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对人的主体性的双重影响

2020-05-11 06:00李煌
知识文库 2020年6期
关键词:客体现实主体

李煌

从古至今,人们从未停止过对“人”自身的思考,无论中外的哲学家,都没有忽视对“人”的问题的追问,没有停止对主体性问题的探讨,而当今时代,人类的主体意识空前觉醒,人的主体性问题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同时又是一个备受挑战的问题。除了哲学内部各种思潮的冲击,时代的特殊性也是影响主体性哲学的一个重要因素。在当今这个特殊的时代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网络的高速发展,网络是当今时代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人在使用网络的过程中,也会被网络环境所影响,这种影响会不会造成人的主体性,尤其是个人主体性的变化,会造成什么的变化,是当前很多人都在关注、探讨的问题。

1 网络与主体性

1.1 网络及其特点

我们所说的现代社会的网络,是一直围绕在我们身边的,每个人都在使用的,一种连接世界的手段,是信息传输、接收、共享的虚拟平台,通过它把各个点、面、体的信息联系到一起,从而实现这些资源的共享。它以电脑或移动设备为载体,通过微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的结合而形成,是生活中常见的,所以是比较容易理解的概念。

这样的网络有其自身的信息传播的特点,比如信息数量巨大,作为一个开放平台,任何机构和个人都可以将自己的信息发布到网络上;信息更新速度快,变化迅速,表现形式多样;信息交互性增强,各行各业的人士都可以通过网络进行信息交流交换,但同时其匿名的方式以及其虚拟性使诸多的信息资源无法分辨真伪。

1.2 主体与主体性

要探讨主体性哲学,首先要明白什么是主体,什么是主体性,什么是个人主体性。

当我们提到“主体”时,首先想到的是与它相对应的“客体”,其中已经暗含了,“主体”是与“客体”相对而存在的,有“主体”也要有“客体”,而这时“主体”和“客体”是不同的事物。然而在人的问题中,我们在使用主体的概念时,是在说“主体是活动着的人”,客体则是“人的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而人的主體性就是“人作为活动主体的质的规定性,是在与客体相互作用中得到发展的人的自觉、自主、能动和创造的特性。”这是郭湛在《主体性哲学——人的存在及其意义》一书中对主体性所作的定义,很能说明人的主体性的含义。人的主体性含义中,必须要包含“人是活动的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自觉、自主、能动、创造”这几个要素,才能确立人的主体性。

个人主体性就是作为每个个体的人的主体特性,个人是主体的最基本的形态,群体主体甚至人类主体都是在个人主体的基础上形成的,群体主体性和人类主体性也要有个人主体性的基础。人的主体性有一个发展过程,它不是天生的,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最重要的是个体的实践能力和认识能力。实践能力和认识能力不断发展,人的主体性也会不断发展,到达巅峰之后,又慢慢退行。而当今时代中,被网络所影响的首先也是每个独立的个人,被网络影响最大的首先也是每个个体。

当今时代是网络时代,是毫无疑问的,网络渗透于人的生活的方方面面,现代社会的学习、工作、生活,都离不开网络,网络使人们的生活更加便捷、丰富,能使人的生活甚至思想发生很大的变化。无论网络如何发达,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如何发达,人依然是网络活动中的主体,也是不容置疑的,在人和网络这个主客体关系中,人从来都是活动的主体,网络是人作用的客体,然而人作为主体在进入网络环境后,主体性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其中有积极的方面,也有消极的方面。

2 积极影响:网络主体延伸了现实主体的主体性

2.1 现实主体性和网络主体性

作为活动主体的人,首先是一个现实社会中的人,具有现实社会人的主体性,在进入网络环境后,又会成为网络社会中的一员,具有网络社会人的主体性,这样一个人同时是现实社会人又是网络社会人,也同时具有现实社会人的主体性和网络社会人的主体性。

人作为现实的人,作为实践的人,作为历史的人,作为主客体活动中的人,是具有或者能够具有主体性的,这是无须解释的,那么,网络社会中的人,也是具有主体性的吗?答案是肯定的,人在网络社会中也是具有主体性的。那么现实社会中的人与网络社会中的人到底是怎样的关系呢?网络社会人是现实社会人的延伸,现实社会人是网络社会人的本体。它们都是作为主体的人不同方面。现实社会人的主体性可以通过网络社会主体进行延伸,但现实社会人的主体性一直是网络社会人的本体。人可能会觉得在网络社会中的自己是真正的自己,可能觉得只有在网络社会中能实现自己的主体性,而在现实社会中自己的主体性无法被认识,然而最终,网络社会人的主体性还是会复归于现实社会人。

2.2 促进主体性发展

网络作为一种工具,如果正确运用的话,是有利于人的主体性发展的,可以促进主体性的进一步发展。

网络社会中的人在主体性方面也有其特殊性,因为其虚拟性和可以匿名的特点,人们可以在网络上扮演与生活中的自己完全不同的角色。一个在现实生活中沉默寡言、被忽视的人可能会在网络世界中侃侃而谈,成为被人崇拜,粉丝众多的“网络红人”。一个内向悲观的人,可能会在网络中因为搞笑而被大家喜欢。尤其是随着如今自媒体、直播等方式的兴起,一个普通人可以利用网络迅速的变成“网红”,带来生活的重大改变。在这个过程中,人的主体性可以借由网络来体现,作为主体的人对网络的决定作用可以体现,人可以更具自信,更能意识到自己的主体性。

2.2.1 体现自身能动性

就像我们之前所说的那样,网络社会人是现实社会人的延伸,人们的网络实践可以对现实造成影响,如今很多工作是可以通过网络完成的,现实社会人和网络社会人趋于统一,加之自媒体、直播等形式的发展,人完全可以通过网络形式参与实践,尤其是精神产品的生产,知识的发展,可以借助网络迅速传播。每个人可以在网络社会中拥有一个身份,发挥自己的能动性,自主传播自己的思想,创造自己的知识产品,也是个人主体性的一种表现。通过网络进行工作,可以获得经济利益,可以实现自我价值,可以体现自身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对人的主体性来说是可喜的变化。

2.2.2 加快主体性演化过程

网络上信息更迭时间快,事件更新速度快,“网络时间”与“现实时间”似乎不在是一个维度的,现实中需要一个月的事件,网络中可能只需要一周,时间的交错,让人们的思想变化也愈加迅速,网络上信息繁杂,但优秀文化也可以借此快速传播,从而被人们更快接受,通过网络实践,人的实践能力和认识能力可以迅速提高,人的主体性的演化过程似乎可以加快,人们很可能更快完成某一个阶段的演化,让主体性的巅峰时期更早来临,持续时间更长。

2.2.3 促进主体间交往

在交互主体性方面,网络交往同样可以作为现实交往的延伸,通过社交媒介,身边具有现实关系的人与人之间如父母子女、老师学生、同学朋友的交往,也会更加便捷,能促进情感交流,让沟通更加方便,加深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联系。网络交往能消弭地域的限制,让五湖四海、世界各地的人都能联系起来,寻找到更多志同道合的人,可以形成现实中的交往,交往更加不受地域限制。在这种交往中,每个人都是不受现实社会的身份限制的,是平等的,人与人是因为兴趣爱好等被自愿的连接起来,这更能体现主体与主体之间交往的特性。

3 消极影响:网络主体迷失了现实主体的主体性

人同时具有了现实社会人的主体性和网络社会人的主体性,看似丰富了人的主体性内涵,然而由于网络上的信息繁杂,传播快捷,变化迅速,如果处理不当的话,可能会使这两重主体性,或者总的来说人的主体性,发生迷失,这对人的主体性的发展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3.1 脱离现实主体

网络社会人的身份,可能会让人产生迷惑性,放弃现实社会人的身份,忘记了现实社会才是真正实现主体性的地方,沉迷于网络身份,一味的巩固自己的网络社会人的主体性,如很多人沉迷于网络游戏,觉得可以体现自己的价值。有的人会沉迷于网络上的“粉丝”给予的荣耀,弄虚作假维持在网络中的身份,这不仅不会对现实社会人的主体性产生推动作用,反而阻碍现实社会人的发展。

个人的主体性不是天生的,是需要有一个演化过程,当现实社会人的主体意识还不够明确时,主体性还没有发展到巅峰时,人们很可能会受网络上一些信息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学生,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还不够强大,对世界的认知还不够全面,很容易无法分辨繁杂的网络信息的真假,甚至将网络上的所有事情当做自己的真实生活,将网络上的世界当成真实的现实世界的完全面貌,受其影响,对事物的价值判断产生偏差,阻碍个人主体性的进一步发展。

3.2 阻碍主体间交往

对网络这种神奇力量的迷恋,也会对人和人之间的交往,即交互主体性产生影响。人们似乎更热衷于在网络社会中,与陌生人进行交流,而忽略在现实社会中与身边的人的交流。这其中或許有之前所说的网络匿名可以让人产生安全感的原因,一些不为现实中的人所理解的事物,在网络交往中,与一些有相同兴趣能够相互理解的“同好”交流似乎更加让人觉得是在进行一种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平等的,和谐的交往,然而这只是其中一面。这种交往只能实现一种精神上的暂时满足,更加深刻的交往,还是根植于现实社会中。这种交往如果无法延伸到现实中,只会慢慢消散,可若是延伸到现实中,可能会危害自身,因为其虚拟性可能让人在交往中无法保证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很多网络诈骗借此发展,人们深受其害。

3.3 侵犯他人主体性

在人的活动中,人是活动的主体,它思考或行动的对象,无论是人还是物,都变成了客体,但是他人同样也是自身活动的主体,所以一定要认识到每个人都是活动的主体,而不应把他人作为客体,每个人都具有自身主体性,不能不尊重他人的主体性。在网络环境中,同样如此,网络社会中的每个人也都是具有主体性的人,无论扮演了何种身份,很多人往往忘记屏幕对面也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任意发表言论,产生网络暴力,这就是侵犯了他人的主体性,把他人作为了自己可以任意谩骂的客体,而不是与自己同样具有主体性的主体,很可能造成及其严重的后果。

(作者单位:河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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