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刘春梅?侯蜀卿?王纪尧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对家长微信群捧、怼、散、静等四种叙事表达的梳理,提出积极发布集体议题、引发集体讨论,努力营造共同体氛围、维系主体间关系,厘清教育边界、重构交互路径等应对措施,以期强化家、校联系、形成教育合力,构建家、校共育格局。
【关键词】家长;微信群;网络交互;教育应对
“最完备的教育是学校与家庭的结合。”我国对家、校协同合作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朱庆澜指出学堂与家庭要相互支持、密切合作。自2002年开始,家、校合作的理念开始被关注,家、校沟通逐渐成为热点话题。微信的出现为家、校及时沟通提供了新的方式,已成为个人微观叙事和表达的重要方式。在“互联网+”的时代语境中,如何赋予其教育性,实现家、校协同、家、校共育是值得探究的议题。国内探讨利用微信群促进家、校合作的研究开始于2013年,主要聚焦于微信群的常规运行、微信公众号的应用操作等内容,大多是从技术应用层面来分析微信如何支持和促进家、校合作,归因解释和对策建议相对空泛,鲜有研究家长在微信群的内容表达、教育者与家长之间的网络交互行为。
本研究采用线上观察和文本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笔者于2016年9月进入某地“高2016级11班”“XX中学2018级6班”“五年级四班”“三年级二班”“初2017级2班”“终极一班”“幼幼班”“苗苗班”等微信群进行线上参与式观察。尽量不扰乱群内自然交互环境,但偶尔也会参与群内交流互动,形成一种自然“在场”,以便更好地描述教育者、家长在微信群的网络交互行为,探究以教育者、家长为主体的家、校互动机制。
一、书写:家长微信群中教育主体的叙事表达
通过对2016年9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6个微信群进行整理发现,教育者与家长作为主要教育主体在微信群的网络行为构成了四种不同的文化参与和叙事表达。
(一)“捧”
在微信群中,只要老师发布通知或消息,就会跟风地进行形式化的应景回应。
情景1“一致性的跟风”:一位幼儿园老师在群里发了一张幼儿的树叶拼图手工图片,家长们随即进行了应景式的回复。“老师们辛苦了,小朋友们真棒,加油!”“孩子们做的真棒,谢谢老师的辛苦付出。”“老师们辛苦啦,小朋友们真棒!”“小朋友们加油,老师们真棒!”“孩子特别期待今天的手工课,昨晚兴奋得睡不着,谢谢老师们的辛苦付出。”“老师们辛苦了,谢谢老师们的辛苦付出。”截取此段群信息,可以发现:家长们的回应内容高度化的雷同,大多属于修修改改的、照搬照抄的系列回复。又如在某一班级家长微信群建立之初,班主任老师在群里发布了一条消息:“这三年需要大家的信任与支持,共同营造良好的氛围,劲往一处使。”家长跟着回复:“老师辛苦!”“谢谢老师,大家一起努力!”“老师辛苦!”“辛苦了,老师!”“辛苦老师,大家一起努力!”“老师费心了,一起加油!”“最辛苦的还是老师,您一个人教育这么多的孩子,您辛苦啦!”
从上述家长信息内容发布情况不难看出,“老师辛苦了”“谢谢老师”等内容频繁出现,造成大量的“无营养”回复、“盖楼”谢师。
情景2“同质性的回应”:“各位家长:今天的家庭作业是抄写第五课课后生字、生词3遍并造句,烦请督促孩子完成。”“家长们:已经进入期末复习了,知识点任务较多!请逐项检查孩子的作业!”“期末考试要来了,前天刚发的练习卷孩子每天写一张,写完父母批改一下,将分数打好,有不清楚的可以微信交流”。“现在仅有几位学生家长发了学生作业图片,不发的我可不可以认为没有写?@所有人。”“@XXX妈妈,请按我的要求督促孩子完成作业,将作业私发给我。”“收到”“好的”“老师辛苦了”“老师您费心了”等词语是家长们高词频的回复。在群中,家长们对于学校老师发布的任务和要求,大多时候会一致性、无条件地认领和执行。
随着微信群成为家、校之间的日常纽带,群成员的集体心理氛围也由此形成。为了维持与教育者的良好关系,群里的多数家长大都会表示积极的支持,会使得成员的异质性和个性被削弱,同质性、趋同性凸显,教育者与家长之间的对话更多呈现了一种“捧”式的赞同。而这类无条件的赞同仅仅是为了迎合,没有反映出对具体行为的实际判断和实质诉求,因此也就失去了意义,沦为一种形式上的应景式点赞和应付认同,未能形成主体间性的教育意义对话。
(二)“怼”
在融媒体时代,作为网络媒介参与主体的学生家长,其个体意识逐渐增强,“自我化”表现日益明显,对学校管理、教学事务相关信息关注较多。然而,由于部分家长缺乏正确的社交公共空间意识,致使作为公共空间的微信群存在着一些非理性的言行,使得家长微信群的公共空间衰落、公共性减弱,其应有的公共空间教育价值与意义被严重削弱。①
情景3“他者性的否定”:一学生家长在群里对数学老师布置的周末作业提出异议:“XXX老师,你以试卷的方式布置周末作业,少则1张试卷,多则几张,请问这么大的作业量对孩子的学习到底有什么帮助?既然是周末,家长也有家长的安排,周末我们也给孩子报了培训班,旨在培养孩子的兴趣和爱好。”此时,该群英语老师发言:“说到教育,是你懂还是我们懂?你懂你倒是自己在家教啊!你觉得不合理你可以不做啊!看不惯你退群啊!”班主任发言:“XX家长,请不要胡乱发言,你扰乱了本群的纪律和规定,不希望有下次!”
情景4“对抗性的冲突”:一班主任老师在群里发布:“各位家长,班级有部分孩子总是不完成作业,屡次教育就是不听,这让老师我很无能为力,请家长多监管和督促。”群中XX家长及时回应:“又没写完?烦请王老师多督促!”“?不该是家长多督促吗?家庭作业是家长的责任。”“我们在外打工,不在本地,希望老师多帮助一下,感谢了!”“我们不负责学校之外的”“啥子叫学校之外的就不負责?老师!”
在家长微信群的交互情景中,学校教育者主体性过度彰显,家长主体性弱化缺失。很多负面信息会被放大,形成群成员之间的误解、冲突,带来严重的内部耗散,从而直接降低家、校合作的效能,甚至是起到相反的作用。②
(三)“散”
微信群作为一种社交性媒体手段,其平民化和普及化使得参与者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自我陈述和表达的机会。多元、主动、直接的群讨论,使得话题广而杂、零而散,导致信息碎片化。
情景5“自我性的自由”:家长们会就自己所关心的孩子在学校生活方面的事情,不断、反复地向老师咨询和询问,例如作业布置、物品丢失与错拿、费用咨询与收缴、放假时间、学习情况、生活照顾、座位安排、活动布置、日常人际交往、入队入团等。同时,家长也会将微信群作为一个聊天群,发布无关紧要的信息。如每天在群里发“签到”图片,以凸显自己的“到场率”;转发搞笑视频、出行自拍图片;转发集赞链接,进行广告、拉票推送;发布孩子的成绩、证书等。有时,一些学生也会发布各种无关的图片、表情包等。
这种散聊使得群信息散乱庞杂,不利于教育者和家长接收重要信息、获得及时回应。由于个别信息的误导,还易产生歧义和混乱。群成员在驳杂的信息之间“漂移”成为一种常态,“浏览”成为一种本能。
(四)“静”
情景6“集体性的沉默”:大部分家长微信群是由学校教育者发起建立的,在建群之初,家长们往往热情高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参与者的新鲜感与热情渐渐消退,群里的信息发布和讨论由最初的每天几百条到几十条再到后来的接近零条。老师只是在需要家长协同时,发布通知信息,其他成员偶尔发布一条信息,但回应者寥寥无几,甚至鲜有成员回应。群成员都处于静悄悄的“潜水”状态、处于一种“集体沉默”状态。
情景7“差异性的身份”:微信群具有较强的交互性,但也凸显出教育者与家长之间不平等的关系,群内成员的地位往往与其文化资本、经济资本和权力资本相关。在群里活跃的发言者通常是家委会的成员,该类成员大多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丰富的社会阅历和较好的职业声望,而普通群成员往往处于弱化无声状态。对于家长而言,加入群便意味着“在场”,其职业、收入、年龄等要素,通过成员身份得到象征和展示。微信群里的对话,并非简单的文字输入,而是一个真实的成员在网络空间的呈现。其文字背后,代表了个体的价值、品位、身份和文化。在交流过程中,地位高者往往得到更多的回应,往往成为群话题的主要发起者,因为“你的权势越大,就越能把自己的信息传递给他人”。一些处于从属地位的成员,他们难以主动制造议题,既便是偶尔发表见解,也难以引起群里的围观和共鸣。因此,他们成为一种“寒暄式”社交的参与者,只能进行应景式的点赞。③普通参与者会因种种原因而隐藏真实的自我,对于许多敏感话题,往往谨慎地选择用表情符号进行“应付”交流,使得群交流处于一问一答的低层次水平,缺乏深度对话与合作。
二、联结:班级家长微信群中的教育应对
微信群为重构“家—校”之间的联结提供了技术支撑,但“自在、自为、自由”的群聊难以产生“共在、共生、共育”的对话协同。学校教育者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提升媒介素养,与家长进行积极的对话。
(一)积极发布集体议题,引发集体讨论
以微信群为代表的媒介化社会交往已经成为“中介化的类交往”,群聊是维持群体活动最基本的形式。微信群为教育者、家长提供了交流互动的公共空间,实现了“共同在场”。④并非每个话题都会引起群成员的注意,群具有潜在的“组织性”,需要某个具体管理者的“发起”与“照看”。而发起讨论、发布议题的人,往往对网络交互有着直接的影响。身处群里的教育者,具有天然的优势地位和专业身份,其在信息获取、意见引领、话题设置、现实关系、沟通协调、达成共识等方面,扮演着“意见领袖”的角色。其所发布的议题、引发的讨论,会受到家长的积极关注和回应。
首先,通过积极发布议题,引发集体讨论。教育者要引导家长自由发表意见,积极参与学校各类教育教学事务讨论,营造民主公开的舆论氛围,促使群成员在思想认识、价值认同上达成一致。围绕教育问题形成的话语表达、网络书写,能有效促进“家—校”的社会连接。群聊中的“议题讨论”是教育者、家长参与媒介生产的集体实践,这种实践的最大特色是“共同供给,共同需求”,从多样化的异质中寻求一致性的认同。⑤
其次,鉴于家长群体信息素养和新媒体应用水平的差异,教育者需给予相应的指导,主动推送学校教育领域相关内容,比如学校的特色及教育理念、学校规章制度及运行机制、课程设置体系、教材选用等内容;也可以发起与学生发展有关、家长们感兴趣的话题或活动;针对不同学生的事件或行为,通过引导和交流,促进家长之间的互相支持;平衡家长们在微信群中的话语权分配、利益诉求。
再次,教育者要对家长的微信群交互行为进行规范指导,明确微信群的目的在于促使家长了解学校、学生的动态,强化家、校交流。⑥针对家长的失当行为,要及时纠正与正确引导,不断引导家长提升自身媒介素养、强化公共规范意识。
(二)努力营造共同体氛围,维系主体间关系
社会学家戈夫曼提出在人与人的互动中,个体会积极塑造“理想自我”,扩大公开区域、减小危险区域,以促进人际关系的良好发展。首先,教育者要引导家长从具体事件的尖锐性互怼、直接性批评转变为主体间协商,设身处地理解他者的立场和观点,从而重建共同体的意识,最终成为共同体中的“我们”。群聊大多是在高度情境化的空间里进行的,教育者、家长完成其在微信群中的叙述和自我呈现,从而在基于群的网络交互行为的社会性活动中建构对自我身份的认知和想象。⑦如转发与学校教育相关的信息,表达对学校的认同、对教育者的认可。“XX班真棒”“XX是重点示范学校”等表述,表达出家长对学校、班级的高度认同。
其次,教育者可以在关键时间节点(寒暑假放假、主要节假日、重要事项开展前中后)向家长问候问好,以增进教育者與家长、家长与家长之间的网络交互关系。对于虚拟化的微信群而言,问候问好作为一种日常话语表达,转化为一种人际交往,呈现出交际“仪式感”。对于分散在不同时空的家长、教育者而言,问候问好是建构学校与家庭连接的最简单而经济的人情表达。
最后,教育者要积极组织网络分享学习,强化家庭教育指导。微信群中分享的文章能够获得群成员的共同阅读和评价,教育者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先验身份,积极撰写或者转发家庭教育类文章。同时,鼓励家长进行评论,促使良好学习氛围的形成。阅读、评论、转发相关信息,是家长对于家、校共育秩序的参与和建构。教育者希望自己认同的教育规则被家长们接受,家长们希望自己所提出的诉求和需求得到教育者的认同,这种网络分享学习成为家、校互动沟通的重要手段。
(三)厘清教育边界,重构联结路径
微信群打破了传统家、校联系方式在地域和时间上的限制,使教师、家长和学生之间形成良好的互動。但良好的家、校关系需要界限,尤其是教育权责的划分。在实践中,一些教育者会把应由学校负责的教育类任务交由家长完成。同时,一些家长过度参与,导致群功能异化。
家、校合作是社会参与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学生的发展是家、校合作的出发点。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之间不能混淆,前者以共性教育为主,后者则应以素质、个性化培养为重。后者是前者的延伸,而不是干涉、包办、代替。家长需要关注和配合学校教育,但不能过度参与、监督和代劳。同样,学校也不能让家庭教育过度扛起学校教育的任务。教育者要围绕学生的成长发展,通过发布班级信息(发布学科作业、提示学校重大活动、公开班级日常信息等)、分享学习资源(指导学习方法、分享学习经验、解析学科知识点)、展示学校风采等,促使经验的分享、困惑倾诉、对话的深入。
三、本真:家长微信群的内涵实质
(一)自由书写的“文化空间”
有关孩子的教育理念、学习任务、活动安排等的叙述和讨论,构成了家长微信群最基本的文化表达。这种文化表达是家长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对学校教育活动的体验、理解与认识,关注的是“学校每天发生了什么?”“我对学校教育的观点和意见建议是什么?”群里的日常话语表达与交互作为一种网络书写方式,不仅是教育过程中家、校沟通的必要环节,也是教育场域中教育主体自我展示的重要方式。微信群为家长提供了一种全新的书写方式,呈现出一种全新的家、校共育格局,塑造了一种主体虚拟在场的交互行为,成为形塑教育者、家长思维观念,形成新的文化表达、影响个体行为的重要力量,成为家长群体参与教育叙事表达和获得文化参与的重要载体,成为开展教育信息交流、教育文化实践活动的重要途径。由此,家长微信群成为崭新的“文化空间”,这个“文化空间”以文字、符号、图片或视频的记录方式勾勒着家、校的日常连接图景。
(二)共同建构的“公共空间”
家长微信群具有草根媒介的特性,为“原子化”的家长群体提供了参与学校事务的途径,为家、校协同、家、校共育提供了基础和平台,构建了一个面向所有人的公共空间。以微信群为平台的家、校网络促使教育者与家长之间形成了一种新型的公共社会交往空间,一定程度上具备了构建“教育共同体”的可能性。成员间存在密切的现实关系,其表达和交互有着“真实”的基调。从家长成员的构成来看,他们有着相似的家庭教育生活和教育需求,而且部分群成员也是现实生活中的好友;从群聊内容而言,他们所关注的教育事件、家庭教育困境是相同的。共同的教育责任与教育理想,是群成员积极发言和凝聚认同感的基础。同时,家长群体中的“熟人社会”一定程度地“迁移”到微信群中,使微信群具有现实生活中熟人社会的特性。在群中开展的讨论、学习、批判、问候等多种行为,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规训的场域环境,再造了“公共人”,形成一种基于家、校教育生活连接的文化表达,从而维系了家、校合作的共同体教育秩序,成为新型公共空间并生成一种场域公共力量。⑧
四、结语
在新的家、校合作图景下,探讨家长微信群交互机制的价值在于:还原其具体的教育观念和文化表达,以期更好地理解其日常的教育主张、教育利益诉求、教育价值认同。成员们共有的成才观、教育观呈现出一种合作共育的可能性,即一种基于教育共同体的虚拟空间社会想象和文化表达,展现出一种基于教育语境下的新的“文化书写”方式。⑨
微信群成为家、校合作协同、实现“共在、共生、共育”的重要场域,学校教育者与家长之间的交互要从“主体性”走向“公共性”,实现更为紧密和多元的互动。家长的初衷是获取孩子的教育信息,教育者的初心在于掌握孩子的成长信息,以便于开展更深层次和更高水平的家、校沟通与合作、形成教育合力,这才是家长微信群的正确“打开方式”。
注释:
①〔德〕斐迪南·滕尼斯:《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林荣远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45页。
②兰甲云、曾思怡:《微信公共领域里的失范行为及其法治规范建设》,《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2期。
③蒋建国:《微信群:议题、身份与控制》,《探索与争鸣》2015年第11期。
④⑤董艳、王飞:《家、校合作的微信支持模式及家长认同度研究》,《中国电化教育》2017年第2期。
⑥傅维利:《论家、校微信交流冲突中教师的角色担当》,《中国教育学刊》2017年第10期。
⑦牛耀红:《在场与互训:微信群与乡村秩序维系——基于一个西部农村的考察》,《新闻界》2017年第8期。
⑧孙信茹:《微信的“书写”与“勾连”——对一个普米族村民微信群的考察》,《新闻与传播研究》2016年第10期。
⑨〔法〕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刘北成、杨远婴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版,第154页。
(作者张伟系四川省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工作部副部长、讲师;刘春梅系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幼儿园园长、高级教师;侯蜀卿系四川省广元市广播电视台助理记者;王纪尧系四川省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系教师)
【特约编辑:李艳华;责任编辑:王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