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莉萍
(北海职业学院教育系,广西北海,536000)
“二孩”的出生引起的家庭结构的改变、同胞关系的出现给很多年轻的父母在家庭教育方面带来了一定的无措和混乱,同时,弟妹的到来也使长子女失去了众星捧月的核心地位,出现一定的焦虑、不安,表现出对“二孩”手足的消极和不接纳的态度。[1]无论是新闻报道还是学术论文,都以事实和数据阐释了“二孩”到来引起的长子女的心理、行为和适应性问题。长子女和弟妹的同胞关系是家庭中的重要关系之一,同胞关系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家庭氛围,进而影响到家庭中的每一位成员。在“二孩”家庭中,长子女在同胞关系中占主导地位,因此,提升同胞关系质量的关键,就是在“二孩”到来之前、“二孩”孕期和产后对长子女进行“同胞接纳”的教育。同胞接纳指家庭中长子女对“二胎”的到来在情感与行为倾向等方面都表现出积极的态度,在情感上对“二胎”的到来感到愉快和欢喜,在行为上没有排斥“二胎”的相关表现。[2]在家庭中,实施“同胞接纳”教育的主体应该是父母。
家庭是儿童社会化的首要场所,父母是幼儿的第一位老师,父母对孩子的教育在人的一生中起着奠基作用。父母的教育行为和教育方式都受其教育观念决定,并直接影响到幼儿的发展。父母的教育观念是指父母在教育和培养子女的过程中,在儿童发展、教育方式、教育途径、子女的可塑性等方面的理念,[3]主要包括人才观、亲子观、儿童观和教子观[4]。儿童观是家长对儿童权力、地位及对子女发展规律的观点;亲子观是父母对子女与自己关系的基本看法和教养动机。[5]在“二孩”家庭中,是否认可因“二孩”到来引起的长子女的心理和行为问题的存在,如何引导长子女顺利平稳地渡过过渡期,如何营造和谐的同胞关系,避免同胞竞争现象的出现等问题,是考验“二孩”父母教育观念科学与否的关键。
“二孩”政策实施近四年,“二孩”家长是否意识到“同胞接纳”教育的意义,他们是否在“二孩”出生之前抑或之后给长子女一定的心理调适或者接纳教育,有什么样的教育观念,采取了什么样的教育措施,目前的“同胞接纳”教育的现状如何,以及父母的不同背景是否会影响到自己的教育行为都将是本研究着力探寻的内容。通过对文献的梳理和总结,本研究将从家长的家庭教育观念和教育行为两个维度调查父母的“同胞接纳”教育现状。其中,家长的教育观念包含“亲子观儿童观”“教子观”两部分,家长的教育行为包括“亲子交流”“积极管教”两部分。
和家庭中的“二孩”相比,长子女更能感受到“二孩”的到来对自己地位的撼动,更易消极被动接受弟弟妹妹的到来,所以本研究中的“同胞接纳”教育主要探讨父母对长子女进行的接纳教育。另外,由于幼儿语言表达能力有限,因此本研究的研究对象确定为“二孩”家庭中3~6岁长子女的父母。
本研究采用陈媛媛编制的“二胎家庭中父母对3~6岁长子女同胞接纳”教育现状问卷”,[5]该问卷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家长背景变量,第二部分为家长教育观念、教育行为调查问卷。第二部分共28个题目,采用五点计分,分值越高表示被试拥有更好的教育观念和更科学的教育行为。该问卷信度系数为0.948,效度系数KMO为0.79。
因目前北海市3~6岁幼儿的家长“二孩”生育率不高,因此样本量的选取有一定的难度,本研究共在北海市两个区的6所幼儿园发放问卷215份,回收有效问卷192份,回收率89.3%,所得数据采用SPSS20.0软件包进行统计处理。
表1 3~6岁幼儿家长“同胞接纳”教育现状
整体来说,北海市3~6岁幼儿家长对长子女进行的“同胞接纳”教育的均值都在3.6615以上。根据均值转换成百分比发现,他们都处于中等以上水平,尤其以“亲子观儿童观”的分值最高,说明该年龄段家长对儿童的权利、地位和发展规律有较科学合理的认识;在教育子女的过程中,对自己的角色和职能有一定的认识;在对长子女的教育行为方面讲究方法,能够尊重幼儿,采取了灵活多变的支持性行为。
通过对父母不同背景变量对其“同胞接纳”教育影响的分析来看,被试的性别、收入等方面不存在显著差异,但在被试的学历、职业、家务是否有人分担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学历差异检验
通过对不同学历背景被试的“同胞接纳”教育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表明,不同文化程度父母在亲子观儿童观和教子观两个维度上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在亲子交流和积极管教维度上没有差异。进一步LSD检验表明,家长文化程度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被试和文化程度为中专/高中的被试在亲子观儿童观维度上有显著性差异(p=0.028<0.05),家长文化程度为研究生及以上、本科、大专的被试分别和文化程度为中专/高中的被试在教子观维度上有显著性差异(p=0.16,p=0.000,p=0.002)。
表2 “同胞接纳”教育的学历差异检验
2.职业差异检验
对被试不同职业背景的“同胞接纳”教育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发现,不同职业的父母在亲子观儿童观和教子观两个维度上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在亲子交流和积极管教维度上没有差异。进一步LSD检验表明,家长职业为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的被试和职业为经商的被试在亲子观儿童观维度上有显著性差异(p=0.004<0.05),家长职业为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的被试和无职业的被试在教子观维度上有显著性差异(p=0.002<0.05)。
表3 “同胞接纳”教育的职业差异检验
3.家务是否有人分担差异检验
被试的家务是否有人分担影响被试的教育观念和教育行为,经统计分析发现,父母的家务是否有人分担在被试“同胞接纳”教育的教子观维度上有显著性差异(t=2.110,p<0.05)。
表4 “同胞接纳”教育的家务分担检验
同胞接纳教育的实施效果需要家长科学的儿童观、亲子观和教子观,在本研究中,被试在教育观念两个维度上的分值都较高,大部分家长对科学儿童观和教子观有比较准确和清晰的认识,但也存在部分家长没有认识到儿童应有的权利,没有在生育“二孩”的问题上尊重长子女的意愿,没有对长子女进行“同胞接纳”教育必要性的充分认知,也没有把长子女在弟妹出生后在心理、行为和社会适应方面出现的退行问题给予客观、科学的认识。教育观念影响教育行为,虽然被试在教育行为两个维度上的得分也高于临界值,但分值没有出现和教育观念分值相匹配的分值,说明家长虽有比较正确的教育理念,但在实施过程中受个人外在因素的影响,没有表现出更加合理的教育行为。
在本研究中,家长文化程度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被试和文化程度为中专/高中的被试在亲子观儿童观和教子观维度上都有显著性差异,文化程度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被试在上述两个维度的均值也明显高于文化程度为中专/高中学历的被试。许智(2018)提出,“二孩”家庭父母的教养行为受到父母学历水平的影响[6]。一般来说,学历高的父母文化素养较高,也更容易接受新鲜事物,有终身学习的理念和良好的学习习惯。面对新的家庭格局和家庭环境变化带来的家庭教育的困惑,学历高的父母善于利用网络、书籍等方式去补充和更新自己的教育观念,使自己的教育理念能够与时俱进。
职业为公务员或企事业单位的被试与职业为商人的被试在亲子观儿童观及教子观两个维度上有显著性差异,且前者的均值也高于后者。已有研究发现,父母所从事不同性质、类型的职业,其对目前社会、经济地位和生活的满意程度的感受,都会对其在教养子女上产生不同的观点[7]。职业的不同反映的是所属文化群体的不同,进而使不同职业的人形成不同的思想认识体系,反映在教育观念上就包括对儿童权力地位的认知、儿童发展、对儿童的期望等内涵,在“二孩”家庭中,职业为公务员的家长与职业为商人的家长在教育观念上的显著性差异也在于此。
在本项研究中,家务有人分担的家长在四个维度上的均值都高于家务无人分担的家长的分值,有调查研究指出,如果母亲能获得来自亲朋好友的协助,母亲较少会用独断专行的方式教养子女,也较少打骂孩子,将会有较大的胜任感与自信。[8]因此,父母是否能够获得一定的社会支持,会影响到他们的家庭教育行为。社会支持既包括政府、社会正式组织的各种制度性支持,也包括家庭、亲友、邻里的非正式支持。随着“二孩”的到来,家长的经济、体力、精力、时间等在两个孩子的身上都得到了稀释,家长的心理压力、经济压力陡然增大,从而出现徒有好的教育理念但在实施“同胞接纳”教育的过程中出现有心无力的局面,社会支持系统能够在一定程度为家长的教育行为起到积极正向的支持作用。
综上,家长需要对长子女进行“同胞接纳”教育来提高长子女对弟妹的接纳度,减少同胞竞争行为,以营造出良好的家庭氛围。家长应该不断更新自己的教育观念,用科学的教育观念指导自己的教育行为,并在教育过程中尽量避免外界因素对自己家庭教育的消极影响,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