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类新媒体产品制作中的文字元素处理

2020-05-13 14:19何明明
新媒体研究 2020年5期
关键词:图文处理新媒体

何明明

摘  要  对于以图文为主要传播内容的新媒体平台,编辑制作中对文字元素的处理直接关系到新媒体产品的传播率、到达率和点赞率。文章从艺术与技术的角度,对图文类新媒体产品制作中对文字元素的处理进行浅析。

关键词  图文;新媒体;文字元素;处理

1  图文类新媒体产品制作中的文字元素

图文类新媒体产品的制作,是通过一定的艺术构思和技术处理,将文字、图片、色彩等元素进行加工和组合,使之成为既能传递信息,又符合美学特征和网络平台传播特点的整体。其中,文字元素多见于版头定位语、标题和分标题、正文内容以及版底等。

2  对文字元素处理的艺术考虑

图文类新媒体产品的制作可以被理解为一种艺术创作活动,文字作为其中的一个对象元素和目标元素,对其进行基于实现某种特定艺术效果的构思和选择,就是图文类新媒体产品中对文字元素的艺术处理。

2.1  文字的含义美

文字本身具有一定含义,文字组成的符号系统可以表情达意。如《洛神赋》中的千古名句:“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通过文字的无限表意性,描述出洛神之美。据此可以理解,特定文字段落的含义可以无限向美的方向靠近。如较好的图文类新媒体产品栏目名称“看鉴”“视界”等,在充分表达含义的同时,发挥出极致的表意性,在传播中取得了“一语双关”的效果。

2.2  文字的韵律美

就汉字而言,字音是由声母和韵母拼合而成的,据不完全统计,声母和韵母相组合,再辅以声调,可以拼出1 600多个常用字音。不同的字音可以组合出不同的韵律,格律诗中讲究的平仄对仗,便是对文字组合的韵律进行美学处理,“昆山玉碎凤凰叫,芙蓉泣露香兰笑”“天姥连天向天横,势拔五岳掩赤城”等诗句,无不蕴含着文字的韵律美。如部分图文类新媒体产品的平台简介,如“澎湃新闻·有内涵的时政新媒体”“关键时刻还得看新京报”等,读来朗朗上口,可以作为“韵律标签”使用。

2.3  文字的意境美

意境是指文学艺术作品通过形象表现出的境界和情调。在信息爆炸的移动互联网时代,图文类新媒体产品的标题所能营造出的意境是吸引流量的灵魂所在。一个好的标题,可以充分营造出语言无法表达的意境,这有利于受众在感受文字意境美的同时,体会到主创团队赋予图文类新媒体产品的内涵。如介绍音乐的图文类新媒体产品“牧音部落”、以互联网传媒为主要内容的图文类新媒体产品“AI蓝媒汇”等,都营造出了别样的意境。因此,在图文类新媒体制作中,对文字元素的处理要做到字斟句酌、精雕细刻,力求用尽量少的文字,营造出更丰富的意境。

2.4  文字的形态美

文字形态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字体,笔画的粗细、笔锋的浓淡、运笔转折角度等因素,都使文字呈现出不同的美学特点。中外文字都具有形态多样的字体,特别是对于汉字字体,我国美学家宗白华曾说过:“中国人的这支笔,开始于一画,界破了虚空,留下了笔迹,既流出了人心之美,也流出了万象之美”。在图文类新媒体产品制作中,不同的字体会实现不同的艺术效果。如蕴含历史韵味的篆书、楷书和行书等字体,通常会被使用在以文化艺术为主题的图文类新媒体产品中;给人以严肃板正、庄重沉稳之感的宋体和黑体等字体,多被用在政务、新闻等图文类新媒体产品中。

2.5  文字的色彩美

出现在图文类新媒体产品的文字元素,有一个子元素不可或缺,这就是文字所具有的色彩。确定文字元素的色彩至少需要三个依据,一是图文类新媒体产品的风格与定位,二是色彩的心理学特征,三是色彩的文化性考虑。如娱乐题材的图文类新媒体产品,其文字元素通常使用较为艳丽明快的色调,而政务、新闻等图文类新媒体产品则适宜清新素淡的色彩。除此之外,则需要思考在特定图文类新媒体产品中,文字颜色的文化、政治、创造性等效果,以及色彩代表的思想观念等。以上述的各种考虑为出发点,则可以使图文类新媒体产品中的文字元素最大程度上具备色彩美。

3  对文字元素处理的技术考虑

图文类新媒体产品的制作兼具艺术属性和技术属性,有了前期的艺术思考和处理,就需要以雄厚的技术力量来完成制作。文字元素作为图文类新媒体产品的重要部分,需对其进行大量的技术处理。

3.1  文字字形設计

图文处理技术的发展,让文字元素在图文类新媒体产品制作中有了千万种可能。单纯对文字进行变形可以使用有些软件的滤镜效果,例如Photoshop、Illustrator、CorelDraw等,这些软件中提供了扭曲、压缩、波纹等效果,通过添加滤镜效果和调整参数可以实现文字字形在二维空间上的设计和变化。利用三维软件,例如常见的3Ds Max、Maya中的挤出、拉伸、压缩等修改操作可以使文字元素具有厚度,配合光照效果,可以制作出三维文字。对文字元素进行制作和处理的技术种类很多,在具体操作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相对高效的一种技术进行实际操作。

3.2  文字装饰设计

针对不同的图文类新媒体产品,应使用不同的设计方案,与之对应的,是不同的装饰元素。从大类上看,可以把各类装饰元素分为静态和动态两大类。静态的装饰元素包括点、线条、符号、图形等。而动态装饰元素则在静态元素的基础上增加了动作、光效等,使之成为GIF素材。装饰元素的合理使用可以使文字元素更加与图文类新媒体产品的整体风格和特色保持一致,并增加图文类新媒体产品的可辨识度。

3.3  文字动作设计

对于动态文字元素,需要设计和处理文字元素运动方式,常见的有淡入淡出、飞入飞出、缩放、叠化、跳动等,在实践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来进行选择和处理。需要注意的是,许多软件中内置的运动方式片面追求视觉效果,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文字本身的艺术性,在具体操作时要慎之又慎,尽量选择简单的方式。

4  对文字元素处理存在的误区

4.1  片面追求视觉效果

当前,越来越多的制作软件和技术被使用在了图文类新媒体产品制作中,编辑人员可以實现复杂、华丽的视觉效果,但也容易进入过于追求视觉效果的误区,使受众注意力过度分散,并产生视觉疲劳,进而使文字的含义、意境等无法得到充分的表现。

4.2  缺乏和图文类新媒体产品的统一

编辑人员自身对文字元素处理艺术性和技术性认识的局限性,致使图文类新媒体产品制作中出现文字元素和产品定位不协调的问题,如欢快活泼的题材使用了严肃板正的字体,较为严谨庄重的题材,却使用了过于轻松活泼的图形化文字等等,这样的文字元素将会使图文类新媒体产品的整体效果大打折扣。

5  文字元素处理艺术与技术的关系

编辑人员片面使用技术会削弱文字元素本身的艺术特性,而过于依赖文字本身的艺术特性又会弱化图文类新媒体产品的艺术效果,因此理清文字元素处理的艺术与技术的关系非常重要。本文认为,在图文类新媒体产品制作中,对文字元素处理的艺术与技术的关系是相互统一的。

5.1  艺术指导技术的使用

对文字元素的处理,首先需要编辑制作人员从艺术的角度进行构思创意,从艺术的角度上解决图文类新媒体产品制作中的文字元素“是什么,为什么”的问题,之后通过技术手段解决“怎么办”的问题,即艺术构思指导技术的使用。

5.2  技术促进文字元素视觉艺术的表现

艺术构思完成后的,最终设计方案需要依靠技术来实现。如果没有雄厚的技术力量,艺术效果也只能停留在构思中,毫无疑问,只有相应的技术水平才能促使艺术构思中的预期效果得以充分表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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