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海洋旅游目的地融入“长三角”旅游一体化战略探索

2020-05-11 08:33马丽卿金婷婷
关键词:全域长三角海洋

马丽卿 金 艳 金婷婷

(浙江海洋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浙江 舟山 316022)

2019 年2 月,《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正式发布,从经济发展、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对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程做出详细部署,提出通过融杭联甬接沪等手段,实现长三角地区 “高质量”、“一体化”的发展目标。旅游是集聚高、辐射广、带动性强,对区域经济结构优化效果突出的产业,以旅游为区域协调发展媒介逐渐成为各地政府的工作重心。长三角旅游一体化不仅是经济一体化的典型表现,更是经济一体化向人与社会一体化转变的全域性机制,是一个多维度、多层面的关乎全社会协调发展的议题。

一、长三角旅游一体化的先行实践

(一)“三省一市”合作意愿较强,浙江政策发文量第一

区域一体化发展实践和理论探索早已开始。早在2008 年9 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 年,国家发改委公布了《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提出打造世界级城市群的目标;2019 年1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标志着长三角一体化进入全面实施新阶段。据马仁锋[1]统计2003—2018 年长三角各省(直辖市)单独政策发文量,浙江省以21 份政策文件位居首位,可见浙江在推进“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具有较强的区域合作意愿。

纵观长三角“三省一市”政策的着力点,主要聚焦在以下5 个方面:一是规划对接,形成合作高效、分工有序、特色鲜明的空间格局;二是战略协同,共同扩展试点、共创目标高地、共享实践成果;三是专题合作,在交通、环保、科技等12 个方面开展专题合作;四是市场统一,消除市场壁垒、空间阻隔和体制机制差异,进一步拓宽合作渠道;五是机制完善,在“三级运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决策层、协调层和执行层的体制机制。

(二)相关合作组织应运而生,先期合作初见成效

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的进程中,相关旅游行业合作组织应运而生,以共同参与区域互动的形式助力区域一体化的落实。2016 年1 月,在上海铁路局和长江三角洲三省一市各旅游局支持下,中国(长三角)高铁旅游联盟在浙江丽水成立;2019 年11 月,长三角红色文化旅游区域联盟秘书处及长三角红色文化研究中心在上海成立,联盟将立足长三角,推动长三角区域旅游更高质量的一体化发展。

长三角各省市政府和旅游企业积极制定区域旅游联合营销举措,包括推出长三角旅游护照、《苏杭旅游合作框架协议》及相关旅游手册和交通图等,并在服务与管理领域实现了部分“无缝隙服务”,如导游证跨省互认、旅游车进出景区不再限行等。同时,各区域有效共享旅游资源,如“世博主题”、“茶香文化”等一系列“主题+体验”专项旅游产品,实现了“理念-项目-产品-品牌”的有机转化,旅游联合营销取得初步成效。

(三)旅游合作媒介丰富,旅游研究热潮涌现

长三角各省市政府以旅游作为区域协调发展的媒介,不断探索区域合作新方式,其中包括合作举办“长三角区域城市经济协调会”“长三角区域旅游城市‘15+1’高峰论坛”等;此外,长三角旅游城市15+1 高峰论坛发布了《南京宣言》,系统地呈现了2003-2007 年的研究热点和阶段性成果;2011 年签订的《苏浙皖沪旅游合作一体化框架协议》,进一步明确了长三角旅游区的范围;同时,长三角各地各行业相继出台行动计划,2020 年1 月16 日《安徽省实施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正式对外公布,同年3 月,浙江省也发布了行动计划;合肥市发布《合肥都市圈一体化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宁波、绍兴等地级市的行动计划也相继出台;而《德清县融入和引领长三角一体化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则示范了县级城市等小区域应如何融入和引领长三角一体化,这些行动计划体现出各省、市、县从设施、产业、科技、交通等领域深化与长三角都市圈的协调联动,有效地促进了长三角旅游的一体化发展。

区域一体化的实践也带动了理论的探索,笔者通过中国知网,对“长三角旅游”等相关热点词汇搜索后发现,成规模出现的“长三角”旅游方面的研究始于2003 年,截至2018 年末,共有文献610 篇,而研究主题相对集中的时间点为2013 年—2018 年,研究问题呈现的格局为:以“长三角”及“长三角地区”等宏观分析为主要视角、以“旅游业”及“旅游产业”等旅游经济为主要领域、以“区域旅游一体化”及“区域旅游合作”等政策措施为主要结论,具体见图1。

图 1 长三角区域旅游研究主题分布

二、《纲要》带来的新理念新机遇

《纲要》不仅给我们带来了新的发展理念,也昭示着新的发展机遇。

(一)优势互补取代无序竞争

回溯先前实践,长三角区域的旅游合作更多停留于表面呼应,区域内的产业布局和功能定位不能产生互补。[2]《纲要》提出了区域发展“一体化”的核心内涵、“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取向、“一盘棋”的实践要求。一体化是提高经济集聚度,一体化是发挥比较优势。《纲要》在基本原则一节里提到,上海要发挥龙头带动作用,苏浙皖互不统领、各扬其长,形成协调发展格局,共同服务于长三角一体化进程,定位分工明确有利于优势特色的发挥,具体见表1。

表1 长三角三省一市定位分工

(二)基础设施提升破除了旅游可进入瓶颈

区域交通是内外联动的重要指标,也是旅游地、旅游资源以及客源地的重要连结,是实现区域旅游流的支撑。[3]《纲要》对包含交通在内的长三角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影响较大,到2025 年,区域内铁路网密度预计达到50.7m/km2。“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合力打造世界级机场群”的推进,未来城际铁路及市域铁路覆盖面将会更广,届时,交通互联,城市互通更加便捷,交通瓶颈的破除使旅游可进入性增强,加上“一卡通”等智慧旅游建设,散客畅游长三角将成为现实。

(三)最大城市群可为旅游市场提供广阔客源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最大的城市群,也是最具经济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全域已创造GDP 超越粤港澳和京津冀,接近全国GDP 总量的1/4。经历30 多年的城市群发展机制探索,现如今长三角地区已成长为“全球六大城市群”之一,这个地区毫无疑问是旅游业所依赖的最广阔客源市场。

三、舟山融入长三角旅游一体化的战略选择

舟山旅游资源禀赋独特、客源市场广阔,现已成为长三角区域的重要旅游城市节点之一,应进一步结合《纲要》精神和区域一体化先行经验,通过全域化、智慧化、国际化的海洋旅游目的地的整体打造,全面融入长三角旅游一体化。

(一)以全域化的海洋旅游目的地融入

原国家旅游局早在2015 年就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前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也在2016 年 3 月的人民日报上发表了《全域旅游大有可为》的文章,阐述了全域旅游的价值和途径。[4]全域旅游,是秉承和实现“全景化体验、全时化消费、全产业化融合、全民化共享”四大思维理念的旅游;其实质是一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增值战略,既要为游客提供多元化的旅游空间和多样化的旅游活动,也要为本地居民提供主客共享的游憩界面,形成“产-城-旅”一体化的旅游局面。

在旅游经济新常态下,旅游竞争态势、旅游与其他产业的关系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海洋旅游的热点已从滨海走向海岛。[5]舟山群岛旅游业在经历了“十二五”期间井喷式的发展和“十三五”期间作为“蓝色千亿产业之一”的重点培育后也面临着深刻变革,需要进一步丰富内涵实现转型升级。因此,推进全域旅游战略,以全域发展理念去统筹海洋旅游目的地开发建设,有利于提升旅游发展整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强化旅游服务经济发展能力、增加旅游产业的社会服务效应、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让旅游利益相关者享受更多的发展红利。

舟山群岛全域旅游目的地建设要秉承“大旅游”发展观,以“全域统筹、全局谋划、全方位推进、全要素配套、全产业联动、全社会参与”为基本指导思想,实施海岛休闲度假和佛教文化体验两轮驱动策略,打造全景、全时、全产业、全民的旅游服务系统,让全域旅游引领多规合一、完善城市建设、促进产业融合,打造“全域旅游、全景舟山”。

(二)以国内知名的智慧化海洋旅游目的地融入

信息技术、数字产业的飞速发展也导致旅游业态的深刻变化;受智慧地球和智慧城市新概念的影响,旅游业在经历信息化发展和“两化”深度融合之后,演化成当今的智慧旅游新业态,智慧化已成为旅游业稳健发展的强大动力。[6]以信息化技术助力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资源共享和管理效率的提升,“共同打造数字长三角”是《纲要》提出的明确目标,而智慧旅游则是智慧化建设目标要求在旅游领域的应用和具体落实。浙江省是智慧旅游的先行地区,智慧旅游的主要实践集中在智慧景区、智慧旅行社、智慧饭店等示范单位建设上,舟山需要把应用研究视野放在整个智慧海洋旅游目的地建设应用上,比某个景区或旅游企业更加全面、广泛和深入。

智慧海洋旅游目的地建设是舟山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域旅游目标实现的重要技术手段,是推进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有力抓手。当前,智慧旅游已成为舟山城市“数据大脑”建设的重点突破目标写进了舟山市委市政府的《关于建设海上花园城市的指导意见》之中,未来几年,舟山更应该紧紧把握海洋旅游发展新趋势、新要求,以“互联网+旅游”发展为契机,建成覆盖全市、联通长三角的智慧海洋旅游管理和服务体系,实现旅游营销网络化、旅游消费便捷化、旅游管理数字化、旅游服务智能化。

舟山智慧海洋旅游建设的主要内容在于构建舟山DDTS(Destination Data Travel Service)智慧全域旅游生态,或“目的地大数据旅游服务” 体系,即以大数据为中心,形成通畅、便捷、高效、智慧的舟山全域旅游生态圈,为政府、涉旅企业以及游客提供智慧监管、智慧营销、智慧服务,实现旅游目的地基础设施的感知化、信息资源的集成化、综合服务的一体化、旅游管理的协同化、决策指挥的科学化,使舟山成为一个主客共享的全国知名的智慧型海洋旅游目的地。舟山智慧海洋旅游建设具体可以概括为“1354”工程,即包括“智慧全域海洋旅游管理平台、智慧全域海洋旅游服务平台、智慧全域海洋旅游营销平台”在内的“智慧海洋全域旅游云数据中心”;包括“智慧旅游城市、智慧全域乡村、智慧全域景区、智慧全域景点、智慧全域旅行社”的示范工程,以及包括“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运营管理体系、运营维护体系”的四个支撑体系,使舟山群岛海洋旅游业成为区域战略性支柱产业、主导产业和千亿产业。

(三)以国际旅游岛的高度站位融入

《纲要》对长三角地区的国际化提出了更高要求,要不断增强国际竞争合作优势,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以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大力度协同来推进对外开放。当前,我国国际化的海洋旅游产品开发还不充分,世界级的海岛旅游品牌不响亮,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海洋旅游与休闲需要。国际旅游岛建设有助于提升旅游开发、开放和创新水平。作为展现中国文化的重要窗口,国际旅游岛一方面把国际客人引进来,把国际经验引进来,另一方面则让中国文化走出去,让中国品牌走出去,增强文化软实力,有助于加速海洋旅游业的国际开放和综合改革进程,助力我国从旅游大国向旅游强国转变。

舟山要建设国际旅游岛,打造世界知名的海岛旅游品牌,提供国际化、信息化和便利化的海岛旅游丰富产品和优质服务;国际旅游岛建设有利于旅游要素的全面国际化,促进舟山海洋旅游的转型升级,使第三产业逐步成为舟山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支撑舟山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提高区域内城乡人民的生活水平,助推舟山市建成品质高端、充满活力、独具韵味的海上花园城市,成为世界知名的海岛公园。

四、舟山融入长三角旅游一体化的相关举措

(一)抓住《纲要》发布新契机,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深化合作”“优化配置”“统筹利用资源”“加强互惠互享政策”“推动市场和服务一体化发展”,这些都是《纲要》提出的关键词,舟山面对新的蓝图,要充分利用地缘优势,找准市场,主动融入,实现区域内协调发展新格局;舟山也要抢抓机遇,用好机遇,推动文化旅游高度融合,积极参与到共筑文化发展高地、共建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的实践中来。

《纲要》明确提出建设旅游信息库,建立假日旅游、景区大客流预警信息联合发布机制,改善游客旅游体验。舟山要以产业融合和科技创新为手段,促进海洋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要充分利用浙江数字产业优势,与长三角其他地区合作打造旅游数字平台,在平台上实现旅游景点介绍、旅游线路规划、“车票+景点门票+酒店住宿”一键式购买等服务。

(二)加快海洋旅游新业态创新,促进旅游产业成功转型

目前,舟山旅游业态呈现冗杂现象,虽然创新环境条件充足,但缺乏国际化标准和品牌的建立;邮轮、游艇虽已起步,但成熟程度不高,可持续发展的旅游产品和线路尚不具备;舟山拥有群岛地理优势、优良生态环境条件和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开发的资源和基础,但目前产品类型单一,缺乏深层次体验型旅游活动。旅游业态创新是不同产业融合并达到对传统业态改造和深化的过程,舟山需要以智慧化、科技化的手段,加大传统海洋旅游和与不同产业间的融合力度,促进海洋旅游管理新模式的产生,做大海洋体育旅游、海洋文化艺术旅游等融合型产品,做强游艇、邮轮、海钓和低空飞行等高端产品,做优海洋生态游和海洋休闲度假等升级型产品;舟山要以打造国际旅游岛的战略定位,把国际游客作为目标市场,打造生态度假、海洋休闲运动等海岛主题产品,引导海洋旅游业态向生态化、多元化、国际化方向发展转型。

舟山海洋旅游产品开发也存在着同样问题,总体上看,旅游产品已从单一型逐步走向特色化多元型,总体仍以静态观光型为主,休闲度假和专项旅游产品开发优势尚未形成,具有强大吸引力和震撼力的参与性产品严重匮乏;产品创新不足、旅游线路不多,精品线路更少;空间分布上体现出普陀山一枝独秀,其他区域知名度不高的局面。产品创新和转型是旅游业创新的基础与起点,舟山旅游业已转入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由粗放型开发向精品化和集约化开发、由观光产品单一体系向体验产品复合体系转型的关键时期,舟山必须找准在长三角旅游业中的定位,依托区域内海洋旅游资源优势,扬长避短,确立“一岛一主题”“一岛一特色”的开发理念,实施“双轮”驱动战略,构建以佛教文化和海岛度假休闲产品两大体系为核心的多样化、特色化海洋旅游产品体系;以海洋特色旅游小镇为载体,集聚旅游产业效能,使舟山海岛旅游目的地成为长三角旅游业多元化发展篇章中的亮丽风景线。

(三)建立立体化旅游交通运输体系,消除旅游可进入性瓶颈

区域交通是内外联动的重要指标,是旅游地以及旅游资源的连结,是实现区域旅游流的支撑性条件。[7]建立旅游交通运输体系是满足世界级海岛休闲旅游目的地的需要和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建设的基础条件。舟山是长三角区域重要的旅游节点,但目前舟山的交通基础设施与其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要求矛盾凸显:首先,内外交通存在瓶颈。舟山本岛城市格局主要包括定海、新城和东港三个区域,本岛与大陆虽有跨海大桥相连,但区域内骨干通道及对外通道资源十分有限,缺乏高铁、地铁、轻轨等效率高、载量大、环保好的综合交通系统支撑,多元立体的旅游交通组织困难;其次,岛际交通落后。岛际交通和海上“游船”是影响海岛旅游舒适感和愉悦感的主要因素,由于海岛旅游旺季而造成的游客蜂至、码头拥堵、船票难求、“黄牛”倒票等现象的存在,使得游客满意度大大降低,游客忠诚度难以培养,现有融资渠道、开发模式则大大局限了岛际旅游交通条件的改善。因此,响应长三角旅游一体化发展,必须破解舟山旅游交通瓶颈,创新舟山海洋旅游交通建设模式。

1.增加内外交通联动。认真研究游客旅途走向分布规律,科学合理地构建区域性陆路、水路与空中交通枢纽节点及游客换乘与集散中心模式,实现高效的立体交通网络。舟山要主动与邻近城市进行交通规划合作,推进舟山与周边长三角地区都市圈的互联互通。譬如,与宁波交通部门合作,规划宁波各区域与舟山各个景点和码头往来的公交车,让旅游者无需换乘就可以到达舟山各景区,让舟山真正融入宁波都市圈,促进两地旅游合作往来;与长三角其他城市合作开通旅游专线、推行旅游交通“一卡通”,提供舟山旅游景点间最便捷的交通方案,最大化减少旅游者等待及换乘的时间,旅游专线客车内可设置司乘人员,进行专业旅游服务,提升游客的交通舒适度。

2.突破岛际交通瓶颈。海岛交通网络化程度低、换乘衔接不连贯,这是舟山旅游交通存在的首要问题。根据通常经验,游客抵达最终旅游地需要经多次换乘,且乘船时间超过40min,就会增加行游比,加剧游客疲劳感、降低旅游体验质量、影响重游率。因此,要突破海岛旅游发展中的交通瓶颈,一要解决好“跳岛游”交通。可预先规划设定跳岛游产品开发区域,选择某个特色岛屿为“跳岛游”枢纽岛,让它成为整个游线的始末站;距离遥远的海岛之间可选择水上飞机,距离近的则选择旅游船、游艇、客船或者休闲渔船,航行时间控制在20min 左右为宜;12m 及以上的玻璃钢快艇是休闲渔船更新改造的趋势,也是“跳岛游”的最佳船舶,其最远距离原则上不超过5n mile(距离大陆或海岛岸线)、乘载游客不超过12 人;二要加快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建设陆岛、岛际黄金旅游航道,通过改善港口和旅游岛屿客运码头的设施,提升港口码头综合服务环境;提升旅游巴士、游船、出租车和人力车等交通工具的舒适性,提升旅游交通质量;争取开放低空航线,推进东极、嵊山、枸杞、花鸟等旅游资源丰富而又离中心岛屿较远的旅游岛的水上飞机项目建设,既解决离岛旅游交通不便问题,又提升旅游体验界面;三要提升公共交通的旅游功能。特别推荐开发集交通、旅游、娱乐休闲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游船—游艇—邮轮”三游产业体系,通过建立具有海洋特色的交通体系,塑造突出、鲜明的区域海洋旅游风貌。

(四)加大政策引导,鼓励跨区域旅游投资

区域一体化需要政府从政策上给予引导,加大对海洋旅游跨区域发展和高科技项目的投资力度,为海洋旅游业态升级和创新提供硬件保障。

1.政策引导。制定支持旅游企业跨区域发展的激励政策,实行旅游企业跨区域投资补贴制度;支持跨区域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旅游公共设施建设、旅游教育和就业岗位培训以及旅游企业投资补贴。对于跨区域投资的旅游企业,政府还应该通过适度降低税收、财政补贴、直接投资、资金和技术扶持等手段加以激励。

2.投资激励。简化投资审批过程,对智慧海洋旅游等高科技项目建设和海洋公园等大型项目的引进给予资金、税收上的扶持;重点鼓励海洋旅游业态升级和产品创新,增加旅游基金扶持和银行贷款力度。在区域一体化中,舟山还应该充分利用好群岛新区、自由贸易示范区的政策环境,鼓励推进建设舟山国际进口商品城建设、国际海岛旅游大会等国际化间的合作,大力拓展入境旅游客源地。

(五)以共保联治和要素整合为手段,推动旅游环境的协同治理

生态保护优先是《纲要》的重要思想理念,只有把生态保护和环境修复摆在重要地位,加强区域内生态空间共保,推动环境协同治理,才能使长三角地区成为美丽区域。

1.确立区域旅游竞合共生思维。树立区域协调思维,着力强化生态环境的共保联治,以区域生态环境的提升来确保区域高质量的发展。要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生态发展理念,以生态景区的标准来建设旅游项目;要积极倡导低碳旅游,注重资源能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注重生态环境的修复,注重海洋岸线和海域、海岛资源的划定保护,以旅游产业的发展助推舟山国际生态休闲岛和海上花园城建设。旅游经济实质既是注意力经济,从根本上来说也是文化性经济,要加强对海洋文化内涵的挖掘和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打造“全景舟山”“美丽海岛”,让游客在旅游中发现美、感受美、共享美。

2.加强旅游要素的整合。要把舟山群岛的旅游资源放在长三角区域内进行再分配,构筑区域旅游发展的总体框架及开发重点,重构区域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突出差异性和互补性,从而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在一体化原则下,整合传统“六要素”,打造旅游商业综合体,形成高效产业链;政府应积极参与到长三角人才市场当中,共建旅游人才队伍,实现旅游人力资源、技术的一体化。

3.共拓旅游市场。长三角一体化也要求旅游市场的一体化,只有建立区域内更加公平的旅游利益分配机制,相互开放区域内各地市场,才能促进长三角滨海旅游和文化旅游品牌的共同塑造。因此,成立旅游联盟机制,消除行政区域障碍,相互推介、联合促销,才能真正实现优势互补、市场共构和客源共享。

(六)创新一体化发展机制,完善一体化旅游服务体系

一体化发展是打破区域常态发展的新模式,需要体制、机制上的创新。

1.创新机制,实现区域一体化。区域一体化是一项跨行政区域、涉及多部门利益博弈和协调的重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顺应行政区划而产生的管理体制无疑是束缚旅游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因此,要破除行政区划限制,明确政府主导作用,理顺管理体制,创新一体化合作协调机制,本着“资源互补、市场共享、合作共赢、协同发展”原则,转变单干取向,提升区域旅游整体发展效能。政府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从区域旅游业现状入手,制定系统而切实可行的政策体系,对区域旅游进行整体性布局,避免区域内的旅游设施重复建设、旅游资源掠夺式开发、旅游市场无序竞争,促进区域旅游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2.完善旅游服务体系,实现主客共享。随着全域旅游理念的深入和5G 时代的到来,旅游目的地发展必然是各行业积极融入、各部门齐抓共管、全城居民共同参与、吸引物全要素充分利用的过程,旅游活动也将是一种全过程、全时空的游客体验过程。全域旅游中的游客与居民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旅游市场主体既包含外来游客,也包括基于休闲需求的本地居民;居民可以在休闲中享受高品质生活,休闲中的居民也成为游客体验的兴趣点,本地居民的参与是全新旅游产品观的重要体现,居民对所居城市的记忆和体验是游客感受目的地的重要媒介和信息来源。因此,要以旅游城市的标准来打造都市、山海、人文景观旅游体系,完善旅游城市公共服务设施,通过海上花园城市的打造,打造全景化的美丽舟山。

旅游公共服务共享体系缺失是区域旅游一体化的首要障碍,舟山应联合长三角地区实现旅游公共服务的有效整合与无缝衔接。旅游公共服务共享体系的构建必须基于接待环境、服务设施、政策管理、突发事件管理与公共旅游交通网络等基本要素的联动发展和一体化建设。此外,政府在旅游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也应该加强城市间的联络,尽早出台相关政策,实现舟山与长三角地区其它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舟山在引进、留住旅游专业人才方面更有竞争力。

总之,长三角旅游一体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是旅游业发展的高级形态,它既包含了旅游资源、旅游市场、旅游保障体系、旅游公共服务等相关要素在区域内的协调共享,更涉及到旅游发展与环境协调这个可持续话题,舟山群岛应加强与长三角区域内各级政府、业界、学界的密切合作,共同探索旅游一体化的发展之路,将“一体化”立足长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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