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茜茜
(中国科学技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安徽 合肥 230001)
恶性肿瘤是临床上常见的导致患者死亡的疾病,目前已成为影响我国人口健康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恶心肿瘤晚期指的是患者对于治愈性治疗已无反应,合并多种并发症,病情持续恶化,预计生存期不足6个月[1]。由于患者感知到死亡的威胁,其身心压力极大,加之收到经济压力以及家庭负担等因素的影响,患者在临终期的生活质量极低[2]。因此,需要给予恶性肿瘤晚期患者临终关怀和细心照护,以提高患者在世界上最后时期的生活质量。本文观察分析了安宁疗护在恶性肿瘤晚期患者中的应用效果,现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6年8月至2018年7月收治的恶性肿瘤晚期患者84例作为研究对象,随机将其分为两组:观察组(n=42)和对照组(n=42)。其中,观察组男24例,女18例,年龄51~84岁,平均年龄(67.58±6.33)岁;肿瘤类型:肺癌 13 例,肝癌 10例,乳腺癌8例,胃癌7例,直结肠癌4例。对照组男23例,女 19 例,年龄 50~85 岁,平均年龄(67.65±6.29)岁;肿瘤类型:肺癌12例,肝癌9例,乳腺癌10例,胃癌6例,直结肠癌5例。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以及肿瘤类型等基本资料经过统计比较后,差异均无显著性(P>0.05)。
1.2 方法 对照组采用常规的护理措施,观察组患者采取安宁疗护,具体内容包括(1)告知病情。护理人员根据主治医生的综合判断,评估患者的预后情况,综合考虑患者的承受能力,在适当的实际采用适当的方式向患者告知其病情,使其对自己的病情有所了解,以便安排身后事。(2)死亡教育。向患者及其家属讲解死亡是每个人必须经历的事情,需要正确面对,尽可能的减轻患者的恐惧心理。(3)心理护理。护理人员多与患者交谈,了解其内心感受,并用温柔的语气去抚慰患者,减轻其心理压力。指导患者家属多关心患者,为患者临终前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尽可能的答应患者的临终请求,满足患者的合理愿望。(4)疼痛护理。剧烈的疼痛是恶性肿瘤晚期患者常有的症状,患者十分痛苦,生活质量显著降低。护理人员遵照医嘱,按照世界卫生组织三阶梯止痛原则,给予患者应用镇痛药物,以减少患者的痛苦,使其安稳的度过临终期。可以采用针灸和按摩等方式减轻患者的痛苦,也可以播放轻柔或患者喜爱的音乐或电视节目,转移患者的疼痛注意力。(5)日常生活护理。为患者提供舒适的病房,让家属24h照护、陪伴。在患者病情允许的情况下,指导家属为其准备喜爱的食物、物品。定期为患者擦洗身体、修建指甲和头发等,维护患者临终前尊严。
1.3 观察指标 分别在干预前后采有视觉模拟评分法(VAS)、焦虑自评量表(SAS)、抑郁自评量表(SDS)、SF-36生存质量量表评价两组的疼痛、不良情绪及生活质量。
1.4 统计学处理 研究得到的计数与计量资料均采用SPSS19.0统计学软件分析,分别应用x2检验与t检验进行两种资料的比较分析,检验水准为0.05。
2.1 两组护理前后VAS、SAS以及SDS评分比较 与干预前比较,两组护理后VAS、SAS以及SDS评分均明显降低,差异有显著性(P<0.05)。与对照组护理后比较,观察组护理后VAS、SAS以及SDS评分降低显著,差异有显著性(P<0.05)。见表1
2.2 两组护理后生活质量评分比较 与对照组比较,观察组患者护理后生理功能、社会功能、躯体疼痛、情感职能以及精神健康评分均明显升高,差异有显著性(P<0.05)。见表 2
近年来,恶性肿瘤的发病率呈逐年升高的趋势,恶性肿瘤晚期患者在生命终末期不仅要承受生理上的各种病痛折磨,还要面对死亡带来的恐惧、无助等精神上的折磨,因此,导致其临终前的生活质量极低。要遭受疾病引发的身体上的各种疼痛、失能以及面对死亡不断逼近的恐惧、痛苦、无助等精神上的极端折磨,生存质量极其低下[3]。多数恶性肿瘤患者及其家属一般采取回避的方式面对死亡,多数患者甚至不知道自己已处于生命的尽头,导致大量医疗资源的浪费,增加了患者的痛苦,也使得部分患者难以及时的处理身后事[4]。因此,对于恶性肿瘤晚期患者不仅要采取有效的药物来减轻患者的痛苦,还要给予其细致、高质量的临终关怀服务,以确保其平稳的度过生命的终末期。安宁疗护主旨是在尊重患者生命价值的基础上,尽可能的满足患者的需求,减轻患者的痛苦,提高其生活质量,使其尽可能有尊严的离开人世[5]。本次研究对恶性肿瘤晚期患者实施了安宁疗护,结果显示,与对照组护理后比较,观察组护理后VAS、SAS以及SDS评分降低显著,生活质量评分明显升高。综上所述,安宁疗护可以明显减轻恶性肿瘤晚期患者的疼痛程度,改善其不良情绪,提高其生活质量,临床广泛应用的价值较高。
表1 两组护理前后VAS、SAS以及SDS评分比较(±s,分)
表1 两组护理前后VAS、SAS以及SDS评分比较(±s,分)
组别 例数 VAS SAS SDS干预前 干预后 干预前 干预后 干预前 干预后观察组 42 8.68±1.86 5.71±1.43 66.48±7.36 38.41±4.72 63.25±7.22 36.47±4.09对照组 42 8.61±1.82 6.83±1.62 66.37±7.27 49.14±5.87 63.17±6.94 51.02±6.11
表2 两组护理后生活质量评分比较(±s,分)
表2 两组护理后生活质量评分比较(±s,分)
组别 例数 生理功能 社会功能 躯体疼痛 情感职能 精神健康观察组 42 75.44±6.02 71.76±6.34 73.59±6.79 70.48±7.04 69.82±6.75对照组 42 67.51±5.26 62.47±5.43 65.51±5.66 62.49±5.39 60.95±5.77