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军
这里有三篇小说:《旱季》《跟踪贾丹丹》《人至暮年》。当我无意中排列它们时,我惊讶地发现某种联系已经悄然建立:《旱季》里的“父亲”中年时,很可能跟踪过“贾丹丹”,在经历激情和激情的磨损后,他累了乏了,时光顺势把他推向人生的暮年,然后他回望、感慨、叹息,或者还遮遮掩掩地生出过一丝希望。
是的,我是说三位作者——李濛、贾若萱和一默——都在执拗地重复一个主题:庸常。这自然是属于人类生活的普遍庸常。想想吧,你成年了,拥有青春和奔放的活力,你要追逐,要爱,要成家立业。待生活稍稍满足了你,你又不甘于既有的枯燥琐碎,你蠢蠢欲动,在心里或在事实上付诸行动——婚外情只是典型的一种。这时你已人届中年。再如此这般折腾数载,你开始衰弱、老去,空留下一种叫“记忆”的东西。然后是尘归尘土归土。大多数人都是这么过来的,要不怎么叫“庸常”呢?而且,令人安心的是,大部分中国小说家也喜欢表现庸常。这其中有一个不便公开的秘密:只有写庸常,才会让自己更安全、更省事,也更舒服。
事情当然不是绝对的,比如这三位年轻的小说家,我相信他们真的是碰巧写了主题相似的作品,碰巧相遇,又碰巧被杂志编辑纂到了一块儿。接着,有一个像我一样的专职读者,碰巧发现了那根隐伏在其中的“庸常”游丝。游丝是细弱的,它其实并不能承担起三篇小说的重量,问题的关键还在于这根游丝上的声音。也就是说,匿名的叙述者将如何发声。
第一个发声的是《旱季》。
父亲得了绝症,方如“梦”初醒。这个“梦”里写满了辉煌绚丽:一生三任妻子,两个子女,虽然终究是风流人散,也算遍享“文艺浪子”的浪漫人设。但是突如其来的肺癌让他面临绝境,他的世界观迅疾塌陷:“吓坏了”、痛哭、戒烟、尝试民间偏方、期望“我”能生儿育女传宗接代。此前他鄙夷的,现在他欣赏;此前他反对的,现在他赞同;此前他漠视的,现在他重视。这些都是应激反应吗?是,又不全是。在他的行为逻辑中,其实预设了一个先在的观念:好死不如赖活;活不下去,就寄希望于子嗣延续。
——这多么合理,多么正确!一个中国老人,即便接受过现代教育,即便曾经喊着“爱情自由”的口号走街串巷,风花雪月,他最终依然要回归,回到老祖宗的经验系统中去。老祖宗笑了,“父亲”被准许进入祠堂,牌位高高供奉。
然而,我却笑不出来。我不知道在这种“理所当然”中,写这篇小说的意义何在。尽管作者有意拣选了诸多异域景观,为父亲油尽灯枯的末日之旅造势,尽管父女温情也曾在小说结束的那一刻让人心生感动,尽管“我”一再宣称原谅并理解了父亲;但父亲呢?这个可怜人,至死都像是一台机械钟表,他转动的发条攥在作者手中,该行则行,当止则止。没有人知道他想什么,没有人理解他的真实感受。他的形象流于光滑的表面,却从未清晰确凿过。一句话:他不是自己,他的血液和灵魂被抽空了。如果他的存在还有些许价值的话,那也只能是为“浪子回头”的人物谱增添一个可有可无的龙套。
对不起,刚才那番话可能说重了。我向作者表示歉意。其实《旱季》并非如我所说的那样“不堪”,它至少谙熟现代小说的通行技艺,它容纳并稳妥地归置了这些技艺。它也不乏“诱人”的色泽,有一点哀痛,有一抹伤感,有一丝甜蜜,有一道阴影,有一缕阳光和希望。整个小说看起来严整有序,从容笃定。在这个意义上,它舒适而自洽,符合当下时尚的审美标准。
但时尚值得警惕:小说家在紧跟时尚的同时,也有被时尚俘虏的可能。有一个疑问便经不起推敲:《旱季》里的父亲要是没死呢?他还会不会良心发现,重新做人?或者他又折回老路,重操拈花惹草的旧业犹未可知。如果他选择了前者,不符合人物的性格逻辑;如果他选择了后者,“我”的情感又如何处置,接纳他还是唾弃他?“我”和站在“我”背后的作者,恐怕都将陷入难以自圆其说的困境。
这就涉及到小说的精神尺度。生活的确无处不在,它有无限的丰富性和可能性,但小说中的生活是另一码事。小说只能筛检出那些有益于意义表达的材料,经由复杂的糅合过程,小心翼翼地抵近生活的本质。它不拒绝庸常,甚至热爱庸常,这都没有问题。问题是,在庸常的生活中,必有人们忽视或遗忘的角落。那里一片静默,等待着小说家去发现、去核实、去开采。优秀的小说家坚定地站在这静默的边缘,让静默发声。他相信,这声音终会穿越喧闹的表象,得到人类内部情感的回应。小说的伦理由此形成。这个伦理就是:它从不向“正确”屈服。那些已然被指称为结论和定见的经验性想象,只会限制它的自由。它要以自己坚硬的核顶开缝隙,拆除幻觉,毕露真相。
这并不容易。一般情况是,我们也付出了不可谓不艰苦卓绝的努力,也自以为抵达了“事实”,但读者却不买账。他们抱怨说:这有什么,这样的故事我也会讲,甚至比小说家讲得更出色。此时,你一定认为,读者是刻薄的、傲慢的,他们根本就不懂小说。嗯嗯,我同意,我举双手赞成,我要站在你的立场上痛斥读者,痛斥他们大多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怎么就不设身处地为作者想想呢?作者费尽心思地编织故事,装配机关,就是期待得到他们热情的回应。可他们却视若无睹,大言不惭。他们辜负了这小说,也辜负了作者的期望。
——但这解决不了问题。作者必得提供证据,而且这个证据要有充分的说服力。也就是说,你所抵达“事实”的尺度有多大,是否超越了读者既有的经验和想象,是否在人物的生存状态下开拓了足够支撑文本的意义空间。
对此,贾若萱肯定是意识到了什么,所以她启动了一个名为《跟踪贾丹丹》的实验。在这个实验里,她将男主角置于“人到中年”的情感危机中,安排他与十年前的情人不期而遇。于是,我们看到了一场单向的追踪游戏。也就是说,当事人贾丹丹并不知情,她完全活在“我”对过去的回忆和当下的目光里。——“我”跟踪着她的身体,同时耐心咀嚼着十年前留下的“爱情”遗产。然后“我”的耐心耗尽,“我”将做出选择。恰在此时,手机“不合时宜”地响了,妻子的指令传来:回家。
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我心里出现清晰的声音,一遍遍重复着:贾丹丹,贾丹丹,寻找她吧, 奔向真正的幸福。可理智告诉我:回家吧,也许她已经有了归宿,回家吧, 往事不要再提。最终理智战胜了一切,一来怕妻子的冷战,二来也想好好准 备一下,起码换身好看的衣服再见面。于是我记住了楼号和单元号,回了家。
如果到这里结束,我将无话可说。它又一次证明了“道德”的当然性;证明了给定的社会意识所向披靡,无坚不摧;证明我们其实不必写小说,也不必读小说,因为“生活远比小说更丰富、更精彩”,但贾若萱执意要将她的实验继续下去:男主人公回家了,他的“心”却留在了别处,留在了那场梦遗的“液体”里。这很有意思,他说:“我好久没有遗精了,说明还没有老透。”于是“我走出门,决定去找她”。找的结果如何倒是其次,重要的是:他原来遵循的那条“正确”之路偏移了、分岔了,新的生活的可能涌上地表。没错,这正是我随作者一路“跟踪”收获的第一个惊喜。它让小说通向了“不可知”的区域,通向了一个人区别于“同类”的岔道。在这条岔道上,他将成为自己。
但这也是唯一的惊喜。贾若萱缺乏耐心,不够固执,她刚刚探明人物内心深处的一点微光,就粗暴地叫停了这场实验。心理时间也随之终止。可想而知,那个“我”面对如此简陋的结局是何等“惊愕”,他找不到自己生命的下文,只好潦草“吟诗”了事。
——公允地讲,责任不全在作者。问题主要出在“我”的“妻子”身上。电话那边“妻子”的声音冷而硬。某种程度上,那声音就是生活本身,它具有彻底的覆盖性:它确证了现在,也预言了“沉默”的未来。也就是说,作者怀疑,如果这个故事继续讲下去,很可能会回到它的起点:另一场“伪婚姻”。因为在今天,生活几乎没有给我们提供诸如信任、忠贞、激情、包容等与爱情相关的有足够说服力的价值依据。真正的爱情失踪了,它可能在遥远的过去,在记忆里,在梦里,在“贾丹丹”的背影里,但就是不在——现在。
与“妻子”这个生活的象征体比起来,我们的作者贾若萱,顶多负有连带责任。我注意到,她尚青春年少,被热衷于分类学的社会眼光指称为“90后”。在我的印象中,这个年龄群体的写作者对道德有一种本能的叙事冲动,但他们的问题是:在经验准备上,还不具备对生活具体而微的敏感。当然,这只是猜测,我宁愿把问题归咎于前者。
理由是,你不能以年龄和经验轻易地做出判断。对人是如此,对小说更是如此。
80后作家——请原谅我也不能免俗——一默就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跨越了半个世纪的成功样本:三十多岁的作者“盯”上了八十八岁的老妇。她本来是要去赴死的,但他却让她在小说中“活”了过来。或者说,她“活”在独属于她的生命秩序中,以至永恒。“永恒”这个词很大,但我以为,没有比这个词能更完美更纯粹地诠释这篇小说了。你知道,我说的是《人至暮年》,它让我想起了福克纳的名著《我弥留之际》。
常识告诉我们:人一旦老去,宏大的物理时间就不站在他或她这一边,每一分每一秒都意味着对他或她的剥夺和榨取。可是,“于她而言,老,并不意味着岁月在减少,相反,她觉得岁月在一天一天地增加。每增加一天,她必须找事情把这一天度过去。”比如夜里听“雨落入盆落入桶落入罐里的声音”。
这是一种对自我的倾听。“噼里啪啦,叮咚叮咚”。如果老屋里放着一个钟表的话,你会发现雨的敲击声和钟表走动的声音完全吻合。不过老屋里没有钟表,只有三样“东西”:她、棺材和农具。没错,她从一开始就是以“活物”出现的。孩子们只需要她活着,便可以心安理得地兑现他们所应许的有关孝敬、亲情、幸福等古老价值的承诺。而棺材和农具,则是方便此“活物”在生死边缘自由穿行的通道。这构成了一个巨大的隐喻。在这个隐喻内部深藏着一幅功能化的社会景观:高效、快捷、便利,科技、智能、自动化等等,它们修改了人的价值观,也修改了日常生活的伦理秩序。即使是死这种最自然的现象,也被注入了工具理性的血液。而小说中孩子们“赐予”她的一切现代之物以及生长在物上的观念和行为,都是让她陷入绝对孤独的合谋者。它们拥挤在“孝”的名义下大快朵颐,却一次次消费着老人的热度和体温,直至她被加工、速冻成一具空心的躯壳。
看上去这的确很残酷,但一默并不想为天下老人的“弥留之际”唱挽歌。——他的前辈和同代人已经在这种集体经验中吸吮了太多的汁液。到他这儿,已经是一口枯井,无甚可取了。于是他走进她最后的时刻,试图有新的发现。事实证明他成功了。当他严肃地打量着她力图“填满时间”的每一次行动时,他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她在寻回自己的时间。——这篇小说提出和论证的就是这个议题。
在此,我不得不回顾一下之前的段落。因为这关系到“大发现”的合法性。
之前,一默付出了极大的地理学热情。他紧紧跟随着老人,以便确认她的行踪。上述的老屋就是初步的成果。准确地说,老屋应该叫“东房”。院子的南墙开了口子,她要回堆满杂物的东房取工具;缺口堵上了,她要回东房睡觉;棺材被孩子们也安置在了东房。东房围绕她层层叠叠承担了多重职能,也渐渐成为她全部世界的中心。顺便说一句,在中国北方农村,东房冬季不保暖,夏季不通风,不适合老人居住。那作者为什么要一再强调这个地理方位呢?答案很明显。他看到了“孝”这个字飘落在老人身上的分量。
谁都看得出来,这分量很轻,身在其中的她自然也是心知肚明,但她没有被这沉痛的轻压垮,她执意要站在这轻的水面上感受、衡定自己的重量。所以她寻回时间之举,其实是在和他人的、自然的、历史的时间相对抗乃至争夺。她浇花,拾掇菜园,垒墙,陪疤婆聊天,听二人台,甚至咀嚼剩饭,就是要反复求证:在宏大的时间夹缝中,她还可以有自己的生活和时间。直到隔壁的“愣哥哥”燃响爆竹,她终于迎来了时间充满的那一刻:“她的鼻子蠢蠢欲动,伸出舌头,贪婪地舔了一下。”这是幸福的一舔,也是悲壮的一舔。因为很快子女的到来,又把她晾在了“大时间”的宰制之下。她失败了,但这失败却让她明确了生命真正的质地。小说最后一幕,整个世界在急剧地收缩,时间辉煌地结束于她。
——我认为,一默的小说《人至暮年》再次雄辩地证明:庸常的生活中也有凸起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