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安 杜壮飞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坚持以案管窗口服务保障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推进疫情期间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一是抓“疫”案,“绿色通道”确保案件不囤积快流转。优化受案方式,明确疫情防控期间的案件接收流程、电子卷宗的制作、卷宗及涉案物品的消毒流转规范,由公安机关落实专人负责、集中送案,减少上门次数和停留时间,最大限度降低接触风险;对涉疫与非疫案件分类处理,涉疫案件在卷宗封面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注明“涉疫”标识,依法从快受理,6件6人捕、诉案件实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为疫情防控提供高效司法保障。
二是抓方式,少见“疫”面确保服务不减质不打折。通过“两微一端”向社会发布《惠陽区人民检察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管理工作公告》,鼓励来访群众和其他案件当事人以电话、邮件和网络形式办理相关业务;引导代理律师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或以电话方式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开展辩护代理预约等事项,安排专人对律师阅卷申请进行初核,提前刻录好光盘,预约律师进行身份核验和移交光盘,简化律师阅卷程序。
三是抓落实,消杀防护确保战“疫”不缺位不松懈。积极做好自我防护,案管大厅每日定期进行消杀,在岗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外来人员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案管大厅的,一律戴口罩、测体温;对收到的案件卷宗和材料进行紫外线消毒后再送往业务部门,防止接触式感染;送案人员外出送案需杜绝与无关人员接触,并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外出送案情况登记表》,详细记录送案地点、接触人员等信息,做到防疫不松懈,履职不停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