建共识共享的社区治理信任体系,完善居民主动参与激励机制,提供精准化、个性化、定制化的社区公共服务,以及构建实时全方位社区治理监管体系等方面,创新社区治理模式。本文基于社区治理机制规则及其有效实现需求,应用机制设计理论,以问题为导向,从协调互动、主体激励、服务供给、监督制约、社会保障等方面,设计了基于区块链的社区治理机制。
未来,社区治理应遵循管理-治理-善治和技术-应用的逻辑框架,立足国情、政情、区情、社情,统筹内生制度和外设制度,识别公共服务困境根源,重置社区治理权力分配,实现社区治理的高效运行。厘清主体职能边界,创建多元联动治理机制与平台,坚持“小政府、大社会”原则,培力第三方社会组织,助力深层多元联动治理模式的生成与发展。构建由分布式数据存储与服务区块链、资金运营区块链、社区虚拟货币区块链等组成的社区治理区块链群,完善社区治理功能体系。借力现代信息技术,合理布局社区空间,构建智慧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加强信息队伍建设,助力实现精细化、个性化社区公共服务。推广社区韧性建设理念,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社区韧性水平。完善文化基础设施,开展文化实践活动,实现社区共同体的共商共识共建共享。
(本文得到上海市科委重点项目“超大型城市社会精细化治理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慧社区治理模式”资助,项目编号分别为:18DZ1206800、19DZ1209200;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生范亚文、丁龙棋对本文亦有贡献)
参考文献
魏娜,2003,《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发展演变与制度创新》,《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第1期。
徐勇,2001,《论城市社区建设中的社区居民自治》,《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第3期。
林尚立,2001,《社区党建:中国政治发展的新生长点》,《上海党史与党建》,第3期。
朱健刚,2010,《国与家之间:上海邻里的市民团体与社区运动的民族志》,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徐永祥,2006,《政社分工与合作:社區建设体制改革与创新研究》,《东南学术》,第6期。
陈伟东,2004,《社区自治:自组织网络与制度设置》,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杨贵华,2012,《社区居民自治与社区居委会建设若干问题探析》,《科学社会主义》,第3期。
陈朋,2013,《虚拟社会背景下的上海社区治理创新》,《科学发展》,第2期。
柴彦威、郭文伯,2015,《中国城市社区管理与服务的智慧化路径》,《地理科学进展》,第4期。
睢党臣、彭庆超,2018,《“互联网+”背景下我国城市社区智慧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构建》,《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3期。
责 编/肖晗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