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时期个人隐私应该怎样保护

2020-04-21 07:49林铭豪
南都周刊 2020年2期
关键词:个人信息湖北抗疫

林铭豪

随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持续升温,全国各地纷纷提高了相应的防疫级别。除了各省市陆续宣布启动一级应急响应之外,各地方、社区、村落也开始通过各种措施,例如全面排查返乡人员、呼吁自我隔离等方式,防止疫情持续扩散。

为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大部分从鄂返乡的人员都积极配合,主动登记,为抗击疫情贡献力量。然而,一些泄露、传播武汉乃至湖北返乡人员个人信息,污名化当地人员的声音和做法,逐渐出现在公众视野当中。

一段时间内,亲友群、同学群、同乡群里,各种包含大量个人信息的返乡人员表格、名单,在毫无加密处理的情况下被随意散播。甚至有人转发由武汉发往全国的铁路、民航旅客购票名单,其中不仅包含返乡日期和人员所乘交通工具种类、班次,还将姓名、身份证号、家庭详细地址、下榻酒店及房间号都一一对应呈现。有亲历者表示,个人信息泄露后,自己曾收到不明人士在电话、微信上的骚扰和谩骂。

人员排查的本意,是使地方政府能够更快、更好地掌握情况,针对可能发生的疫情及时制定应变方案。事实上,抗疫开始后,我们能看到,大部分湖北返乡人员是积极配合社区摸查、进行自我隔离的。但泄露的隐私信息,极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损害湖北返乡人员的利益,令人感到心寒。到处传播这些信息,只会制造更大范围的恐慌。

武汉是“九省通衢”的千万级人口城市,在春运节点上遭遇新冠疫情暴发,人员的快速流动的确加剧了病毒在全国范围内的传播。但导致疫情的是“病毒”而非“武汉人”、“湖北人”。

“不要离开武汉”的倡议最早是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在京召开的媒体通气会上由钟南山院士提出,在此之前,人们对疫情的了解尚不充分,武汉及湖北其他地区也并未对人员进出进行特别管制。

20日之前,大量的高校学生、务工人员就已通过各种方式陆续返乡。而即便这些人中有潜伏感染者,他们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湖北的。没人会想和病毒沾边,有关“病人刻意传播的”的言论更是毫无根据。

可现实中,从带有歧视湖北人字眼的横幅、网络上涌现的“舉报鄂字车牌”视频,到如今湖北人信息被泄露……过度恐慌演化成歧视心理,似乎把湖北人与新冠病毒画上等号,这对控制疫情蔓延不仅没有任何积极作用,反而会加深人之人间的猜疑,甚至导致抗疫漏洞出现。

钟南山院士曾提到,“武汉是一座英雄的城市”,武汉人民乃至湖北人民不久前才用一场精彩的军运会向世界展示了中国人的热情与包容,如今在疫情面前,我们更应该同仇敌忾。

请记住,他们也是受害者,而不是加害人。公民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即使是在特殊时期,也不例外。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常时期”并不意味着可以“置个人隐私权于不顾”,在未经准许的情况下随意传播他人私隐,甚至做出一些骚扰、恐吓湖北返乡人员的行为都是违反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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