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市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的调研报告

2020-05-13 14:40李军
内蒙古教育·综合版 2020年4期
关键词:残疾儿童上门全市

李军

送教上门是现阶段我国保障重度、极重度残疾学生及多重残疾学生受教育权的重要安置形式之一,也是教育扶贫的主要内容之一,做好送教上门,是稳定脱贫和更好地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前提。为此,为了切实掌握、了解我市送教上门的现状和需求,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送教上门教育服务计划,从而更好地提升送教上门服务质量,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采取实地查看、座谈、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对全市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

一、全市适龄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基本情况

全市有6~15周岁适龄残疾应入学儿童(包括送教上门、随班就读、特校就读、缓学、免学)1126名,其中已入学残疾儿童(只包括送教上门、随班就读、特校就读、缓学)1033名,需要送教上门的残疾儿童230名,占比22.29%;随班就读残疾儿童540名,占比52.33%;特校就读残疾儿童158名,占比15.31%;缓学残疾儿童104名,占比10.08%。全市通过全面实施一、二期(2014~2016年第一期,2017~2020年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使残疾人受教育机会不断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明显提高,十一个旗县市区建立了18个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新建、改扩建三所特殊教育学校。特别是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儿童采取送教进家庭、进社区、进福利机构等方式实施教育,并将其纳入到学籍管理之中,使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得到了极大的保障。

(一)送教上门覆盖面逐步扩大

我市2015年启动化德县、四子王旗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试点工作,到目前已经全部覆盖十一个旗县市区,送教上门残疾儿童由最初的36名增长到230名,送教上门教师由近40人发展为314人。

(二)送教上门质量不断提升

一是创新送教工作方法,为送教上门孩子提供多元课程,实行科学评估、纳入学籍、一人多案、多元送教等措施,保证送教上门质量。如:丰镇市特殊教育学校为了更好地服务送教学生,教师自编了培智校本教材,使送教内容更加丰富;兴和县注重送教学生的全面发展,一个学生配有4~5名不同学科的教师组成送教团队进行送教;商都县为了统一送教工作,自制了《商都县送教手册》。

二是完善送教上门督促指导制度。全市成立了特殊教育资源指导中心,每年对送教上门工作进行巡回指导与检查,适时指导送教上门的个别化教育,并留下检查情况意见反馈表,提高全市送教上门的效果和质量。

(三)送教上门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不断加强

为了使送教教师胜任“送教上门”工作, 2019年8月24~26日,市教育局对174名送教上门教师进行了培训,并通过送教上门理论测试,实行持证上岗。目前,送教上门教师队伍由单一的特教教师发展为特教教师、普教教师、助残员等“医教结合”为一体的送教上门服务队伍。如:四子王旗首创“送教志愿者”和“医教结合”模式,四子王旗教育局发起志愿者招募计划,教师、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报名,有6位社会爱心人士(非教师)自愿参与送教上门,他们定期与送教教师一起进入送教家庭。教育局还与医院合作,医生与送教教师定期去送教家庭中给学生进行医学检查和基本的评估,给送教教师提出医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虽然我市送教上门质量和水平取得了明显提升,但从总体上看,我市送教上门保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送教上门教师专业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

(一)送教上門教师结构单一

虽然个别旗县有医疗机构、社会招募的送教志愿者,但全市的送教上门教师大部分都是学校教师。送教工作不仅是送教教师的任务,更是社会各界的任务,各旗县市区教育局要向社会各界进行联系和招募,鼓励医务工作者、残疾人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等积极参与送教活动。

(二)送教上门政策倾斜力度不够

虽然一、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和我市送教上门服务的实施方案为送教上门提供了政策保障和实施措施,但在指导和检查中发现:送教服务除了享受残疾儿童、少年生均公用经费(6000元/年/生)外,各地没有另外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送教上门的各种费用。虽然送教上门选调的是责任心强、有爱心、有耐心、能胜任的教师,但长时间送教上门难免会有知难而退、厌倦的情绪,全市没有跟进的政策使送教上门的教师获得荣誉感和成就感。

(三)送教上门教具严重不足、不全,送教内容单一

送教上门遵循“一人一案”原则,教具应因人而异,因材施教。在指导和检查中发现,残疾儿童、少年生均公用经费大部分用于送教上门服务教师的交通费、伙食费的补贴,为送教上门服务对象提供的教具不足,甚至没有。在送教内容上,机械地把普通教育学的内容定为送教内容,过分重视语文、数学知识的学习,有部分学生是多重残疾,单纯接受这些知识有困难。在送教中,忽视了对学生个人兴趣及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的培养。

三、做好送教上门服务的策略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建设一支“医教”“医康”“社教”结合的送教队伍

开展送教上门活动,是尊重和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对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开展送教上门活动,需要全社会的关心重视和残疾儿童、少年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加强宣传指引,积极向社会和残疾儿童、少年家庭宣传此项活动和政策,尊重残疾人家庭的选择,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残疾人平等接受教育、改善生活的良好环境,让全社会都参与到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活动中,建设一支“医教结合”“医康结合”“社教结合”的送教上门教师服务队伍。

(二)加大保障,制定优先政策,为送教上门保驾护航

一是各地对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在师资队伍、活动经费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要将送教上门教师的课时计入工作量,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还要统筹安排教育教学工作,确保送教教师的送教时间、培训及外出学习交流等相关活动的完成。

二是出台送教上门工作优惠政策,在评优、评先、晋级上,给予送教上门教师优先和倾斜,要单独设立送教上门优秀教师荣誉称号,以鼓励送教上门教师的积极性和热情。

三是各地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送教上门服务教师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补贴,以及为服务对象提供教材、教学用品等教具的相关支出。

(三)研究学生,精心制定方案,对每一位送教上门对象因材施教

送教教师要认真观察、了解、分析送教对象的实际理解能力和接受知识的能力,以此确定切合学生的送教内容,制订送教上门实施方案,“一人一案”,并在送教中逐步完善,力争全面、丰富,避免单一化、知识化。在送教过程中不仅要注重“送知识”,更要注重“送技能”和自理能力的训练。特殊儿童最需要锻炼的就是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家长们最大的期望也是想让孩子们能够自己照顾自己,能够融入社会。各地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应积极担负起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职责,在方案的制订中提前介入,在送教中随时指导和检查,在总结中给予评价、反馈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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