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颖
[摘 要] 加强政府采购专家管理与评审规范,对加强政府采购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分析政府采购专家库建设及执行能力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建立动态的专家管理模式、优化专家库的配备结构、提升回避制度的执行质量等,实现政府采购结果的客观公正,促进高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政府采购;专家管理;改进措施
评审专家是政府采购活动的主要技术支撑,其专业技术水平和执行能力决定政府采购活动的成败。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中的作用和地位非常關键。目前,高校政府采购工作具有预算大、种类多、仪器精度要求高、突发状况多等特点。政府采购工作评审环节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采购计划能否顺利实施,因此,加强评审活动管理,规范专家评审行为,提高高校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目前我国政府采购专家在管理以及评审过程中存在专业性不足、回避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本文就政府采购专家的专业能力、专家库组成及回避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提出改进方法,以强化政府采购专家管理与评审的公平公正性,最终提高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效率。
一、政府采购专家库建设与评审中的问题
1.评审专家专业能力需要提升。评审专家在领会招标采购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尚需进一步加强执业能力和专业技术培训,保持高尚的职业操守。各级主管部门要组织评审专家进行招标采购、实践技能等方面的再教育,弥补法律法规、执业能力方面存在的不足。部分专家评审领域较宽,以至于出现“专家不专”的现象。
2.评审专家数量明显不足。国内许多专家库存在评审专家数量不足的问题,欠发达地区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数量短缺更为严重。高校作为教学科研单位,许多高精尖仪器设备比较贵重,且多为国外进口,对评审专家的工作能力要求更高。为了补充这方面的专家,只有放低准入门槛,降低对专家技术水平要求,以弥补专家数量的不足。
3.专家技术水平差别较大。评审专家入库管理中,各级监管部门对评审专家主评专业和辅评专业没有细化,造成部分专家的实际专业水平与评标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例如,现阶段评审专家库人员组成中,技术专家占比较大,有的专家不能充分理解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造成对招标文件中商务性条件和资格认定性条件的理解存在偏差,导致最终的评审结果缺乏科学性和准确性。部分法律及金融领域的专家专业知识不全面甚至老化,对相关政策的了解不及时、掌握不全面,导致政府采购工作评审不能顺利实施。
4.专家回避制度执行不力。政府采购专家回避制度不能得到真正贯彻,供应商可能与某些专家存在一定联系。为了保证最终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需要执行专家回避制度,但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回避仅仅靠专家自觉,评标现场无法证明投标商和专家的关系,在随机选取评审专家的时候,有关部门也无法掌握相关情况。有的专家特别是已经退休的评审专家,由于对该规定不重视,加上一些人出于私利,往往不愿意回避,导致最终评审结果缺乏公平、公正。
二、改进措施
1.严格专家执业水平考核,实行动态管理。首先,进行入职教育。管理机构对专家进行入职培训,使其熟悉招标采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其次,加强后续培训,正确把握法律和政策,遵守职业道德,使评审专家的职业素养逐步提高。再次,对评审专家进行动态管理,常规考核与随机考核相互结合,全面考查其职业素养与专业水平。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专家,要取消评审专家资格,违反纪律者给予一定处罚,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最后,不断更新专家库资源。一些老专家不能与时俱进,缺乏活力,知识结构单一,要及时从专家库中清除。同时对专家资源进行更新,建立合理的新陈代谢机制,形成动态的评审专家管理模式。当然,评审专家动态化管理还需要实践的检验。
2.扩展评审专家的数量规模和专业领域。增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人员数量,保证配备的评审专家能够覆盖更多技术领域,提升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建设质量。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利用各种媒体以及信息交流平台,面向社会发布高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用信息,多渠道接收具备较高专业化水平的评审专家。把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现有的人员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抽取的评审专家对将要评审的政府采购项目有较多了解,使其专业化知识与技能得到充分利用,从而使高校政府招标采购顺利进行。
3.专家组成合理搭配,综合能力兼容。目前,评审专家知识结构相对单一,在评审中只对自己负责的评审内容有所了解,对于整个评审项目难以做出综合评判。在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证明材料不能准确辨别真伪,机械性的按照招标文件评判。在抽取专家时应从年龄、专业背景、知识结构、再教育方面综合考虑,保证抽取的评审专家具有较高的责任担当和能力担当,同时要兼顾法律、经济方面的专家,用户代表也要参与进来,以便及时回答专家的质疑,形成专业技术、法律人士、经济专家与用户代表有机结合的评审专家小组,一定程度上可避免评审过程中因某些技术问题和法律问题而造成评审结果的偏差。
4.强化现场监管,执行回避制度。在执行回避制度的过程中,加强评审专家的现场监管,使其明白评审回避的利害关系,强化事后评价。对于不能主动回避的专家,相关管理部门要对其信用进行评估,计入考核结果。管理部门可以对专家评审的全过程进行录像、录音,规范评审现场的监督管理,禁止评审过程中专家与外界联系。评审区域也要保证相对独立,专家评审要避免相互协商,如果需要合议,则要经过现场监督人员的批准。对评审专家的自由裁量权也要进行合理限制,加强监督和纪律要求,提升职业素养,使回避制度真正得到执行,从而提高政府采购专家管理与评审的公平性与科学性。
5.加强过程监管力度。明确政府采购的主体责任,仪器设备参数的制定、招标文件的制作与发布、评审专家的抽取等环节都要在政策范围内进行。依法管理监督政府采购行为,保证采购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尽快制定供应商准入、政府采购人员的执业条件等方面的规定,把高校政府采购装进制度的笼子里。对于单位自主招标采购,可依据单位的具体情况,在不违反国家及上级财政政策的前提下,制定出适合本单位的招标采购规章制度,从而规范招标采购的过程,防止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加强对评审现场的监督,建立独立评审与合议评审互补的评审机制,防止违法违规评审现象的产生。
三、结语
政府采购招标工作在向健康、有序、高效的方向稳步发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依法采购和依法监管,做到阳光采购、法制采购。评审专家在政府招标采购进程中至关重要,要加强评审专家库规范化建设,加强过程监管,提升职业素养,才能更好的实现招标目的。随着高校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要对招标采购工作不断探索总结,使招标采购评审工作逐步完善。
参考文献
[1]曹蕊.政府采购专家管理初探[J].中国政府采购,2016,(7):49-51.
[2]于夕媛.加强政府采购专家管理与评审规范研究[J].法制博览,2018,(23):215.
[3]陈娥玉.招标采购重在监督[J].企业家天地,2002,(4):51.
[4]桂雪萍.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能力的思考[J].企业科技与发展,2018,(8):251-253,255.
[5]战宇.刍议高等院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J].科技经济市场,2017,(2):144-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