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亚平 张敏 吕聪玲
摘 要:戴震是清代著名的学者和思想家,其伦理思想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在戴震的伦理思想中,肯定了人的重要性,对人欲给予了足够的关注,对程朱理学中“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进行了批判,并从自己的角度提出了新的观点。戴震伦理思想具有唯物主义特征,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戴震伦理思想中的近代伦理观对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对戴震伦理思想的特点和影响进行研究,对了解戴震伦理观的内容和推动伦理观发展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
关键词:戴震;伦理思想;特点;影响
戴震作为清代著名的学者和思想家,对后世最大的贡献在于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伦理思想,对当时社会的发展和中国的伦理学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从戴震伦理思想的内容来看,戴震伦理思想对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进行了有力的批判,倡导尊重人的个性。尊重人的欲望,将人欲作为伦理的常态化存在,将理作为人类社会中的规则,而不是高悬于天空的对人性压制的“天理”。这种提法在当时是非常先进的,对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完善和社会的进步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研究戴震的伦理思想,不但能够丰富和完善中国伦理思想史的发展脉络,还能加深个人对现实生活中一些重要人生课题的深层理解。
一、戴震伦理思想的主要内涵
(一)万事万物都有存在的道理和价值
戴震认为人与自然是共存关系。人的个体特性应当被尊重,自然界的规律也要被尊重。人的生活与社会和自然并不冲突,不需要为了追求纯粹的天理而消灭人本来的欲望。宋明理学是中国儒家思想发展的非常重要的阶段,程朱理学的产生,有其深刻的时代根源。但由于时代的复杂性、当时社会发展的制约以及程朱理学自身力图恢复儒家正统地位的需要,而突出强调了“理”的重要性,相对忽视了个体人的地位。戴震在伦理思想中,认识到了人自身的重要性,以及人性欲望客观存在的事实,通过强调人的价值、社会的价值以及自然界的价值,倡导万事万物都有存在的道理和价值。在社会生活中,人与理共存,不需要为了人而灭理,同时也不需要为了理而灭人。戴震的伦理思想具备较强的包容性,在对人和社会的认识方面,是理学所达不到的。所以,了解戴震的伦理思想,就要从其伦理思想的内容出发。通过对戴震伦理思想的了解可知,人与社会和谐共处的伦理观是戴震伦理思想給我们的重要启示。
(二)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欲与天理不冲突
人在社会中生活,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两性组成家庭,家庭构成社会的基础。家庭与家庭构成社会体系,社会体系经过长期发展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在社会发展中,人是推动社会发展和进步的重要因素,是社会发展的最大变量,不可忽视。从这一点来看,尊重人的特点就是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就是肯定现有社会发展成果。这样,人欲与天理的关系便特别清晰。既然人是值得尊重的,那么社会规则也是值得尊重的。社会规则与人享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无论是在哪一个历史发展阶段,社会规则都是需要共同维护和尊重的。肯定了这一点之后,人与社会的关系明确,人欲与天理的所处地位也便被明确,二者之间的矛盾也随之得到了化解。这是戴震伦理思想带给我们的最大启发,也是戴震伦理思想与传统程朱理学最大的差异。是戴震伦理思想中的宝贵部分。
(三)尊重人性和人欲,塑造独具特色的伦理观
戴震生活的时代,正处于清代康乾盛世,商品经济恢复并繁荣起来,社会物质财富较为充足,社会稳定性较强,学术研究气氛相对浓厚,但政治上并不太平,清政府大兴文字狱以加强专制统治。此时的知识分子对人性的认识,因这样特定的复杂时代和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阶段,开始萌芽,这也包括人类自身的进化和人类社会的内生因素。商品经济的特点是新兴的商业富人群体增长,更多地需要凸显个性和表现个性,于是,关于人性中人欲的讨论日趋增多。社会伦理方面的新讨论也开始增加。此时的戴震对人生、人性和人欲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并对传统的程朱理学有了本质上的全新认识。其关注点主要在于,在伦理面前,人性和人欲究竟要不要得到尊重。人性、人欲与理学的矛盾和关系到底应怎样解决和处理,人性、人欲与理学是否能够相互尊重和谐相处。
二、戴震伦理思想的特点分析
(一)尊重人的自然欲望
人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元素,从出生之日起,就拥有自然的欲望。这是人成长的基础,也是社会应该实现的对人的满足。如果人欲得不到满足,人作为社会个体就不能正常生存,人的自然属性被剥夺,人将无以生存,社会也便不会存在。可见,满足和尊重人的自然欲望,是社会发展最基本的目标,也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出发点和根本动力。只有尊重人的自然欲望,才能使人在社会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人作为重要的客体,决定着社会发展速度和发展方向。无论何种社会,人永远是发展的主体。缺少人的推动,社会不会发展。基于这一认识,戴震认为尊重人的自然欲望,是社会的重要职能。也只有尊重人的自然欲望,才能使人的生存得以满足,使人的社会属性得以在自然存在的基础上得以彰显,最终实现推动社会发展的目标。戴震对人的自然欲望给予高度关注,将尊重人的自然欲望作为社会发展的首要任务,既肯定了人的主体作用,也将人与社会置于同等重要的地位,这是戴震伦理思想的鲜明特征。
(二)将理作为事物的规律规则
戴震的伦理思想,既突出了人的地位和对人欲的尊重,同时也揭示了“理”的科学内涵。戴震认为理是事物的规则。人在社会生活中,需要完善的规则予以制约。人的欲望并不能无限制放大,人需要在规则之内生活,在规则赋予的权限下满足人欲。规则认可的人欲,被认为是关系到人基本的生活欲望,是需要的满足。超出规则之外的人欲,则被认为是非分的,在实际生活中不应被满足。这等于是在人欲与社会发展规则中间设定了区分点和分界线。这种区分点和分界线概括起来就是符合人性的伦理道德。所以,戴震的伦理思想最有价值的部分在于对伦理真正本质的认识,将伦理作为人类社会应该有人性的、满足人合理欲望的规则看待,不但强调了伦理的重要性,同时也强调了伦理为人服务的应有属性。
(三)反对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鲜明立场
在戴震伦理思想出现之前,程朱理学是统治集团的重要教化和管理思想,在
社会发展中已经得到广泛执行,并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同,人们都认为,人的一切行为就应该符合程朱理学,以程朱理学为衡量标准。无可否认,程朱理学对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史的发展确实曾经产生了较为积极的影响,曾推动了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但程朱理学中强调的“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被统治集团利用后,在相当长一段时间毒害了众多民众,使人们的正常欲望得不到满足,只能通过压制欲望的方式生活,最终几乎完全丧失了自我。这种生活看似中规中矩,但是在生活质量和生活态度上却有本质区别,逐渐使人们成了封建社会的卫道士。这也是导致程朱理学一直被诟病的重要原因。戴震正是看到了程朱理学的负面影响之深的事实,才发出了揭露程朱理学以意见之理杀人的时代呼喊,也因此而成为时代最强音。程朱理学在长期发展中,思想根深蒂固。戴震提出自己的伦理观点时,直接将矛头对准了程朱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通过对“存天理、灭人欲”的批驳,获得了后世的关注和认可,同时也因此而确定了自己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上的应有地位。可见,戴震的伦理思想,与程朱理学“存理灭欲”的思想有着本质区别。
三、戴震伦理思想的影响
(一)戴震伦理思想是近代启蒙思想的萌芽
戴震的伦理思想推动了近代伦理思想的发展。戴震伦理思想可以认为是我国近代伦理思想的萌芽。戴震提出自己的伦理观之后,最初并未引起广泛注意,大多数人都关注的是戴震的考据学成就,随着对程朱理学负面影响的认识日益深入,人们也对戴震的伦理思想中反理学哲学、伦理学部分日益关注,他试图通过自己的学术发现,改变社会上传统的伦理道德思想,使其回归到正常合理的范围之内。戴震逝世一段时间后,一些人才陆续发现了戴震的远高于时人的伦理思想的真正价值,从而为戴震伦理思想的传播和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由于戴震伦理思想中蕴含了较多关于人性的思考,对于人欲的认识比较真实而深刻,因而逐渐成为了推动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发展的重要人物,尤其是章太炎等革命家,更是发现了戴震伦理思想中具近代启蒙思想的部分的重要价值。并通过革命的契机对戴震的伦理思想进行了广泛宣传。因此,可以认为戴震伦理思想具有近代启蒙性质。我们既要加深对戴震伦理思想的了解和理解,也要充分肯定戴震倫理思想的历史地位,将其作为中国清中叶文化和伦理思想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看待。
(二)推动了近代伦理思想的快速发展和成熟
伦理学在发展过程中,离不开新理论和新学说的推动。伦理学观点的诞生,除了现有的环境之外,学术领域的研究成果至关重要。戴震伦理思想中人性论和理欲观部分的核心内容,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可谓惊世骇俗。戴震对程朱理学存理灭欲的批判,体现了戴震对事实的深入思考和对受苦受难的广大百姓的真切同情,也正是这样真实而真诚的思想,才真正的逐渐被世人所发现,并使传统伦理思想向更有益于现世人们的生命关怀的方向发展,这实际上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伦理思想的应有部分,既是基础性的部分,也是最重要的部分。离开这个关键点,伦理学将不成其为真正为人服务的学说。戴震伦理思想客观上代表了伦理学的发展成果,可以认为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发展的新阶段。对正确理解我国近代伦理思想发展潮流和发展趋势具有重要作用。
(三)对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批判
程朱理学在一段时期之内,曾经成为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和儒家思想的最高成就,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程朱理学虽然有其独到的见解和政治上官方思想正统地位的优势,但其“存天理、灭人欲”的部分,明显与人的基本诉求相背离,同时也违背了人自身的生命需要和社会发展规律。所以,程朱理学中的“存理灭欲”的论断是错误的,需要由新的理论对其进行揭露和替换。戴震发现了程朱理学的错误根源,并对存理灭欲进行了有力批判。这是戴震伦理思想的光辉之处。
四、结语
戴震伦理思想的核心内容是人性论和理欲观,其人性论是建立在唯物主义气一元论的哲学基础之上,因而能将唯物主义的气贯穿于人性论和整个伦理思想的始终。戴震也正是因此而能够发现并揭露程朱理学的以意见之理为天理,为真理的事实,从而能够揭示程朱理学天理的真实面目,能够堵住天理来自于天的入口,从而能够使人们信服。可以说,戴震的伦理思想就是围绕着对程朱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进行无情的揭露和有力的批判而展开。这样拯救民众于水火的伦理思想不仅在当时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对当今的社会和人们来说同样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能警醒当前的人们不要被贪欲所左右,要做到“以情絜情”、“各遂其欲”,国家、社会和个人才能不断完善和发展。作为后人,我们应珍视戴震伦理思想的重要价值,并加以深入研究,挖掘其符合当前时代的珍贵成果,有效继承和发扬,从而真正发挥祖国传统文化中最为宝贵,最值得珍视并有效继承的部分,很好地为当前所用,以不辜负前辈思想家给我们留下的珍贵文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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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王晓燕,郑炜华.论戴震“理欲说”的平衡性[J].甘肃高师学报,2013(01).
基金项目:文章为2018年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年度项目《戴震伦理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8ZXE715;2018年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移动互联网环境下高校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与实践》研究成果,项目编号:GBB1318095。
作者简介:陆亚平(1974- ),哈尔滨金融学院思政部教师,副教授,哈尔滨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黑龙江大学伦理学博士研究生;张敏(1976- ),黑龙江财经学院思政部教师,副教授,黑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吕聪玲(1979- ),哈尔滨金融学院思政部教师,中国石油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