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埔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的历史地位

2020-04-27 02:55王虹铈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大埔县南昌起义工农

王虹铈

人民公安史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组织领导专门机关和人民群众运用特别勤务、暴力专政和治安管理等手段开展公安保卫工作的发展历程。纵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公安保卫工作历史,大致有三个方面:党组织的保卫工作史、人民军队的保卫工作史和人民政权的公安保卫工作史。目前,我国公安史研究均认为人民公安的历史,肇始于中国共产党的保卫组织——中央特科及其活动。那么,党领导人民群众利用掌握的政权,开展公安保卫工作的历史开端又在哪里呢?

1927年,国内革命战争形势风云变幻。“四·一二”政变及国民党反动派一系列清党屠杀之后,中国共产党丢掉了幻想,揩干身上的血迹,掩埋同志的尸首,以独立自主的形象,走上领导中国革命的历史舞台。8月7日,在共产国际帮助下,中共中央在汉口召开了紧急会议,史称“八七会议”。这次会议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总方针,把革命引向新的发展阶段。在总方针指导下,粤东潮汕地区相继建立起一批苏维埃雏形的工农民主政权。其中闽粤赣边界的大埔县,在尝试建设政权暴力专政与治安行政机构过程中建立的大埔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足堪为一范例。

一、大埔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的建立与性质

大埔县是广东省第一个被中共中央党史办确认的原中央苏区县,是人民共和国红色摇篮的一部分。1927年9月,中共大埔县(部)委根据中共中央、广东省委的指示,第二次组织领导工农武装暴动,积极迎接南昌起义部队入粤。16日,大埔县(部)委饶龙光、郭栋材、郭瘦真等人与中共附城区委书记饶炳寰,率领大埔农民自卫军攻入县城茶阳镇,解除县警队武装,宣布成立大埔县人民革命政府。18日下午,暴动农军迎接南昌起义军抵茶阳。19日,大埔县人民革命政府改为大埔县工农革命政府,任命中共党员饶龙光为政府主席,郭瘦真、郭栋材为副主席主持县政。在旧政权全面崩溃的情况下,新政权设立了隶属于革命政府的公安局,任命李卓寰为公安局长,并派出农军干部发动各区暴动,摧毁反动区署,组织工农政府,先后在高陂、百侯、埔西、附城等建立起区级革命政权。

列宁指出:构成国家实质的东西,就是强迫他人意志服从暴力的手段。新生的大埔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是根据“八七会议”后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暴动后各县市工作大纲(决议案)》的指示精神,即“工农独裁民主政府”“县政府下可应需要暂设……政治警察……等科”,而建立的工农政权暴力机构。县政府政治警察的任务是“镇压反革命,直到反革命不能有丝毫活动余地”①中央档案馆、广东省档案馆:《广东革命历史文件汇集 1927(甲)》,1982年版,第65页。。中共建政明确提出设“政治警察”机构的要求,体现出鲜明的党性,表明这个政权的暴力机构是置于党领导下,具有强烈政治性的阶级斗争工具。广东省委提出的暴动后政纲,是张太雷、黄平参加“八七会议”后,回粤改组广东党组织,召开第一次省委会后形成政纲。在这次省委会议上,“对中央紧急会议经过及决议,有详细之报告及讨论”,并决定“努力使同志们普遍了解及立即在实际上实现之”。在这个历史背景下,大埔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的建立具有很强的“政治建警”意义。

大埔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成立伊始,立即抓捕、镇压反革命分子,缉捕捉拿清共改组委员会委员谢炬生,县国民政府秘书、反动佛教会长徐冰川等人。在中共前委李立三、彭湃的领导下,茶阳镇召开群众大会,公安局做出决定,由农军予以镇压。同时应群众要求,捣毁作恶多端恶势力窝点,镇压了民愤极大的首恶分子。18日至20日之间“大埔杀4人”。此举改变了粤东地区第一次暴动时确定的暴动不杀人的前例②中共梅县市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梅县“五·一二”武装暴动资料汇编》,1987年版,第56页。,成为工农革命政府手中的一柄“刀把子”。南昌起义军主力离开大埔后,公安局武装立即进驻县署公衙,保卫政府机构,接掌县法院狱政,提释被囚禁的革命者。10月4日晚,在抵御反动商团围攻大埔战斗中,公安局武装履行了守护城防的卫戍职能。

大埔县治茶阳镇为闽西粤东的商贸枢纽。此地航路通达、市肆繁华、商家逾千、人涉五湖、经文荟萃,俨然是个小都市。新政权建立后立即面临社会治安方面的公共服务问题,需要有城市组织与管理的警务力量。大埔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作为市镇治安震慑力量而存在,保证商户无扰,维持市面稳定,及时羁押刑事嫌犯,履行了治安行政“务望各业安生”的一般警务职能。“大埔革命政权建立后,经济呈现出初步繁荣”③中共大埔县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国共产党大埔县地方史》(第一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版,第42页。,显示出了保障公共安全的特征。

大埔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力量具有来自民众、服务民众的特点。广东省委政纲要求,暴动后工农军以一部分编成县政府政治警察。大埔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主要公安力量改编自太宁农军,依靠革命骨干充实公安局,显示出政权机器的革命性和群众性。大埔农军原独立一团副团长李卓寰任局长,该团第一连做为公安局主要力量,在连长饶寿田领导下,担负起镇压反动分子,维持社会治安的任务。应当看到的是,大埔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在人员构成上,虽留用了职业员警,但更主要是依靠暴动农军,体现了暴力专政与治安行政民众参与的广泛性。从组织历史构成看,人民公安组织更加全面,目的性更加明确,具有组织领导包括警察在内的各种力量,完成打击敌人,保护人民,维护社会安宁任务的特质。罗瑞卿曾说过:我们做的都是人民公安工作,这个工作在机关和军队内部叫做保卫工作。治安行政主要是警察问题。如若依循普适性的“现代警察制度”④陆伟明:《交巡合一执法体制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15年版,第9页。,就得淡化人民公安政治属性,限定人民公安内涵外延,导致人民公安去功能的结果。

大埔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显示出暴力专政和治安行政双重职能,是党领导下的一种新型公安保卫组织形式,特别是因政治而建警,建政治警察的尝试,在当今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大埔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是贯彻“八七会议”精神和南昌起义斗争实践的产物

1927年8月1日,中国共产党在南昌领导了武装暴动。按当时既定政策,起义后建立的政权,是以中共党员为多数的、与国民党左派联合组建的政权——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尊国民政府为正统。5日,中共前委、革命委员会即离开南昌,率领起义部队南下广东。在起义军南下的路上,中共中央召开了“八七会议”。会议召开这天,起义军中的中共前敌委员会和革命委员会的领导人,正在江西临川忙于处理非战斗减员、整顿思想和筹饷派款。南昌起义后,周恩来先后在南昌、长汀两次给汉口的中共中央写信汇报情况,但两次报告基本可被视为是盲发,没得到具体回复和指示。至8月下旬,中央仍称“而叶贺离南昌后之情形此间完全未得到报告,不知能否顺利到达目的地。”①广东省档案馆、广东省委党校党史教研室:《党史教学与研究(广州起义资料专辑)》,1980年版,第2页。“八七会议”决定的内容,因为军事行动的特殊性,没能及时传达到中共前委和起义部队。因此,南下途中的主要大政方针,是执行起义前确定的策略,土地革命方面提出的口号,曾被民众微词为“耕者无其田”。

在另一条路线上,“八七会议”确定的总方针和有关暴动决议,由参加会议同志迅速传达到各地方党组织。8月9日,在汉口临时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上,毛泽东、张太雷等表示愿前往湖南、广东贯彻落实“八七会议”决议。11日,中央任命毛泽东为中央特派员,张太雷为中共广东省委书记。几天之后,毛泽东、张太雷先后抵达长沙、香港,立即召开省委会议,指出国民党的旗帜已经是军阀的旗帜,只有共产党的旗帜才是人民的旗帜。在广东方面,省委制定了暴动计划和暴动后各县市工作大纲, 8月20日前后,又派出原广东区委秘书长赖先声(又名赖玉润,大埔县枫朗镇人)等赴粤东汕头组织暴动,接应南昌起义军。赖先声抵汕后,即召开市委会议,传达省委指示,布置策应任务,成立了暴动指挥机构汕头市革命委员会,并担任委员长。②中共汕头市委党史研究室:《中共潮汕地方史大事记(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共党史出版社2001版,第64页。

8月22日,中共中央指示广东地方党组织,要求“省委须立即派出原路交通(步哨)与叶贺通消息,并为之做向导”。这时,南昌起义的革命力量,方抵达闽赣交界山岳丘陵地带石城县,处于同外界尚无有效信息沟通的状态。26日抵达瑞金地区后,从报纸获悉各省国民党新军阀封闭工会、农会,捕杀中共党员和工农群众消息后,认为再继续沿用国民党的名义已经不妥,即召开中共前委会议,决定政权的性质须从根本上改变,要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联合贫苦小资产阶级的工农政权。9月5日,周恩来在长汀再次致信中央,提出在取得潮汕、东江地区后“建立工农政权”的想法。但在同时间的前委会议上,革命委员会仍决定政权沿用国民政府的名义。9月11日,广东地方党组织派出赖释然、李明光与中共汕头地委秘书罗伯良(均为大埔县人)等北上迎接起义军,在上杭与周恩来等领导会合,送去中共广东省委的“政纲”。部队在上杭休整期间,前敌委员会会议决定按“政纲”修订土地没收政策③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周恩来年谱(1898-1949)》(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127页。。“9月14日,第一次使用鲜明的革命红旗,由闽进军入粤。”④中国社会科学院现代革命史研究室:《南昌起义资料》,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62页。

毛泽东在1929年指出,革命形势的发展,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过程中工农兵士群众曾经大大地起来过的地方,相当力量的正式红军的存在,共产党组织的有力量和它的政策不错误等是中国红色政权存在重要条件。“八七会议”精神经地方党传达到南昌起义部队后,大埔县成为诸条件要素的一个交汇点。9月16日,大埔县农军再次举行暴动,在茶阳镇成立大埔县人民革命政府。18日,南昌起义部队进入茶阳,改人民革命政府为工农革命政府。从这个历史节点上看,大埔县政权执行的政策,张举的旗帜,较之前发生了很大变化。工农革命政权所设置的公安局,因此也具有更为深远的意义。从机构呈现的武装暴力专政和治安行政管理职能看,大埔县革命政权及其公安局应是贯彻“八七会议”精神和南昌起义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实践的产物。

三、大埔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是人民公安史上一个首创范例

(一)大埔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与南昌市公安局的关系

从人民公安史视角研究大埔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不可回避的参照坐标是南昌起义后的南昌市公安局。相较而言,两者都沿用国民革命时期的政权机构称谓, 冠予“公安局”名称;存续时间相互衔接,有比较清晰延续脉络;都是中共领导建立政权下的职能机构,前者接受中共前敌委员会领导,后者则兼受中共广东省委和中共前委领导,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革命斗争的直接产物。

南昌起义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暴动,但起义后的政权,是以国民党名义出现的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政权续属国民政府,只不过是反对武汉国民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的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下的国民政府,仍留姜济寰任国民政府江西省府代主席。政权机构继续沿袭原南昌市公安局体制,由局长中共党员彭干臣掌理局务,但派任公安局长等施政布告均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的命令。采取这种方式除斗争策略上的考量外,还有政权建设经验和起义施政时间短暂等因素的影响,更主要是当时党正处在纠正“右倾”错误阶段,没有明确抛弃国民革命的旗帜而代之以土地革命的旗号。刘伯承在总结起义建政教训时认为,没有拿出中国共产党的“真面目及政治主张”。

表1 1927年南昌起义时的南昌市公安局与大埔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情况一览

旧警察的突出问题在于不问政治,是一个“混饭吃”的职业。南昌市公安局虽有起义前警察配合抓捕AB团的个例,但起义中和起义后,在“政治警察”角色上表现不够充分,目前尚未查阅到有具体暴力镇压反动分子的案例。南昌公安局有保安二队,消防一队,起义前后掐指满算,存续时间不足 5天。其“管理南昌卫戍事宜”的主要内容是:督促店铺照常开业,让商民安居乐业;参与维持一场大型民众会议秩序;参与拦截逃兵。将保安队和消防队混编,加入起义军参加南征,是彭干臣在公安局4天里的最主要工作。南昌起义前,中共前敌委员会设政治保卫处,李立三任处长。起义后,又以中国国民党委员会政治保卫处面貌正式出现,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这个政治保卫处更多地体现为党和军队的保卫组织,主要行使政治保卫职能,兼及军法、筹款。从现有史料看,政治保卫处与南昌市公安局人是各自的人,事儿是各自的事儿。这种情况直到1927年9月下旬汕头市公安局设立,李立三兼任汕头市公安局长时始有改观。

大埔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隶属的政权,是中共广东省委宣布接受“八七会议”决议后,“省委根据了中央的决议及其本意,决定了我们目前任务及暴动后工作大纲十数条”①中央档案馆、广东省档案馆:《广东革命历史文件汇集 1927(甲)》,1982年版,第86页。,制定《关于暴动后各县市工作大纲(决议案)》,重砌炉灶另开张的“工农独裁民主政府”。大埔县建政实际摧毁了国民党反动县政权,在党的领导下建立工农民主政府,执行土地革命政策,为“摧毁国民党政权,建立苏维埃政权”之前奏。政权建设必须以拥有管辖地域为基础,南昌起义部队因流动性,仅在茶阳镇停留2—3天。大埔工农政权在县城施政18天,除接受了南昌起义中共前委指导外,大部时间接受地方党领导。中共广东省委总结潮汕建政认为,“既然我们广东的暴动完全是独立的行动”,就“要以自己的力量来解决东江组织工农政府”②同上,第41页。。

大埔县建政使用公安局称谓,应有原政权前例、国民革命以来粤省政府体制及南昌起义政策的影响。中共前委的领导,政治保卫处等给予的指导和帮助,体现在改人民政府为革命政府、设县政府机构公安局、解救李卓寰任公安局长①《广东省政府批法字第149号》,《广东省政府周报》,民国16年11月第十四、五期合刊。、支援农军武器弹药等方面。南昌起义部队到汕头的路上,除军事斗争外,开杀戒始于8月18日前后。在广昌、瑞金、长汀等地处置土豪劣绅、反动官吏,执行的力量是主要政治保卫处及配属武装。进入广东后,建立公安局制裁反动派的则首推大埔,其后是潮州、汕头。这些公安局较治安行政管理为主的南昌市公安局,更表现出政治性暴力工具的特征。

以上情况说明,大埔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是“八七会议”后中共政权建立的公安局,它在政权张举旗帜及机构职能方面,较南昌市公安局有更深层次的历史意义。

(二)大埔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与土地革命时期中共政权公安保卫机构的关系

土地革命战争期间,以红色政权建立的暴力专政和治安行政机构归类,其公安保卫组织的形式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1927年8月至1927年11月为工农革命政府阶段。根据土地革命和反抗国民党反动派武装暴动的指示,这一时期主要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建立基层政权,一般表现为暴动后产生的乡、区、县级工农革命政府。由于对暴力专政和治安行政机构建设没有经验,一切处于摸索之中,因而组织形式比较复杂,多欠缺正规性,大部是利用纠察队、农会、工会等群团组织行使职能。较为正规的除公安局外,还有肃反委员会、裁判部、工农法庭或政法部等,且存续时间极短。

1927年11月至1931年1月为苏维埃政权积累阶段。根据中央在革命高潮中应成立苏维埃指示,海陆丰、广州率先建立苏维埃政权,随之各地各级苏维埃相继成立。在苏维埃运动猛烈发展过程中,新发展的苏区和建立不久的临时革命政权中,暴力专政和治安行政机构多没有明确的设置规范,许多地方“各自行政”“无所统属”,多呈现为疾风暴雨式的惩治反革命委员会、肃反委员会等临时过渡性肃反机关,虽个别区域政权也设政治保卫局,但为数甚少。为了规范苏维埃政权建设,经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全国苏维埃中央准备委员会等筹措,1931年1月中共中央成立苏维埃区域中央局。

1931年2月至1937年1月为苏维埃政权确立阶段。1931年2月,中共中央委托苏区中央局在瑞金筹建苏维埃中央政府。11月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红色区域各革命根据地分设省级苏维埃,苏维埃政权逐级至县区,全国范围政权体系相对稳固规范。这个阶段的政权暴力专政与治安行政机构,采取分轨制形式,组织架构上分别设暴力专政为主的政治保卫处、国家政治保卫局;治安行政则为内务人民委员部下辖市政厅的民警局(赤色民警局)、刑事侦探局和劳动感化院等。同期,新发展苏区、红白交接边区等临时政权则继续保有肃反委员会形式。

土地革命时期,中共政权下的公安局仅在第一阶段,即工农革命政府阶段出现。此后相当一段时间,都没有再延续。考察这个阶段中共暴动后产生的14个县以上政权,其中5个设置了公安局,占35.7%,多数在“潮汕七日红”的粤东地区,大埔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就是其中之一。

(三)大埔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与潮汕地区工农革命政权公安局的关系

1927年9月,南昌起义军进驻潮汕地区,相继建立中共领导的地方政权,史称“潮汕七日红”。颇具特色的是“潮汕七日红”区域5个主要县市中,相继诞生4个县级以上公安局。设置公安局的4个政权中,至少2个在地方党前期组织的暴动中,已成立肃反委员会等暴力机构。在南昌起义部队到达后,始设正式的公安局。这些公安局的负责人,4位已明确是中共党员,其中有3名来自南昌起义部队。大埔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长李卓寰,原是大埔县农民自卫军独立一团副团长,第一次暴动后,以军事犯的罪名囚禁在反动政权的监狱里。南昌起义军抵大埔后被释放,次日被任命为公安局长。革命力量撤出大埔后,李卓寰曾担任工农革命军(东路)第十五团副团长。从此情况来看,大埔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长的政治身份也是显而易见的。

资料显示,大埔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粤东潮汕地区较早建立工农革命政权的县域,大埔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是“潮汕七日红”期间建立最早、持续时间最长的公安局。从下表可知,大埔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存续时日逾半月之久,组织状态相对稳定。进言之,也是“八七会议”后中共政权建立的第一个公安局,开创了工农革命政权设置公安局的先河。

表2 1927年“潮汕七日红”前后工农革命政权及设置公安局情况一览

四、结语

大埔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是“八七会议”后中共领导建立的人民政权设立的第一个县级公安局,或者可以认为是中共红色政权建立的第一个公安局。虽然存续时间较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缺点和不足,但作为党领导的阶级斗争工具,在打击敌人,保护民众,维护社会安宁方面,已初具人民公安特征。从人民公安发展史角度看,大埔县工农革命政府公安局是早期建立人民公安机构的尝试,是人民政权公安保卫组织的发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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