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欣
[摘 要]唐朝建立后恢复了总管府制度。武德七年改总管府为都督府,其中大都督为最高等级。史载贞观中改都督府为上中下三等,取消了大都督等级。然而勾稽史料不难发现在记载贞观年间的史实中屡屡出现“大都督”的记载。在查阅唐代诏书和碑刻材料后,笔者认为贞观年间只有遥授都督而不之官的亲王才被称为大都督,实际官制中已罢废大都督的员额。直到龙朔二年唐廷才又恢复了大都督府的建制,而亲王遥授大都督的惯例仍旧保留了下来,成为定制。
[关键词]大都督府;等级;贞观;亲王
唐朝建立后,在地方上恢复了总管府制度,武德七年改总管府为都督府。都督府是地方上统管一方军政与民政的最高行政机关,都督府下辖数州或数十州,都督府的长官是都督,其官职的全称是“使持节都督诸州诸军事”,或以其治所所在的州简称“某州都督”。唐朝刚恢复总管府制度时总管府的分等情况不详,《唐会要》卷68只记载:“武德七年二月十二日,改大总管府为大都督府。管十州已上,为上都督府;不满十州,只为都督府。”(1)可知武德年间都督府分为大都督、上都督、都督三等。贞观年间,都督府的分等情况发生变化,即都督府的诸等级变更为上、中、下三等,取消了大都督等级。然而,勾稽史料不难发现在记载贞观年间的史实中屡屡出现“大都督”的记载,关于这一点迄今未见有学者引起注意,即使是研究唐代都督府的专著《唐代都督府研究》,由于受到体例的限制,对都督府等级的论述也只是一笔带过。(2)故笔者草作此拙文,试对史书自相矛盾的记载做一考证,揭示贞观朝都督府官制的一些细枝末节,以求教于方家。
关于贞观年间罢废大都督府、变更都督府等级一事,各个史籍的记载较为零散。笔者引录了几条相关文献,条列于下:
(1)、《唐六典》卷30《三府督护州县官吏》:
魏黄初二年,始置都督诸州军事,……贞观中,始改为上、中、下都督府。(3)
(2)、《旧唐书》卷44《职官志三》“大都督府”条下小注:
魏黄初二年,始置都督诸州军事之名,后代因之。……贞观中分为上中下都督府也。(4)
(3)、《新唐书》卷49下《百官志四下》:
武德初,边要之地置总管以统军,……七年,改总管曰都督,总十州者为大都督。贞观二年,去大字……(5)
(4)、《唐会要》卷68《诸府尹》:
太原尹武德元年五月二十六日,并州置总管府,……七年二月十七日,改为大都督府,……贞观二年十月,去大字,为都督府。
成都府武德三年四月九日,置益州行台,……九年六月十三日废,置大都督府,……贞观二年二月二十日,去大字。
江陵府武德四年,平萧铣,始置大总管,……七年二月十八日,改为大都督府,……贞观十七年三月二十日,去大字。(6)
(5)、《旧唐书》卷39《地理志二》:
[武德]五年,荆州置大总管,……七年,……改大总管为大都督,……[贞观]二年,降为都督府……(7)
综合上引史料,(1)和(2)的记载完全相同,当是《旧唐书》的职官志直接抄录《唐六典》的缘故,两者都说贞观中将都督府改为上中下三等;(3)记载贞观二年,大都督府去大字;(4)记载并州大都督府和益州大都督府均废于贞观二年,荆州大都督府废于贞观十七年,但(5)却记载荆州大都督府废于贞观二年,未知《唐会要》与《旧唐书》孰谬。如果暂且搁置(4)对荆州大都督府废于贞观十七年的记载,只看(4)记载并州和益州大都督府都废于贞观二年,再综合(3)和(5)的记载,笔者窃以为大约在贞观二年,唐廷曾撤销了大都督府,而在这之后,都督府的等级被分为上中下三等,这个推测尚不能确证,但根据以上所引史料足见贞观年间唐廷已改定都督府的等级为上中下三等,大都督府被罢废。
贞观年间罢废大都督一事史籍记载本已明确,然而两唐书的纪传部分记载的贞观年间的史事中仍常常能看到“大都督”的字样。如所周知,唐代贞观以后亲王遥领地方都督则往往被称为大都督。《旧唐书》记载贞观二年以后亲王为大都督的事迹分别见于卷76《太宗诸子·濮王泰列传》:
濮王泰,……贞观二年,改封越王,授扬州大都督……七年,转 州大都督。(8)
卷67《李 列传》:
时高宗为晋王,遥领并州大都督。(9)
卷69《张亮列传》:
七年,魏王泰为相州都督而不之部,进亮金紫光禄大夫,行相州大都督长史。(10)
卷86《高宗中宗诸子·泽王上金列传》:
泽王上金,……永徽元年,封杞王。三年,遥授益州大都督。(11)
遍览两唐书高祖、太宗和高宗诸子的本传,只见李泰、李治、李上金三人在贞观二年以后、龙朔二年以前被称作大都督,其他诸皇子、皇弟、宗室及外姓担任都督均只记为某州都督,而不被记为“大都督”。之所以如此,笔者窃认为其原因乃是因为李泰、李治、李上金三人与其他担任都督的亲王不同,他们并不赴任,而是滞留京师、遥授都督的职衔。为了昭示他们比其他实际担当都督职务的亲王更尊荣,也为了提升都督府长史的官阶,将其尊称为“大”都督,这种尊称既与贞观时的官制无涉,也与其遥领的都督府的建制规格无关。亲王卸去都督一职后,他原先遥领的某都督府也就不再称为“大”都督府了。笔者阅读大量文献后发现,贞观年间将遥授都督的亲王尊称为“大都督”多见于正史和墓志,像诏书这样正统的文书中是找不到“大都督”的字样的。笔者爬梳撰写于贞观二年至龙朔二年的诏令。如《旧唐书》卷64《高祖二十二子·荆王元景列传》中转引的《荆王元景等子孙世袭刺史制》(12)和《唐大诏令集》收录的《相州都督魏王泰雍州牧制》(13)与《册晋王为皇太子文》(14)记载的李泰和李治二人的官职分别是相州都督和并州都督,而非“大都督”;《册杞王上金 州刺史文》也只载李上金的官职是益州都督,并非“大都督”。(15)与此形成对比的是《唐大诏令集》收录的撰于贞观二年以前的《齐王元吉司徒制》罗列的齐王元吉的官职中有“并州大都督”;(16)撰于龙朔二年以后的《册冀王轮文》(17)和《册殷王旭轮单于大都护文》(18)记载彼时李旭轮的官职中有“冀州大都督”,而《册周王显左卫大将军文》载李显的官职中有“益州大都督”。(19)之所以贞观二年以前和龙朔二年以后的诏令中出现了“大都督”的字样,是因为贞观二年以前和龙朔二年以后的官制中确实存在“大都督”的职官。反观贞观二年至龙朔二年之间的册授诸王官爵的诏令中没有出现“大都督”的字样,亦可佐证贞观中的职员令中实无“大都督”一职。两唐书的本传中将李泰、李治和李上金等遥授都督而不之官的亲王尊称为大都督,但毕竟,大约在贞观二年以后,唐廷实际已经罢废大都督府的等级,此时的职员令中也没有大都督的员额,所以在诏令等正式文书中并不见“大都督”的字样。
除了从撰于贞观二年以后的诏令中不见“大都督”的字样可以佐证此期唐朝廷已经取消了大都督等级,还可以从史书对此期朝廷追授给死去官员的赠官的记载中发现端倪。笔者翻阅两唐书的列传,发现卒于贞观年间的高级官员中没有一个被追赠为大都督。较早的,卒于贞观四年的窦轨就只被追赠为并州都督。(20)其他如房玄龄、尉迟敬德死后追赠并州都督,(21)李孝恭、段志玄追赠扬州都督,(22)柴绍、张公瑾追赠荆州都督(23)。再参看卒于龙朔二年以后的唐初功臣,李 和程知节死后分别追赠扬州大都督和益州大都督。(24)两相比较,亦可窥知贞观初年至龙朔二年之间,唐代的职员令中并没有“大都督”一职,所以卒于此期的高级官员不会被追赠大都督,即使像李靖这样的大功臣,死后也仅被追赠并州都督,(25)至于其他人更没有可能追赠大都督的。
如上所述,卒于贞观年间的高级官员不会被追赠大都督的官衔,而庶姓官员生前就担任大都督职官的记载在史书中更是难得一见。笔者仅检一例,《旧唐书·太宗本纪下》记载的贞观八年巡省大使名单中有“ 州大都督府长史皇甫无逸、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李袭誉、幽州大都督府长史张亮、凉州大都督李大亮”(26),其中前三者是大都督府长史,唯李大亮一人是大都督,颇为可疑。考诸史籍,彼时 州、扬州的都督是由李泰遥领;幽州都督缺载,从张亮以幽州长史的身份担当巡省大使推测彼时的大都督可能由亲王遥领;试检《唐刺史考全编》转引的其它史料均只记凉州都督李大亮,(27)记载李大亮为大都督的仅见于此,是为孤证,所以笔者颇疑“凉州大都督李大亮”之“大”为衍文,实际此时大都督职官已经撤销,仅遥授都督的亲王被称为大都督,庶姓不再有担任大都督的。
最后笔者试阐释《旧唐书·地理志》对 州、扬州和潞州大都督府等级升降的记载。旧志记载 州“[贞观]六年,又改为大都督府。九年,复为都督府。”(28)据《唐刺史考全编》记载此时期担任 州都督的人有张亮、田德平、李泰、房仁裕。(29)据旧书濮王泰传记载李泰贞观七年遥领 州大都督,笔者推测旧志载 州为大都督府或许与李泰遥领都督有关。另旧志载“贞观十年,改[扬州]大都督为都督,”按杜伏威归国后,唐廷在隋江都郡故地设置东南道行台。武德九年(626年)罢行台,改为大都督府。(30)贞观二年由李泰遥领扬州大都督,(31)直到贞观十年才由李贞接任扬州都督。(32)旧志记载扬州为大都督府的时间与亲王遥领都督的时间恰好完全吻合。再看潞州,旧志载“[贞观]八年,置大都督府。十年,又改为都督府。”(33)据《旧唐书》卷64《韩王元嘉列传》记载:
贞观六年,……授潞州刺史,时年十五。在州闻太妃有疾,便涕泣不食。及京师发丧,哀毁过礼,太宗嗟其至性,屡慰勉之。九年,授右领军大将军。十年,改封韩王,授潞州都督。(34)
可知,李元嘉在贞观六年就已经授拜潞州刺史,并已赴任。此后闻听太妃生病、过世,于是回到京城守丧。贞观十年,才又赴任潞州都督。(35)大概是因为贞观八年以后李元嘉在京师守丧,遥领潞州都督,直到贞观十年才又赴任,所以旧志才记载贞观八年至贞观十年潞州为大都督府。如此解释,则 州、扬州和潞州皆是亲王遥领都督才被升为大都督府的,因此这颇能与前面提出的“亲王遥授都督则被尊称为大都督”的假说相暗合。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贞观年间(极可能在贞观二年)唐廷已经罢废了大都督府的建制与员额,此时职员令中已不再有大都督的职官,故而唐代诏书中并不见有“大都督”的字样,正史中只把遥授都督的亲王称作大都督,庶姓官员不再有担任大都督的。直到龙朔二年,唐廷才又恢复了大都督的等级,确立了并、荆、益、扬为大都督府,此后的二百年里又陆续升潞、幽、灵、陕等为大都督府。大都督照例由亲王遥领,非庶姓所能染指。从此,亲王遥领大都督而不之官,由庶姓担任大都督府长史代行大都督的职权,遂成定制。
参考文献:
(1)《唐会要》卷68《都督府》,中华书局1955年整理本,第1192页。
(2)《唐代都督府研究》对都督府等级的分等情况的论述只有一页,且完全是对《唐会要》、《通典》的都督府分等情况记载的转述,并没有对其进行专门的研究。参见艾冲:《唐代都督府研究》,西安:西安地图出版社,2005年,第48页。
(3)《唐六典》卷30《三府督护州县官吏》,中华书局1992年标点本,第742页。
(4)《旧唐书》卷44《职官志三》,中华书局1975年标点本,第1916页。
(5)《新唐书》卷49下《百官志四下》,中华书局1975年标点本,第1315—1316页。
(6)《唐会要》卷68《诸府尹》,第1190—1192页。
(7)《旧唐书》卷39《地理志二》,第1551—1552页。
(8)《旧唐书》卷76《太宗诸子·濮王泰列传》,第2653页。
(9)《旧唐书》卷67《李 列传》,第2486页。
(10)《旧唐书》卷69《张亮列传》,第2515页。
(11)《旧唐书》卷86《高宗中宗诸子·泽王上金列传》,第2825页。
(12)《旧唐书》卷64《高祖二十二子·荆王元景列传》,第2424页。
(13)《唐大诏令集》卷35《相州都督魏王泰雍州牧制》,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50页。
(14)《唐大诏令集》卷28《册晋王为皇太子文》,第98页。
(15)《唐大诏令集》卷37《册杞王上金 州刺史文》,第162页。
(16)《唐大诏令集》卷35《齐王元吉司徒制》,第149页。
(17)《唐大诏令集》卷34《册冀王轮文》,第143页。
(18)《唐大诏令集》卷37《册殷王旭轮单于大都护文》,第164页。
(19)《唐大诏令集》卷37《册周王显左卫大将军文》,第165页。
(20)参见《旧唐书》卷61《窦轨列传》,第2366—2367页。
(21)分别参见《旧唐书》卷66《房玄龄列传》,第2467页;卷68《尉迟敬德列传》,第2500页。传世的《房玄龄碑》记载的房玄龄的赠官是“并州都督”而非“大”都督。参见《金石萃编》卷50《房元龄碑》,《石刻史料新编》第1辑第2册,新文丰出版公司1977年版,第839页;尉迟敬德的墓志盖记载敬德的赠官是“大唐故司徒、并州都督”,亦非“大”都督。参见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290页。
(22)分别参见《旧唐书》卷60《宗室·河间王孝恭列传》,第2349页;卷68《段志玄列传》,第2506页。
(23)分别参见《旧唐书》卷58《柴绍列传》,第2315页;卷68《张公瑾列传》,第2507页。
(24)分别参见《旧唐书》卷67《李 列传》,第2488页;卷68《程知节列传》,第2504页。李 的墓志也记载李 的官称是“大唐故司空太子太师赠太尉扬州大都督”。参见周绍良、赵超主编:《唐代墓志汇编续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77页。
(25)《旧唐书》卷67《李靖列传》,第2482页。又见《金石萃编》卷51《李靖碑》,《石刻史料新编》第1辑第2册,新文丰出版公司1977年版,第858—861页。
(26)《旧唐书》卷3《太宗本纪下》,第43页。
(27)参见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安徽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68页。
(28)《旧唐书》卷38《地理志一》,第1409页。
(29)郁贤皓:《唐刺史考全编》,第204页。
(30)《旧唐书》卷40《地理志三》,第1571页。
(31)《旧唐书》卷76《太宗诸子·濮王泰列传》,第2653页。
(32)《旧唐书》卷76《太宗诸子·越王贞列传》,第2661页。并参见《资治通鉴》卷194,唐太宗贞观十年二月乙丑,中华书局1956年标点本,第6119页。
(33)《旧唐书》卷39《地理志二》,第1476页。
(34)《舊唐书》卷64《高祖二十二子·韩王元嘉列传》,第2427页。
(35)《资治通鉴》卷194,唐太宗贞观十年三月癸丑,第61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