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EN Chuansheng
上海市每年一度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质量与计价行为专项检查,重点是对咨询合同版本、招投标资料、结算审核、审核报告等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在年度检查中,检查人员发现各咨询企业的档案管理存在资料归档目录不统一、内容不全面,对资料归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关键要素理解不清或存在误解,对咨询行业的新规范、新知识缺乏深度理解,虽然有些单位落实专人管理档案,对检查工作的重点做了准备和分析,但与规范要求有差距,特别是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的依据、新政策执行方面均存在明显不足。笔者有幸参加了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年度专项检查,切实体会到造价管理、资料归档的重要性,以及实施质量检查的必要性。
检查工作不仅要求在检查中发现、总结和提炼问题,更要督促咨询企业认识到咨询工作及其成果资料的重要性,需要深入理解资料内涵并领会政策法规的精髓。现就咨询环节的重点进行整理,希望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编制质量和档案管理方面有所提升和帮助。
咨询合同指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之间签署的合同,该合同通常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包含咨询工程名称、服务类型、审价时效约定、合同组成内容及份数要求、双方签字盖章等内容;第二部分为标准条件,明确规定了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和咨询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要求的管理程序和出现争议时的解决方式等;第三部分为专用条件,明确咨询服务的具体内容、范围、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具体审价时效、服务周期、服务酬金、支付及成果文件形式,以及合同履行中出现争议的解决方式及合同的生效、变更、终止等。检查中发现,合同签字盖章、签署时间、银行账户等信息不完整现象是可以避免的。
招标环节主要检查前期资料、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回标分析、评审文件、投标文件及归档资料等内容。
1.2.1 前期资料检查
前期资料(含设计概算及批复资料)的收集,主要用于了解建设范围、规模、建设标准、资金来源、建筑安装费、建设工程其他费、配套费、不可预见费、各项概算指标;与设计概算编制相关的参数、具体费率、费率区间值及价格确定所依据的文件和资料。
1.2.2 审核招标文件
(1)审核发包方式选择、招标范围界定、标段划分方案、拟采用合同类型、专业分包界面、计价方式选择、审核最高投标限价是否超过经批复的设计概算,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说明,投标报价的编制要求、发承包双方风险内容及幅度约定条款中是否存在偏袒某方或存有不足之处,投标人资质和人员资格设定、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否符合规定等。
(2)如进行资格预审,须审核资格预审的文件是否完整(含资格预审适用条件、申请人条件设置、评审方法)。
(3)审核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并与示范文本的要求一致(即合规性)等。
(4)审核对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设定是否充分,是否约定了专业工程和材料设备暂估价的发包方式,且该约定是否合法可行,暂估价和暂列金额与对应的批复概算金额比较是否有超出的情况。
(5)审核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说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项目特征是否有空白或描述不正确或存在理解歧义,计量单位是否与项目特征匹配,工程量数据之间关联性、措施费的组成是否全面和客观;审核其他项目清单(暂估价、暂列金额、总承包服务费、计日工等)的设定是否合理,规费、税金是否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管理办法执行。
1.2.3 检查最高投标限价[1]
(1)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依据包含:①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计价定额、企业定额及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招标文件、答疑纪要)等;②对设计文件及相关批复,施工周边及现场情况、工程特点难点分项、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市场价格信息或其它的相关资料等。
(2)进行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检查时,需分析取费计算、材料和设备市场价计入是否有误,定额套用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错项、漏项、重复项;组价中还应考虑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暂估价材料是否按暂估单价计入综合单价,并对其消耗量计算是否合规等。
(3)措施项目的计算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可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以综合单价计;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照招标文件设定的区间计算,并对取值依据予以说明;以“项”为计量单位的措施项目,应计算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4)其他项目包含暂列金额、暂估价、总承包服务费和计日工等,该部分的计算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计算。其中,总承包服务费应按招标文件计价规范约定的区间和基数算,如无约定,则按照计价规范约定的区间和基数计算。
(5)规费计算应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且不得让利;增值税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税率和计算基数。
(6)最高投标限价还应检查编制的成果文件与招标内容是否匹配,以及控制价与对应批复概算金额的比较情况。
1.2.4 回标分析检查
回标分析报告检查包含以下内容:①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响应、错漏项分析检查、综合单价合理性分析及措施项完整性、合理性、合规性分析;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非竞争性费用的正确性分析,对其他项目清单的完整性和合理性分析,各清单项报价异常的区间分析和不平衡报价分析(如存在),以及暂列金额暂估价报价计算的正确性分析;③总价与合价的算术性复核和异常低价警示,其他应需分析和需投标人澄清的问题。
1.2.5 评审文件检查
评审文件的检查重点是工程评标过程中的评标意见,主要查看和分析评标专家的评审意见是否客观、公平、完整,对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及分值计算是否存在偏差,对投标书中存在的问题是否有澄清说明,对中标单位标书中存在的问题或不足是否提出优化意见或建议,所编制的技术标准是否结合项目特点、难点和重点进行编制;技术和商务报价是否一一对应,特别是措施项目计算是否有据可查,是否存在不合理报价;评审过程中如存在否决投标的,是否有评委的决议等。
1.2.6 投标文件审核
投标文件重点审核其是否全面响应了招标文件及其要求,特别是有无不平衡报价或异常报价,并预估报价对工程结算的影响。
1.2.7 归档资料检查
招投标归档资料包括招投标情况信息表(含招标信息表、报名情况表、招标文件备案情况及异议表、开标情况表、评标情况表、中标候选人公示异议情况表、重新招标原因和依据表、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表)和附件(招标人代表证明、投标人代表证明、评标专家密封函、评标报告及评标专家个人评审意见表、初步分析汇总表、异议及答复的书面情况、相关申请报告等)、招标文件及补充招标文件和附件(含批复文件、总平面图等)、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以上资料重点检查资料完整性、签字盖章是否齐全、归档资料是否及时等。
(1)关于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的一致性,主要检查以下内容:①工程承包范围应以招标文件及补充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②合同价款(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否与中标价一致;③质量上应检查质量验收标准和奖罚措施是否与招投标一致等;④工期应注意招标文件中的总工期,关键节点工期要求是否前后一致,关于工期奖罚、赶工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
(2)工期方面的检查,应关注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是施工许可证载明的时间,还是以建设方、监理方确认的开工通知日期。质量条款主要检查隐蔽工程、中间验收的条件和程序,竣工验收的程序及相应整改措施和责任承担。合同价款的条款应检查合同价格的确定方式(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及风险约定;对涉及变更、核价、签证等的调价因素应明确调整的范围和流程,并对签发做出明确规定。
(3)支付条款部分应检查以下内容:①预付款(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时间及比例、扣回时点及方式;②进度款的申报和审核、支付时间和方式,进度款计算约定是按实物工程量的一定比例还是按形象进度,以及逾期支付的罚则;③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结算价款的支付约定;④保修金的比例、期限、期满返还方式和利息支付等。
(4)合同中应明确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的解决途径和地点,特别是对质量争议的约定,如出现质量问题时认定的机构、各方承担责任和保修责任的认定、发承包方不履行保修情况下的处理方式和费用承担;明确选择解决争议方式的顺序,并规定具有最终效力的解决方式。例如,在合同中可规定,如果双方造价出现争议时,应通过协商,力争以谈判方式解决争议;如谈判未能达成一致的,可提请工程所在地的造价管理部门进行诉前调解,如调解不成功的,则提交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等。
(5)明确不可抗力的范围,对不可抗力发生后发承包双方的责任、义务、费用等划分均做出详细规定。
(1)财务监理资料主要检查开工报告或开工审核单(含开工时间与竣工时间是否与招标文件的计划时间一致)、合同价款的调整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标准图集和规范、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协议、工程所在地的人工、材料、机械相关市场价格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特殊情况下的还需要提供专家评审的报告如高支模、基坑围护、脚手架、垂直运输等)、工程联系单、技术核定单、工程签证单、工程款发票、招标中材料和专业工程暂估价的询价与核价、专题会商纪要等。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对有效的工程变更和签证(包括变更或签证的必要性、合法性、合规性、经济性等详细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或签署意见。
(2)询价与核价资料检查分为人工、材料、机械三方面。其中,人工单价可根据合同约定或参考相关工程造价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主要材料、设备、机械台班及专业工程等价格可用市场调查方式获取信息,同时,对所获价格信息进行分析和审核,并按规定提供查询意见或审核报告。
(3)若有索赔事件,主要检查审核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且有效,相关手续的完整性及索赔理由正当性,资料之间的关联性、工期和费用计算的准确性等。同时,不管索赔费用成立与否,均应签署意见或出具报告,并附计算详细过程及对投资控制目前的影响分析。
(4)竣工结算阶段的资料包含竣工验收合格证明资料、备案证明、签章完整的竣工图、竣工结算送审文件及附件资料(结算书、工料机表、工程量计算书、钢筋翻样单、光盘等)、相关造价机构发布的计价依据等。
审核阶段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可参考表1。
(1)审核阶段资料完整性主要检查资料中是否包含实施方案、现场踏勘复验记录、专题会商纪要、意见征询单、结算审核意见及核对调整意见、审核成果文件(含完整对比表)等。
(2)成果文件检查包括:竣工结算审核书封面、造价工程师的盖章和签署页、审核报告、竣工结算审定单签署表、竣工结算审核汇总对比表、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汇总对比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审核对比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审核对比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审核对比表、规费税金审核对比表等。
(3)审核报告的检查重点是报告完整性和准确性,主要从工程概况、审核范围、审核原则、审核方法(全面审核法,不得采用重点审核法、抽样审核法或类比审核法等其他方法)、审核依据、审核要求、审核程序、增减原因、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审核结果及有关建议等方面,检查审核运用的方法,通过对比表发现核增减原因和结算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
表1 工程结算审核质量检查参考表式
(4)对专题会商纪要内容的检查主要是针对专题会商纪要的适用情况检查,即施工合同中约定不明事宜、缺陷、需澄清的问题或需进一步约定的事项,以及在审核过程中明确的事宜(包括发包人或承包人对竣工结算审核意见存有异议的事项),需通过专题会议纪要协商达到求同存异的结果。
审定及后期评估阶段资料包含客户满意度调查表、资料退还表、工程量计算书、三级审核文件及修正结果,归档资料整理是否全面和及时,项目归档资料台账及专人负责档案管理等。
本文仅是对几个重点检查环节进行梳理和汇总,在实际工作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仅要提高自身的编审业务水平,还要注意资料的完整性与有效性、实际施工与书面资料一致性等,尤其是对现行计价规范、相关政策的执行均需做到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