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鹏静
【摘要】近年来,我国始终行走在新型城镇化道路上。党十九大总书记指出,“以城市群为主体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他指出在新时代城镇化应该遵循的发展模式。然而在发展进程中,环境资源的约束也更加严厉,此时绿色金融便成为中国乃至全球多个国家重点发展领域之一。随着经济发展,河南省新型城镇化收获了一定硕果,作为人口大省,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对环境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更处于重中之重。本文以河南省城镇化道路和绿色金融为背景,旨在让绿色金融更好推动城镇化进展。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 绿色金融 环境 支持
相比于一些西方国家城镇化率达80%,中国的城市化率有着显而易见起步晚、水平低的特点。过去的城镇化道路,以2000--2010年十年期为例,国内有关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扩增80%,但另一方面,包含农民工在内的城市人口仅增加45%,这表示过去的城镇化进程并没有实现农村人口的市民化结果。同时,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不仅要有广度,更要注重深度,预防“城市病”的爆发,兼顾交通、社会特别是坏境资源的适度开发与使用。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其中,在坏境资源方面,“新型”主要新在城镇化建设突破传统能源消耗大、污染排放高的窘迫局面,建立新型环境友好、绿色环保的城镇化,特别需要以市场机制和创新型金融工具为指导提高环境资源利用率,降低城镇建设中面临的环境风险,金融的绿色转型便是当务之急。2014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建立了“设计可持续金融体系”,世界银行《环境和社会框架:为可持续发展确定标准》中也指出探索搭建绿色金融发展的框架、标准和流程。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通知》主要通过扩大融资途径、拓宽融资用途、提供融资增信等方式鼓励试验区内非金融绿色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足可以看出绿色金融已成为世界范围内金融的转型之举,不论是对绿色产业的扶持发展或是传统产业的绿色改造,都会派生出一系列投资和消费需求,引入绿色金融,为相关企业增大筹资能力,提高资源使用者对环境资源的支付水平,推动城镇朝着绿色方向转型。
一、河南省城镇化发展现状及绿色金融的必要性
在2014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的通知》里就提出,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健全规划建设体制机制,推动集约智能、绿色低碳发展,增强文化魅力,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城市管理,建设和谐宜居、富有特色、充满活力的现代城市。2014年,河南省城镇化率仅为4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速度慢、质量低的问题多被诟病。为全面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省政府对于未来六年城镇化水平与质量的提高提出了总体要求,预计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仅用四年时间,2018年河南省城镇常住人口突破4967万人,城镇化率51.71%,城镇化率增幅位居全国第一。到2019年,河南全省城镇化率为53.2%,短短几年的时间已经让河南省跨出了从乡村型社会到城市型社会的巨大一步。
集约智能、绿色低碳,才是城市发展方式向绿色环保转变的关键所在。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优化环境容量配置,以环境优先为原则。这些针对环境的治理措施所需资金大多来自财政补贴,难免造成资金短缺以及政府压力过大。创新金融支持模式,以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和绿色证券对企业进行环保控制,以绿色债券支持绿色产业项目开发。
河南省作為全国排名第二的农业省份,农业、农村、农民的问题始终是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实现农业产业的转型升级,摒弃无科学指导、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的传统农业模式,引导城镇化朝绿色方向转型,注重基础设施的完善,使排水排污、公共绿化等问题釜底抽薪。绿色金融在此过程中不仅可以提供所需的大量资金,同时也充当改善城镇资源环境困境的市场手段。
无论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或对农业产业的转型,以及在节约环境资源方面,绿色金融都大有可为之处。此外,在城镇经济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气候灾害或是企业因环境压力导致的经营风险,绿色金融固有的避险作用也大大降低了损失。
二、河南省新型城镇化中绿色金融存在的问题
(一)治理结构不清晰,产业结构不优化
绿色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河南城镇化发展,但也存在着诸多难题,雾霾、大气污染仍在加剧。省内有关的实施准则大多以指导性为主,约束性不强,政府尽管出台了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但实践性普遍不强。治理结构的不清晰,致使资源使用者和能源消耗者对于环境的利用成本及价格不明确,进而一些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外部性无法有效的内部化,便与环境友好的道路背道而驰。
河南省工业主导产业资源指向明显,结构层次较低。采掘工业、资源加工,或是煤、铝等主要工业产品的生产对自然资源的依赖性很大,一味采取粗放型的生产方式使环境面临更加严峻的状况。
(二)绿色金融产品缺乏实践性
兴业银行在2008年成为国内首家“赤道银行”,绿色金融成为该行的特色和标志。兴业银行郑州分行从2004年成立以来积极贯彻绿色发展的理念,截至2018年末,郑州分行仅涉农贷款余额就达150亿元。但在全省范围内,积极推行绿色金融产品的银行并不常见,作为国有银行代表的四大行对绿色金融产品的推行情况并不乐观。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对绿色产业的支持或是对传统产业的绿色转型都具有投入时间长、收益在未来并且收益溢出性高的特点,商业银行因其收益性原则较少涉足绿色金融产品。
(三)市场机制和披露机制不健全
把对环境的影响放到投融资决策中,把因环境而派生出的潜在收益、风险和不确定性归入银行的经营范围内,这样的模式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金融机构没有衡量环境问题的一套标准体系和环境面临风险的评级标准,导致一些需要进行产业转型升级的企业难以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面对合作的企业,金融机构获取与其相关的环保信息目前有三个途径:央行征信系统获取、环保部门获取、实地考察,但绿色金融的特殊性使这些途径不能被高效践行。例如,金融机构对企业进行绿色信贷前需对企业的生产活动将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定量化,并评判出环保违规行为,而这个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央行征信系统中所包含的环保信息范围和信息量都不够大,且存在人为的上报不及时不全面等因素。实地考察又固有耗时长成本高的缺陷。信息不对称隔断了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绿色业务交流。
三、发展对策和相应建议
(一)政府推动
政府作为“引路人”,应积极出台各项措施鼓励各方在新型城镇化道路中投身于绿色金融的建设中来。2016年,华夏银行郑州分行与河南省发改委联合举办“绿色金融业务政银企对接会”,共与8家企业签订了合作意向协议。2017年,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与省环境保护厅签订绿色环保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但在省级绿色金融政策推动的调查中,有关绿色金融的综合性指导文件或专项指导文件,亦或是地方绿色金融标准等文件的出台,河南省均有所欠缺。制定有关环保标准的政策法律,才能为银行企业主体间架起信息流畅的桥梁。
(二)各方行动
2003年,IFC与世界著名金融企业共同发起了“赤道原则”,这是商业银行在自愿原则的层次上,在项目融资时把对环境的影响纳入决策,这在我国虽被较早关注,但国内对绿色金融业务的开展缺乏普遍性。在刚过去的2019年,河南省所发行的绿色金融债券规模仅达到20亿元,发行数量只有1只。相较于发行数量达6只的浙江和发行规模达200亿元的福建,河南都远落其后。一手抓城镇化,一手应对环境问题的日趋严重。各机构在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应将行动放在第一位,积极创新和推广绿色金融工具,探索低碳环保可持续的投资结构,将绿色金融的理念贯穿城镇化建设与自身的经营发展中。
(三)强化观念
新型城镇化与从前不同的是,更加强调人的关键位置,坚持以人为核心。社会公众的意识观念与消费趋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城镇化过程中绿色金融的发展。培养公众的环保意识,加强绿色教育,塑造人人参与的绿色经济。
参考文献:
[1]李志青. 新型城镇化需要怎样的金融支撑[J]. 环境经济, 2013(8):64-65.
[2]王艳娟. 河南省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金融支持路径研究[J]. 知识经济, 2018(4):8-8.
[3]叶青. 京津冀新型城镇化的绿色金融支持研究[J]. 对外经贸, 2016(4):96-97.
[4]罗永宣. 建设金融开放门户背景下资源富集区着力发展绿色金融研究——以广西河池市为例[J]. 金融理论与实践,2020,(02):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