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强
【摘要】 目的 探究苯巴比妥联合地西泮治疗小儿热性惊厥的临床效果。方法 84例小儿热性惊厥患儿, 采取随机盲选法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 各42例。两组患儿均给予基础治疗, 在此基础上, 对照组患儿实行苯巴比妥治疗, 观察组患儿实行苯巴比妥联合地西泮治疗。对比两组患儿的临床疗效、治疗后2 h内复发率、惊厥症状控制时间以及不良反应发生情况。结果 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为92.86%, 高于对照组的69.05%,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治疗后2 h内复发率4.76%明显低于对照组的26.19%,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7.372, P<0.05)。观察组惊厥症状控制时间(11.04±2.64)min明显短于对照组的(15.37±4.88)min,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5.058, P<0.05)。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4.76%低于对照组的21.43%, 差异具有統计学意义(χ2=5.126, P<0.05)。结论 小儿热性惊厥患儿实行苯巴比妥联合地西泮治疗的效果显著, 能明显提高临床疗效, 控制惊厥症状, 降低复发率及不良反应发生率, 值得在临床治疗领域中使用及推广。
【关键词】 苯巴比妥;地西泮;小儿热性惊厥;临床疗效
DOI:10.14163/j.cnki.11-5547/r.2020.09.061
惊厥是临床常见的儿科疾病之一, 好发于婴幼儿群体, 具有发生率高及治疗难度大等鲜明特点, 而低镁血症、中毒、低钙血症、低血糖症、中毒性脑病、颅内感染及高热惊厥等疾病均存在引发惊厥的可能性[1, 2]。有统计数据显示, 惊厥发生后患儿存活率仅为20%, 一旦错失最佳治疗时机或治疗方法不得当则存在影响患儿智力发育及机体健康的可能性, 严重威胁患儿生命健康安全。目前临床治疗惊厥以药物治疗为主要方法, 例如:口服适量止惊药物等, 取得令人满意的治疗效果。同时, 即便惊厥预后效果良好, 但是其复发率高, 尤其是小儿热性惊厥后出现癫痫的风险严峻, 其发生原因与感染性疾病间存在着密切联系, 例如:以上呼吸道感染最为常见, 发育状况、遗传及年龄均是小儿热性惊厥的主要发作因素[3, 4]。鉴于此, 本课题重点探究苯巴比妥联合地西泮治疗小儿热性惊厥的临床效果, 现将研究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选取2018年8月~2019年9月本院收治的84例小儿热性惊厥患儿。所有患儿均符合小儿热性惊厥的诊断标准, 并且所有患儿家长于知情条件下签署实验同意书。基本排除失语、合并精神疾病及合并恶性肿瘤者;排除存在中枢神经系统感染、颅脑外伤、颅脑出血、脑水肿及癫痫发作、神经皮肤综合征或先天代谢异常合并发热患儿。采取随机盲选法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 各42例。对照组患儿中, 男女比例为24∶18;年龄0.3~6.0岁, 平均年龄(2.28±1.24)岁;急性支气管炎11例、上呼吸道感染21例、支气管肺炎10例。观察组患儿中, 男女比例为25∶17;年龄0.4~7.0岁, 平均年龄(2.29±1.57)岁;急性支气管炎12例、上呼吸道感染20例、支气管肺炎10例。两组患儿一般资料对比,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
1. 2 治疗方法 两组患儿入院后均结合其病情严重程度酌情开展抗感染、物理降温及低流量吸氧等基础治疗。对照组实行苯巴比妥治疗, 即:苯巴比妥(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12020381), 静脉注射, 1次/d, 0.1~0.2 g/次, 必要时每隔4~6 h重复注射1次。观察组实行苯巴比妥联合地西泮治疗, 即:苯巴比妥(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12020381), 静脉注射, 1次/d, 0.1~0.2 g/次, 必要时每隔4~6 h重复注射1次;地西泮(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31021864), 静脉注射, 1次/d, 0.3~0.5 mg/(kg·次), 控制其药物注射速度≤0.3 mg/min, 用药剂量≤10 mg/次。
1. 3 观察指标及判定标准 ①对比两组患儿临床疗效。疗效判定标准[5, 6]:临床症状基本消失且经影像学检查恢复正常为显效;临床症状明显改善且经影像学检查趋向正常为有效;临床症状及影像学检查均无任何变化为无效。总有效率=显效率+有效率。②同时, 分别统计两组患儿治疗后2 h内复发情况, 计算其复发率;并记录患儿惊厥症状控制时间。③观察对比两组患儿不良反应发生情况, 不良反应主要包括癫痫、共济失调及智力障碍等。
1. 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3.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 ( x-±s)表示, 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 1 两组患儿临床疗效对比 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为92.86%, 高于对照组的69.05%,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2. 2 两组患儿治疗后2 h内复发情况及惊厥症状控制时间对比 对照组治疗后2 h内复发11例, 复发率为26.19%;观察组治疗后2 h内复发2例, 复发率为4.76%;观察组治疗后2 h内复发率明显低于对照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7.372, P<0.05)。对照组惊厥症状控制时间为(15.37±4.88)min, 观察组惊厥症状控制时间为(11.04±2.64)min, 观察组惊厥症状控制时间明显短于对照组,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t=5.058, P<0.05)。
2. 3 两组患儿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对比 对照组发生癫痫4例、共济失调3例、智力障碍2例, 不良反应发生率为21.43%;观察组发生癫痫1例、共济失调1例、智力障碍0例, 不良反应发生率为4.76%。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低于对照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5.126, P<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