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婷婷,余 毅,黄 慧,许雯佳,严小青,周新全,罗春光,陈朱琦
(1.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 200232;2.华中科技大学固废处理处置与资源化技术湖北省工程实验室,湖北 武汉 430074)
近十几年来,我国先后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 流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重大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与职业中毒和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1]。随着全球化进程加快和我国对外交往增多,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等境外传染病输入风险明显增加,给我国公共卫生安全带来挑战。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速度快、感染范围广、防控难度大。在疫情防控中,由于人群产生的生活垃圾可能沾染病原体[2],故环境卫生设施应急处置在阻断生活垃圾携载病原体再传播、满足人们基本生活、维持经济社会运行、保证城市运转作出了贡献。
疫情防控,标准先行。部分城市及时颁布了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卫生设施应急处置作业的地方技术标准(包括团体标准),为当地环境卫生设施应急处置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住建部市容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在疫情期间及时发布了关于新冠肺炎防护期间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在编标准的主编单位及有关单位根据疫情现状和突发事件特性,补充修改完善标准中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内容。本研究在介绍市容环境卫生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基础上,对现行及在编标准涉及应急处置的条文进行了梳理并提出修编建议,以期为我国修编市容环境卫生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内容提供参考。
工程建设标准是对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运营维护及管理等所作技术要求和规定。我国在上世纪90 年代末期初步构成了市容环境卫生专业标准体系[3],在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中市容环境卫生标准体系被列为第[2]7 系列(图1),其对应的分体系见图2。
图1 市容环境卫生标准体系
图2 市容环境卫生专业标准分体系
体系中的综合标准,主要是涉及市容环境卫生中的质量、安全、卫生、环保和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技术要求及管理要求,对该部分所包含的各层次的标准均具有制约和指导作用;基础标准是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范围内作为其他标准的基础并普遍使用,如:术语、符号、计量单位、图形、模数、基本分类、基本原则等;通用标准指某一类标准化对象制定的覆盖面较大的共性标准,以设施规划及工程的设计、建设施工、验收等为主要内容,它可以作为制定专项标准的依据;专用标准是指对某一具体标准化对象或作为通用标准的补充、延伸而制定的专项标准,覆盖面一般不大,如根据市容环境卫生具体标准化对象制订个性标准,以工程的工艺、操作、安装、检测、运行管理、安全、服务、评价等具体技术要求为主要内容。我国现行市容环境卫生工程建设标准清单见表1。
表1 现行市容环境卫生工程建设标准清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建标[2016]166 号) 构建了我国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要求,规范分为项目规范和通用规范2 类,是工程建设的控制性底线要求。工程规范发布后将替代现行强制性条文[4]。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2015 年12 月底出台的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指出,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是发挥市场在标准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构建国家新型标准体系的重要举措[5]。
根据现行市容环境卫生工程建设标准清单,按照环卫设施规划、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生活垃圾处理、粪便处理、道路清扫、水域保洁6 个类别,梳理了有关应急处置条文,见表2。
表2 市容环境卫生工程建设标准涉及应急处置条文
现行市容环境卫生工程建设标准有关应急处置条文梳理分析如下:①43 项现行标准有10 项标准涉及应急预案内容,虽然只占标准数23%,但这些标准覆盖了环卫设施规划、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生活垃圾处理、粪便处理,道路清扫、水域保洁等环卫主要作业环节,对应急处置起到了一定的技术支撑作用;②10 项标准对应急预案的侧重点不一(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其中只有4 项标准涉及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要求;③综合标准和基础标准未规定环境卫生设施作为城市基础设计必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要求,缺失对各层次标准的制约和指导作用;④通用标准大部分未规定通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要求,未起到作为各专项标准依据的作用;⑤绝大部分专业标准未规定某一具体环境卫生设施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功能要求和措施,或作为通用标准的补充、延伸;⑥规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要求的4 项标准,要求差异较大,表述方式不统一、系统性较差。对突发卫生事件的防控措施只有定性要求,应急预案编制方法不明晰、应急处置针对性不突出、应急措施不具体,缺乏可操作性。
对在编、修编及已报批的市容环境卫生工程建设标准,根据全文强制性规范、基础标准、通用标准、专用标准体系,梳理了有关应急处置条文,见表3。
表3 在编市容环卫工程建设标准涉及应急处置条文
在编市容环境卫生工程建设标准有关应急处置条文梳理分析如下:①17 项在编标准有7 项标准涉及应急预案内容,其中包括2 项通用标准,占总在编标准数40%,已高于现行标准的占比,在编标准对应急处置将起到较大的技术支撑作用;②7 项标准对应急预案的侧重点虽然不一,但有5项标准是重点涉及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要求,在此方面已在发展和完善;③2 项在编标准在基本规定里,规定了应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专项预案并应报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基本功能和某一环境卫生设施性能要求,还新增加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作业和人员防护”专节,规定了应急作业和人员防护的具体措施。2 项在编标准较好地实现了标准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功能、性能与措施的统一要求;④在编3 项全文强制规范均未规定环境卫生设施作为城市基础设计必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要求,缺失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底线”的制约要求。
1) 依法依规、分级规定、统筹实施,构建分区管理模式。标准应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文件对公共卫生事件划分级别的规定,统筹实施,科学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提升标准化工作的战略定位,实现具有可操作性的分级和分区管理模式。
2) 综合标准制约指导,强化全文强制规范的顶层设计原则。建议在综合标准如GB 51260—2017 和在编的全文强制规范(见表3) 中强化应急预案制定和响应的总体要求,以满足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顶层设计编制原则。
3) 通用标准共性规范,统一设施标准的应急功能规定。建议在表1 所列通用标准中,应规定设施设备具备重大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期间进行作业的应急功能,处理能力应至少满足处理对象120%的应急功能。同时还应规定这些具体设施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共性功能要求和措施,如在设施内应设置(或预留) 应对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堆放区域、预处理区域、车辆停放等隔离区域,提出对隔离区域内的设施及装置的配置和作业方式要求、设施内的非隔离区域的要求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疫情期间,除不得不进行运行的环卫设施要具备正常运行的应急功能外,能停止的应该停止,如填埋场封场、垃圾场生态修复和开挖筛分工程、粪便处理后的污泥制肥(调整为污泥消毒后焚烧或填埋应急)、中小型餐厨垃圾制肥(调整为固液分离后直接分别无害化处理应急) 等。
4) 对专用标准进行补充、延伸,使设施运行、监管、评价各环节应急措施更加具体。环境卫生设施运行作业具有地域分布广、业务类别杂、作业工种多、人员流动大的特点,环境卫生设施应急处置作业人员直接面临感染风险。应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的原则、方法和措施贯穿并细化到生活垃圾(包括建筑垃圾、厨余垃圾、粪便等) 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有效提升环卫行业应对突发事件的防控能力。建议在各类设施类专用标准(表2 所列) 中,细化设施的应急性能,并对通用标准的应急功能要求进行补充、延伸具体措施。建议各类环卫设施运行维护系列专用标准(见表3 中专用标准),增设应急预案专章或专节,体现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疫情期间,保障设施运行系统的应急功能以及疫情期间对作业人员的防护要求等。建议在各类环卫设施评价及监管标准(见表1 专用标准) 中,增设对环卫设施建设和运行的应急功能和应急预案的评价、监管内容要求。
5) 新定标准补缺失,接轨产品标准和国际标准。①建议根据国家标准项目年度制(修) 订计划有序地增加新标准编制,如公共厕所保洁与质量标准,以填补目前行业标准中有关公共厕所日常保洁作业和质量评价缺失的情况,在标准中细化对公共厕所应急保洁、化粪池消毒等措施。②建议在预制集成式无下水管道厕所的卫生处理装置技术要求(国际标准ISO 30500 转化) 制定过程中,充分吸取国际先进管理经验,借鉴人体粪便和尿液排泄物的卫生健康指标体系以及相应指标的检测方法,提高公共厕所的卫生状况。③美国2014—2015 年埃博拉病毒疫情发生后,联邦政府多个部门于2019 年8 月发布了对于埃博拉有关的废弃物管理及处置的专项规范(A 类传染性物质污染的固体废物管理)[16],旨在帮助国家有效管理好与传染病事件相关的A 类废物并提高对感染性废物管理过程中安全性的认识。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 美国目前还没有专项规范发布。我国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包括环境卫生设施应急处置为全球提供了宝贵经验,建议加快疫情环卫应急处置相关国际标准与我国标准的转换,并积极参与环卫应急处置国际标准制定,为国际标准体系完善作出新贡献。
6) 团体标准补充细化,延伸专用标准应急处置措施。①团体标准体量小,标准制定灵活、团体内部协调相对容易,针对环境卫生设施应急处置的需求和特点,可通过团体标准快速制定和颁布实施;②团体标准除了延伸环境卫生专用标准应急处置措施外,还可着力加强环境卫生应急标志标识、环卫防护用品、环卫作业场所风险隐患识别评估、环卫应急队伍及装备配置、环卫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等相关环境卫生应急标准,促进环境卫生行业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和应急技术装备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