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静
摘 要:技术改造是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投资方式。固定资产贷款又是银行重要的资产业务之一。但是近年来,银行投放的技术改造贷款却很少。经过调查,笔者分析了技改贷款少的原因、技改贷款对银行业务的意义,并提出了相应业务发展建议。
关键词:技术改造 贷款现状 发展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0)02(a)--02
1 定义
《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44号),明确技术改造定义是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是实现技术进步、提高生产效率、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
1.1 技术改造范围
(1)企业对原有的机器设备、生产工艺、质检方式等进行技术改造;更新生产设备和厂房等建筑物,以及新建与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的主体工程相配套的且必需的辅助生产设施、职工生活和福利设施;
(2)为了改善原有交通运输工具,优化运输条件,提高企业运输装卸能力而进行的更新改造工程;
(3)为了节约企业原材料和能耗,提升“三废”污染治理能力,加强资源综合利用程度进行的技术改造工程;
(4)为了更好地保护工人,防范职业病和生产安全事故,增加对原生产设施和技术装备的劳动保护措施;
(5)为了落实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产业政策等需要而进行的搬迁建设工程。
技术改造项目和基本建设项目是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国家规定,两者主要是根据工程性质和特点,并结合计划管理的要求和资金来源进行划分的。技术改造与基本建设既有区别,也有联系。技术改造是在原企业的基础上进行,能充分利用原企业的某些厂房、构筑物,管道,道路以及生产管理系统和生活服务系统,可减少土建工程,不增或少增职工。从而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因此通常可比基本建设获得更高的投资效益。
1.2 一般划分的标准
(1)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项目属于基本建设。对原企业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进行更新改造的纳入技术改造范围;
(2)为扩大生产能力而增建分厂、主要生产车间、矿井等扩建项目属于基本建设;在原有企业增建辅助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属技术改造;
(3)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的全厂性迁建工程属基本建设;现有企业由于城市规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需要而进行的局部迁建工程属技术改造;
(4)由于各种灾害,需要重建整个企业的恢复性项目属基本建设; 为了保护工人,防范职业病和生产安全事故,增加对原生产设施和技术装备的劳动保护措施以及危房重建属技术改造;
(5)铁路干、支线(包括复线)、码头泊位等扩建工程属基本建设,改善原有交通运输设施、港口码头的运输条件而进行的改造工程属技术改造;
(6)对现有企业进行整体性改造,新增生产能力超过大中型项目限额的属基本建设。
2 相关政策
2.1 国家政策
《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44号)提出的明确要求,至2015年,全社会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生产总投资的比例要有明显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研发能力要有明显提升,工业新产品的产值率要明显提高,先进产能比重、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清洁生产和安全生产水平需显著提高,进一步健全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环境和体制机制,力争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达到国际先进。为此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保障措施,包括强化政策規划引导、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健全管理机制等。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有: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进或者自制机器设备时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予以抵扣;
(2)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以加速折旧法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购置专用设备用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降耗减排等可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自主研发产生的费用可加计扣除所得税,技术转让可减免相应所得税,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也可享受税收优惠;
(3)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且是国家鼓励发展的项目所必需的,在规定范围内可免征进口设备关税;
(4)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而进口的确有必要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可享受进口税收优惠;
(5)持续稳步地推进企业“营改增”改革,逐步将增值税征收范围扩大到转让技术专利、商标、品牌等无形资产。
2.2 浙江政策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5〕77号)明确:
(1)总体要求。切实把握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和智能制造、“互联网+”发展的趋势,紧紧围绕实施《中国制造2025》和建设工业强省的目标,把握建设“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的契机,将全方位推进智能制造作为主要发展方向,以“机器换人”为发展重点,引导和推动企业实施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改造,逐步实现由单纯的设备更新向对生产全流程全方位地改造转变,由单个企业改造向上下产业延伸的全链条技术改造转变,由产业分散布局改造向促进产业集聚化改造转变,加速建设浙江工业“升级版”。
(2)主要目标。力争全省限额以上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在5年内翻番,其中2015年增长在20%以上,5年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家平均实施至少1个限额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全劳动生产率超27万元/人。
3 技术改造贷款现状
技术改造贷款是银行中长期贷款中主要信贷产品。近年来技术改造贷款项目却非常少,原因主要存在以下五方面:
(1)部分技术改造项目通过基本建设项目方式实施。从定义上来看,技术改造项目主要是对原设备、建筑物的更新,对现有生产设施、装备以及“三废”治理等改造。实践中技术改造项目或多或少会涉及土建,而项目核准备案部门对两类项目的土建投资占比没有明确条款加以界定区分。企业也不会严格区分技术改造项目与基本建设项目,只要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般就按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实施。
(2)民营企业“重基建、轻技改”。目前企业在“四新”方面的投入较少,主要以土建为主的基本建设项目,实现扩产增收的粗放型发展。有部分企业为缓解资金压力,先以“大土建小设备”的基本建设项目完成建设投资,然后视市场形势逐步追加设备投入,资金以占用流动资金方式解决,也是造成了民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少的原因之一。
(3)民营企业部分流动资金贷款实际用于技术改造。理论上,一家销售收入持续稳定的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应该逐年减少,以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净利润。实际上,企业一直会维持存量信用额度,主要原因是企业净利润用于新增固定资产、存货或应收账款增加。实质上存在部分流动资金贷款用于企业技术改造的情形。
(4)部分技术改造项目合规性要件不齐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的通知》(浙政发〔2014〕38号),对工业企业在不新增建设用地前提下,实施技术改造类工业建设项目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清单以外项目实行承诺验收制度。“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仅有经信主管部门出具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和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承诺备案受理书”。但是银行的相关办法并未进行相应调整,造成部分技术改造项目不符合银行项目合规性要求。
(5)现行的技术改造贷款流程无法满足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的时效性要求。技术改造项目具有总投资不大,建设期短,投入产出快的特点。技术改造项目贷款属于固定资产项目贷款,需要先进行项目评估,然后申报信用额度,项目申报和贷款发放流程较长,无法及时满足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需求。
4 开展技术改造项目贷款的意义
(1)开展技术改造项目贷款符合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方向。从中央高层到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已经接连出台相关政策,要着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支持实体经营的发展。银行应加大对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支持优质民营企业的技改投入,帮助其解决在转型升级、技术创新过程中的融资问题,支持其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2)开展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是获客的重要途径。银行应抓住企业技改契机,主动发力,主动选择,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主业突出、技术先进、产品有市场,有技改资金需求的民营企业进行重点支持,重点培育,实现银行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3)开展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能真正解决企业短贷长用问题。流动资金贷款长期用于技术改造项目,形成的“短贷长用”极易引发企业资金链紧张,甚至断裂等流动性风险。开展技术改造贷款,能规范贷款用途,合理贷款期限,有效防止企业贷款期限错配引发的流动性风险。
5 技术改造业务发展建议
(1)优先项目和客户。银行应选择符合浙江省产业发展重点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支持浙江省“四个百项”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即智能化“机器换人”示范项目、新兴产业示范项目、产品升级和工业强基示范项目、绿色制造示范项目。积极支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和工信部发布的303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选择支持有税收返还、贷款贴息等各级政府补贴的项目。
(2)项目资本金来源合规真实。项目资本金是项目成功与否的至关重要因素之一,对银行贷款起到安全垫的作用。银行支持的技术改造项目的资本金比例应符合国家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且“穿透”审查资本金来源合法合规,避免以债务性资金、未来经营收益作为项目资本金。
(3)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技改贷款办理效率。建议对不同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差别化的业务流程。对于重大项目优先安排评估;对于一般项目按普通流程办理;对于仅涉及购买设备扩大现有产品产能的项目、“零土地”项目可实施简易评估。
(4)创新产品解决民营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需求。银行可探索创新中长期贷款产品,有效解决民营企业中长期资金需求和融资期限安排不合理的問题;创新财政补贴、知识产权等担保措施,扩大技术改造项目贷款的风险缓释措施范围,有效解决民营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
参考文献
黄汉江.投资大辞典[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0.
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R].国发〔2012〕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