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地区商票平台建设研究

2020-04-17 06:25肖小和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票据长三角企业

肖小和

(江西财经大学九银票据研究院,江西南昌330038)

商业汇票(以下简称票据)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承兑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凭证。根据承兑人的不同,商业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银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商票)。

票据兼具支付结算与便捷融资功能,跨越支付、信贷和货币市场三个领域,覆盖大中小型各类企业,全面提升票据市场金融科技水平具有较强的标杆作用和现实意义。

长江三角洲地区(以下简称长三角或长三角地区)依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金融业发展势头强劲,票据业务一直以来处于全国前列,从区域经济状况、金融发展水平、金融科技应用以及票据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等角度看,建设长江三角洲商票平台(以下简称商票平台或长三角商票平台)具有一定的可行性、示范性作用,并对推动票据市场改革创新、推进商业信用环境建设、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等具有积极意义。

一、长三角商票平台建设的意义

(一)推动票据市场改革创新

商票历来是票据市场相对薄弱的部分,建设长三角商票平台可以在较大程度上提升商票业务的市场占比,完善票据市场风险管控体系,提高票据市场金融科技水平,探索票据市场与财政等机构对接机制,丰富票据市场参与者,进一步提升票据市场创新能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二)推进商业信用环境建设

商业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一环,当前我国商业信用环境尚需完善,建设长三角商票平台,大力推动商票业务发展,引入市场化融资机制及担保措施,可逐步引导商业信用行为规范化,提升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及市场监管水平,进一步促进商业信用环境健康、良性发展。

(三)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长三角商票平台将在商业信用、企业融资、企业增信、市场价格等方面提供更为详实的数据信息,并可打破地域及部门限制,便于相关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及金融机构获取有用资料,为进一步研究与推动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持,为经济及行业宏观规划提供研判依据,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总之,长三角商票平台能够完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市场体系和功能,为长三角地区开展票据业务创造良好条件,有利于吸引长三角地区行业集聚,创建我国票据市场发展新高地;有利于在长三角地区推动票据产品和服务创新,拓宽票据市场的广度和深度,完善中国金融市场体系(肖小和,2019)。在此基础上,经过深入思考提出建设长三角商票平台的构想。

二、长三角商票平台建设的优势和基础

长三角地区经济总量庞大,是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2019年,长三角地区生产总值为23.7万亿元,约占全国的23.9%;同比增长6.4%,比全国增速高0.3个百分点(中国人民银行,2020a)。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吸纳外来人口最多的区域之一,是“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的重要交汇地带,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也具备建立区域性商票平台的优势和基础。

(一)国家大力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长三角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先试区。1982年12月,国务院决定成立上海经济区,包括江苏、浙江两省部分城市,以上海为中心,地域范围为长江三角洲①1982年12月22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成立上海经济区和山西能源基地规划办公室的通知》(国发〔1982〕152号)指出:“为了搞好国民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通过中心城市和工业基地把条条块块协调起来,形成合理的经济区域和经济网络,国务院决定选两个点着手试验,进行探索”。其中,上海经济区以上海为中心,包括长江三角洲的苏州、无锡、常州、南通和杭州、嘉兴、湖州、宁波等城市。,这成为以地理空间为特征的长三角经济区概念的最早雏形。198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长江、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座谈会纪要》,提出“应该开放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进而陆续开放辽东半岛、胶东半岛,北起大连港,南至北海市,构成一个对外开放的经济地带”。长江三角洲自此正式辟为经济开放区(刘士林,2019)。

此后,中央及有关部委制定并实施相关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见表1),持续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促进该地区合作与一体化发展提供了政策机遇和重要驱动力。

表1 国家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相关政策

(二)长三角地区金融资源丰富,金融体系较为完备

长三角地区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为依托,汇集了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金融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集聚了股票、债券、货币、外汇、票据、期货、黄金、衍生品、保险等各类全国性要素市场,金融体系较为完备,金融业蓬勃发展。

1.长三角地区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长较快

截至2019年年底,长三角地区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47.6万亿元,占全国各项存款余额的24.0%,同比增长9.9%,较全国增速高1.3个百分点;各项贷款余额38.2万亿元,占全国比重为24.1%,同比增长13.5%,比全国增速高1.6个百分点;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6.2万亿元,同比多增1.4万亿元;长三角地区金融对实体经济尤其是民营、小微企业的支持进一步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涉农贷款和绿色信贷增长较快,截至2019年年底,余额分别同比增长42.4%、11.8%和29.6%(中国人民银行,2020a)。

2.金融业已成为长三角地区重要的产业之一

截至2019年年底,长三角全部城市金融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的均值首超7%,反映出金融业已经成为长三角区域重点行业,行业重要性日益凸显;与此同时,长三角诞生了如合肥、无锡、杭州等一批金融“明星”城市。2018年,合肥金融业增加值较2017年增长20%,在长三角各城市中增速最快;无锡保费收入首次进入长三角前五名;杭州本外币贷款余额在长三角各城市中增长最快,高达25%(王媛媛,2020)。2019年,上海市金融业增加值达到6600.60亿元,同比增长11.6%,占全市生产总值的17.3%(上海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上海调查总队,2020),增长速度和占比均远超全国平均水平①2019年我国金融业增加值为77077亿元,较上年增长7.2%,占GDP 比重为7.8%,较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赵同录,2020)。。

(三)长三角地区票据业务发展居全国领先地位

长三角地区经济金融整体保持较快、稳健的发展态势,为区域票据市场建设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市场环境。

1.长三角地区票据业务起步早,参与主体丰富

2000年11月,我国首家票据专营机构——中国工商银行票据营业部——在上海率先成立。2016年12月,票据交易所落户上海,这进一步丰富了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构成。近年来,全国多家总行级票据中心落户上海,推动了长三角地区金融机构票据业务的进一步崛起。

依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长三角地区票据市场参与主体不断丰富,票据业务经营机构的多元化和专业化不断增强。截至目前,长三角地区在上海票交所开户的机构已达上万家(含分支机构),机构类型涵盖了银行类以及财务公司、券商、基金、资管等非银机构。

2.长三角地区票据市场各项业务量稳居全国前列

长三角地区票据市场发展良好,规模不断扩大,票据交易量持续增长,专业化程度明显增强,逐渐成为长三角地区企业支付结算和短期融资的重要渠道,也是区域金融市场中较为活跃的货币市场交易工具,对长三角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断增强,已经成为全国最大的区域性票据市场中心。

统计数据(见表2)表明,长三角四省市2019年各项票据业务量均占据全国1/3 左右的份额(上海票据交易所,2020),这为下一步开展票据业务创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长三角企业积极参与上海票据交易所“票付通”“贴现通”业务①2019年1月,上海票据交易所推出“票付通”业务,以发挥票据支付功能,服务供应链发展。2019年5月,票交所推出“贴现通”业务,打造全国统一的贴现服务平台,以破除贴现市场信息壁垒,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待贴现票据和待投放资金的精准匹配,提升票据贴现服务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效能(上海票据交易所,2020)。。长三角地区法人金融机构、合作平台、企业在票交所“票付通”业务中,起到了较好的引领和辐射作用(见表3),而在“贴现通”业务中,长三角地区企业更是占据半壁江山(见表4),截至2019年年末,长三角地区贴现申请企业节约财务成本694万元,占“贴现通”业务总节约成本的64.49%②截至2019年年末,通过“贴现通”业务系统达成贴现意向的票据平均票面金额146万元,平均贴现利率3.07%,较同期全市场电票平均贴现利率低23个基点,为贴现申请企业总计节约财务成本1076万元(上海票据交易所,2020)。。

表2 长三角地区2019年票据业务统计

表3 上海票据交易所“票付通”业务统计(截至2019年年底)

表4 上海票据交易所“贴现通”业务统计(截至2019年年底)

(四)长三角经济金融一体化发展趋势明显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这为票据业务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推动长三角经济金融发展是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实施的基础,票据业务是企业支付结算和融资的重要工具,也是银行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加强流动性管理的重要手段,在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2009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南京分行、杭州中心支行、合肥中心支行联合发布 《长三角地区推广使用商业承兑汇票、促进商业信用票据化工作实施方案》,合力推动长三角地区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广泛使用,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促进长三角地区经济金融协同发展(姜煜,2009)。

2019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发布《金融支持长三角G60 科创走廊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服务方案》,指出要加大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力度,依托先进制造业产业链核心企业,运用区块链技术开展仓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票据贴现、保理、国际国内信用证等供应链金融创新,提高制造业产业链整体融资效率(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2019)。

2020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管理局、上海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银发〔2020〕46号),对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提出具体要求,重点从推动金融机构跨区域协作、提升金融配套服务水平、建立健全长三角金融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等三方面推进,明确指出要研究推动依托上海票据交易所及相关数字科技研发支持机构建立平台,办理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促进人民币跨境贸易融资业务发展(中国人民银行,2020b)。

2020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上海、南京、合肥分行发布《长三角地区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杭银发〔2020〕58号),为进一步推进电子商票在长三角地区的发展和应用提供政策支撑和保障。

三、长三角商票平台基本架构

(一)服务定位和建设原则

长三角商票平台要以互联网及金融科技为基础,以商票业务为实现手段,以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尤其服务中小微企业为宗旨。

1.建设定位

建设初期,商票平台可定位为区域性票据一级市场基础设施,立足于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引入长三角地区金融机构,服务本区域大中小型企业;中远期,待商票平台业务模式成熟后,可定位为全国性票据一级市场基础设施,为国内各类型企业提供商票服务,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2.平台建设原则

(1)统筹推进。商票平台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以下简称工信部门)牵头,负责协调工作,调配各相关领域业务资源用于商票平台建设与后期发展,推进企业融资渠道多元化。

(2)公平合理。商票平台各类业务规则应当清晰准确,对企业及金融机构等各类型参与者一视同仁,规范开展各项商票业务。

(3)安全保障。平台牵头部门需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机制,采用可信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及服务,确保平台稳定运行、数据安全管理。

(二)基本功能

1.融资增信

融资增信是商票平台的基础功能,引入国家、各省级担保基金(以下简称“各级担保基金”)及商业保险公司,为商票承兑人提供多样化担保选择。企业会员在完成商票承兑后或在背书转让前,通过商票平台向各级担保基金提出担保申请或选择相应的商业信用保险,经各级担保基金或保险公司审批通过后,实现对承兑人、背书人的担保增信。担保增信能够便利商票转让与融资,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便利性,培育商业信用。

2.融资撮合

商票平台为银企双方提供票据贴现报价、询价、议价及撮合功能,商业银行通过商票平台发布贴现报价,企业通过商票平台查询贴现报价、发布贴现意向,融资双方可在商票平台系统自行对话达成交易意向,也可借助商票平台自动匹配价格,并在双方确认后完成贴现撮合。商票平台通过实现供需双方满意程度的最大化,进一步强化贴现融资价格发现功能,为企业提供快速、低价的贴现融资服务。

3.信息披露

为保障机构及企业参与者获得真实、充分的市场信息,商票平台需要在信息披露方面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定期发布相关政策信息、商票承兑信息、商票担保信息、商票平台贴现撮合信息、担保报价信息、商票平台贴现成交价格信息(包括价格指数、收益率曲线等)等业务相关信息;(2)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风险监测信息等交易辅助信息;(3)畅通信息发布渠道,通过商票平台系统、官网、公众号、短信等多渠道发布,确保市场参与者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以便参与者做出正确选择,维护参与者合法权益,引导市场资金投向,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4.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是商票平台为市场参与者提供的互动式增值服务,解答各类票据专业问题咨询。咨询服务包括票据业务基础知识咨询、票据实务咨询、票据风险防控咨询、票据法律咨询、票据案例咨询、票据技术咨询等。商票平台要充分调动票据市场专业资源,及时解答参与者疑难问题,为平台业务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三)参与主体及其职责

1.政策主体

政策主体包括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负责为商票平台提供相关政策支持,不参与具体商票担保及贴现业务。

(1)牵头部门:鉴于工信部门负责制定产业政策及结构调整,负责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可由该部门牵头制定商票平台业务方案,协调各参与部门,会商业务方案及企业名单,解决方案落实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制定商票平台成立初期对长三角中小微企业的风险救济方案,确定企业白名单。

(2)参与部门:包括财政、央行、银保监、税务、商委等部门,参与制定业务方案,协调各级担保基金参与商票担保的具体工作,以及参与确定企业白名单。此外,财政部门需负责制定商票平台成立初期的财政救济方案;央行及银保监部门需负责制定商票担保业务方案,监测业务发展,以及商票平台成立初期金融救济方案;税务部门负责协调落实减税政策;商委负责协调落实相关商贸政策措施。

2.实施主体

(1)各级担保基金:负责具体开展相关商票担保工作,并在商票平台成立初期落实财政救济。

(2)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负责开展商票贴现及信用保险业务,并落实监管部门制定的金融救济政策。

(四)系统建设思路

金融科技化是未来金融业的发展趋势,加快推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型技术手段在金融领域运用,从发展角度看,将有利于我国金融业“弯道超车”,降低交易成本,推进普惠金融快速落地,提升我国金融业综合实力及竞争力;从安全角度看,将有利于我国构筑金融“防火墙”,提高金融市场稳定性,提升防范系统性风险能力。

目前,央行对数字货币的研究已进入实质性阶段,并已完成了基于区块链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的研发。2018年1月,数字票据实验性生产系统在中国数字货币研究所和上海票据交易所的牵头下正式落地,为数字货币的进一步研究发展提供了新的业务场景。

1.技术思路

商票平台应建成网络化平台。网络化是解决商票平台的根本出路,一方面,网络化对解决商票信息对称,企企支付,企银融资发挥关键作用;另一方面,网络化对发展完善商票一级市场,并与上海票据交易所二级市场相互联通,最终形成完整统一的票据市场发挥重要作用。

从技术手段角度看,商票平台需逐步引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型技术手段,通过大数据实现对商票数据的全面采集、深度分析,强化提升对票据市场分析与质量监测;通过云计算提升业务匹配及处理效率,确保交易稳定运行;通过人工智能提升撮合匹配精度、强化实时风险监控能力;通过区块链确保业务运行安全可靠。

从系统功能角度看,商票平台系统需包括业务担保、交易撮合、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统计查询、智库咨询等业务功能。

2.适时与上海票据交易所对接

当前,科技在票据领域的应用,主要还是采用传统科技手段,通过搭建中心化系统或者采用移动互联网接入的方式,其最高形态为上海票据交易所搭建的中心化的中国票据交易系统。上海票据交易所是在现有中心化的科技模式和技术能力下所实现的科技与票据融合的最具影响力的产物,从发展的眼光看,票据市场的整体发展与科技发展呈现出了较为密切的正相关性。

商票平台与上海票据交易所同为票据市场基础设施,但二者业务发展方向有所差异。商票平台专注于商票承兑、贴现市场,上海票据交易所的优势在于银行间市场,二者互补效应明显。商票平台应适时与上海票据交易所对接,在制度层面,与上海票据交易所业务规则相互衔接,进一步补充完善票据市场制度体系;在系统层面,充分运用新型技术手段,建立功能完善的业务处理系统,实现平台系统与中国票据交易系统及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的全面对接。

四、长三角商票平台的运作服务模式

长三角商票平台的建设可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具有不同的运作服务模式。

(一)成立初期

商票平台成立初期应以普惠制、救济型运作为主,主要针对长三角地区中小微企业开展商票服务,明确平台业务规则,搭建平台业务系统,助力相关企业改善经营,走出困境。

1.设立中小企业准入“白名单”

工信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央行、银保监局、税务等部门,依据“政策有支持、未来可偿还、发展有希望”的原则,设立中小微企业准入标准,并依此确定长三角地区企业白名单。

2.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双管齐下

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应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二者的协同效应,为经济发展营造更为稳定的政策环境。商票平台可以发展成为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的实施场所。一方面,工信部门可协调央行加大再贴现投放力度,对白名单内的企业设立专项再贴现额度;另一方面,工信部门可协调财政部门强化担保及贴息工作,为白名单内企业承兑商票及办理贴现业务提供财政支持。

3.利率、费率、税率统筹协调

各级担保基金及金融机构应适当下调担保费率、贴现利率,税务机关下调税率,保险公司下调信用险保费,以推动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4.财政救济、金融救济共同推进

商票平台成立初期以救济性服务为主,针对担保业务可能存在的信用风险,建议工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拟定风险救济方案,方案应包含财政救济和金融救济。如出现商票担保信用风险,可由财政部门、金融机构共同出资垫付,即根据事先商定的比例,由财政资金垫付一部分、商业银行核销一部分、保险公司理赔一部分,共同帮助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且急需短期资金的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二)建设中期

商票平台建设中期,应逐步转入市场化运作,向长三角地区大中小型企业全面开放,以供应链、产业链为抓手,创新多层次的票据融资服务,推进商票在实体经济中的深度运作;着力培育区域商业信用,强化市场约束力和风险分担机制,提升票据市场运行透明度;提升信息披露标准,完善相关业务信息系统,提升市场影响力,为商票平台向全国开放做好准备。

1.逐步转入市场化运作

疫情过后,商票平台对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思路应从解决中小微企业的生存问题,转变为解决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问题,商票平台运营应逐步转入市场化运作,引导、推动企业融资票据化进程,提升产业链运作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推动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

2.各类机构共同参与

商票平台发展中后期,央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及担保基金应深度参与,以缓解中小微企业的信用与资金问题。央行应在再贴现政策、信贷规模等方面予以持续支持,以满足中小微企业商票融资需求;商业银行应加大商票贴现力度,强化授信支持、优化审批环节,提升服务效率与质量;担保基金和保险公司应加强信用担保、信用保险创新模式,合理制定费率,改善担保条件,提升对中小微企业的担保支持力度。

3.着力服务重点行业领域

商票平台应聚焦关键领域、关键行业,开展相应业务,建议工信部门依据区域产业发展要求,因势利导,依托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推动商票项下的融资与结算业务,通过链条上的大中型企业带动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共同发展,推动产业迭代升级及产业链延伸,以票据为间接手段进一步提升相关产业竞争力,推动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培育。

4.全国范围发展推广

商票平台发展中期,应建立统一的业务规范、技术规范、信息披露机制及风险监控、预警、处置体系,高标准建设智能化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同时,商票平台需考虑各地实际情况及当地中小微企业发展状况,因地制宜、有条不紊地逐步向全国推广,促进票据要素资源在全国范围有序流动,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与结算环境,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发展远期

商票平台发展远期,可考虑从区域票据市场向全国性票据市场转变。积极争取央行及监管部门政策支持,以长三角商票业务发展模式为蓝本,向全国各类型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开放,充分发挥商票平台对商票的聚合作用,积极为实体经济服务,建立商票承兑、贴现全流程风险预警及监控机制,进一步完善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强化我国商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票据市场高质量发展,推动票据市场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

五、长三角商票平台建设的相关政策建议

(一)加强顶层设计

由工信部门负责商票平台顶层设计,财政、税务、央行、银保监会等部门共同参与方案设计,明确商票平台的发展目标、实施计划及各部门职责,积极推进票据市场多元化和企业融资票据化进程,通过由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逐步向全国推广的思路,有步骤地为票据服务实体经济做出整体谋划。

(二)注重部门协同

工信部门要加强与其他参与方的沟通协调,尤其在商票平台成立初期,应尽快协调各部门确定业务模式及企业白名单,协调央行加大再贴现支持力度,协调银保监会鼓励商业银行积极接入商票平台开展业务,协调财政部门、担保基金及保险公司对白名单内企业提供担保支持。

(三)协调监管政策

由商票平台协调银保监部门调整相关监管政策,例如放宽对商业银行承兑保证金存款占总存款比例不得超出30%的限制,鼓励商业银行加大票据投入力度,对白名单企业积极开展各项票据业务。

(四)加强同业合作

鉴于商票平台与票交所之间存在互补关系,且票交所的部分业务产品(如供应链票据等)涉及供应链及企业融资,建议商票平台加大与票交所的联系,运用其与金融机构及财政部门的沟通优势,配合票交所加大对供应链票据等产品推广,共同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更好的环境。

(五)协调监管政策

目前,监管部门要求贴现款项必须发放至贴现企业在贴现行开立的结算账户,这一措施在规范贴现业务的同时,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融资选择。建议商票平台牵头部门协调票据监管部门,允许在商票平台实行贴现款项的跨行发放,同时对此类业务,商票平台应定期要求贴现申请人开户行提供贴现款项使用明细,以保障贴现行实施贷后管理及监控资金流向。

(六)强化金融科技

当前,全球正面临着科技与产业高度融合、深度叠加的新变革,金融业与数字化、网络化技术深度跨界耦合。商票平台也不例外,其建设与发展离不开强大、高效的科技体系支撑,建议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对商票平台金融科技的支持力度,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提升商票平台业务处理能力、市场分析能力、风险防控能力及产品创新能力,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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