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立祥
贞观元年(627),大理寺少卿出缺,唐太宗首先想到了一向公正无私、办事持重练达的戴胄,于是,任命戴胄为大理少卿。没过几天,戴胄便与宰相封德彝发生了激烈的冲突。
某日,吏部尚书长孙无忌应召入朝觐见,没有解下佩刀就径直走进通往内宫的东上阁门,走过阁门后,监门校尉才发觉。当时朝廷律文规定:内侍人员不得持寸刃入上阁,违者斩。按照这条规定,长孙无忌无意间犯下了死罪,监门校尉也罪在不赦。
长孙无忌是长孙皇后的胞兄,又在玄武门之变中立有大功,唐太宗倚为股肱。究竟应当如何处理这一事件,朝臣们莫衷一是。宰相封德彝判定:长孙无忌误带佩刀入宫,属过失犯罪,罚铜20斤;监门校尉履职疏忽,失职犯罪,判处死刑。
戴胄挺身而出,大声说“不”。他上奏太宗说:“长孙无忌带刀入宫,监门校尉没有发觉,双方同属犯罪,现在一个仅仅判处罚铜20斤,一个则判处死罪,显然有失公允。如果陛下因长孙无忌有功而从宽处理,这不是司法机关可以议定的;如果要依法处理,那么这样判决就亵渎了法律的公平。”
唐太宗听了戴胄的奏议顿改初衷,说道:“法为天下公,朕安得阿亲戚?”于是,降诏重新审议。
宰相封德彝依然坚持自己的意见。戴胄甚为窝火,又上奏太宗辩驳说:“校尉缘无忌以致罪,法当轻;若皆误,不得独死。”唐太宗深为戴胄的刚正不阿和执法持平的态度所感动,遂赦免了校尉的死罪。
唐太宗励精图治,知人善任,将大批德劭才高之辈遴选到显要岗位。有些人为登上进身阶梯,竟伪造身份资历,篡改谱牒。针对这种情况,唐太宗特地下诏,作伪者主动自首,凡作伪又不自首者,一经查出,以死罪论处。
不久,有一位官员被查出伪造资历。戴胄受命审理此案,依法判处此人流放。
唐太宗闻之勃然大怒,当面斥责戴胄说:“我早有诏令明示天下,作伪不自首者处死,你这不明明是让我失信于天下吗?”戴胄毫不示弱:“陛下如果直接下诏将此人处死,臣自然管不了。陛下既然将他交付法司,臣敢违背法律吗?”
唐太宗更加火冒三丈:“你只顾自己遵守法律,却让我失信于天下,这合适吗?”戴胄见太宗动怒,放缓了语气说:“法律是国家为布信天下而制定的行为规范,言语是由一时喜怒而信口说出来的。陛下其实心里也清楚这样做非常不妥,故而交给臣下依法论处,这叫作忍小忿而存大信。如果屈从个人一时喜怒,亵渎法律的尊严,失信于天下,臣为陛下感到惋惜。”
一番肺腑之言使唐太宗幡然醒悟,于是欣然采納戴胄的意见,微笑着对戴胄说:“我在法律上每有失误,你都能及时予以纠正,我也就没什么忧虑了。”
贞观四年(630),戴胄升任宰相,进爵武昌郡公。贞观五年(631),唐太宗颁旨重修洛阳宫殿。戴胄进谏道:“现在关中、河西都在扩充军队,前不久刚刚启动了修复九成宫工程,丁壮被役使殆尽。如今战乱平息不久,民间人口遽减,一人为役丁,全家农事荒废,老幼尽力劳作,也难以维持生计。况且,自七月以来,淫雨不止,江河泛滥成灾,此时再大兴土木,我担心会引起百姓的怨恨。”
唐太宗闻奏,大为赞许,遂罢重修洛阳宫殿之议。
贞观七年(633),戴胄病逝。唐太宗罢朝三日,追赠戴胄为尚书右仆射、道国公,赐谥号为忠,命虞世南为他撰写碑文。
摘自《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