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蓉
【摘 要】 本文主要从家庭中的夫妻关系、家庭的儿童教育、家庭中的财产关系三个方面分析柏拉图与马克思家庭观的异同,使读者对柏拉图与马克思的家庭思想有进一步的认识。
【关键词】 柏拉图;马克思;家庭观;理想国;共产党宣言
在公元三世纪时,柏拉图于《理想国》中提出统治者应以理性为基础,构建“公有家庭”,实现家庭中妻子公有、儿童共有、财产公有。到了十九世纪,马克思恩格斯在资本主义盛行的时代提出了“取消家庭”的观点,二者的观点相隔十几个世纪,又有什么异同之处呢?
一、家庭中夫妻关系的异同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了妻子公有的观点,他指出在统治者的家庭之中“这些女人归这些男人所共有,所以他们中的任何人都不得相互搭配组成一夫一妻的小家庭。”[1]也许很多人在听到这一观点时会认为柏拉图明明说的是传统家庭中的一夫多妻制,何以能实现男女平等呢?其实不然,柏拉图所说的妻子公有只是丈夫对于妻子名义上的占有,其目的是为了优秀的男性和女性能有更多的机会进行结合,从而生出更为精良的后代。柏拉图所提倡的只是短暂的夫妻关系,“女人和男人过了生育之年后,就可以允许男人和除了自己的女儿和母亲,女人的女儿以及母亲的母亲之外的其他女人相处。”[2]夫妻关系的缔结还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两性的结合由国家安排,如果两性的结合只是因为天然的需要,容易引起两性行为的混乱,所以柏拉图提出:“婚姻大事必须安排得庄严神圣,只有婚姻是庄严神圣的,才是最有益的。”[3]这种安排不仅实现了种族繁衍,同时也把人类利己的天性彻底的从城邦中根除出去。第二,求偶的方式也由国家制定。“统治者还要设计出一些巧妙的抽签办法”来进行求偶,[4]抽签的方法在实现了求偶的公平性的同时,也排除了传统家庭中自然爱欲。从以上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出,统治者实质上是没有家庭的,夫与妻关系的建立仅仅是为了培育出优良的后代,一旦达成这一目标,家庭也随之解体,柏拉图口中夫妻关系与其说是家庭的,倒不如称之为国家的,因为柏拉图对确立夫妻关系所做的种种规定,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实现至善的国家。
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的指出:“资产阶级的婚姻实际上是公妻制”,[5]他认为拥有着资本的资产者过着两种公妻制生活,一种是以色情业为代表的公开的公妻制,也就是现在社会所称的性工作者,这剥夺了女性的生理优势,另一种是在家庭内部所发生的隐蔽的公妻制,资产者“不以他们的无产者的妻子和女儿受他们支配为满足,正式的娼妓更不必说了,他们还以互相诱奸妻子为最大享乐。”[6] “资产者原来是把自己的妻子看作单纯的生产工具的”,[7]她们不仅要完成基于自然分工所形成的家务劳动,还充当了生育机器的角色,女性作为一种私有财产,被局限在家庭劳动领域,没有收入保障,無法参与到社会活动中去,使得女性被孤立在社会之外。作为无产阶级,由于家庭的建立的原则是私有财产,无产阶级一无所有,甚至没有家庭,一旦无产阶级有孩子,那么他们的孩子依旧会陷入到被迫同居或公开卖淫的恶性循环中去。马克思认为资产阶级的公妻制不仅违背了家庭中爱的原则,也没有看到“妇女不仅给现在(以及未来)的工人提供衣物、食品,而且也给予他们情感慰藉和家庭温暖”,[8]更没有看到女性生育能力带来的生产劳动力的价值。由于资产阶级私有制的建立,在社会关系中,掌握着资本的人,凭借着资本去购买另一个抽象的劳动力,在家庭中也是如此,夫妻关系实质上是资本与被资本购买的财产的关系,女性完全沦为资本主义家庭的牺牲品,于是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了“取消家庭”的观点。
在夫妻关系中,柏拉图与马克思提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倡在统治者中实行公妻制,马克思则对资本主义公妻制进行了严厉的批判,之所以二者产生完全对立的观点是因为二者对于家庭建立的基础的不同理解。柏拉图认为治者家庭的建立应该以“理性”为基础。所谓的“理性”来源于柏拉图对灵魂所做的三重区分,他认为灵魂包含着理智、激情、欲望的三重区分,这三重区分对应三个阶级,分别是统治者、军人、劳动者,他们所拥有的德行分为智慧、勇敢、节制,统治者的灵魂天生拥有智慧,能进行理性思维,他们追求的是整体的幸福,个人幸福对他们来说是无关紧要的,故而他们可以接受公妻制。马克思认为资产阶级家庭建立的基础是私有财产,私有财产使得家庭中一夫一妻制异化为公妻制,家庭中的丈夫不仅享有对自己妻子的性霸权,而且还把自己的妻子看作单纯的生产工具,所谓的独占同居已经沦为妻子的现实,丈夫过着公妻制生活的遮羞布。马克思指出家庭建立的真正基础是男女双方基于平等的地位的互爱,“如果你的爱作为爱没有使对方产生相应的爱,那么你作为恋爱者通过你的生命表现没有使你成为被爱的人,那么你的爱就是无力的,就是不幸。”[9]只有基于双方平等的地位,引起双方的共鸣之爱才能组建真正幸福的家庭。
二、家庭中儿童教育观念的异同
对于家庭中父母和儿童的关系,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出了儿童公有的观点,并且对于儿童的教育他认为应该采取优生优育的原则。在柏拉图的理想城邦中,所有的父母都不知道谁是自己的亲生子女,所有的子女也不知道谁是自己的亲生父母,只要“婚后第十个月或者第七个月出生的男孩就是他儿子,女孩就是他女儿,他们都叫他做父亲”,[10]柏拉图以此来废除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制家庭,排除父母与女子之间的感情,达到破家立国的目的。所谓的优生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尽量要让最好的男人和女人结合在一起,而最坏的男人和女人也要尽量避免他们结合。”[11]这种结合方式是为了统治者优秀的品质能够得以传承,从而培养出更多精良的后代;第二,对生育年龄也有所限制,“20岁到40岁的女人应为国家抚养儿女,而男性的壮年期则可以到55岁。”[12]因为此时男性和女性居于身心最旺盛的时期,更能生育出优秀的后代。“那些优秀者的孩子,我想他们会带到托儿所由住在城里的保姆抚养,而剩下来那些一般的孩子或生下来有先天缺陷的孩子,他们也会秘密的处理掉。”[13]以此来保证高贵品质的遗传,优秀者的孩子不论男女,都由国家统一进行教育,给予音乐、体操、军事训练等相同的教育,从而培养成为统治者所必备的德行,这就是所谓的优育。在奉行男权至上的古希腊时期,柏拉图的男女接受相同教育的儿童观首次表达了男女平等的思想,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儿童从出生之日起便和父母断绝关系,这在柏拉图看来是消除私有制的主要措施,但在现在看来这完全违背了人的自然人性,同样他对生理不健全儿童的任性处理,既违背了社会道德,也剥夺了人的生命权,在当时的社会也同样引起了极大的质疑。
对于儿童的教育,马克思主张要打破家庭教育和公共教育的界限,教育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并且提倡教育免费化。第一,打破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界限,并不意味着要取消人们之间最亲密的关系,因为资产阶级的家庭教育本质上受到统治阶级的影响,是统治阶级表现其强大意识形态的工具,是统治阶级的教育,所以共产主义运动要做的就是打破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界限,打破私有财产在家庭中的渗透,只有将教育成为公共事业,儿童才能从私有制的压迫中解放出来。第二,在机器大工业时期,儿童对于家庭来说,仅仅是未来的劳动力以及家庭经济的来源之一,忽视对儿童身体健康,智力发展等的教育,故而马克思提出:“生产劳动同智育和体育相结合,它不仅是提高社会生产的一种方法,而且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14]只有将生产劳动和智育、体育等结合起来,才能实现社会发展的同时,实现儿童的全面发展。第三,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指出,要“对所有的儿童实行公共的免费的教育”,[15]资产阶级教育所具有的阶级性,使得无产阶级的儿童丧失了受教育的权利,只有实现共产主义才能实现真正的教育公平,私有制同样也会被破除,人们也会不再处于被压迫的状态。
关于家庭中的儿童教育,二者相同的地方都提倡公共教育,但是柏拉图提倡公共教育是为了破除家庭中的私人情感,孩子一出生就应交给国家官员进行抚养,无人识得自己的亲生父母与亲生子女。马克思之所以提倡公共教育是应为资产阶级的家庭教育已经沦为资产阶级宣扬其意识形态工具,在家庭中掌握着资本的父母与子女之间依旧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只有打破家庭教育和公共教育的界限,才能破除家庭中的父母对子女的规定,但马克思并不提倡儿童一出生就要与自己的亲身父母相分离,这违背了家庭中爱的原则。柏拉图与马克思的另一个相同点在于二者都提倡儿童要实现全面的发展,柏拉图提出给予诗歌、音乐、体操、军事训练等教育,“音乐教育的最后目的在于爱美爱善”,[16]体育锻炼的目的在于身体健康,诗歌则陶冶儿童的情操,从而实现儿童的全面发展。马克思也曾指出要“把有报酬的生产劳动、智育、体育和综合技术培训结合起来”,[17]以此来实现儿童的全面发展。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二者对儿童进行教育的目的不同。柏拉图的儿童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培养合格的统治者,只有对儿童进行公有教育,才能消除儿童的私人情感,才能培养出拥有理性品德的统治者,以此实现至善的国家,而马克思则认为儿童的教育不仅要促进社会的进步,更为重要的是要实现儿童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三、家庭中财产关系的异同
“财产公有”也是柏拉图家庭观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柏拉图指出:“守卫者是不允许有私人的房屋、土地以及私人财产的。”[18]首先,作为统治者与守卫者,他们不需要私有财产,因为“地球母亲在孕育他们的时候,在一部分人身上镶了黄金,从此这些人就成了最高贵的人,就是統治者。辅助者也就是军队这些人身上被镶了白银。最后农民和工匠身上只有铜铁。”[19]柏拉图在此将人分为统治者、辅助者、农民和工匠三个等级,作为统治者和辅助者,在其出生之际神明便在其灵魂中镶嵌了金银,他们就不在需要人间的金银作为装饰。以农民和工匠为代表的第三等级,是国家中的纳税者,他们通过赋税的方式来供养统治者与辅助者,统治者的衣食住行采取“全民提供,按需分配,定额定量”的方式,[20]这也是统治者运用其统治术来管理国家所获得报酬,统治者从出生之日起所获得高贵灵魂以及对其采取的全民供养的方式,都像我们展示了统治者并不需要私有财产。其次,统治者不能拥有私有财产,因为:“如果他们获得的土地、房屋或金钱,用于搞农业、做买卖,这样的话他们不再是守卫者了,随后他们也就从人民的盟友蜕变为敌人或者暴君。”[21]统治者作为国家的管理者,其实质就是国家权利的拥有者,一旦他们拥有私有财产,就会因为自己的私欲与人民相互算计,从而使国家走向灭亡。
马克思认为私有财产是破坏家庭关系的主要原因,家庭中的私有财产并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而是随着生产力的提高逐渐渗透于家庭之中。在前资本主义时期,最初生产力水平低下,分工只存在于家庭之中,男性主要负责畜牧、捕鱼、耕地等需要较多体力的劳动,女性主要负责采摘果实、洗衣、做饭等较为简单的家务劳动,男女分工明确,家庭经济共产,此时家庭向我们展现的是一种琴瑟和谐的场面。随着生产力的提高,物质生活资料的丰富,男性作为物质生产资料工具的拥有者,逐渐在家庭中取得统治地位,于是所有制便于家庭之中产生,“在那里妻子和儿女是丈夫的奴隶。家庭中这种诚然还非常原始和隐蔽的奴隶制”,[22]此时家庭表现为隐蔽的奴隶制,是丈夫对妻子和儿女的劳动的占有。由于工商业劳动和农业劳动得的分离使得生产力取得进一步的提高,人口的增多,需求的增长,每个家庭每日的劳动量也随之增加,这就迫使每个家庭要吸收新的劳动力,也由此产生了公民和奴隶两大对立的阶级,奴隶制已经从家庭转入社会之中,同时“动产的私有制以及后来的不动产私有制已经开始发展起来”(德意志13),[23]当房屋,土地等不动产被分配给各个家庭使用时,每个家庭自然而然的成为了与社会的共同发展相对立的个体经济单位,真正的私有制也随之诞生。在资本主义时期,由于机器大工业的出现,生产力得到高速发展,劳动产品的剩余也随之增加,私有财产更是成为家庭建立的基础,马克思指出“在这样的家庭中,无聊和金钱是纽带”(马恩全集第三卷196),正是因为私有财产从一开始就是产生于家庭之中,所以马克思才说“资产阶级历史地使家庭具有资产阶级地性质”。[24]
马克思与柏拉图都主张消灭家庭中的私有财产,但对于主张消灭私有财产的原因既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相同的地方在于柏拉图与马克思都认为私有财产是造成家庭中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的根本原因。柏拉图指出:“人与人之间的矛盾都和财产、儿女与亲属的私有有关”,[25]只有实现财产公有才能消除人的私欲,消除人与人之间的矛盾。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纯粹的金钱关系。”[26]由于私有财产发展家庭关系已经异化为金钱的附庸,人与人之间毫无亲情可言。不同的地方在柏拉图的财产公有的出发点是理想的家庭,马克思的取消私有财产的观点则始于现实的家庭。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将世界划分为理念世界和可见世界,理想的统治者则是对理念世界理念的模仿,理念是至善的,具有无限完满性,故而从理念世界模仿而来的统治者也是至善的,他不仅灵魂中被镀上金银,而且拥有理性,使之成为理想的人,故而他并不需要金银。柏拉图所采取的自上而下的构建方式,使得他对家庭财产的考察仅仅停留于理想的家庭之中,失去了现实意义。马克思则从家庭的现实情况出发考察了家庭中私有财产的演变过程,指出家庭是私有财产的产生地,故而“消灭单个分经济是和消灭家庭是分不开的”。[27]
习近平指出:“无论时代如何变化,无论经济社会如何发展,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家庭的生活依托都不可替代,家庭的社会功能都不可替代,家庭的文明都不可替代。”[28],不论在任何时候关于家庭的讨论是一个永久的话题。在《理想国》中,柏拉图认为家庭是构建至善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出应以“理性”为基础,构建“公有家庭”,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更是提出了“取消家庭”的口号,虽然二者对于家庭中的夫妻关系、儿童的教育、家庭财产持有或异或同的观点,但是他们最终的目标都是为了取消私有财产,构建真正幸福的家庭。
【注 释】
[1][2][3][4]10][11][12][13][16][18][19][20][21][25] 柏拉图.理想国[M].黄颖译.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7.134;139;136;137;139;137;138;138;79;142;91-92;93;93;142.
[5][6][7][15][26]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69;269;269;273;254.
[8] 艾晓明.女性主义思潮导[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257.
[9] 马克思.1844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146.
[1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九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40.
[17]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271.
[22][23][24][27]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36-37;25;196;33.
[28] 习近平.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家庭文明建设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N].北京:人民日报.2016-12-13.
【参考文献】
[1] 柏拉图.理想国[M].黄颖译.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7.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 [M].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2.
[3]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4]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九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5]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6] 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论教育[M].上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7] 马克思.1844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146.
[8] 艾晓明.女性主义思潮导[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
[9] 习近平.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家庭文明建设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N].北京:人民日报.2016-12-13.
【作者简介】
黄 蓉(1995—)女,陕西平利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