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互联网发展的大背景之下,不动产档案管理工作也显得越发重要。本篇文章全面分析了现如今不动产档案管理当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探寻更佳的不动产档案管理模式,同时也探讨了不动产档案工作的特点,推动国内房地产事业迈向新的发展阶段。
【关键词】档案工作者;不动产;管理
当前社会是一个信息化与数字化不断发展的时代,档案管理工作者利用互联网丰富的信息资源和便捷的管理功能提高了不动产档案管理的工作效率。当然,不动产档案管理的作用不仅仅是让杂乱纷繁的不动产信息更加规范化,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大数据预防社会腐败,进而制定有效的政策制度。由此可見,互联网时代之下的不动产档案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与以往的纸质资料管理相辅相成、密不可分。
1、不动产档案的内涵及特点
1.1不动产档案数量和种类繁多
事实上,不动产档案管理工作涉及的范围极其广泛,它不仅仅包括我们熟知的房地产行业,诸如土地、林业以及矿产等都属于不动产档案管理的范畴。而在这些具体的划分之下,为了便于管理,也可以将这些档案以城市和农村这两大类来区别。正是由于不动产档案的数量和种类繁多,在登记方面也采用了以文字、数据甚至图表影像的方式。每一项不动产的登记管理都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采用与之相适应的登记方式和管理模式。
1.2不动产档案具有时间跨度大,周期长的特点
要知道,有些土地和房地产的物权在时间方面的跨度较大,有的时间跨度要高于三年以上,这也给不动产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系数。
1.3不动产档案具有动态性和继承性的特点
房地产的变更属于不动产档案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主要涉及到房地产的继承以及买卖引起的物权变动,同时也包括房地产拆迁和扩建工作,由此可见不动产档案的特征还具有一定的动态性和继承性。
2、不动产档案工作的现状
2.1不动产档案材料缺乏完整性,其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较低
在之前的阐述当中我们提到了部分不动产档案的时间跨度较大,再加上档案管理人员的频繁变动,就很有可能导致在工作交接或者是档案管理过程当中出现材料不完整的情况,最为典型的就是房屋的用途登记错误以及房屋主人的身份信息不完整、不准确,这样提供给政府的不动产档案数据便会大大影响其办事效率以及公信度,结果得不偿失。
2.2不动产档案数据不完善,数据库整合能力较差
当前与不动产答案管理相关的技术水平还有待提高,再加上各部门之间的整合力度较差,尚未形成一个完善的不动产档案管理体系,部门之间相对封闭,特别是在数据对接时往往有数据不完善的情况发生,这也对政府档案工作的管理造成不良影响。
2.3不动产档案资源共享程度较低,信息化水平较低
与城市相比,农村地区的经济水平以及科学技术都比较落后,小部分区域未能实现全信息化模式的不动产档案管理,仍然沿用以往的纸质档案管理模式,不利于全国不动产档案管理的网络一体化建设。
2.4不动产档案存放部门较多,不利于便民服务工作的开展
这是由于不动产档案管理涉及的范围极其广泛,所以不动产档案也有各个区域的部门独自管理保存,缺乏统一管理。但事实上不同领域的不动产档案资料存在一定的联系,例如土地与林业和农业等部门,各自掌管的模式不利于相关档案的查阅,同时也对政府的便民服务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3、规范不动产档案工作的措施
3.1应对不动产档案进行集约管理,促进不动产档案的标准化
随着社会的快速转型,我国逐渐对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答案进行统一登记和管理。众所周知,以往各部门的不动产档案管理工作在各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现如今对不动产档案进行集约管理,就需要在文本模式、档案归档标准等方面统一口径,以此来大大提高不动产档案集约化管理的效率。
3.2建立统一管理的数字平台,增加便利性
当前社会是一个信息化与数字化资源不断发展的时代,建立统一的数据库是不动产档案管理的最好选择。国家应该对农村等经济水平较低的地区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建立起一体化的网络数字管理平台,对不动产档案进行统一管理,增加便利性。
3.3实施双轨制,提高档案的公信度和利用价值
不动产档案管理工作者要充分意识到自己所扮演的角色,正确发挥自己的作用。建立健全不动产答案管理的人权制度,尽最大程度避免错误档案情况的发生。记得特别注意的是,推行电子档案管理并不是剔除掉以往的纸质资料管理模式,二者要相辅相成、有机结合,只有这样才能够提高不动产档案的公信度和利用价值。
3.4智能服务,档案信息依法利用
在数据质量可靠的情况下,“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传统的不动产档案线下人工查询利用方式进行重大变革,建立推出网页版、微信版、自助终端版等不动产登记网上平台,打破时间、空间的限制,构建多层次、多维度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查询人无论在本地还是异地,随时随地登录网络就可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也可在配置有自助查档机的场所查询,查询结果“刷脸”即得,大大减少了实体大厅的人流,优化了办事环境,业务人员也省时省力,提升了不动产档案管理的信息服务能力。另外,通过建设政府各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打破“信息孤岛”,不动产档案信息与公安、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税务、法院、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不动产档案在城市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结语: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科学技术水平也取得了显著成就。不动产档案的管理对人民财产安全以及房地产行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篇文章全面摸底了现阶段不动产档案管理过程当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从各个方面提出了相对应的解决方案,致力于实现不动产档案数据共享,增加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实行数字化与纸质化档案规范管理的双轨制度,推动我国不动产答案管理迈向新的阶段。
参考文献:
[1]韦宇珉.基于“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的档案管理探析[J].城建档案,2019(06):54-57.
[2]于金宏.试论互联网时代的不动产档案管理[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9(08):29-30.
[3]何英昌.南宁市不动产档案查询改革浅析[J].城建档案,2019(04):80-82.
作者简介:
满波(1971.11-),女,汉族,吉林长春人,长春市九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馆员,中级馆员,研究方向:不动产档案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