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防护物资紧缺,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月1日发布《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免税政策的公告》,适度扩大了《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受赠人增加了“省级民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但在当前全球医疗物资采购和捐赠的背景下,上述受赠人名单明显不能满足需要。
比如,民革与全球华人华侨联系广泛,不少爱国华人华侨或组织向民革中央及其发起成立的中山博爱基金会捐赠紧缺医疗防护物资,以实际行动支持祖国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但在实际工作中,民革中央作为中央党群机关,中山博爱基金会成立时间不足尚未评级,都不具备海关快速通关和免税的受捐方资格,只能协调其他基金会或红十字会等代为接收和通关,严重影响了物资接收转运效率,不利于疫情防控。
为此,建议海关总署等相關单位将中央党群机关、已在民政部门注册的其他慈善组织,纳入当前接收疫情防控捐赠物资快速通关和免税资格范围,或协调当地具备资格的受赠人现场协助通关。此外,境外捐赠不少为民间购买,有一些不能提交医疗器械上市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等,建议海关先登记放行,由受赠人自行处理,增加地方医药或质检部门证明,或转红十字会,能医用的医用,能民用的民用,不能用的销毁,事后做好情况说明。(徐庆康,民革中央办公厅秘书一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