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人大常委会“票决”政府重大投资项目

2020-04-27 08:32陈敏
公民导刊 2020年1期
关键词:区政府重大项目工委

陈敏

这是长寿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政府实施的重大项目审查监督的创新举措。通过细化讨论决定方式,综合运用无记名投票和电子表决,给予常委会组成人员足够的审议空间,保障人大对区域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城镇建设的决定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四重”涉及面广,工程项目多,关乎人民群众所急所需所盼,加强人大监督,能够有效保障项目决策更加科学,资金使用更加合理,投资效益更加显著,项目质量更加可靠。

——董长明 (重庆市人大代表)

2019年3月26日,长寿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长寿区政府2019年实施的20个重大项目。这是长寿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区政府实施的重大项目进行审议表决,更是一次落实《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的生动实践。

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城镇建设(简称“四重”)是区域发展的重点。2018年底,长寿区人大常委会修订了《长寿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增加了讨论决定“四重”的相关内容。

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讨论决定“四重”的工作职责、明确“四重”范围认定和操作程序的基础上,长寿区人大常委会还细化了讨论决定的方式,综合运用无记名投票和电子表决的形式,给予常委会组成人员足够的审议空间,充分保障民主权利。

据悉,进入表决的“四重”项目可谓要经过“千锤百炼”,区政府在提请审议前,要对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分析评估,广泛征求意见。在确定初选项目后,由区人大有关专工委组成调研组,深入政府相关部门、项目业主单位、资金来源单位、项目受益单位等开展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形成调研报告供常委会审议表决作参考。

而在正式表决前,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时会先进行一次无记名投票,不赞成票超过50%的项目将不纳入最后的表决程序。

长寿区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实施重大项目的决定中,对区政府实施落实工程和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区政府要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表决通过的“四重”项目重点保障,要在7月和年底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项目实施情况;区人大有關专委会、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室)要加强本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在第二年的区人代会上,区政府要向大会报告“四重”实施情况,区人大常委会要向大会报告监督实施情况,共同推动项目实施顺利、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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